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有些人已经成为无情的过去式,无须纠结无须留恋

问:幸知,我今年26岁,与现任男友相恋三年,感情稳定准备结婚。前两天我的初恋在QQ上找我借两千块钱,说他女友开的店急需要周转,我毫不犹豫地就借了。这里交代下他与我的过去吧,我18岁开始喜欢他并追求他,后来与他发生过一次关系后被他甩了,也就是我的初夜。之后我一直对他苦苦纠缠希望能挽回,经过差不多5年的时间才算彻底淡忘。这期间我做过的傻事就不赘述了,总之我与他的关系就是我总是主动联系他,关心他,但是他几乎没有主动找过我一次。唯一的这一次就是借钱。我询问了身边朋友,她们都是同样的口吻“你是不是脑子有病?不该借。”其实我在答应的那一瞬间就后悔了,理智告诉我不该借,但是总觉得他既然开了口,一定是遇到了困难,谁还没个缺钱的时候。然而我不知道这事究竟做得对不对?这样的男人到底是什么心理?这钱我是否收得回来?当然我从这件事上已经开始打心眼地看不起他了。

答:首先你要明确一点,你借钱给他,基本等于送给他,借出去就别存他会还回来的指望。还回来是惊喜,没还回来是本能,你如果愿意给,愿意为自己过去的青春埋一次单,可以。

第二,他开口一定是利用你的喜欢,觉得你有可能借给他,他可以编出各种理由,但是以女友开的店急需周转资金作为理由,无论是不是真的,他都根本没有对你存任何情面。当然事实上你们也不可能了,你也快结婚了,你跟他之间,也不可能成为朋友,这是无情的过去式。结婚之后没必要有任何瓜葛。

第三,既然已经答应了对方,如果没借可以再考虑一下,如果已经借出去了,就没必要再纠结自己做得对不对,就当为五年的青春岁月彻底画了个句号。希望你早点放下,保持好心情,不要因为这件事影响了你和现男友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