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不敢进,城里的人想出出不来。 ——题记 最近这几天老是心神不宁。琢磨了好长时间也没找到原因——我没偷没抢没抽没嫖,工作没犯错,钥匙也没丢,年纪轻轻,身体康健。那到底咋回事儿呢? 哦……想起来了,主要是最近家里长辈给我打过一个电话,“有个相亲对象,你找时间见见”。家人嘴上说的是“找时间见见”,心里想的是“你最好今天就见见”。当然啦,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今天”是不可能“见见”的,“周末”可以加班,也是不可能“见见”的。 但眼瞅着离元旦假期越来越近……作为一个不想出门、不想谈恋爱、不想结婚、不想生孩子,连工作都不想,最大的梦想是不上班也有钱花的年轻人,我怎么能不心怀忐忑呢…… 可是,躲得了周末躲不过元旦,躲得过元旦也躲不过春节,伸头一刀缩头一刀,索性我就壮士断腕、一咬牙一闭眼一跺脚,说见也就见吧。 你以为我接下来要说我相亲的事儿?你看,你怎么能这么八卦呢?我相亲又不是你找媳妇儿,你激动个啥? 元旦除了我要相亲,还有一件事儿,跟每个人都有关系,那就是: 2021年1月1日,“国之重器”——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正式实施。 嗳,我没跑题,民法典确实跟我相亲有关系。 婚姻冷静期 婚姻是一座坟墓。为了避免死无葬身之地,大部分人最终还是选择婚姻。有人说,好的婚姻是天堂,坏的婚姻是地狱。我倒是觉得,当岁月战胜激情,婚姻更像人间——真谛是平淡和陪伴。 中国人大都喜欢做红娘,帮人牵红线,但不喜欢谈论离婚。但是呢,有人享受岁月静好,选择相濡以沫,自然就有人喜欢热情似火,选择相忘江湖。那么,有结婚就有离婚。 佛偈曰:“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其实,离婚也不是婚姻的对立面,而是作为婚姻的一部分,伴随婚姻的始终,你谈或不谈,它就在那里。所以,离婚不可怕,可怕的是离婚难、离婚贵、怕离婚。 现实中,如果俩人真的决定离婚,也不存在子女抚养权和财产纠纷,按照现行的《婚姻法》,只需要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即可。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该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无论谈恋爱有多少花前月下,婚礼有多么刻骨铭心,曾经许过多少山盟海誓,离婚都只需要一天,快速高效便捷。 有人说,这设置怎么能这么冰冷呢?其实我却恰恰觉得,这个设置很人性化。为什么呢? 如果双方真的耗尽了所有感情,长痛不如短痛,离婚就是放手。 虽然离婚手续很便捷,但离婚这件事情本身却非常复杂。 所谓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两个人走在一起,哪怕是闪婚,对方身上也一定有你最在乎的那束光。对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讲,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选择离婚的。离婚必然比结婚需要更大的勇气。要么是温水煮青蛙耗尽最后一滴温情,要么是忍无可忍突破爱的底线。 退一步讲,哪怕真的是年轻人冲动离婚,那也是那颗饭粒子盖过了那束白月光——不可容忍的那个缺陷超过了最初吸引对方的那个最大的优点。 “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既然没有爱了,与其“当断不断”不如“一别两宽”。 曾经一位领完离婚证的朋友跟前夫吃散伙饭。俩人哭得稀里哗啦,鼻涕眼泪一大把。末了,女孩子满脸泪水笑着说:“三生缘分才修得今生夫妻,既然我们结合在一起是个错误,不如痛快地分手,好聚好散,再不相欠。来,走一个!” 只有在给对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前放手,才能“江湖再见还是朋友”。 但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第1077条对《婚姻法》中的“协议离婚”进行了修订: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满后三十日内不申请离婚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这是什么意思呢? 以前,夫妻俩决定不过了,短平快一天说再见。调整后,如果双方决定离婚,需要先到民政局申请,完了之后回家,“冷静”30天。如果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之后,当事人夫妻并没有和好的可能,仍然坚持离婚的,该夫妻二人还需要在30日“冷静期”满后的30日内,再去一趟民政局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 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民政部讲:“这期间任何一方只要说不同意离婚,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要么通过到法院去诉讼离婚,要么两个人在一块生活,主要是为那些草率离婚、冲动离婚的人增加一个门槛。” 