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最为重要的政治哲学家并不是哈贝马斯和罗尔斯,而是沃格林和施特劳斯。
——詹姆斯·罗兹
思想者的真诚首先在于,随时准备推翻自己的定见从头开始!出生于自由思想之家的沃格林的“史稿”不同样(且首先)在冲击西方学界近两百年来的启蒙传统观念?
——列奥·施特劳斯
现在所谓的社会科学中的解释学转向,沃格林从开始学术工作起就已经在践行了。
——尤尔根·戈布哈特
目 录
主编序………………………………………………………………………………………………
译者的话……………………………………………………………………………………………
编者导言……………………………………………………………………………………………
序 言………………………………………………………………………………………………
致 谢………………………………………………………………………………………………
详细目录……………………………………………………………………………………………
导论:秩序的符号化………………………………………………………………………………
第一部分 古代近东的宇宙论秩序………………………………………………………………
第一章 美索不达米亚………………………………………………………………………
第二章 阿契明帝国…………………………………………………………………………
第三章 埃 及………………………………………………………………………………
第二部分 以色列的历史秩序……………………………………………………………………
第四章 以色列与历史………………………………………………………………………
第五章 意义的显露…………………………………………………………………………
第六章 史学著作……………………………………………………………………………
第三部分 历史与符号的轨迹……………………………………………………………………
第七章 从宗族社会到王权统治……………………………………………………………
第八章 为帝国而奋斗………………………………………………………………………
第九章 世俗事业的巅峰……………………………………………………………………
第十章 以色列世俗生存的终结……………………………………………………………
第四部分 摩西与先知……………………………………………………………………………
第十一章 申命律法…………………………………………………………………………
第十二章 摩 西……………………………………………………………………………
第十三章 先 知……………………………………………………………………………
《圣经》文献索引…………………………………………………………………………………
索 引………………………………………………………………………………………………
译后记………………………………………………………………………………………………
译者的话
在阅读一个陌生的思想家之前,我们往往希望了解这个思想家的学术定位——研究什么学科,属于什么学派,等等,以便自己调集脑海中的相关知识储备,尽快进入陌生思想之堂奥。不过,那些杰出思想家或学者的思考,往往具有多重面相。倘若只用某一张“标签”来作论定,难免失之偏颇,而若“标签”贴得多了,对面向陌生文本的读者又于事无补。看来,较为理想的做法是,在收集了众多可能的“标签”之后,找出其中的关键环节,纲举目张,勾勒思想线索。
翻译沃格林著作的过程同时也是理解、研习沃格林思想的过程。因此,译者不揣冒昧,愿将自己对沃格林思想的理解与读者分享,并就教于方家。
浏览一下沃格林的著作目录便可看出,其学术思考似乎毫不受制于传统的学科分类,讨论主题涉及政治理论、历史哲学、意识哲学乃至神学。就《秩序与历史》第一卷《以色列与启示》(以下简称本卷)而言,它对古代近东和古代以色列历史的探讨,与它关于历史哲学和圣经考证学的研究,有如水乳交融,其间更有对传统意义上的本体论和基督教神学的讨论。初看之下,难免令人感到一头雾水,无从把握沃格林的思考主线。人们不禁要问:沃格林究竟是个什么“家”呢?
