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长兴公办中小学施教区划分出炉,招生政策有变动!

2019长兴公办中小学施教区划分出炉,招生政策有变动!

秀美龙山  3月28日

日前,长兴县教育局发布《2019年长兴县小学招生实施办法》及《2019年长兴县初中招生实施办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坚持“免费、免试、就近、均衡”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
由于施教区学校招生人数限制
在施教区内有房无户
户籍在2019年6月30日以后迁入等相关问题
也有了更明确的规定
具体情况往下看


小学招生

入学年龄 

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新生” ) 。各校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凡符合规定的新生应当全部入学,依法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新生因身体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办理缓学手续后可适当推迟入学。

招生原则 
招生工作坚持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原则。

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文章后附图)
1.长兴县第一小学(县前街校区):东至护城河;南至长兴港;西至水木花都路、县前西街(含浙水阳光北区至白莲冲)、紫金路、党校路、回龙山路;北至长水路、画溪大道、职教路、道园路、护城河。
2.长兴县第一小学(双拥路校区):东至锦绣路、龙山大道以南向东至明珠路转太湖中路、滨河大道;南至护城河、道园路、职教路;西至画溪大道、长水路;北至合溪新港路。
3.长兴县第二小学:东至长州路、解放东路、长城路、张王塘港;南至三里桥港;西至方家港、护城河、滨河大道;北至太湖中东路。
4.长兴县第四小学:东至方家港;南至雉州大道;西至画溪大道(含高家墩村、三星斗村、上杨村);北至长兴港。
5.长兴县第六小学:东至水木花都路(不含浙水阳光北区至白莲冲,含五峰户籍的);南至长兴港;西至回龙山路;北至党校路。
6.长兴县第七小学:东至杭宁高速(含亭子头、祥符?、八字桥、官?、乌鸦?、新开河);南至雉州大道(含五里桥);西至张王塘港、长城路、解放东路、长州路;北至太湖大道、长城路、中央大道。
7.长兴县第八小学:东至陈王路;南至中央大道、长城路、太湖东路;西至明珠路、龙山大道、锦绣路;北至合溪新港。

报名及录取 

2019年全县各公办小学将继续采取“分类分批,统筹入学”的办法,切实做好小学新生入学工作。

 1.施教区学生入学类 
(1)城区公办小学施教区学生入学
截止2019年6月30日,户籍在城区小学施教区内的新生,按照户籍地“就近入学”的原则,以新生户籍所在地来确定应入学校。户籍生录取后,须保留其户籍,对于户籍迁出,户籍地与施教区学校区域分离的,学校有权取消户籍生资格。报名时需携带新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户籍在2019年6月30日以后迁入城区小学施教区的新生,到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
从2020年起,若施教区新生户籍数(截止当年6月30日)超过施教区学校招生数,则按学生户籍迁入施教区时间先后排序,视招生数确定户籍迁入年限。未到规定年限的新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就读。