咋一听,似乎是个好事儿。 事实上可能并非如此。 离婚冷静期就像你妈妈让你穿的秋裤。 有一种不冷静叫做法律觉得你不冷静。 冷静期的目的 任何一部法律法规的修改,都有其特殊的考量和目的。那离婚冷静期的出台出于什么考量呢? 综合各路专家的意见、建议和解读,笔者觉得大致有如下几种考量: 第一,降低离婚率。 据民政部数据显示,2019年离婚登记470.1万对(登记离婚404.7万对,法院判决、调解离婚65.3万对),比上年增长24万对(5.4%),离婚率3.4‰,比上年增长0.2个千分点。 所以,冷静期最重要的考量就是为“冲动”离婚的夫妻提供一个挽救的机会。 第二,提高生育率。 2019年中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仅为0.33%。有的专家讲,离婚冷静期有助于提高生育率。我个人倒是觉得,这个作用微乎其微。只有离婚冷静期后不离婚了,才可能生孩子。另外,如果已经有孩子的夫妻,离婚后组建新的家庭可能还会再诞生一个孩子。所以,维护原婚姻是不是促进生育率,我觉得还有待量化分析。 第三,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积极的恋爱观、婚姻观和家庭观,从而促进结婚率。 说实话,这点我想了很久,想了很多理由,但实在是不能说服我自己。 婚龄青年已经不是三岁孩子了,很难被引导。而组成我们社会中坚的年轻人,也早就不再认可四十年前倡导的一味服从和奉献,而是更加重视个人价值。 服从和奉献确实有利于新中国早期的社会建设,但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当代创新型社会的要求。 所以,婚姻冷静期最重要的目的,甚至是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冲动的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空间,在挽救婚姻上做最后一次努力。但是这个初衷很难实现。 什么是“冲动”离婚? 我理解的所谓“冲动”离婚,就是“洗碗”离婚。 谈恋爱的时候吧,双方都想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对方。争着做饭,抢着洗碗。 男孩子:“媳妇儿,洗碗伤手,让我来!” 女孩子:“不不不,我来我来。”一边说着,一边也就把手里的碗筷放下了,心里甜甜的。 男孩子也确实是诚心实意地就去把碗筷洗了,心里也是甜甜的。 爱情就是这么神奇,可以让一份付出变成两份快乐。 婚后可能就不一样了。 吃完饭,男孩子要么低头戳手机,要么上网打游戏,要么沙发上一瘫看球赛。碗筷?那不是女人的活儿么?! 女孩子就不乐意了。 大家都辛辛苦苦上班。我下班火急火燎地回家做饭,完了你连碗筷都不洗? 温柔的女孩子们一开始总是特别客气地讲:“亲爱的,洗个碗吧?” 男孩子不吱声。 女孩子继续讲,“亲爱的,我今天不舒服,你来洗碗吧。” 依然不吱声。 女孩子越来越委屈,婚前的时候抢着洗碗怕伤手,婚礼上庄严承诺承包家务。现在可倒好,装傻充楞,充耳不闻。 “那个谁!洗碗!” 男孩子(看一眼):“我今天工作太累了。要不我明天洗吧。” 女孩子腾地一下火气就上来了!你工作累,难道我不累么?我还天天做饭拖地洗衣服呢!你根本就不爱我! 女孩子越想越气,一边收拾碗筷一边“啪嗒啪嗒”掉眼泪。男孩子呢?他觉得女孩子矫情——“不就是洗个碗吗?至于吗?好吧好吧,我来洗。” 女孩子更委屈了:“这是洗碗的事儿吗?你根本就不爱我!” 男孩子:“我怎么就不爱你了?” “你结婚的时候怎么说的?你说要对我好!” &*%$#/@!@/$%^&*... “不想过了就离婚!” “离就离!” 你看,这就叫冲动离婚。 但是呢,这种事儿啊,通常头天晚上气头上说离婚,第二天爬起来就去上班了,谁也不会真的去民政局。要是吵架的时候恰好是周五,那要麻烦些,女孩说不准就回娘家了,要不然周末也得搞冷战。这时候,男孩子得赶快送花啊、买巧克力啊、陪逛街啊,或者赶快帮忙清清购物车啊。这事儿也就过去了。 真的去离婚的少之又少。 万一真的去民政局了,甭管有没有冷静期,民政局门口的大妈就能把你劝回来。要真有冷静期,那也就真冷静下来了。 话又说回来。冷静期可以挽救“洗碗婚姻”,但我觉得,“洗碗婚姻”不值得挽救。 碗嘛,你洗也就洗了;女孩子嘛,哄哄也就得了。大丈夫能屈能伸,你的老婆你不疼有别人疼。你说人家把青春都奉献给你了,你洗个碗都不愿意,女朋友闹个小情绪说离婚你就当真,你说这样的人你老婆要你干啥呢? 此外,既然能冲动离婚,就能冲动复婚。面子再大也拗不过真爱。真的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儿离婚了,双方中有一方肯定会想办法挽回,真的一冲动扯证了,到时候也能再把红本儿换回来。 冷静期让痛苦加倍 冷静期和西单大悦城也有点关系。 北京的西单大悦城有个可以从1楼直达7楼的超长扶梯,号称“全亚洲最长”。顾客进门之后可以在一分钟内迅速进入商场最核心的购物区。对,不是直梯,是扶梯。 这也不是很稀奇。 稀奇的是,它没有从7楼直接下1楼的扶梯! 相反,下楼的扶梯分别设在商场的三个角落,如果你想出去,最少要在商场里绕大半圈。 为什么这么设计呢? 为了让你在里面多呆一会。它才不管你多急、多累,只要你多呆一会儿,就多一分消费的可能。 我觉得离婚冷静期就像大悦城的超长扶梯,上去容易下来难。 离婚冷静期最大的争议是什么呢? 