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到底爱我的钱,还是爱我的人







前几天,有读者在后台要我微信,向我讲述了他的故事:15年前,他喜欢一个姑娘,爱得死去活来。但是,那时候的他,没有稳定工作,整天做着各种不靠谱的创业梦,大都不了了之。女孩跟他在一起三年,最后在家人的逼迫下选择分手,回到老家嫁了个公务员。

 

几个月前,两人竟然在一个工作场合偶遇了,更神奇的是两人都是离异单身状态。

 

我问他:你对她还有感觉吗?

他说:有呀!虽然她已经老了,没有年轻时漂亮,但我还喜欢她。

我说:那还考虑啥?赶紧结婚,失而复得多好呀!



他问我:你说她到底爱我的钱,还是爱我的人?

我说:当然是爱你的人啦,要不然怎么会在偶遇的第一天就跟你去滚床单?



他又问:既然爱我的人,为什么15年前要离开?

我一时不知如何作答。



男人喜欢问:你爱我的钱,还是我的人?

女人喜欢问:你爱我的颜值,还是爱我的人?



生活中,有多少爱情毁于这上帝之问?处于恋爱的中的人。总是害怕失去,总是没有安全感,总是希望对方喜欢自己这个人。但你仔细想想,你这个人又是什么呢?一具肉身?还是一颗深不见底的心?

 













我还曾见证过这样一段爱情:女主年轻时奋不顾身地嫁给了一个穷光蛋,那时候,在她眼里,这个男人帅气、幽默、阳光。除了没有钱,什么都有。二十年后,两个人还是离婚了。



因为过了大半辈子,男人还是穷光蛋。这时候,男人没有了阳光、幽默、帅气。女人也耗尽了耐心和信任。你说女人喜欢他的钱,他从来都不曾拥有过钱。你若说女人喜欢他的人,为什么又在二十年后忍受不了他的穷?

 

其实,这个罗生门的情感问题原本就是个伪命题。它把金钱与男人的魅力对立起来让你选择,要么你喜欢我的钱,要么你喜欢我的人。



事实上,赚钱本就是男性魅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社会,一个不会赚钱的男人怎么能给女人安全感?又怎么能长久地吸引女人?

 

法国女作家杜拉斯把自己的初恋献给了一位中国商人——李云泰。那一年她16岁,暧昧懵懂的年纪,杜拉斯对爱的界定是模糊的,并不知道爱为何物。她只知道这个男人能为她提供生活保障,为她卧病在床的母亲看病,为他花天酒地的哥哥提供挥霍的资本。

 

在杜拉斯和李云泰的关系中,她显然是为钱而爱。五十年后,当杜拉斯的《情人》风靡全世界时,有记者问她:你爱李云泰吗?

她说:我爱这个男人给我的爱。

 

这是个答非所问的回答,却是最真诚的回答。因为他们相爱时,她才16岁,对男人的了解是肤浅的;50年后,他带给她的记忆早已模糊。那个男人长什么样都记不清了,但她一定记得,那个有钱的男人带着她和家人去高级餐厅、去夜总会,满足了她和家人的虚荣与自尊。

 

似乎,那个叫李云泰的男人可怜又可悲。但是谁又能想到,在他去世12年后,杜拉斯在一场大病之后,把他们的爱情写成了书,就是那本风靡全世界的《情人》。李云泰这个籍籍无名的小商人,以爱情的名义在女作家的笔下获得了某种永恒。

 

至少,她还是记得他的。











 

王安忆的《长恨歌》中写了很多男人。这些男人在上海小姐王琦瑶的人生中,像流水一样来去匆匆。但看完《长恨歌》,我只记住了一个男人——国民党大员李主任。因为这个男人给王琦瑶留下了12根金条。

 

在王琦瑶风雨飘摇的人生中,这12根金条是定海神针。似乎有了这12根金条,这个女人的人生就不至于完全落魄,她还有资本维持着一位上海小姐最后的体面。

 

世上本就没有完全纯粹的爱情,完全纯粹的只有一股荷尔蒙。很多时候,物质与爱情是搅和在一起的。赚钱能力本就是男性魅力的一部分,爱你的钱,也是在爱你的人。纯粹只爱人不爱钱的感情也有,但它终归是抵不过生活的涤荡。

 

在一起一年,是爱钱。

能在一起十年,也便是爱人了。



恋爱这种事,原本就是糊涂人干的。如果你把一切都看得清楚,分得清楚,恋爱也就索然无味了。

 

在我看来,谈恋爱是个只赚不赔的买卖。爱对了,收获幸福;爱错了,收获经验。无论结果如何,都不吃亏。唯一吃亏的是,你这一生,未曾真心爱过他人,也未曾被他人真心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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