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金融反垄断为主题,锁定公平与效率,以时间序为主线,在记录了起诉关联储量化宽松和举报世界知名金融机构操纵国际利率严重侵害我国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同时,还揭露了现实金融世界中许多鲜为人知的秘密,为不断融入世界金融圈的中国金融作出客观、务实、前瞻的分析判断。
倪建明博士,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官员、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高级管理人员、中国银行市场交易商协会经纪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高级经济学家。
敢将真理之石掷向狂妄巨人的眉心《圣经·撒母耳记上》,第十七章。——使他们的行为有所检点,这不仅需要正直的信念和无畏的勇气,更需要经得起检验的扎实技能。
《状告美联储: 金融反垄断的崛起》无疑是一篇在公平和正义信念驱使下,不惧金融业长期以来被视为理所当然的垄断巨人,敢于站出来对其狂妄行为发起讨伐的战斗檄文。不仅如此,著者有研讨,有行动,可能言微,却不可被小觑。
一
所谓的学者定会拿出纷乱的经济、金融乃至社会学理论,说垄断未必不好,竞争未必就佳。“反垄断只是反对垄断行为,保护竞争不是要保护竞争者” ——对的,可是,环顾一下普通百姓和中小金融机构周遭的“金融生态”: 垄断之下的不公现实严重至极,早已让众生麻木!
一个最简单的例子,银行凭存贷款业务牌照的垄断经营权,坐吃全球最高储蓄率环境下稳赚不赔的存贷利差;在市场规模和利润爆发式增长的主力债券市场,既当发行人,又作承销商,还是持有大户。难怪它们可以在短短几年间从“技术破产”进化为日进利润六七亿元的世界“顶级”银行;难怪有人愠怒并戏称“小狗当行长也能赚钱”。
我们不禁要问,银行的巨额利润,难道都是靠智慧、技能和辛苦赚来的吗?假如财富的创造和分配是一个零和游戏,这些主要靠垄断带来的利润都来自谁的损失?百姓如何分享改革开放与经济增长的成果?到底什么程度的垄断会有益于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从这个意义上说,反垄断与“金融普惠”唇齿相依。序·壹状告美联储: 金融反垄断的崛起著者亲历类似事件,依法向境外一个个远超“狂妄巨人”的机构发起诉讼,是呐喊,更是划破寂静夜空的一道闪电。
二
反垄断既出于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更为了提高经济效率和促进创新。于此而言,反垄断既不是资本主义也不是社会主义的专利。
因为垄断不仅通过定价可轻取超额利润,蚕食消费者剩余,还极易滥用优势地位,阻碍技术进步与创新,使贪腐繁衍。居垄断之位,既可低价排挤竞争对手入市,还可暴力收购兼并潜在对手,“雪藏”颠覆性技术创新,甚至将其扼杀于襁褓。
垄断者言,垄断实力能促进更强劲的创新,从竞争走向垄断可以是帕累托优化的过程。然而对垄断的弃恶从善,我们还能在多大程度上指望其不太靠谱的道德和良知?到底什么样的垄断会有益于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唯有察其言、观其行,以其实际创新成果和效率提高给普罗大众带来多少消费者福利作检验。
互联网等技术进步正在为我们提供革命性工具。马云曾豪言: “银行不改变,我们就来改变银行!”这位“搅局者”的成功,从另一面揭露出银行业的垄断曾窝藏了多少本应由消费者受益的空间,更有力地证明了在长期垄断造就的惰性之下,真正的创新实在是乏善可陈。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美国政府要聘请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著名经济学家卡尔·夏皮罗(Carl B. Shapiro)担任司法部反垄断首席经济学家,密切监控那些可能影响竞争性选择的垄断行为;也许,这就是为什么著者的《中国金融反垄断规制初探》等文能屡屡斩获殊荣,得到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和清华北大等名校教授的首肯。
三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1845。
著者从理论研究到建言献策,身体力行——积极参与远在巴塞尔的国际金融监管组织讨论规制;多次参与全国人大提案建言;向政府多个行业监管机构献计;以严谨的法律武器践行金融反垄断理念。十年来,在此艰深领域精耕细作,不为资财,只为执着于公平与正义之信仰,志在对非正义“不可能世界”的唤醒——哪怕只是点滴改变!
