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我们谈一谈英国作家威廉·萨默赛特·毛姆的长篇小说《面纱》。
毛姆出生于1874年1月,去世于1965年12月,从他生活的年代来看,离我们其实还不远。1874年是个什么样的年代呢?正是大英帝国称霸全世界,号称日不落国的辉煌时期。这个时候英国的统治者是维多利亚女王,维多利亚女王1837年登基的时候,英国虽然是欧洲的一个重要国家,但还不是卓然超群的霸主。而当她去世的时候,大英帝国已经是一个横跨四海的强大帝国了。英帝国那时拥有的领土多达3600万平方公里,经济总量占了全世界的70%。这种好日子一直延续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也就是维多利亚女王去世13年后才算终止。从那之后英国经过了一个迅速衰落、瓦解的过程,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霸权取代了英国,英国结束了从18世纪中期工业革命开始领跑世界的高峰时代。
毛姆既看到了大英帝国蒸蒸日上的年代,同时又见证了大英帝国逐渐衰落的过程,可以说他体会了一次巨大的历史过山车。这样的历史视野,对一个作家来说是千载难逢的。在这么庞大的历史空间里边,毛姆的生活就变得非常有世界性、人类性。维多利亚女王时代,全球有17亿人,英国本土当时有3900万人,但归属于大英帝国的土地上有3.8亿人,分布在五大洲。有这样一个历史条件,毛姆可以游历全世界,文化经验非常宽广。
然而毛姆的个人生活又是不幸的,充满了波折。他出生于巴黎,父亲是一个律师,在英国驻法国大使馆工作。10岁那年,他的父母都去世了,然后他被送回英国,由他的伯父抚养。到了1892年,18岁的毛姆去了德国的海德堡大学学习,主要是学习哲学和戏剧,一年后又回到了伦敦,在伦敦的圣托马斯医学院学了5年医,看起来他要做一辈子医生了。然而他对医学兴趣不大,反而对文学创作越来越钟情,1897年他决定弃医从文,专门写小说。但是写来写去没有什么社会影响,于是他又开始写话剧,这一下子大放光彩,变成当时英国最火的戏剧作家。火到什么程度呢?在1908这一年,伦敦的四个剧院同时上演他的四个剧本。这是莎士比亚之后从来没有出现过的盛况。谁也没料到,1913年,39岁的毛姆写了一本厚厚的长篇小说《人生的枷锁》,从此之后他的主要精力都用在写小说上面了。《人生的枷锁》这本书充满悲剧感,其中有一段话很有意思,批评了一种貌似强大、实际上很虚弱的理想主义:“他一向具有一种对生活的热爱,在他眼里,他遇到过的理想主义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对生活的懦怯的退缩。理想主义者自动地逃避生活,因为他受不了那种人群的竞争挤撞;他没有力量去奋斗,所以就把这种奋斗说成是庸俗的;他虚荣,由于他的同伴没有用他对自己的估价来看待他,他就以蔑视他的同伴来自我安慰。”
写完《人生的枷锁》之后,毛姆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他的生活随风起舞,在全世界飘荡。他上前线去当救护员,甚至还当过英国的特务,专门在瑞士日内瓦搜集情报。1916年他又去了南太平洋,这一趟旅程对毛姆特别重要,尤其是法属波利尼西亚,那里有个大岛叫塔希提,生活着很多土著,还有法国、英国来的殖民者。受这个热带岛屿人文地理的启发,毛姆写了一本著名的长篇小说《月亮和六便士》,还有一些短篇小说。这些小说透露出毛姆创作思想的变化,他开始注意从大自然的角度,从原始文化的价值着眼,反思西方文明的症状,比如他写的短篇小说《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主人公是一个美国芝加哥年轻人,事业顺畅,爱情幸福,被派到塔希提岛办事。结果他去了以后渐渐失去了音讯,只好派人到这个岛上找他。去了一看,他已经完全改变了,这个爱德华·巴拉德根本不想回芝加哥,前程和爱情都不要了,他就愿意在岛上和一个土著女人自然地生活,在海风里朴素地度过一生。