(2)非城区公办小学施教区学生入学
截止2019年6月30日,户籍在各乡镇(街道)辖区的新生,到户籍所在地所属中心小学报名入学。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统筹学生入学类 
(1)城区公办小学统筹学生入学
第一批:按政策应安排入学的新生
    按政策应安排入学类包括现役军人子女(浙政联〔2013〕
2号); 高层次人才(长委办发〔2013〕9号文件、长政发〔2015〕29号文件、长政发〔2017〕12号、长委人领办〔2018〕7号); 挂牌上市企业(长政发〔2016〕18号);突出贡献投资企业(中共长兴县委办公室〔2009〕1号会议纪要);长商(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题会议纪要〔2017〕56号)所属对象等。此类新生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后,连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于5月20日前到县教育局普教科(3)登记报名,统一办理,统筹安排,逾期不予办理。
第二批:在施教区内有房无户的新生
父母已在城区小学施教区内购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用途一栏为住宅)并居住稳定,户籍不在城区小学施教区内的新生。
报名时需携带新生户口簿(如:新生户籍与父母亲不在一起则还需提供新生出生证、父母亲的结婚证)(下同)、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全套复印件1份。县外户籍的新生需提供:新生户口簿;不动产权证;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长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
此类新生到住房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并填写愿意服从统筹安排的承诺书,如该校施教区学生已经招满,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或回户籍地就读,逾期不予办理。
从2020年起,若施教区有房无户新生数(截止当年6月30日)超过施教区学校招生数,则按在施教区购房时间长短进行排序,视招生数确定购房年限,未到购房年限的新生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必须是新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包括新生)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份共有的房产,父、母、新生所占比例合计不少于51%。
第三批:父母在施教区经商一年以上的新生
父母已在城区小学施教区内经商一年以上并在城区小学施教区居住稳定,户口不在城区小学施教区内的新生。
报名时需携带新生户口簿、营业执照原件及全套复印件1份。县外户籍新生需提供:新生户口簿;营业执照;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长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
此类新生到营业执照标注的经商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并填写愿意服从统筹安排的承诺书,如该校前几批学生已经招满,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或回户籍地就读,逾期不予办理。
从2020年起若施教区经商一年以上新生数(截止当年6月30日)超过施教区学校招生数,则按在施教区经商时间长短进行排序,视招生数确定经商时间年限,未到经商年限的新生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第四批:进城务工子女的新生
该批次有两类:县内进城务工子女类(太湖街道、画溪街道、龙山街道、雉城街道户籍的除外)和县外户籍新居民随迁子女类。
①县内进城务工子女类
该类对象指父母双方在城区小学施教区内企事业单位上班满一年以上并在城区小学施教区居住稳定,户口不在城区小学施教区内的新生。
报名时需携带新生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租房协议、务工企事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单位发放工资证明。
②县外户籍新居民随迁子女类
该类对象指父(母)在城区小学施教区内企事业单位上班满一年以上的县外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报名时需携新生带户口簿、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长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如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长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则以当年6月30日前连续在长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时间长短和单、双方购买社保情况进行综合排序,依次予以优先统筹安排。
以上两类对象统一于2019年7月3日—7月9日在开发区集中报名,并填写愿意服从统筹安排的承诺书,若居住地所在施教区学校无法全部容纳该批次学生,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周边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就读或回户籍地学校就读,逾期不予办理。
(2)非城区公办小学统筹学生入学
非城区公办小学统筹批次按照城区公办小学统筹批次执行。在非城区公办小学施教区购房、经商、务工的随迁外来务工人员且符合要求的,在购房、经商、务工地施教区小学就近报名入学,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时间及其它 

1.全县各公办小学招生时间为2019年7月1日—2日,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的内容还包括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咨询电话、投诉电话、投诉邮箱,招生工作完成后还需公布录取信息。
2. 6所城区公办小学分别是:长兴县第一小学、长兴县第二小学、长兴县第四小学、长兴县第六小学、长兴县第七小学、长兴县第八小学。
3.各乡镇(街道)辖区内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乡镇小学就近报名入学,各校按原有施教区招生。严格按招生批次分批招入新生。

(点击可放大查看)


初中招生


招生原则及对象
公办初中学校执行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原则。
1.本县小学毕业且人籍一致的本县户籍毕业生。
2.截至2019年6月30日,户籍迁入本县的小学毕业生,有学籍。
3.符合公办初中学校就读要求的县外户籍学生。

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
龙山中学:东至明珠路、县前街、长洲路、解放东路、张王塘港;南至三里桥港、方家港、长兴港;西至回龙山路;北至合溪新港。
古城中学:东至方家港、三里桥港、张王塘港;南至包桥;西至长桥;北至长兴港。
雉城中学:东至新塘;南至五里桥、祥符斗;西至明珠路、县前街、长洲路、解放东路、张王塘港;北至后洋、留下、霞城、涧塘、川步、渚山。
泗安中学:泗安小学、二界岭小学、仙山小学、长潮小学、管埭小学。
和平中学:和平小学、吴山小学。
煤山中学:煤山小学、槐坎小学、白岘小学。
李家巷中学:李家巷小学。
洪桥逸夫中学:洪桥小学、图影小学。
小浦中学:小浦小学。
林城中学:林城小学、天平小学、畎桥小学。
虹星桥中学:虹星桥小学、里塘小学。
夹浦中学:夹浦小学、鼎甲桥小学。
吕山中学:吕山小学。
水口中学:水口小学。

录取办法
2019年公办初中学校将继续采取分类分批、统筹安排的办法,切实做好小升初新生录取工作。
 1.施教区学生入学类 
截止2019年6月30日,户籍在公办初中学校施教区内的小学毕业生,按照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原则,以新生户籍来确定应入学校。户籍生录取后,须保留其户籍,对于户籍迁出,户籍地与施教区学校区域分离的,学校有权取消户籍生资格。报名时需携带新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户籍在2019年6月30日以后迁入公办初中学校施教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到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
从2020年起,若施教区新生户籍数(截止当年6月30日)超过施教区学校招生数,则按学生户籍迁入施教区时间先后排序,视招生数确定户籍迁入年限。未到规定年限的新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就读。

