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率增加的原因

美国20世纪下半叶离婚率的剧增并没有明确的原因。但存在多种可能性,它们都可能是(或不是)起作用的因素。

可能性之一是与过去相比我们对婚姻持有不同、更高要求的期望。我们的曾祖辈一般认为,如果你想和爱侣一起生活,生养小孩,付得起日常账单,活得更好,你就必须结婚。然而,如今同居非常普遍,有着更多的单身父母,大多数女性进入职场。因此,婚姻不再像过去一样是实际生活的必需品了(Colemanetal.,2007)。相反,在某些观察家看来,人们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可能把婚姻看成是追求个人自我实现的途径。婚姻理应是玩乐,而不是任务;理应让人兴奋,而不是常规;理应充满激情,而不是温情(Amato,2009)。因而,我们对婚姻的期望可能太高了。如果用不现实的期望来衡量婚姻,幸福、温暖、有价值的伴侣关系看起来也不会令人满意。

比如,还在40多年前,斯莱特(Slater,1968.p.99)就提出警告:

社会文化强求婚姻成为个体生命中最亲密、最深厚、最重要和最长久的关系,自然就要求夫妻们做情人、朋友和相互之间的心理治疗师。然而矛盾的是,婚姻却可能日益缺乏必需的情感需求,以致解体。

我们因为爱恋和激情而结婚,并认为它们不会改变,我们还期望自己的配偶能成为精神伴侣,永远不会让我们失望。但这些要求太高,可能是无法达到的高标准,的确,最近的文化和历史表明“只要爱情匹配和一生亲密的理想占据人们的头脑,人们就会开始要求离婚的权利”(Coontz,2005.p.8)。

人们只是期望从婚姻中得到更多。现在美国夫妻认为他们的婚姻“非常幸福”的人数比例要低于25年前(Wilcox&Marquardt,2010),他们报告的冲突和问题的数量也更多(Amatoetal.,2007)。整体来看,人们普遍认为美国人婚姻的平均质量自1970年以来都在下降。

但文化的变化也很广泛,各种社会因素可能不仅影响我们婚姻开始时的期望,而且还会影响到我们结婚后面对的情境。比如,现在美国大部分女性在家庭之外都有固定的工作,她们进入劳动力的行列对婚姻有很多影响。首先,配偶们都报告工作和家庭的冲突比过去更多,妻子每周工作的时间越长,她的婚姻质量就往往越低(Amatoetal.,2007)。当配偶双方都有工作时,修车、照看小孩、计划和烹制膳食(只是举一些例子)都显得困难重重,配偶在一起相处的时间往往也减少。配偶双方无疑也会受职场问题的影响,所以工作满意度的降低与婚姻不和的增加有关(Amatoetal.,2007)。加入劳动力大军也使配偶有更多机会接触有兴趣的、合意的替代伴侣,当女性的职业环境有许多男性时,离婚也更多(McKinnish,2007)。

而且,女性比过去赚取的金钱更多。在全世界,当女性能在经济上独立于男性时,离婚率就更高(Barber,2003)。能自立的人在婚姻恶化时能更自由地选择离婚,美国女性的收入和她离婚的可能性有着直接的正相关:女性赚的金钱越多,在将来就越有可能离婚(Rogers,2004)。但不要认为没有钱,婚姻就会更稳定;贫穷甚至对婚姻质量有更坏的影响。一般而言,拮据的夫妻有经济压力,不如宽裕的夫妻对婚姻满意;具体而言,收入非常低的夫妻(每年25000美元以下)与较高收入(每年超过50000美元)的夫妻相比,前者离婚的可能性是后者的两倍(Wilcox&Marquardt,2010)。拥有金钱容易使人离婚,但贫穷也会引起紧张,损害婚姻。

总的来说,女性越来越多地加入劳动力大军,貌似增加了家庭冲突,使女性更可能得到吸引人的新爱侣,并且减少了妻子对丈夫的经济依赖。可能因为所有这些原因,婚姻发展的趋势很明显:随着20世纪美国女性在家庭之外受雇佣比例的增加,离婚率也上升了(Fitch&Ruggles,2000)。[1]

性别角色(人们所期望的男性和女性该有的行为)也在发生变化。女性逐渐地变得更加具有工具性,更加果断和自立(Twenge,2009),许多夫妻正在更公平地分担家庭责任(Amatoetal.,2007)。在过去25年里,不太传统的性别角色和家庭决策公平性的增加都与夫妻双方更高的婚姻质量有关。然而,家务劳动的重新分配对男女双方有不同的影响;丈夫不太快乐,因为他们要做更多的家庭杂务,但他们的妻子却更为满足(见图13.1)。

图13.1婚姻幸福感和家务

图形显示的是随着丈夫做更多的家庭杂务,妻子和丈夫平均体验到的婚姻幸福水平。随着丈夫做更多的家务,丈夫变得更不满意但他们的妻子却变得更满足。还有两个有趣的事实:当丈夫做了大部分家务或者根本就不做,总有人真的不幸福。伴侣双方唯一一次都有高于平均水平的幸福感是在家务平均分配的时候。这对你有什么启发?