我们看见他孜孜不倦,辛勤并快乐着!
“十年磨一剑!”作为朋友和同事,十年前在北京成方街32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办公室,或许只是句不甚经意的赞许与鼓励,著者却有心以其执着和才智,积淀出我们手中这份珍贵的专著。能得以首先拜读,实为荣幸。
相信坚守正义的信念之花定将持续绽放,春华秋实,让我们欣慰之,钦佩之,更期冀之。
2014年4月28日序·贰
徐中起博士、博士生导师、法学家、人类学家,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前院长、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
如果我说,犹他州一条峡谷中有一棵梨树开出了蓝色的花,肯定有人信;如果我说,中国水平最高的金融反垄断学者是昆明一家银行的职员,肯定没有人信。但这是真的,千真万确!看完这本书,你会确信无疑。
一
一个人如果专注于一个领域,甚至将其作为一生的事业,那么他就是这个领域的专家。李震研究金融反垄断已经十年有余。他于云南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然后考入该院念研究生,攻读经济法专业,2004年毕业。我有幸担任他的指导老师。他念本科时,我给他上过课。算起来,我们的友谊已经有16年了。这期间我们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他每写一篇文章都会寄给我看。开始,我还会提一点建议,后来我就只是看了,因为他对金融反垄断的研究已经相当专业化,达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对反垄断法涉及的经济学基础、历史、主要内容、运行机制都非常熟悉,这些都已经远远超过了我所知道的范围,我已经没有能力对他提出专业上的建议了。李震的英文基础很好,他在读本科的时候,就已经开始阅读英文的法学原著了,书包里随时背着一本厚厚的英汉词典,已经被翻得满是汗渍,快散架了。我们有一段时间的通信都是用英文进行,几年后,他的英文写作大有长进,我还在原地踏步,沟通渐渐变得有些困难了,我们只好改用汉语交流。李震的写作用了大量外文材料,他没有到外国留学,但他对外国反垄断法的理论和实务并不陌生。他在金融反垄断领域有专业水平非常高的国际学术视野,对国际上金融垄断领域的最新发展了如指掌。判断一个学者的学术水平怎样,看他用的材料是不是该学科权威学者的研究成果是一个重要标准。一个人写一篇文章,用的都是与该学科和专题没有多序·贰状告美联储: 金融反垄断的崛起少关系的学者的论述,或者是一些在该学科没有影响的学者的文章,通常可以判断该作者的学科基础不够扎实,对该学科的理论体系和学科发展缺乏有深度的认识。当然,这只是从一般性角度看。如果这名学者并不出名,但你伯乐识马,在他未出名前就发现了伟大的思想正在孕育之中,而他后来成为学界翘楚,则应另当别论。李震研究反垄断法根基深厚,熟悉国内外反垄断法理论前沿,尤其熟悉外国金融反垄断法理论前沿,这使得他的研究具有前瞻性。他的研究应当为学界和实务界重视,因为其中有真知灼见。无论你是要研究金融反垄断理论,还是搞反垄断法实务,如立法或者是处理金融垄断案件,李震的书开卷有益。
反垄断法不是我的专长,对国际反垄断法的理论和实务我更是一窍不通。对我来讲,为李震的金融反垄断专著作序难度极大,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但为学生写序,按中国传统,义不容辞,不仅如此,还得要写好。要写好,不是说漂亮话的意思,而是要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地介绍和评论。
二
简单地讲,垄断就是这种事,只能我干,你不能干。这话有些讲得太宽泛了,比如,我有一套房子,是我家的,不是你家的,这叫不叫垄断呢?从这所房子属于我,是我的,不是你的,你能住,除非我同意,否则你不能住的角度来讲,这也有点垄断的意思,因为这里讲的“垄断”具有“独占”的含义。在现实生活中,独占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凡是排除别人对物或者某种精神存在而由一个主体占有,就是独占。第一个独占产生于何时已经无法考证,不过考古学上有一个共识,在狩猎和采集时代,人类的工具简单且易于制作,一般而言,一个游群中的每个人都可以使用。人类史上,相当多的独占获得了承认,如对物的独占,对名誉的独占,对权力的独占,物的独占如财产所有权,精神的独占如荣誉权、姓名权,权力的独占如王权等。这些独占在发展中取得了社会认同并形成规则,有的还被写进了法律。各种独占的规则构成了人类规则的主要部分。法律上讲的垄断具有独占性,但要看到,垄断的独占性并不很强。比如,一家公司生产某种电脑软件,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占有了一定程度的市场份额,就可能被视为垄断,实际上,其他很多厂商也都在生产。因此,要判断是否构成法律禁止的垄断是迄今为止最为复杂的法律技术,反垄断法理论也是法学中比较复杂,较难把握的法学分支。