毛姆想用这个小说证明一个原理:抛弃城市对人的重重扭曲,人在纯粹的大自然里才能恢复本性。长篇小说《月亮和六便士》影响更大,它以法国艺术家高更为原型,写了一个艺术家抛弃一切来到塔希提岛,这个艺术家原来是个证券经纪人,过得好好的,却突然抛弃世间的一切,跑到这个南太平洋的岛上,过着一种纯艺术的生活,最后死在这个岛上。这本小说中有一句广为流传的话:“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他抬起头看到了月光。”这是毛姆对两种截然不同生活的深刻描绘,在遍地现实主义的世界上,却有这样一种艺术至上的理想主义者,不顾一切追寻心中的月光与梦境,这是何等的明澈,又是何等的苍茫!人世间大多数人都没有经历过这样一个精神寻找的过程,一年年生活在“天经地义”的惯性中,投入的生活都没有经过自己的选择,毛姆在《月亮和六便士》中用艺术的聚光灯,描画出一个寻找生命价值的孤独者,打开了一个特别深刻宏大的一个主题。这个主题毛姆想了很多年,1944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炮火横飞的时候,他又出版了长篇小说《刀锋》。这部小说更有哲学气息,主人公是投身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空军飞行员拉里。这个年轻人眼看战争中的生生死死,想不明白人为什么而活,为什么而死;不明白人和人之间为什么有温情,同时又有那么残酷的仇恨。战争结束之后,他与挚爱的恋人分手,周游世界,寻找终极体悟,最后到了印度,读了印度的《奥义书》,从古老的哲学中找到了答案,看到了西方物质文明的压抑性,生命为之一亮。
《刀锋》这本小说是毛姆在美国写的,1940年他去了美国东部,1946年战后回到欧洲,1948年,写了他的最后一本小说,此后就没有再进行小说创作了。总的来说,毛姆是一个非常多产的作家,他写了20部长篇小说、100多部短篇小说、30个剧本、大量的散文,以及回忆录、文学评论。在文学史上,既能写戏剧又能写小说的作家其实不多,真正把这两种文学样式都写好的,那就更少了,大概只有俄罗斯作家契诃夫可比。很有意思的是,毛姆的书在全世界卖掉5000多万册,恐怕仅次于《圣经》和莎士比亚,但英国很多文学家对他评价不高,认为他是一个通俗小说家,不能登大雅之堂。我觉得这里面的原因是文学风尚变了,1850年之后,工业文明崛起,大众文化蓬勃发展,引起了文学家的普遍忧患,担心文学被商业化,失去独立的品格。为了维护文学的自由与独立,现代主义文学开始强调孤独的价值,故意把文学作品写得扑朔迷离,对抗大众趣味,以此维护文学的纯粹,维护人类精神的超越性。波德莱尔、普鲁斯特、卡夫卡等作家的作品作为现代主义文学的圣典,但普通大众却很难读懂欣赏它们。相比之下,毛姆居然有5000多万本的销量,一辈子挣了1亿多美元,就很自然地被归入畅销书式的大众写作了。毛姆其实也很看不起那些让人看不懂的作家,他在回顾自己一生创作的书里谈过,文学创作不能隐晦,不能写得看上去好像很有意境,但却让读者摸不着头脑。他说他就是喜欢写得直截了当,非常清晰,不管是故事、情节、人物、观念,都写得令人喜闻乐见。
了解了毛姆的写作历史,再来看他的长篇小说《面纱》,就不难理解他为什么要写这样一部小说。
这个小说有一个特点,就是和我们中国人有关系,这是以中国为背景创作的一个长篇小说,这在毛姆的小说里面是独一无二的。之所以写了这个小说,是因为1920年毛姆来到了中国,先到香港,然后到上海,随后沿着长江一口气到了四川,到了成都,然后又去了中国北方,游遍了北京城。这短短一年的中国之行对他的文化冲击很大,长城、茶馆、南方稻田、北方麦苗、大烟、竹林、官员、绅士、传教士、乞丐……难忘的经历,让他写出了三部作品:一部话剧、一部游记、还有一部就是长篇小说《面纱》。这是他第一次来到这样一个充满神秘感的东方文明大国。《面纱》里边有一个小场景,是女主人公凯蒂遇到了一位满族女人,这个女人嫁给了一个西方人。凯蒂看到这个满族女人非常吃惊,“她的坐姿给人印象很深,得体大方,丝毫不显拘谨。涂满胭脂的脸上,一双眼睛很沉稳,深不可测,她是不真实的,她像是一幅画,纤弱优美得使凯蒂相形见绌。命运将凯蒂带到中国以后,她对这里的事物不是不屑一顾,就是心怀鄙视。即便是对她常来往的那个圈子也是如此,但此刻她的心里朦朦胧胧升起一种遥远神秘的感觉。是的。她方才意识到这里是东方,古老、玄异、深邃的东方。从这位体态优雅的女子身上,凯蒂隐约看到了东方的理想和信仰。与之相比,西方人的所谓信念,就显得粗鲁野蛮了。这里的人们过的是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与她分属两个世界。”这段话,可以说也表达了毛姆对于中国文明的一种直接感受。