资料来源:Amatoetal.,2007.

由于某些原因,西方文化变得越来越具有个人主义色彩,人们与身边之人的联系较过去更少(Amato,2009)。的确,大多数人与社区的联系和祖辈相比更少了(Putnam,2000)。我们不太可能继续住在四世同堂的大家庭,不太可能认识我们的邻居;我们参加的俱乐部和社会组织也更少,在家里也不经常宴请聚会,但搬迁却更加频繁。因此,与祖辈相比,我们从朋友和熟人那里得到的社会支持和友谊可能更少(Oishi,2010),却更加依赖我们的配偶(Magdol&Bessel,2003),这对离婚率可能有两种不同的影响。首先,我已经注意到,人们对配偶的索求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多。我们期望伴侣能满足我们更加广泛多样的人际需要,这样配偶就更加容易让我们失望。此外,与社区联系较少的人更少受到社区规范的影响,而社区规范是阻遏离婚的重要因素。事实已经证明,经常移居的人比那些待在一个地方并扎根的人更容易离婚(Magdol&Bessel,2003)。

我们对离婚的知觉也不如过去那样带有负面色彩。在许多社会圈子里,离婚过去常常被视为可耻的失败,离婚本身就往往意味着麻烦、可怕和尴尬,必须找出有罪的一方。而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出现的无过错离婚法使得离婚更容易实现:这在司法实践上尚属首次,一旦夫妻在财产分配和子女监护权上达成一致意见,只需书面证明他们面临着“不能相容的分歧(irreconcilabledifferences)”,他们的婚姻就可解除。无过错离婚法使得离婚程序更为社会接受(Rodgersetal.,1999)。平均而言,比起父辈来,我们认为离婚是应对糟糕婚姻更合理、更理想的办法,久而久之,对离婚更为支持的态度似乎会降低我们婚姻的质量(Amato&Rogers,1999)。当离婚好像是消灭婚姻危机更方便的选择,我们就不太可能努力抢救举步维艰的亲密关系。

如今大多数伴侣在他们结婚前还同居,我们在第1章已经看到,同居的人后来离婚的风险增加了。尽管流行的观念认为同居是有价值的尝试,可以让人们避免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但同居是与离婚率正相关的(Rhoadesetal.,2009b)。令人欣慰的是,如果恋人在订婚之后才开始住在一起,并且同居的时间较短暂,他们并不比那些婚前没有同居的夫妻更多地离婚(Joseetal.,2010)。已订婚的未婚夫妻短暂同居,看来并不会给之后的婚姻带来很大的危害。另一方面,在订婚前同居的人(或者曾与多个伴侣同居过的人)结婚后更可能离婚(Joseetal.,2010),这可能是因为同居改变了他们对婚姻的信念和期望。随意的同居看来会导致:(1)对婚姻制度的不尊重;(2)对婚姻结果的不利期望;(3)更强烈的离婚意愿(Rhoadesetal.,2009b),所有这些都使人们更可能离婚。

最后,因为更多的父母离婚,也就有更多的儿童见证了家庭冲突,成长于破碎的家庭。大众的观点可能认为遭受家庭破裂的年轻人或许特别有决心去避免犯同样的错误,但现实却是,离婚在一代代相传:经历父母离婚的儿童在他们长大后更可能离婚(Bartell,2006)。很多原因可以解释这一现象。举例来说,离异家庭的儿童对婚姻持有不太积极的看法,当他们开始恋爱时,对伴侣更缺乏信任;因此,与家庭完好的同龄人相比,他们不太确信婚姻的长久性(Cui&Fincham,2010)。进一步来说,在某种程度上,儿童从父母的教训中学会了处理亲密关系的方法,那些童年记忆中家庭充满矛盾和冲突的人,其婚姻一般也困难重重,痛苦不堪(Riggio&Weiser,2008)。因此,随着离婚变得更为普遍,今后可能会有更多的儿童受到离婚的伤害。

那么,为什么离婚率会上升?与我们祖辈的年代相比,可能的原因有:

●我们渴望从婚姻中得到更多,对婚姻持有更高的期望标准;

●上班的女性在经济上更为自由,有更多的机会接近有吸引力的替代伴侣,在工作和家庭之间面临的冲突日益严峻;

●兴起的个人主义和社会流动性使我们与阻遏离婚的社区规范联系更少,也更少受到它的影响;

●新制定的法律使得离婚更为大众接受,离婚的程序也更简单;

●随意的同居削弱了婚姻的承诺;

●离婚家庭的孩子在他们长大后更可能离婚。

所有这些可能的影响因素只是与美国日益增长的离婚率相关,所以它们全部都可能是症状,而非造成离婚的社会动因。不过,可能的影响因素如此之多,这也很好地从另一方面说明了文化因素对亲密关系的重大影响。可以认为,文化氛围对持久婚姻的支持不如40或50年前有效。但即使发生如此巨变,当今结婚的美国夫妻至少有一半不会以离婚告终。(并非所有的未离婚的夫妻就幸福,但至少他们没有以离婚结束。)哪些个人和关系特征能预测个体最终的分手呢?我们接下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