欧美学术界写垄断史往往会从中世纪欧洲城市的行会制度谈起。欧美社会有深厚的行会传统。在中世纪,每个城市中的各个行业都有行会,比如面包坊。一个城市有几个面包坊,生产面包的重量、尺寸、面粉质量、从业人数等,行会都会做出明确的规定。在一个人口流动性低,生产规模基本上是在原有水平上重复的城市社会中,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会有其存在的理由。在现代欧洲社会,依然可以看到各种具有强大力量的行业组织。比如,在荷兰,要修空调只能找有相关行业组织的维修人员,等候时间长、费用高。为什么?因为该组织对行业准入有严格限制。道理很简单,有执照的工人多了,生意就不好做了。当然,这种垄断与大公司垄断相比,非常小儿科。
18世纪,欧洲社会出现了过去历史上不曾有过的新现象,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三大革命,即欧美历史学家所说的工业革命、科学革命和社会革命。三大革命有一个重要背景,就是始于发现新大陆,进而发展成为世界市场的历史进程。殖民地的开拓制造了巨大的需求,为满足这一需求,一些欧洲国家,主要是英国、法国的工厂如雨后春笋般发展,为提高效率,产生了对技术的盛大需求,进而催生了以技术创新为主要内容,生产面向世界市场的工业革命。与其他欧洲史和经济史学者不同,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英国经济学家约翰·希克斯对世界市场对于欧洲工业革命的影响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他不仅提出世界市场对欧洲的影响,还举出了一些具体的例子: “1775年,欧洲的铁钉生产即达到10 000吨,雇用工人上万人。铁钉主要销往北美洲用于木房建造。英国在1698—1775年的外贸增长了600%,法国在1715—1787年,进口增加了10倍,而出口则增加了8倍。”[英]约翰·希克斯: 《经济史理论》,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海外贸易为工业生产提供了市场,没有巨大的海外市场,大规模的工业生产完全不可想象。以英国为代表的大规模生产,正是在大量的海外市场需求拉动下发展起来的。这也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欧洲资本主义国家不惜以武力为市场拓展开道。
市场经济的运行有时很让人难以捉摸,市场经济本身在欧洲是冲破封建制度束缚,崇尚自由竞争,但市场经济在19世纪末期却创造了自由竞争的杀手——垄断,这真是让鼓吹市场万能的学者大跌眼镜。垄断有三个重要成因,一是技术的进步,二是公司制度催生巨型企业,三是自由市场制度。这些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最终推动了垄断的形成。市场的基本特征是自由竞争,而自由竞争与工业革命后广泛采用蒸汽机,以及到19世纪末广泛采用内燃机和电力密切相关。在运输、冶炼、化工、机械制造等领域广泛使用机器,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一些有技术、资本和市场优势的企业迅速发展为能够控制一个广大区域的原料市场或者销售市场,或者实行价格垄断。19世纪70年代末,也就是工业革命发生一个世纪后,美国和欧洲出现了现代垄断。以美国为例,1904年,美国共有318个工业托拉斯,这 318个工业托拉斯吞并了5 300个工业企业,拥有全部加工工业资本的40%。在这些托拉斯中,有26个托拉斯控制了各自部门生产的80%以上,有57个托拉斯控制各自部门生产的60%以上,有78个托拉斯控制各自部门生产的50%以上。樊亢、宋则行主编: 《外国经济史(第二册)》,5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垄断,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法律现象,它与传统的各个部门法的规定并不冲突,按照传统部门法,不可能追究垄断者的法律责任。垄断者不会直接侵害别人的权利,它不会强占,或者拆别人的厂房,也不强求别人订立合同,甚至,它也不侵害人们的精神权利,比如名誉、专利、商标等。