在沃格林与20世纪另一位思想大师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1899—1973)围绕后者一部旨在解读古希腊文本的著作而发生的学术争论中,向来明确地自我定位为“政治哲人”,并且十分注重用词精确性的施特劳斯,将沃格林称为“政治思想史研究在当代的一个主要学者”,或译为“当代主要的一个政治思想史家”,其言下之意,显然是并不认为沃格林与自己同属“政治哲人”之列。关于沃格林与施特劳斯的思想分歧以至各自身份定位的不同,此处无须涉及,但施特劳斯对沃格林的定位至少能提示我们一点,即沃格林思想的基本关切是政治的,而不是其他什么视角。
回到沃格林自己的文本中,其思想定位问题有望得到更加权威的回答。在本卷的“前言”中,沃格林谈到了他对哲学的理解:“(针对当代之无序的补救方法)其中之一便是哲学探索本身。……自从柏拉图在他那个时代的无序中发现了这种联系以来,哲学探究便成为在时代的无序中建立秩序绿洲的方式之一。”这种哲学是“作为一种生存形式的哲学”。正因如此,它才不仅具有“诊断”功能,而且具有“治疗”功能,可以治疗从个人到社会所遭遇到的无序状况。
熟悉施特劳斯的读者很快便会想到,“作为一种生存形式的哲学”与施特劳斯关于何为哲学、何为政治哲学的观点何其相似。沃格林的这些表述清晰凸显了其思想的政治哲学属性。当然,这里所说的“政治哲学”与施特劳斯所理解的“政治哲学”意义不尽相同,但就二者均发端于对政治问题的关切,均认同以哲学的生活(生存)方式作为破解现代政治困局的出路而言,其共通之处显然是不可忽视的。那么,接下来的问题便是:那些极具现实意义的政治关切如何与本卷对遥远古代的学术讨论联系到一起?
仍然是在本卷“前言”中,沃格林谈到了从事《秩序与历史》这项研究的必要性。他认为,对秩序的寻求是世界性的“经验事实”,或者说,是古往今来各地人们的共同经验,而这种“寻求秩序”的努力及其产物是“具有社会实效的力量”,对社会生活发挥着实实在在的影响。他举了两个例子,一是“中国和印度正在努力对本质上属于宇宙论的秩序进行必要的调整,以求适应由西方创造的政治或技术环境,”二是古代以色列先知的观念与现代社会之无序状况之间的联系。对古代以色列众先知的探讨正是本卷的主要课题,而如果我们领会到,沃格林的深刻意图其实在于对现代性的批判与疗救,那么,当我们面对本卷(乃至于整部《秩序与历史》)浩繁的史料与文本分析时,便不至于不明就里地将其视为饾饤之学,而是能追随沃格林在“东方学”、“圣经考证学”等等基础工作背后的方向感与问题意识。
为此,我们有必要令视野暂时跳出本卷的限制,看看沃格林是遵循着怎样的思路来实现其思考意图的。
首先,根据他的理解,尽管政治在表象上看来正如同现代政治学通常认为的那样,是关于权力的斗争,但在这种表象背后,政治所牵涉到的是人的生存状态;更确切地说,政治关系到人是否以及怎样以一种好的方式生存。显然,对政治的这种理解正是古希腊哲人的理解,而沃格林也并不隐瞒他对古希腊政治哲学的认同。在其最为世人所知的代表作《新政治科学》中,他便阐明,他所倡导的“新政治科学”并非其原创,而是对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回归。
其次,人的生存不是本身自足的,也不是至大无外的,而是“存在共同体”(community of being)的一部分。“神和人、世界和社会,构成一个原初的存在共同体。”就译者的阅读范围所知,沃格林并未对他的这个本体论基础给出详细的论证,这可能会成为其理论的批评者一个很便利的入口。无论如何,沃格林对“存在共同体”之四元构造的认可是十分明确的,而由这个本体论基础就立即生发出对人之生存的一个要求,即人的生存必须与存在相合拍。人、社会、世界和神,它们按照各自持续的时间长短而构成一条从低到高的存在等级。“更具持久性的生存者是更加全面的,它们的结构提供了较低级的生存者必须适应——否则便会以灭绝为代价——的框架。”这种生存与存在“合拍”(attunement)、保持一致的状态正是一切秩序的基本状态。也可以说,存在(可能被表达为“逻各斯”、“神”等等)是人的生存秩序的基本原因——在亚里士多德意义上作为动力、形式与目的的原因。
第三,人的生存是在时间中的生存,有别于存在的无时间性;换句话说,存在是永恒,而生存是流变。这种“在时间中的生存”便带来了“历史”的出场,随之而来的是一个大问题:历史性的生存如何可能与非历史的存在合拍?或者说,人们如何才能在其有限的生命中触摸、融入无限的存在?沃格林在《秩序与历史》全书开篇即提出,“历史的秩序来自秩序的历史。”这一原则正是对上述疑问的回答。所谓历史的秩序,即是人的历史性生存的秩序,而对该秩序的寻求不能直接诉诸存在本身,而应首先回顾、考察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各种生存秩序类型。
