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人之间产生吸引力最基本的假设是:他人的出现对于我们有奖赏意义(Clore&Byrne,1974)。影响吸引力的奖赏(rewards)有两种类型:与他人交往产生的直接奖赏,和仅与他人有关的间接利益。直接奖赏指的是他人提供给我们的所有显而易见的愉悦。如果他人给予我们许多兴趣和赞许,我们就会对这种关注和接纳感到非常高兴。如果他人聪明又美丽,我们就会享受这些赏心悦目的个人特征。而如果他人能给我们带来物质利益如金钱或地位,我们更会乐于接受这些好处。多数情况下,人们提供的直接奖赏越多,对我们的吸引力就越强。
但吸引力还受到很多不易觉察的因素影响,这些因素只与人们外在的友善、俊美的长相或怡人的个性有间接的关联。例如,我们大多数人都喜欢自己,而新结识的人如果与我们有着某些共同点,哪怕多么不着边际,他们都可能看上去更讨人喜欢。比如有个家伙叫丹尼斯(Dennis),他很喜欢自己的名字;因为他名字的第一个字母是D,“丹尼斯可能很容易被城市如丹佛市(Denver),职业如牙医(dentistry),恋人如丹妮斯(Denise)所吸引”(Pelhametal.,2005.p.106)。实际上,的确是这样:人们更有可能爱上名字和自己名字类似的人(Jonesetal.,2004)。这类奖赏是间接、微弱的,我们有时甚至意识不到它的存在——但它的确表明他人吸引我们的奖赏是多么复杂多变。
即使人们不刻意去做,还是会去追求那些更可能使自己繁殖后代、遗传基因的伴侣,从这些特殊的伴侣身上同样能获得间接利益(Buss,2012)。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人们常常被那些能为将来的后代提供生存优势的人所吸引,即使他们根本还没想过养育孩子的问题。
的确,大多数人只是认为如果某个人充满魅力我们就容易被他吸引,但实际情况远比这复杂得多。吸引力的确与我们认知到的他人具有吸引力的个人特征有关,但它还取决于我们自己的需要、偏好、愿望以及所处的情境(Graziano&Bruce,2008)。吸引力的基础是与他人发生的有奖赏意义的经历,但这些愉快经历表现的渠道多种多样,我们未必总能意识到这些影响我们选择的所有因素。那么,我们就从一个常常容易被人忽略的因素开始考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