垄断企业都是大企业,这些企业创造着管理文明,营造企业文化,由著名企业家管理,这里发生种种销售、技术和管理等文明奇迹。他们是纳税大户,遵纪守法,诚实信用。但与此同时,我们可以看到垄断扼杀竞争,而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精髓。垄断导致消费者的财富被垄断价格夺走,社会财富分配不均加剧,很多中小企业倒闭,大量工人失业。在传统法律制度下,垄断企业不为这些社会问题埋单,人们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理由追究垄断者责任。但是,人们看到,这些社会问题的根源就是垄断。立法者在不同的利益群体之间考量,垄断集团也一直在与政府、社会博弈。最后的结果是1890年,美国参议院通过了以著名政治活动家谢尔曼名字命名的《谢尔曼反垄断法》。到现在,一百多年过去了,反垄断法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我国也在2007年制定了《反垄断法》。从此以后,垄断在我国不再是一个必然合法的现象。
三
金融反垄断是一个非常专业化的问题。正如李震在书中所说,我国有很多人认为金融就是应该垄断,甚至,不垄断就不能叫金融。拿着一张纸就可以买东西,这很神奇,更为神奇的是,人这种心眼极为复杂多疑的动物,都不会对这种本身没有什么价值的货币就是财富有任何怀疑。有人说,这就是金融需要垄断的道理,如果任何人都可以发行货币,那不就乱套了。经济学家说纸做的钱可以买东西,是因为它是信用货币,是建立在以银行为后盾的信用基础上的。我相信这种解释是正确的。我想,基本上全球所有的人从小都没有对纸币代表财富发生过怀疑。但我也相信,大多数人并不知道什么叫信用货币,他们把自己的商品卖出去,换回纸币,不是因为他们懂得钱是信用货币,信用货币的经济学解释对多数人来讲过于复杂。更重要的问题是,人们不需要懂得货币中的经济原理才使用钱,就像人们不一定要懂麻婆豆腐的化学结构和其中的营养学道理一样,只要懂得麻婆豆腐能吃,或者能满足欣赏美食的欲望就行。显然,这个问题被经济学研究忽略了。经济学在社会科学中最像自然科学,经济学家建构经济学时压根儿就不会去想经济行为的文化含义。
为深入理解金融反垄断的意义,我想从文化解释的角度对金融及垄断现象进行分析。人类学与经济学刚好相反,人类学注重以一种描述文化现象的方法研究社会现象,力图从内在的角度研究人的行为,说明文化中人如何思考并行为。人类学家克里夫德·吉尔兹对此有相当精彩的论述,他说: “民族志,是对特定民族文化的人类学描述。”吉尔兹认为,民族志的基本特征是一种“知识性努力,经过精心策划的对‘深描’(thich discription)的追寻。”[美]克里夫德·吉尔兹: 《文化的解释》,6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深描说’的宗旨是‘理解他人的理解’,站在一个‘异文化’ 的位置上体察人类学家自身的‘本文化’。这一看法起始于韦伯的理解(verstehen) 和理想型(ideal types)的概念,而吉尔兹则意在通过跨文化的理解,冲破长期以来诱使现代社会科学家自我封闭的框套。因而,‘深描说’所导致的理解超脱于‘生硬的事实’之上,它追求被研究者的观念世界、观察者自身的观念世界以及观察者‘告知’的对象——读者——观念世界三者间的沟通。这犹如在一系列层层叠叠的符号世界里跨时空漫游,所要阐明的是意义(meaning)的人生与社会中的重要角色。”王铭铭: 《吉尔兹的解释人类学》,《教学与研究》,1999(4)。 “在吉尔兹的概念中,文本已远不是符号本身,而是一部以行动描写和提示着的‘文化志’,是立体文化之渊源,这一对文本的阐释就是对文化的最深刻的阐释,也就是文化人类学家工作的终极目标。”王海龙为吉尔兹《地方性知识》所写的《导读》,载[美]克里夫德·吉尔兹: 《地方性知识》,10页,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
从人类学的角度看,货币之所以能够被看作财富,是因为人们将其理解为财富的象征。象征的语言基础是隐喻。一个人说货币就是财富,肯定没有人信,但每一个人都这样认为的时候,这就是真的。这与“乌鸦叫”象征晦气,“喜鹊叫”象征吉利的道理相同。当一个事物被普遍认为具有某种意义时,它就是一种真实,当然,它可能只是一种观念上的真实。货币是财富,是现代社会的集体认知,是人类的共识,甚至,人们对它顶礼膜拜,马克思称之为货币拜物教。在观念层次上,货币之所以能成为财富的代表,是人类进化中形成的以语言的隐喻形成的共同认知来建构观念世界这样一种精神现象为基础的。
