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湖过期疫苗事件 已有17人被处理 江苏警方 昨天 1月11日晚,江苏淮安市金湖县人民政府针对该县发生的口服过期脊灰疫苗事件进行回应,目前已经处理17人。 2019年1月7日,江苏金湖县黎城卫生院发生了一起口服过期疫苗事件。通过对接种儿童家长的逐一电话排查、上门巡查,截至9日下午4点,确定全县145名儿童接种了过期脊灰疫苗。 △家长提供的疫苗接种记录显示,2018年12月18日接种的脊灰疫苗,批号为201612158,到2018年12月11日就已过期。 事件发生后,当地党委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事件处置工作。目前已成立多个调查组对全县各预防接种点开展拉网式、全方位检查。 与此同时,当地纪委监委决定同步展开调查,启动问责程序。目前,已对金湖县副县长高昌萍政务立案;对县卫计委党委书记、主任陈化,县卫计委党委副书记邱永馥,县卫计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杨志立案审查;对黎城卫生院院长汪泓等17人分别予以立案调查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下一步,将根据后续调查情况,对其他涉及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江苏省卫健委最新声明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督导 金湖县过期疫苗事件处置工作 针对淮安市金湖县黎城卫生院接种过期脊灰疫苗事件,江苏省卫生健康委迅速派出由委相关负责人带队,省疾控中心、南京市儿童医院专家等联合组成的督导组,于1月8日赴当地督促指导相关工作,责成当地认真核实,查明原因,立即整改,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督导组指导当地做好对接种儿童的咨询服务、医学观察和疫苗补种工作,同时要求保障正常医疗秩序。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坚决践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已在全省范围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督导检查,督促各地切实履职尽责,加强疫苗和预防接种管理。迅速排查疫苗接收、储运、使用及接种等各环节的风险因素,全面彻查、不留死角,坚决堵住漏洞,守住安全底线,全力维护人民健康。 中共金湖县委 金湖县人民政府 回应 2019年1月7日,我县黎城卫生院发生了一起口服过期疫苗事件。通过对接种儿童家长的逐一电话排查、上门巡查,截至9号下午4点,确定全县145名儿童接种了过期脊灰疫苗。经调查,该疫苗厂家为北京北生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批号为201612158,有效期为2018年12月11日,该批次疫苗系2017年5月9日由市疾控中心配送至金湖县疾控中心,金湖县疾控中心于2017年5月18日冷链配送至黎城卫生院,疫苗相关资料齐全。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7日,黎城卫生院已使用过期脊灰疫苗21支(一支可服用6-7名儿童),剩余69支未使用,已封存。1月9日晚,接种儿童家长质疑前期接种疫苗同样存在过期现象,1月10日—11日,家长以多种方式进行维权。 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事件处置工作。目前,县委、县政府已成立多个调查组对全县各预防接种点开展拉网式、全方位检查。 从调查情况看,此次事件属于一起典型的责任事故,充分暴露了有关部门思想麻痹、管理混乱、玩忽职守、监管失灵。黎城镇卫生院防保所疫苗保管人员、接种人员没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保管人员未按规定定期清点疫苗批次、有效时间,接种人员在使用时未核对疫苗批号,导致21支过期脊灰疫苗被使用。在此过程中,上级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未认真履职,管理失责。 对在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7日期间口服过期脊灰疫苗的儿童,我县拿出三种体检方案供家长选择:对因服用过期疫苗后身体出现不适的儿童,县医院集团负责免费就诊;对以往儿童接种疫苗有疑问的家长,可到指定地点登记,安排专人调查核实;如确认接种疫苗过期的,安排体检和就诊。 针对部分家长反映的,除脊灰疫苗外还查询到其他疫苗批号过期以及查询不到等情况,县卫计部门调查发现,2016年底,国家强制要求登记疫苗批号信息,而在此之前,疫苗接种信息系统平台中的批号因更新不及时,导致实际接种的疫苗批号与接种信息系统平台中的批号不一致。家长特别是大年龄组儿童家长依据接种信息系统平台内的批号查询,就会出现过期、无信息等情况。目前,我县已向上级请示成立专门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账卡不符、批号不符、厂家不符、品种不符等问题,进行全面公正排查,并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与此同时,经县纪委监委决定同步展开调查,启动问责程序。目前,已对副县长高昌萍政务立案;对县卫计委党委书记、主任陈化,县卫计委党委副书记邱永馥,县卫计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杨志立案审查;对黎城卫生院院长汪泓等13人分别予以立案调查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下一步,将根据后续调查情况,对其他涉及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中共金湖县委 金湖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1日 而对于过期疫苗,也让家长们忧心忡忡。这对于孩子的健康是否有影响,家长们的愤怒也就不难理解。我们关心:政府怎么处理已经发生的事? 金湖县政府在该县人民医院等公开场所 张贴了落款为1月10日的 《关于黎城卫生院疫苗事件相关问题的答复》 一、金湖县对在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7日期间口服过期脊灰疫苗的儿童,拿出三种体检方案供家长选择: 一是邀请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有关专家来金湖免费会诊、体检,对采集的样本统一带回南京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二是对于不愿在金湖体检的,由县医院集团组织到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和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苏妇幼保健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河西分院)免费会诊、体检; 三是不愿意在上述三家医院进行体检的,可自行选择在国内任何一家三甲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全部由县医院集团承担。 二、对因服用过期疫苗后身体出现不适的儿童,县医院集团负责免费就诊。对因接种过期疫苗产生的不良后果,县医院集团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县政府确保落实到位。 三、对以往接种疫苗有疑问的家长,可到县卫生卫计委一楼接待大厅(工园路40号)、县妇幼保健所(建设西路286号)、县疾控中心(健康路36号)登记。同时,县卫生卫计委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80902911、80902897),对反映情况进行专门登记,安排专人核实,及时予以答复。如确认接种疫苗过期的,参照上述一、二条执行。 儿童健康无小事,相关部门应严惩违法、快查疑虑,避免谣言发生。各位家长也应理性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应关心孩子的健康保障问题,其他问题应该暂时放到一边,发现孩子疫苗本上有过期疫苗或疑问批次的,应该第一时间到上述3个地点进行登记。 上期回顾 | 点击阅读 看谁还敢抢夺方向盘!"两高"和公安部联合发文了 喜欢就请点赞吧↓↓↓ 文章已于2019-01-12修改 更多内容vip可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