如果夫妻双方自离婚“冷静期”届满之日起超过30日,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视为该夫妻二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再申请离婚,仍然需要从头开始,还需要经历一个30日的“冷静期”,并在“冷静期”满后30日内共同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就是说,夫妻双方各自思考、协商很久之后,终于下定决心再次走进民政局——当年那个象征着幸福的地方——去结束痛苦。但是,当天只能提交离婚申请,然后回家“冷静”30天,30天后再到民政局,申请颁发离婚证。如果30天冷静期期满后,有一方反悔,这婚就离不了。 对于那些夫妻感情早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一方想要真心离婚,但另一方却以哄骗、欺诈、暴力、附条件离婚等方式、或者名为同意实为拖延、时而同意时而反悔的情形来说,协议离婚无疑是一条艰难的离婚方式。 如果夫妻一方中存在这样的人,即使通过了第一个30日的离婚“冷静期”,想要在第二个30日内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依然要看另一方的脸色,不排除另一方拖延超期,进而反复拖延的可能性。 这不仅拉长了离婚周期,增加了痛苦时长,而且事实上给转移共同财产、家暴提供了钻营空间。离婚越来越难。 不能把“把离婚变难”等同于“为挽回感情提供机会”。 诉讼离婚不是冷静期的补丁 有专家讲,你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可以负责任地讲,这样的专家一般都没离过婚。 如果诉讼离婚更容易的话,为什么更多的人选择协议离婚呢? 不选择诉讼离婚,其一是为了顾全双方的脸面和最后一点斯文,毕竟对簿公堂对双方都不好;其二是因为诉讼周期更长,过程更繁琐。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诉讼离婚,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诉讼离婚一审,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最快也需要三个月。 浙江省某法院的一个数据很有意思。 统计显示,近3年来,该院共审理离婚案件928件,占全院民事案件总数的28%,案件数量居所有类型案件的首位,并常年保持稳定。 73.4%的案件原告性别为女性。在所有离婚诉讼中,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比率高达70%至80%。 审结的离婚案件中,撤诉181件(19.6%),调解326件(35.2%),判决结案418件(45.2%)。 离婚案件判决比例高,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缺席判决情况突出。 缺席判决的离婚案件148件,占以判决方式结案的离婚案件数的35.4%。 二是判决不准离婚的多,准予离婚的少。 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占判决结案的67%,判决准予离婚只占33%。 三是多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不准离婚。 在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中,90%是以原告证据不足为由判决不准离婚。 四是判决不准离婚后,再次起诉离婚的多。 判决不准离婚后再次起诉的案件占起诉离婚案件的78.9%。 这些数据说明什么呢? 第一,缺席判决情况多,可以推论冷静期后双方再次共同到民政局领证的概率可能也较低,冷静期增加了离婚难度。 第二,判决不准离婚的多,且多以“证据不足”为由,考虑到诉讼和协议,大部分人会优先选择协议离婚,说明诉讼离婚的难度远高于协议离婚。 第三,判决不准离婚后,再次起诉离婚的多,说明,该离的早晚都要离,劝和的成功概率低。 所以,增加离婚冷静期实际上是牺牲大部分铁了心要离婚的人的利益,补偿很少一部分冲动离婚的人。 而且,离婚冷静期同时增加了民政部门、司法部门和居民三方面的成本。既不符合公平原则,又不符合经济原则,也不符合效率原则。 最为让人担心的是,如果离婚越来越难,国内近几年发生过的“上海杀妻冰柜藏尸案”“泰国杀妻骗保案”“杭州杀妻碎尸案”“山西阳泉‘11·30’杀妻案”,未来会不会越多? 冷静期促进了结婚吗? 或许相反。 选择走进婚姻殿堂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梦想,就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哪对选择结婚的新人,除了爱情,不得考虑考虑面包? 先有房子车子票子,才能有女子和儿子。 这真不是女孩子拜金。 现在的婚龄青年大都是独生子女,无论男孩女孩,前半生有父母遮风挡雨。如今社会压力这么大,连房子都没有,谁舍得让自己的闺女去风餐露宿? 年轻人越来越多选择不生孩子或者晚婚晚育,结婚率本来就连年下降,如果离婚都变难了,结婚是不是应该更慎重? 只有离婚自由,才能结婚自由。期待民法典早日再次修订,虽然我们结婚的时候从未想过离婚,但你不修订,我们连婚也不敢结啊! 更多内容vip可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