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为止我们考察的各种模型和研究证据都表明,有三大类因素影响婚姻的结果(Levinger&Levinger,2003)。文化规范和其他变量确定了婚姻发生的基础,是最广泛的影响因素。无过错离婚法和影响经济机会的歧视都是文化背景支持或损害婚姻的示例。
更特异化的因素是我们的个人背景,即家人和朋友的社交圈以及我们居住的邻里环境。比如,我前面提到过,与许多有趣的男同事一起工作的女性比那些居家不上班的女性更容易离婚(McKinnish,2007)。最后,关系背景是第三个影响因素,指伴侣们通过对彼此的知觉和互动缔造的亲密环境。这些个别特征使得我们总是以好心情或者悲观的戒备心理对伴侣做出反应,它们是弥漫于伴侣关系的特定气氛的基础。
表13.1“你离婚的原因是什么?”
资料来源:Amato&Previti,2003.
我之所以要介绍这三种不同层面的分析,是因为当人们对他们的婚姻问题进行解释时,往往只关注其中一种。另一项由艾伦·布思(AlanBooth)等人进行的著名纵向研究,即生命进程中的婚姻不稳定(MaritalInstabilityOvertheLifeCourse)项目,自1980年至2000年,每隔几年就对1087名美国人组成的随机样本进行电话访谈。当问及离婚者离异的原因时,提及次数最多的原因全都涉及婚姻关系的某些特征,如表13.1所示。女性比男性更多抱怨不贞、物质滥用[3]或者虐待行为,而男性比女性则更可能抱怨沟通不良或者宣称他们根本不知道哪里出错了。平均而言,前妻的怨言要多于前夫,但男女两性的解释都极少认可他们亲密关系发生的文化或个人背景可能带来的影响。
尽管如此,那些更广泛的背景可能也很重要。配偶的收入越高,就越少认为虐待是他们离异的原因,而更多地提及个性的冲突。受访者受教育程度越高,就越经常抱怨与前配偶感情不和。因而,伴侣的社会经济地位(包括教育和收入)有助于预测他们遭遇的婚姻问题。伴侣结婚的年龄也有影响:结婚时越年轻的人越有可能报告心生隔阂,存在酗酒和吸毒的问题。
伴侣们对婚姻不满时,常常会抱怨伴侣关系中的个别特点(Randall&Bodenmann,2009)。但更广泛的影响因素也很重要,我们下节会谈到。影响伴侣离异的各种因素不仅包括使他们或喜或忧的日常交往;而且周围的环境和文化也会损害或改善他们的婚姻(Bryantetal.,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