传统文化为纸币提供的第二个基础性条件是互惠机制。互惠是联结人际关系的基本方式,互惠的基本特征是一方接受另一方的利益,如某种礼物、做某种事,接受的一方就有义务回报对方。法国人类学家马塞尔·莫斯说: “在斯堪的纳维亚和其他为数众多的文明之中,交换与契约总是以礼物的形式达成,表面上这是自愿的,但实际上,送礼者和回礼者是义务性的。”[法]马塞尔·莫斯: 《礼物·古代社会中交换的形式与理由》,3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莫斯深刻揭示了礼物的送与还中所隐含的对人的强制,无论是送礼还是还礼,都是义务的。互惠是广泛存在于所有人类文明之中的社会规则。古语“来而无往非礼也”,揭示了中国文化中互惠的实质。在传统社会里,互惠并不要求作精确计算,是一种概化的互惠。得到对方的礼物或者帮助就要回报。在传统社会中,人们生活在浓浓的由互惠构建的人情氛围中,每个人都会帮助别人,也都欠着别人的情要还。互惠生成于采集和狩猎时代,贯穿整个农业社会。互惠的功能在于团结人群,形成利益和友情的共同体。在当代社会,互惠机制并没有因为商品交换的盛行而消失,收礼要还,仍然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规则,更重要的是,互惠是交换的认知基础。一个人送出礼物,他知道对方应当还礼,如果不还,对方将受到良心和社会舆论的谴责。这一规则在商品交换中依然存在,一方给对方商品,对方要还以价值相当的商品,如果不还,将受道德谴责和承担违约责任。诚信原则作为维护商品交换的重要伦理原则起源于互惠。传统互惠与一手付钱、一手接货的当下买卖有所不同,它更像远期交易,一方付出了,不一定要马上得到回报,可以等一段时间。人类学家在对互惠的研究中发现,互惠,尤其是概化互惠主要存在于群体内部[美]威廉·A.哈维兰: 《当代人类学》,454~455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概化互惠是指: 不对所送与还的物品作精确的计算,也不指明回报的时间地点。概化互惠是亲属等关系密切的人群的互惠方式。相对于概化互惠的是平衡互惠,即双方对送了的、回报的物品的价值和交换时间地点都比较明确。平衡互惠常见于不亲密的人际关系。,是熟人社会的规则。不同的群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不一定适用互惠,也可能伴随着欺诈,甚至是战争。我们可以以中国封建社会中央政权与藩属国之间的关系为例,既有体现互惠的和亲与朝贡,也有军事冲突。当然,货币并不仅仅在认识意义上存在,它真实地存在于现实世界,经济学对此有深刻的理论分析。但到目前为止,经济学对观念层次和文化层次上的货币意义的认识还很肤浅。
用纸印制钞票,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一些文明在发展过程中,不约而同地印制过钞票。中国宋代就曾经有过“交子”。明清社会中广泛使用的银票也有一定的纸币功能。历史上,货币发行并不专属于中央银行。早期的中央银行也都不是政府的银行,如1694年获得货币发行特许权的英格兰银行就是一家民间银行,到1946年才收归国有。1694年以前,英国的商业银行都可以发行货币,对那时的英国人来说,将钱放在哪一家银行最保险是一件很头疼的事。即使到现代,英国的货币发行银行也不止英格兰银行一家,北爱尔兰银行和苏格兰银行也有英镑发行权。在香港,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和中国银行都有港币发行权。现代银行制度是经过了几百年时间发展并逐步完善的。经济学家对国家应当持什么样的经济政策有不同的理论解释。凯恩斯认为,有效需求不足是经济运行的常态,因此,应当推行弹性货币政策,当流通中货币量减少时,可以多发货币以满足对货币的需求。自由主义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弗里德曼在分析了美国200多年货币发行量与经济运行的关系后却得出了与凯恩斯相反的结论,认为政府不应当人为地干预货币发行量,市场有自动调节货币供应量的机制。
纸币本身不是财富却被看作财富,这种奇特的性质也孕育着纸币的危机。开动印钞机印出钞票就可以任意消费,想买啥就买啥。谁不想多印点呢?这是理性人固有的冲动。想多印是理性的,相反,不想多印才是不理性的,除非多印的负效用大于正效用,并且这种负效用被明确预见。百多年来的经济危机多与金融有关,而金融危机又多与货币超量发行有关。虽然银行有数百年的历史,但人们并不太清楚银行与货币的关系。第一个揭开这层神秘面纱的是凯恩斯。凯恩斯提出的“乘数定理”解释了银行发行货币的放大效应。如果乘数是9,银行直接发生的货币数量是1 000亿元,那么实际上在流通中产生的货币量就是1 000亿元×9=9 000亿元。银行超量发行货币,在乘数定理影响下,超量发行的负效用也是按乘数放大。