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原论(上下)txt,chm,pdf,epub,mobi下载 作者:周枏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出版年: 1994-6 页数: 1022 定价: 67.00元 丛书: 商务印书馆文库 ISBN: 9787100026291
内容简介 · · · · · ·本书有上、下两册,共分总论、人法、物权法、继承法、债法、诉讼法六编。 罗马法从《十二表法》到《国法大全》,经过千余年的发展,对后世各国民法曾经无例外地产生并将继续产生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其内容的丰富、法理的精深,实为世界法制史中所罕见。因此,研究“第一个世界性法律——罗马法”,仍具有理论和实践的意义。本书在资料方面力求翔实;对国内旧时罗马法著作中的不确切之处,作了订正;有关各项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变化或消亡,多结合当时奴隶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变化,阐明不同时期的不同规定,揭示其来龙去脉和规律对理论问题的争论,则分别叙述各方的意见,并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南,评其得失;为了使读者能深刻理解罗马法的实质,进一步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书列举事例和案例,相互印证,以收理论联系实际之功效;对于拉丁名词的翻译,则以意译为主,以便借此对其涵义可以...
本书有上、下两册,共分总论、人法、物权法、继承法、债法、诉讼法六编。 罗马法从《十二表法》到《国法大全》,经过千余年的发展,对后世各国民法曾经无例外地产生并将继续产生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其内容的丰富、法理的精深,实为世界法制史中所罕见。因此,研究“第一个世界性法律——罗马法”,仍具有理论和实践的意义。本书在资料方面力求翔实;对国内旧时罗马法著作中的不确切之处,作了订正;有关各项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变化或消亡,多结合当时奴隶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变化,阐明不同时期的不同规定,揭示其来龙去脉和规律对理论问题的争论,则分别叙述各方的意见,并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南,评其得失;为了使读者能深刻理解罗马法的实质,进一步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书列举事例和案例,相互印证,以收理论联系实际之功效;对于拉丁名词的翻译,则以意译为主,以便借此对其涵义可以有大概的了解,起到顾名思义的作用。
作者简介 · · · · · ·周枏,字叔厦,男,1908年生,江苏溧阳市人,汉族,归侨。1928年中国公学大学部商科毕业,1931年在比利时鲁文大学获政治外交硕士学位,1934年在该校获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历任上海特志学院、湖南大学、江苏学院、厦门大学、暨南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系主任和法学院院长等,讲授民商法和罗马法。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安徽大学和上海法学研究所讲学,1980年任安徽大学民法学教授,研究生导师,直至1990年退休。主要学术成果包括:《民法概论》(苏皖政治学院1936年出版);《法学绪论》(江苏学院1941年出版);《罗马法上几个问题的研究》(苏皖政治学院季刊1941年7月);主编《外国法律知识译丛。民法》(上海知识出版社1981年出版);主编《外国法律知识译丛。经济法》(上海知识出版社1982年出版,以上两译丛均获上海市1986年社...
周枏,字叔厦,男,1908年生,江苏溧阳市人,汉族,归侨。1928年中国公学大学部商科毕业,1931年在比利时鲁文大学获政治外交硕士学位,1934年在该校获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历任上海特志学院、湖南大学、江苏学院、厦门大学、暨南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系主任和法学院院长等,讲授民商法和罗马法。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安徽大学和上海法学研究所讲学,1980年任安徽大学民法学教授,研究生导师,直至1990年退休。主要学术成果包括:《民法概论》(苏皖政治学院1936年出版);《法学绪论》(江苏学院1941年出版);《罗马法上几个问题的研究》(苏皖政治学院季刊1941年7月);主编《外国法律知识译丛。民法》(上海知识出版社1981年出版);主编《外国法律知识译丛。经济法》(上海知识出版社1982年出版,以上两译丛均获上海市1986年社会科学优秀译著成果奖);合撰《罗马法》(群众出版社1983年出版);《罗马<十二表法>译评》(安徽大学学报(哲社版)1983年第3期);任《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辞典》常务编委,主要撰稿人(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初版,1984年修订二版,1989年再修正三版);《罗马法提要》(法律出版社1988年出版);《罗马法原论》(商务印书馆1994年出版,1996年第二次印刷,该书系中国国家教委1988-1992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被商务印书馆列为100周年献礼项目;获1995年安徽省优秀社科成果荣誉奖,安徽省第二届优秀教材一等奖及1997年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任《法学大辞典》顾问、副主编,罗马法分科主编(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出版);任“中国政法大学”《英汉法律词典》审定人。另陆续发表有关罗马法和民商法的论文多篇。主要学术贡献有:在1979年后我国罗马法研究恢复过程中发挥了学术带头作用,总结了1911年至1949年间中国罗马法研究的历史,纠正了我国先前罗马法研究中的许多谬误,详尽地揭示了罗马法与市场经济国家法制的联系,有力地推动了在我国民商法律的制订过程中借鉴罗马法的一般原则和一些规范,并证明了其必要性,受中国司法部委托并在其组织领导下,于1982年为全班,系统、准确地传授罗马法知识,这是1949年后在中国第一次进行这类培训,促进并领先进行现代西方法律知识在中国的系统译介;在翻译外文法律文献的过程中,创造了许多新的专业术语,现已为我国法学界广泛采用;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制定,并做出最重要贡献。1994年在北京召开的“罗马法。中国法。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论”上,《罗马法原论》作为国内目前最完善、最系统、最科学的一部罗马法专著赠送给各国罗马法专家进行交流;得到国外同行专家的好评。1991年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92年获“上海市老有所为精英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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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入门看者,这算是相当不错了
很好。挺不错的。
很好,家人喜欢,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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