通过直接诉诸存在本身而获知、形成生存秩序,这就意味着非历史的存在以某种方式,例如启示,“突入”历史性的生存;但是,正如沃格林在本卷中对古代以色列通过(经由先知传达的)神启而形成的生存秩序的分析所揭示的那样,此种意在成为“真正的”生存秩序的秩序——所谓“真正的”秩序,可以理解为非历史的、普遍的、就人之为人而言必定且必须遵循的秩序——实际上仍然只是一种历史性的生存秩序,或者说,是生存秩序的类型之一。甚至可以说,那些曾经被认为已经很好地弥合了历史性的生存与非历史的存在之间鸿沟的秩序类型,实际上并未弥合这一鸿沟。
沃格林在写作《秩序与历史》之时为自己设定的思想目标是相当远大的。通过他对“世界历史”这一主题的关注,以及在行文中频频进行与黑格尔、斯宾格勒、韦伯和汤因比等人的比较研究,他承袭这种世界历史叙事的意图可以说是相当明显。但是,目标的远大并未驱使沃格林急于得出某些具有确定性的结论,或是形成某种看似完整的理论体系。事实上,这种黑格尔式的体系构建是沃格林极力反对的伪哲学行为,因为它将哲学探究变成了教义宣讲,将一种实践性的生活方式变成了理论性的生活方式。与此相应的是,沃格林的世界历史叙事,或者说他对“什么是历史的秩序”的解答,就不再以对某种具体秩序形态之唯一真确性的描述或确认作为结论,而是既开始于、也终结于对“秩序的历史”的探究。
纵观《秩序与历史》各卷,我们可以将这种开放性的探究概述为,描述、分析那些在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被当时的人们认为是与存在相合拍的,而且也被今天的我们认为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与存在相合拍的秩序类型。于是,我们看到,沃格林雄心勃勃地试图“遍历”秩序的历史,而这种“遍历”的目的,显然就是要看一看这些曾经的秩序类型,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在哪些方面与存在相合拍,同时又在多大程度上或者哪些方面与存在不够合拍。
最后,紧随上一个环节而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判断那些历史性的秩序类型与存在、与“真正的”秩序的合拍程度?既然是判断,那就必须要有标准,而这里的标准也就是存在的秩序。在《秩序与历史》第四卷《天下时代》(The Ecumenic Age)中,沃格林较为集中地阐述了他所理解的“存在的秩序”:在存在共同体中,我们可以区分出内在的(immanent)与超越的(transcendent)这两个维度,而存在的秩序就意味着这两个维度之间保持均衡;进一步而言,为了将“存在的秩序”变成“人对存在的秩序的把握”,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人的意识对存在的如实反映,亦即人的意识也如同存在那样,在存在的两个维度之间保持均衡。
为了理解这种“均衡”,我们不妨先回顾一下上述第二个环节。我们看到,存在共同体的四元结构在秩序问题上是一种等级结构,较低等级的生存者,例如人,必须以较高等级的生存者——最终是神——为导向,力求与之合拍。但是,这种合拍并不意味着改变那种四元结构、取消其中某一等级的生存。根据沃格林的分析,在人类寻求秩序的历史实践中,出现过两种试图改变该等级结构的实践。一种是在“神”、或者说超验维度的名义下取消人的生存,亦即人在内在维度上的生存;另一种则恰好相反,以人的名义取消“神”的存在。举例来说,前者可能表现为某些宗教派别所推崇的极端苦行、无视人的生存需要,后者则典型地体现在现代革命行动中。尽管这两种行为看上去有着极大的差异,但二者在本质上有着共同点,即均不认可存在共同体的四元结构,而是力图按照自我的理解对其加以改变与重塑。因此,二者实际上都意味着人将自我加以神圣化,而对存在共同体的那种重塑就打破了存在共同体的四元、二维结构之间的均衡——在这种新创的、在沃格林看来是扭曲了的存在共同体中,自我、人及其各种衍生物(诸如“陌生上帝”、“理性”、“激情”,等等)取代了原本由神占据的位置。沃格林借用宗教学上的一个概念,将带有这种倾向的思潮与运动称为“灵知主义”(Gnosticism)。这首先是人的心灵的一种疾患,亦即人的精神秩序的丧失,进而外化为社会的疾患,亦即人类社会政治秩序的丧失。
至此,沃格林在《秩序与历史》中所遵循的思想线索便呼之欲出了。正如上文所言,沃格林学术思考的出发点是强烈的现实政治关切——他并非只知埋首书斋、两耳不闻窗外事的纯粹学院派学者。我们在上面概述的沃格林思想多半在传统上被归于“纯哲学”一类,那么,是什么将沃格林的哲学思考与他的政治关切联系在一起?或者说,是什么使沃格林的哲学思考具有政治相关性?