银行发行货币过多,贷款过多且审查不严,可能造成通货膨胀、呆坏账导致银行信誉下降,严重时可能导致挤兑、银行破产、金融体系受损甚至崩溃等后果。从广大银行客户的角度看,一旦他们认为自己的银行存款可能取不出来,或者会大幅度缩水,他们就会挤兑或者采取其他过激措施。从互惠机制角度看,银行不能保证存款安全,就意味着银行与储户之间的互惠关系被破坏了。作为整个银行信用基础的互惠机制被破坏,修复难度相当大,这个账单是银行自身无论如何也支付不起的,整个社会将为此付出相当大的代价。1929年美国大萧条后,西方主要工业国家的主要经济指标都退回到了19世纪末的水平。因此,要有效管控金融危机,必须对银行发行货币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从历史上看,银行本身的自律不足以有效约束银行自身,必须要有外部的,主要是来自非商业性质的中央银行或者其他专门管理机构的监管。在我国这种监管机构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金融垄断是可能导致金融负效用的行为。金融垄断引发的负效用是巨大的,可能导致贷款成本过高、中小企业贷款困难、银行经营效率下降、消费者权益受损。如果金融垄断与产业垄断相结合,结果将会更严重。由于乘数定理的作用,金融垄断的负效用同样有放大效应。一百多年来,对金融垄断的监管一直是西方国家反垄断的主要任务。因此,研究金融反垄断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四
李震的学术特点是紧密联系实际,本书中有大量金融时评,都曾发表在一些高端财经类报刊上。其特点是专业性强,主要集中于金融法务,尤其是金融反垄断领域。李震写了大量给有关国家机关的建议,给全国人大的,给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以及给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些建议专业性和可行性很强,具有很高的咨询价值,相信会受到这些领导机关重视。这些建议也体现了李震忧国忧民的拳拳赤子心。
本书中比较吸引眼球的还有以量化宽松货币政策(QE)为由状告美联储。虽然法院认为该诉讼超出了管辖范围,但是,这起诉讼的意义不在于法院受理与否,而在于让人们思考这样一个重大问题: 面对享有美元这种具有世界货币发行权的美联储实施量化宽松政策,我们应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国家以及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美元作为国际结算货币,美元贬值就意味着其他货币升值,对美国以外的消费者来讲,就意味着物价上升,手中的货币缩水。李震的诉状写得有理有据,既有法律事实支撑,又有坚实的货币理论为基础。我相信,如果法院受理,美联储律师来应诉,胜诉方肯定是李震。
2014年7月9日序·叁
张士元资深教授,著名法学家,经济法学泰斗,被尊为中国经济法的“三驾马车”之一,第一届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经济法博士生导师组成员,北京市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顾问,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状告美联储: 金融反垄断的崛起》一书是李震多年潜心研究金融法和反垄断法的一份重要研究成果,更是将金融法与反垄断法有机结合全面阐述金融反垄断理念和实践的一篇力作,具有厚重的理论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本书的问世填补了我国金融法学和反垄断法学的跨时代盲点。
更重要的是,历经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和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现已步入全新的发展时期,面对异常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尤其是在美联储等外国中央银行实施量化宽松以及我国持有沉重的四万亿美元外汇储备背景下,以金融反垄断为核心的金融竞争制度作为确保中国崛起的利器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全书结构合理,体系清晰,视角独特,观点明确,论述充分,反映了著者在法学和经济学,特别是在金融学和反垄断法学方面有较深厚的理论功底,也体现了作者多年从事金融管理工作实践所积累的较为丰富的经验和体会。本书无论在概念界定、理论阐述还是在制度设计、法律对策等各方面,均能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受和当头棒喝的启迪。
