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大快人心,江西又一批黑恶势力栽了! 诚信秀美李宅 5天前 近日 江西多地打掉一批 黑社会性质组织 和恶势力犯罪团伙 极大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会昌 肆意逞凶,为非作歹 实施违法犯罪活动30余起 会昌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12人涉黑案 黑老大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2012年至2014年 被告人罗某插手站塘乡和麻州镇的 河道采砂行业 为大肆非法敛财 以笼络、豢养等手段 网罗纠集多人结伙盘踞在 会昌县站塘乡和麻州镇 强取豪夺,称霸一方 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审判结果 会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以被告人罗某为首的犯罪组织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88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分别判处被告人罗某山、罗某东等11人十二年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贵溪 九罪并罚 首要分子被判23年 贵溪法院对杨某等16人 涉黑案一审宣判 2006年被告人杨某因故意砍杀他人 致人重伤判刑 出狱后组织施某尧等人 多次实施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 逐步发展形成 以被告人杨某为组织、领导者 被告人汪某庆、施某尧等4人 为积极参加者 被告人张某、柴某等11人为 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审判结果 贵溪市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采矿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164万元;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零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宁都 赣州宁都校园黑恶势力 “铭义堂”涉恶成员被宣判 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 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2015年以来 在宁都县第四中学校园内形成 由学生拉帮结派成立的组织“铭义堂” 该组织设有“帮主”和各年级带头人 ▲统一佩戴黑口罩行动 六被告人均系“铭义堂”成员 其中以被告人李某甲、廖某翔为首 被告人何某龙等人为骨干成员 在校园周边等地多次实施 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被告人在赖村镇人民广场聚众斗殴 审判结果 宁都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龙、李某甲、廖某翔、赖某、封某辉、李某乙持械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并致两人轻微伤,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作用、悔罪表现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判处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来源:江西法院 阅读原文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 更多内容vip可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