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兰州杀医案,一审“死刑”! 医疗圈那点事 昨天

判了!兰州杀医案,一审“死刑”! 医疗圈那点事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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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安息,伤医者必受严惩!!!

判决

6月5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依法对被告人杨某某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被告人杨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1月,被告人杨某某在甘肃省人民医院就医过程中检查出患有直肠癌,并于2016年12月中旬在该院肛肠科做直肠癌手术,术后半年出现手术切口崩开、横结肠脱垂病症,其主观认为新出现病症系第二主治医生冯某某所致,并伺机报复。


2019年10月22日10时左右,被告人杨某某持事先准备好的匕首等凶器,在甘肃省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C区肛肠科第七诊室内,向正在坐诊的被害人冯某某胸部、腹部等部位连续捅刺二十余刀,冯某某虽经及时抢救但因伤势严重死亡。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不能理性对待自身疾病治疗效果和术后并发症,迁怒于治疗医生,经过预谋策划后持械故意杀害医生,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杨某某在公共诊疗场所公然杀医泄愤,主观恶性深,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虽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拒不认罪、悔罪,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情回顾

2019年10月22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54岁,兰州市人)在甘肃省人民医院持刀对医生冯某某(女,42岁,兰州市人)行凶,虽经全力抢救,冯某某不幸离世。




医院官网上冯医生的介绍如下:


副主任医师,医学硕士。擅长于结直肠肛周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及外科治疗,尤其是腹腔镜下结直肠良、恶性肿瘤根治术、双镜联合结肠巨大腺瘤切除术、电子结肠镜操作及诊断治疗,便秘的外科治疗、混合痔PPH手术、TEM等手术,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8篇。

医院内部的知情人士介绍


事发时犯罪嫌疑人杨某像往常一样前往受害者所在的肛肠科,途中并未有任何出格举动和异常。因为杨某身患直肠癌,所以身为肛肠科内主治医师的冯某便是杨某的寻找对象。


而一直以来,冯某也作为杨某的主治医师负责杨某住院期间的一切咨询、治疗、恢复。





案发时,54岁的杨某突然挥刀刺向自己的主治医生冯某!致使冯某闪躲不及,被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而冯医生年仅42岁,家中还有两个孩子。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即被公安机关控制。
如同去年红古分院伤医案,患者潘某某因腹部不适到医院中医诊疗中心就诊,张医生检查后建议其做腹部超声检查和胃镜检查后再诊,期间未发生任何争执和异常。


9月14日上午8点半,潘某某超声检查后未发现异常,未再预约胃镜检查。
到了下午四点多,潘某进入中医诊疗中心诊室,从怀中突然掏出菜刀,朝张医生头面部连砍数刀,张医生将其推开后向通往后院的楼梯口跑去,潘某某继续追砍,后被赶来的医务人员制服。

通报全文如下:




网友心声

@一米阳光3128: 
前辈说,以前我教你们怎么给人看病性价比最高,现在是教你们怎么看病不会被病人投诉。至少就目前而言,我看病首先考虑的是这样看病自己会不会有责任,而不是这样看病对病人最好。很多时候其实有自己倾向的对病人综合比较好的方案,但是不敢说,只能让病人选,怕担责任。


@胖子陈越 :
患者不想活了不能活了,你有自己的选择,你采取杀害医生的方式来报复社会就尤为可耻和可恨了。除非法定条件,没有任何人有伤害他人和剥夺他们生命的权利,建议法律对这个杀人犯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Laputa是Laputa:
说好的建立医疗黑名单呢。建议以后所有公立医院都应该拒绝给上了医疗黑名单的本人及其家人救治[拜拜][拜拜][拜拜][拜拜] 医生护士太特么难了。

@Daisy-棋魂:
学术型硕博,5年本科+3年科硕+4年科博+3年规培+2年专培(才有资格聘主治)+主治5年+副高5年→才能聘正高(聘用的条件各种苛刻)。42岁的医生最起码也是副主任医师,还是女的,二十多年的知识和经验积累起来的人才。毁于一个赤脚不怕穿鞋的直肠癌患者手中。

@忆江梦荷 :
寒心啊 好不容易熬到副主任 一刀结束生命 以后谁还敢当医生 大家以后自己百度自己治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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