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板印象提示我们,女性的亲密暴力要少于男性,但事实却是反方向的;女性对她们的伴侣实施身体暴力的可能性实际上要稍多于男性(Archer,2000)。这看起来像明确的结论(如果令人感到奇怪),但却引起了人际关系学家大量的争议和质疑(如Langhinrichsen-Rohling,2010)。举例来说,大多数伴侣暴力的研究并没有确定个体的行为在本质上属于冒犯性的还是防卫性的;如果某位男性发起了身体攻击,而其女性伴侣反击,则双方都可能在实施某些暴力,但暴力发生的情境不同(Allenetal.,2009)。
两性暴力行为的严重程度一般也存在差异。女性更可能丢东西、脚踢、嘴咬或拳打她们的伴侣,而男性则更可能掐脖子和毒打他们的伴侣(Tanhaetal.,2010)。所以,毫无疑问男性更可能造成某些伤害;发生伴侣暴力时,大部分伤害(62%)的受害者是女性(Archer,2000)。男性也比女性更加可能强暴或谋杀他们的伴侣(Tjaden&Thoennes,2000)。在伴侣暴力的研究中常常不会评价这些残暴的行为,但如果把它们计算在内,男性显然比女性更加具有攻击性(Buss&Duntley,2006)。
取样也是个问题。对年轻人的研究一般发现女性比男性有着更多的暴力——因为年轻人的暴力行为毕竟更多(Straus,2008)——但关注苦恼夫妻(比如那些处在婚姻治疗中或者对簿公堂的人)的研究,通常发现丈夫比妻子更加暴力(Johnson,2008)。女性更可能进行间接的攻击——比如通过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试图破坏对方的声誉(Hess&Hagen,2006)——但这并不是暴力。归纳一下,女性看来和男性一样具有暴力倾向,但她们不太可能造成身体受伤,也不太可能利用暴力作为持续影响和支配他人的工具。两性在SCV情境下的行为表现很类似,但绝大部分的亲密恐吓者(89%)是男性(Johnson,2008)。而当女性成为亲密恐吓的受害者,她们一般会面对持续的暴力,这通常给她们造成伤害。为什么男性有时会诉诸暴力以控制他们的女性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