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已建立,国家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进程中,金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核心,金融的稳健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健发展的重要保证,要确保金融的健康运行,就必须具备科学合理包容的金融系统和反垄断机制。本书的问世能够对社会各界了解和认识金融反垄断有所帮助。
2014年8月9日序·肆
史际春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小李要出书了”,这对我来说,既出乎预料,也在意料之中。因为李震就职于金融实际部门,忙于事务性工作,也没有很高的学历学位,能够写出书来实属不易。然而,他又是一位富有事业心、责任感,勤于思考,笔耕不辍的年轻人,多年的积累成书,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我与小李邂逅于2008年,昆明。这一年,是改革开放的第三十年,各界各地都在以不同的形式、从不同的角度反思30年的得失。时年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和上海市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在昆明举办第三届“中国经济法治论坛”,主题即为“改革开放30年与中国经济法”。在会议收到的一百多篇论文中,有一篇是小李提交的《金融监管变迁下的中国反垄断三十年法制沿革》。当时,我国《反垄断法》尚未施行,金融反垄断远未提上议事日程,他就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反垄断和金融监管的进程,并对金融反垄断进行探讨,这样具有创新性的文章并不多见,因此会议安排小李作主题发言。在发言中,他讨论了国内外金融反垄断规制的动向,并进行反思,认为从经济法治的视角,次贷危机的形成与金融垄断密切相关: 一是金融业的掠夺性定价;二是在资产证券化中,信用评级机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而不受有效制约。在国内,油价、股价等的波动也与国际金融垄断相关。虽然他的论文和发言并非见长于理论,但作为实务部门的一位青年,能够贡献这样的成果,确实值得肯定。之后,小李就一直与我保持联系,不时将其有关金融反垄断的心得与我分享,我乐意且享受与他的交往。
小李还极富正义感。他忍受不了美联储滥发货币,“量化宽松”,利用铸币税掠夺他国尤其是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薄弱的发展中国家,竟对其提起诉讼,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他还向我国反垄断监管当局实名举报12个国际大金融机构操纵国际利率,改变了主要发达国家监管机构纷纷对此进行调查、处序·肆状告美联储: 金融反垄断的崛起罚,中国政府和民间却处于失声的状况。无论结果如何,其效果彰显;也无论理论和法律上的解释如何,他的理论联系实际、一颗拳拳爱国之心,令人钦佩。
他在书中,提出了自己的诸多建言。归结起来,就是把金融改革和发展聚焦于反垄断。在他眼中,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宏观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都与反垄断有关,前者意在缓解金融产业结构高度集中的困境,后者通过规范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防止其滥用优势,从而使金融消费者获得其应有的福利。尽管这是一个宏大且复杂的课题,需要长期持续地跟进研究,但小李与时俱进的思考,可给人以启迪。
藉本书的出版,小李将他的金融反垄断心路历程和身体力行记录下来,留作各位读者参考,是十分有意义的。
2014年6月21日自序
就在云南省高院送达维持一审裁定书后第二个月的一天,我有幸与省市司法界的一些领导共进晚餐。未曾想到,这餐晚宴却揭开了一个石破天惊的秘密!