我们知道毛姆看到了西方文明中的精神困境,并于1919年写了长篇小说《月亮和六便士》。那么带着重重问题的英国人,来到中国这样一个东方国度,他们会有什么样的精神转变,有什么样的命运呢?这正是毛姆想要写的主题。
小说的中心人物有两个:一个是英国姑娘凯蒂,另一个是细菌学家瓦尔特。凯蒂已经25岁了,还没有确定的结婚对象。她长得很漂亮,“人人都说她是个美人,大大的褐色眼睛既活泼又水灵。一头泛着红色光泽的卷发,一口精致漂亮的牙齿,让人赏心悦目的皮肤”。但是她也有缺点。就是她的脸颊过于扁平,鼻子也略显大了一点,还不算绝世美人,毛姆说“她的美貌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年轻”。对于这样的女孩儿来说,25岁就是一个坎儿。从传统来看,英国女子14岁左右就开始准备进入社交界,她们要练很多东西,社会礼仪和女红等,为出嫁做准备。在20世纪初期的英国,大多数姑娘一般到21岁左右就都嫁出去了。
那么为什么凯蒂到25岁还没有自己的恋人?这和她的妈妈有很大的关系。
凯蒂的妈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她对生活充满了操控感,丈夫和女儿都是她的控制对象:“丈夫伯纳德·贾斯汀干活勤奋,韧性十足,才华横溢,但是缺乏上进心。贾斯汀夫人十分蔑视他。但贾斯汀夫人不得不酸溜溜地承认,她的成功只能寄望于丈夫,于是她想方设法逼他为己用。她在丈夫耳边喋喋不休,毫无怜悯。她颇费心机发掘任何可利用之人。她对能给丈夫引介案子的律师极尽谄媚巴结,与其夫人混得亲密熟稔。她对法官及法官夫人们极尽奉承,在有前途的政治新星身上也费尽苦心。”这么一个不省心的女人,对待女儿的婚事,自然也会费尽心思地计算得失:“贾斯汀夫人觉得有必要在凯蒂少女初成时给她找好婆家。凯蒂最终出落成的容貌着实惊艳夺目:她的皮肤依然是她最美的地方,而她长着长睫毛的眼睛熠熠有神,看了令人心旷神怡,谁都想多看一眼。她天性活泼,随时给人带来欢乐。贾斯汀夫人在她身上倾注了所有的感情,感情底下隐藏着残酷和心机,这是她所拿手的。她深谋远虑,现在她要给女儿找的不是一个好丈夫,而是一个杰出丈夫。”
如果我们宽容一点看,贾斯汀夫人的这般算计,在19世纪末期到20世纪早期也不算太过分。在当时的欧洲,女子对婚姻的主要考量还是男方的职业前景、财富,同时兼顾道德品质和个性特征。法国历史学家在《私人生活史》第5卷里曾写道:“人们之所以结婚,是为了今后在困难的生活道路上彼此帮助和支持,同时也是为了生儿育女,为家庭增加财富、传承财富,通过促成子女的成功而达到自己的成功。”在这个主流制度下,母亲尽量让女儿嫁得好一些,也无可厚非。问题在于,贾斯汀夫人的小聪明过了头,她完全不明白,世界之广大之丰富,不是为某一个人的小心思设计的。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如果格局太小,只是用自己的小打算去算计这个世界,最后的结局一定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生活变成一堆碎屑。小说中写道:“为了使女儿得以和优雅绅士们结识,贾斯汀夫人充分发挥自己的天才,频频谋得参加舞会的机会。凯蒂成了一朵交际花。她既美丽又风趣,很快便使十多位男士坠入爱河。不过他们当中没有一个合适的,凯蒂与他们继续友好地交往,同时小心和他们保持着距离。南肯辛顿的客厅一到礼拜天的下午就挤满了前来追求爱情的年轻人。