根据译者的理解,可以将此称之为沃格林关于权力制衡的思考。众所周知,“权力制衡”是现代政治学、尤其是宪政理论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同时,它们所探讨的权力制衡通常是以现代世俗国家为前提的,只在追踪该制度原则的起源时涉及中世纪的罗马教会体制。与此不同,沃格林着力探讨的是以教会权力为代表的精神权力与以君主权力为代表的世俗权力之间的制衡关系。细心的读者可能已经看出,这两种权力之间的制衡,实际上正对应于上述存在的秩序所揭示与要求的超越维度与内在维度的均衡。早在写作《政治观念史》时,沃格林便已细致分析了在中世纪神圣帝国围绕“主教叙任权”而发生的教权与王权之争,而在本卷之中,沃格林对古代近东和古代以色列的秩序类型的分析,贯穿始终的线索也是剖析精神权力(祭司、先知)与世俗权力(国王)之间或和而不同、或此消彼长的错综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对当时政治社会之秩序状况的影响。基于上述认识,沃格林在本卷中体现出来的文本考据功夫究竟意欲何为,或许就不难理解了。
修习西学的人士都知道,对原著文本的阅读是任何概括与转述都无法替代的。让我们就此开始对沃格林的阅读之旅吧。
译 后 记
本书的翻译完成是集体合作的结晶。霍伟岸博士承担了英文版编者导言、第二章及以下章节的翻译,叶颖博士承担了前言、导论与第一章的翻译,李强教授审阅了前言、导论、第一章至第三章的全部译稿,并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翻译中的错谬之处恐难避免,概由二位译者承担。亟盼方家不吝指教,以臻于完善。
译事艰难,需要感谢的人很多。首先感谢我们的导师李强教授,是他带领我们认识了沃格林的思想,并多方提点、鞭策与支持我们以学术为业。感谢沃格林亲传弟子、德国的尤尔根·戈布哈特(Jürgen Gebhardt)教授,他对我们理解沃格林思想乃至西方政治哲学教诲颇深。感谢李强教授带领下的学术团队,以及《秩序与历史》第二卷译者陈周旺博士,他们使我们深感学术共同体带来的愉悦。感谢裴亚琴博士和丁凡先生帮助我们解决了原著注释中两段德文翻译的问题。感谢本书责编黄颖女士,她的学术素养与敬业精神对本书的翻译出版助益良多,对她在译稿审阅上所付辛劳尤表铭谢。最后,感谢我们各自的家人,感谢他们默默的支持与无尽的关怀。
霍伟岸 叶颖
2009年8月于北京
埃里克·沃格林(Eric Voegelin,1901~1985) 德裔美籍人,是20世纪最有创见和影响力的哲学家、政治思想家之一。但对于中国读者来说,埃里克·沃格林的名字是相当陌生的,国内学界对于沃格林的了解即使不算空白,也是寥若晨星。沃格林的学术生命,严格说来,是在美国度过和完成的。沃格林大学期间主修的是法律,他的导师是名噪一时的法律实证主义大师凯尔森。沃格林最知名的著作是《政治的新科学》,还著有八卷本的《政治思想史》和五卷本的《秩序与历史》。
深入浅出
大大点赞!
一方面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
论述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