自古以来,中国“饮食文化”总是伴随着觥筹交错,这次饭局也不例外。敬酒完毕,一位领导乘着酒兴微笑着说: “最近,昆明发生了一件奇案,居然有一个女的持着250美元的银行存单起诉美联储。”“起诉状指出,美联储是私有机构,滥用货币发行垄断权,实施量化宽松,导致原告货币贬值!”我瞬间警觉,故作镇定地问: “是啊!我看央视报道了,真够奇怪的!司法部门是怎么处理的?”这位领导接着说,“昆明市中院收到起诉状后异常震惊,感到‘如临大敌’,因为历史上从来没有起诉货币发行垄断权的判例,所以,当机立断向云南省高院报告。”“省高院接到报告后感到异乎寻常,迅速组织了全省最强的司法研究队伍对案件进行了全方位研究。经过一个多月的倾力研究,法院突然发现,无论是从法律还是从金融,无论是从国际规则还是从国内法律,无论是从管辖还是从国家豁免来看,都没有不立案的正当理由。但是,由于云南省法院的胆识、魄力和能力有限,所以只能找个借口不立案了。”
听到这个隐秘的内幕后,我立即自信地表示: “领导,向您报告个事。您说的这个案件,那个女的(即原告)叫刘华,她有个代理人,是她儿子,就叫李震。实际上,刘华正是我的母亲,我就是那个代理人。”
顷刻间,鸦雀无声!
“从根本上来说,起诉美联储的真正目的并不是因为我母亲存在银行的250美元贬值,也不是像外界所说为了出名而故意炒作。真正的目的是,揭露私有机构美联储量化宽松的违法行径,从而力图改变其对我国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造成的严重侵害。”“这几年,美联储以救助本国金融市场为借口推行量化宽松,对我国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产生了难以估量的严重损害,《人民日报》曾多次发文指责。但即便如此,目前仍无行之有效的方法‘破局’!”
“怎么办!?”
我停顿了一下,“唯一的方法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美国是法自序状告美联储: 金融反垄断的崛起治国家,而美联储是私有机构,要彻底地改变目前的困境,只有交叉分析并有效适用法律与金融,融会贯通国际法和国内法,从司法层面打垮美联储,通过法律彻底改变其货币发行机制。”“各位领导都知道,小李一直以来专攻金融反垄断问题,之前在国内外也发表过一些文章,得到了一些认可。我个人认为,在国家危难之时,在中华民族受到压迫之时,作为一个中国人,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该毫不犹豫地有所作为。于是,我花了很长时间研究设计了跨境司法狙击美联储一案。”
话音刚落,在座的所有人发出了惊叹之声。坐在主位的司法界领导当即朝我举起红酒杯,声音洪亮地说: “小李,法院在审查是否立案时并没有考虑到会有如此深层的战略背景,你用心良苦啊!就我个人而言,完全理解!我愿意毫无保留地支持你为国家和人民维权!”“我敬你!”
2014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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