 2.统筹学生入学类 
第一批:按政策应安排入学的新生
    按政策应安排入学类包括现役军人子女(浙政联〔2013〕2号);高层次人才(长委办发〔2013〕9号文件、长政发〔2015〕
29号文件、长政发〔2017〕12号、长委人领办〔2018〕7号);突出贡献投资企业(中共长兴县委办公室〔2009〕1号会议纪要);长商(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题会议纪要〔2017〕56号)所属对象等。此类新生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后,连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于5月20日前到县教育局普教科(3)登记报名,统一办理,统筹安排,逾期不予办理。
第二批:在施教区内有房无户的新生
城区初中: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经在城区初中施教区购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用途一栏为住宅)并居住稳定,户籍不在城区初中施教区内的城区小学毕业生。
乡镇初中: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经在乡镇初中施教区购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用途一栏为住宅)并居住稳定,户籍不在购房乡镇的购房乡镇小学毕业生。
报名时需携带新生户口簿(如:新生户籍与父母亲不在一起的则还需提供新生出生证、父母亲的结婚证)(下同)、不动产权证的原件及全套复印件1份。县外户籍的新生需提供:新生户口簿、不动产权证、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长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
此类新生可申请到住房所在地学校入学,并填写《统筹学生入学类就读承诺书》(附件4),如该校前几批学生已经招满,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逾期不予办理。
从2020年起,若施教区有房无户新生数(截止当年6月30日)超过施教区学校招生数,则按在施教区购房时间长短进行排序,视招生数确定购房年限,未到购房年限的新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周边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初中就读或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包括新生)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按份共有的房产,父、母、新生所占比例合计不少于51%。
第三批:父母在施教区经商一年以上的新生
城区初中:父母已在城区初中施教区内经商一年以上并在施教区居住稳定,户籍不在城区初中施教区内的城区小学毕业生。
乡镇初中:父母已在乡镇初中施教区内经商一年以上并在施教区居住稳定,户籍不在经商乡镇的经商乡镇小学毕业生。
报名时需携带新生户口簿、营业执照原件及全套复印件1份,县外户籍需携带:新生户口簿、营业执照、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长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
此类新生可申请到营业执照标注的经商所在地学校入学,并填写《统筹学生入学类就读承诺书》(附件4),如该校前几批学生已经招满,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逾期不予办理。
从2020年起若施教区经商一年以上新生数(截止当年6月30日)超过施教区学校招生数,则按在施教区经商时间长短进行排序,视招生数确定经商时间年限,未到经商年限的新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周边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初中就读或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第四批:县外户籍新居民随迁子女及无房无户的新生
(1)城区初中:
①父(母)在城区初中施教区内企事业单位上班满一年以上的随迁务工人员且符合要求的本县城区小学毕业的县外户籍新生。报名时须携带新生户籍簿、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长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学籍证明。
②非城区初中施教区户籍且在城区初中施教区内无产权房(简称“无房无户”)的本县城区小学毕业新生。报名时须携带新生户籍簿、学籍证明。
以上两类新生需填写《统筹学生入学类就读承诺书》(附件4),可以申请回户籍地就读或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周边有空余学额的城区初中学校就读,逾期不予办理。
(2)乡镇初中:
①父(母)在乡镇初中施教区内企事业单位上班满一年以上的随迁务工人员且符合要求的县外户籍新生。报名时须携带新生户籍簿、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长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学籍证明。
②本县非务工乡镇初中施教区户籍且在务工乡镇初中施教区内无产权房(简称“无房无户”)的务工乡镇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须携带新生户籍簿、学籍证明。
以上两类新生需填写《统筹学生入学类就读承诺书》(附件4),可以申请回户籍地就读或升入务工乡镇初中学校就读,逾期不予办理。
(3)蓝天小学毕业的学生,凡符合要求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周边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就读。


报名时间及其它 

1.全县各初中招生时间为2019年7月3日— 4日,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2.2019年公办初中招生工作将视情试行无纸化报名招生系统,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3.全县各初中学校全面、规范使用浙江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全国联网),各校要进一步规范与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规定与程序,严格按计划控制学校招生人数,规范招生行为,严格学籍管理,并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建档工作。
4.凡要求回本县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提出申请,同时携带户口本、毕业学校的学籍证明,到户籍地施教区学校登记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25日—30日。
5.户籍迁移时间:截止到当年的6月30日。
6.县外小学毕业且符合要求的县外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统一于2019年7月3日—7月9日在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集中报名,并填写愿意服从统筹安排的承诺书,由教育局统筹安排,逾期不予办理。不愿意服从统筹安排的回户籍地学校就读。县外小学毕业且符合要求的县外户籍乡镇务工人员子女,于7月3-4日,在务工所在乡镇初中学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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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由于地图限制雉城中学施教区未全部显示。

来源:掌心长兴
编辑: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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