色彩论txt,chm,pdf,epub,mobi下载 作者:R·阿恩海姆 出版社: 云南人民出版社 译者:常又明 出版年: 1980 页数: 56 定价: 0.36元 装帧: 平装 统一书号: 8116-922
内容简介 · · · · · ·此书原著者是格式塔心理学派的重要学者鲁道夫•阿恩海姆(Rudolf Arnheim)。20世纪在德国兴起的格式塔心理学派认为,视觉不是对视觉对象各种元素的机械记录,而是对结构样式的整体把握,并把对视觉的研究与对造型艺术形式的研究结合起来。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一书被英国美术史家、美术批评家赫伯特•里德(HerbertRead)称为是,“系统地尝试将格式塔心理学应用于视觉艺术的一本极为重要的著作”,可以“作为对艺术心理学进行全面科学研究的基础。”常又明所译《色彩论》是《艺术与视知觉》中的一章。 《色彩论》译本有11个小节,从视觉形象的两个基本形式因素——形和色的比较分析入手,联系心理学实验、色彩学和造型艺术的实际经验,对色彩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其中一些关于色彩问题的富于启发性的议论,有助于拓宽我们的视野,打破那种以单纯再现对...
此书原著者是格式塔心理学派的重要学者鲁道夫•阿恩海姆(Rudolf Arnheim)。20世纪在德国兴起的格式塔心理学派认为,视觉不是对视觉对象各种元素的机械记录,而是对结构样式的整体把握,并把对视觉的研究与对造型艺术形式的研究结合起来。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一书被英国美术史家、美术批评家赫伯特•里德(HerbertRead)称为是,“系统地尝试将格式塔心理学应用于视觉艺术的一本极为重要的著作”,可以“作为对艺术心理学进行全面科学研究的基础。”常又明所译《色彩论》是《艺术与视知觉》中的一章。 《色彩论》译本有11个小节,从视觉形象的两个基本形式因素——形和色的比较分析入手,联系心理学实验、色彩学和造型艺术的实际经验,对色彩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其中一些关于色彩问题的富于启发性的议论,有助于拓宽我们的视野,打破那种以单纯再现对象色彩为目标的色彩观念的束缚。作为色彩技法训练之一,画家应该具有写生一写实的能力,但决不能被彩色照相式的色彩观念束缚了手笔。只有破除了这种狭隘的色 彩观念,熟悉色彩的性能及其各种配合方法,掌握视觉和色彩的规律,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才能取得既能写实、写景,又能写意、抒情,灵活运用色彩手段进行创作的自由。 鲁道夫·阿恩海姆的《艺术与视知觉》和《视觉思维》奠定了运用格式塔心理学分析造型艺术的理论基础,已为中国学界所了解,但关于色彩问题的探讨却一直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常又明所译《色彩论》,不仅为中国学界更全面地了解阿恩海姆及其所代表的格式塔心理学提供了新材料,更有助于促进中国学界从艺术心理学和美学的角度深入认识造型艺术的本质。
作者简介 · · · · · ·【阿恩海姆】 (1904—)美籍德国心理学家、艺术理论家。早年获柏林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39年移居美国,后加入美国国籍,曾任美国美学协会主席。主要著作有《艺术与视知觉》(1954)、《视觉思维》(1969)、《走向艺术心理学》(1972)等。阿恩海姆的美学思想是以完形心理学为基础的。他在《艺术与视知觉》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完形心理美学”。他将完形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尤其是“知觉场”概念和“同形论”引入审美心理研究领域,认为知觉过程实际上是大脑皮层生理力场按照韦特默组织原理(邻近性、相似性、封闭性、方向性),将视觉刺激力转化为一个有组织的整体即生理力样式的过程。人们从艺术形式中知觉到的张力式样,绝非等同于对象的实在结构,而是对象的刺激力与大脑皮层生理力的对立统一。由此断言艺术作品是以主体的知觉行为为基础的。他反对用“联想”和“移情”来解释艺术形式的表...
【阿恩海姆】 (1904—)美籍德国心理学家、艺术理论家。早年获柏林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39年移居美国,后加入美国国籍,曾任美国美学协会主席。主要著作有《艺术与视知觉》(1954)、《视觉思维》(1969)、《走向艺术心理学》(1972)等。阿恩海姆的美学思想是以完形心理学为基础的。他在《艺术与视知觉》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完形心理美学”。他将完形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尤其是“知觉场”概念和“同形论”引入审美心理研究领域,认为知觉过程实际上是大脑皮层生理力场按照韦特默组织原理(邻近性、相似性、封闭性、方向性),将视觉刺激力转化为一个有组织的整体即生理力样式的过程。人们从艺术形式中知觉到的张力式样,绝非等同于对象的实在结构,而是对象的刺激力与大脑皮层生理力的对立统一。由此断言艺术作品是以主体的知觉行为为基础的。他反对用“联想”和“移情”来解释艺术形式的表现性,提出艺术形式之所以能表现一定的情绪因素,取决于知觉式样本身以及大脑视觉区域对这些式样的反应。据此,阿恩海姆对艺术作品的“表现”作出新的解释:传统观点认为艺术作品表现了超出其中所含个别具体事物表象的某些东西是对的,但这“表现”既包括了由“理性从艺术形式中间接地推断出来的东西”,又不包括“不表现内在精神活动的表象和行为”,所以太笼统,也太狭窄。表现不在于象征。而象征的意义应当通过构图形式特征直接传达于视觉。所以,“表现性就在于结构之中”,所有的艺术都是象征的。他强调接受者在艺术欣赏过程中的主动性,认为作品的物理样式并没有被观赏者的神经系统原原本本地复制出来,而是在他的神经系统中唤起一种与它的力结构相同的力的样式。所以欣赏者总是处于一种激动的参与状态,而这种参与状态,才是真正的艺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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