贾斯汀夫人面带冷酷的微笑,满意地观察着她房子里发生的一切,让男士们别离凯蒂太近,对她来说不用费吹灰之力。凯蒂和每个人打情骂俏,同时不忘在这群男士中挑拨离间,从中取乐。但是他们若当众求爱,正像他们每个人都做过的那样,凯蒂会圆滑地拒绝他们,却不用说出那个‘不’字。”母亲是女儿的第一个教师,这一对母女配合得如鱼得水,似乎得心应手,但结果却出乎她们的意料,21岁的凯蒂始终没有寻找到自己的如意郎君,这变成了她的致命伤:“第一年很快过去了,完美的丈夫没有出现。之后的一年也是这样。但她依然年轻,还可以等下去。贾斯汀夫人告诉朋友们,要是一个姑娘到了21岁才嫁出去,那真是一个悲哀。然而第三年过去了。紧接着又是第四年。两三个以前的崇拜者还在向她求婚,但谁叫他们身无分文呢。一两个比她小的小伙儿也开了口。此外还有一位退休的印度官员,现为王室顾问,他有53岁了。凯蒂依然频繁出现在舞会上,先是温布尔登、王宫,然后是爱斯科赛马会、亨利市。她享受着每一场舞会,但依然没有地位、收入都令人满意的男士向她求婚。贾斯汀夫人渐渐地有些按捺不住了。她察觉到凯蒂开始有意吸引40岁以上的老男人。她提醒女儿再过一两年她就不那么漂亮了,而漂亮姑娘可是年年都有。”
贾斯汀夫人的肤浅,直接导致了凯蒂的两难处境。贾斯汀夫人觉得自己的女儿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所以应该找到最上流的男子,必须是“杰出丈夫”。而从凯蒂来说,她也像社会上很多女孩子一样,尽管有时也反感母亲对自己的控制,但在无形中她又接受了她的影响,潜移默化地接受了母亲的婚配标准。所以凯蒂和男性交往的时候,总觉得他们都很好,但是还不够杰出,始终无法投入自己的真心。这样的状态有很大的问题,实际上母女两人把美貌资源化了,她们想把婚姻变成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大买卖。这是一个无限的恶性循环,愿望水涨船高,越来越不满足,永无止境地在虚无的期待里消耗生命。真正的爱情往往并不来自长年累月的计算,甚至也不来自结婚的预谋,而是遇上了一个人,不得不和他或她结婚,因为对对方非常爱恋,不可遏制,有奋不顾身的激情。这样面对爱情当然有两种可能:一种是遇上了自己最爱的人,真情实意地去实现它;还有一种是一生没有遇到,但是心里一直保持着这样一种非常美好的情感,这也是一种幸福。凯蒂的问题是,她尽管抗拒妈妈对她的控制,但是她还是默默地接受了母亲的理念。这样的理念其实就是一个商业的逻辑,以自己的投入获得最大的利润。
《面纱》一开始,就写出了凯蒂的艰难,她已经25岁,21岁的妹妹已经订婚,按照当时的社会习俗,姐姐未嫁,妹妹只能等待。凯蒂的婚事迫在眉睫,但那个适当的结婚对象还未出现。这种压力不但来自个人的处境,也来自人类社会的普遍特性。从社会发展史的角度看,女儿出嫁不但是两个家庭的大事,更是人类进化的必经之路。人类在原始社会的早期就发现,一个部落近亲繁殖,会出现大量的遗传病,于是逐渐形成了一种婚配模式:有一个性别必须离开出生的部落,到别的部落结婚,生儿育女。在当今世界形形色色的人群聚落中,99%都是女性脱离自己原来的血缘家族,嫁到非亲非故的外族去生活。当然也有例外,如今南美亚马孙雨林中就生活着一个纯女性部族,1000多个女人生活在一起,男孩子长大了统统赶出去,绝不留下。生儿育女怎么办呢?她们会经常观察附近的部落有什么体格健壮的帅哥,然后出其不意地把他们抓回来,直到他让女人怀了孕才放回去。这些男人也很愿意被抓,往往故意在女性部落周边转悠,展示肌肉,让女人们快点抓自己。这当然只是整个世界的极端现象,绝大多数社会还是男婚女嫁,女性在生物学意义上变成了“人类遗传基因的交换者”。凯蒂尤其不能例外,小说中写到,凯蒂一家居住在伦敦的南肯辛顿区,这是伦敦有名的富人区,都是传统生活秩序强有力的继承者,这里的富豪们坚守着传统的男权社会习俗,空气中散发着浓浓的保守主义气息。凯蒂生活其中,尽管处在这个群体中的财富末流,但越是低微越是有攀升的欲望,很少有决绝的反叛者。
《面纱》的情节写到这里,毛姆写出了人的一种处境,这种处境潜藏着突变的强大能量,因为身处绝境的人太渴望出路,任何意想不到的变化都是可能的。问题会扭曲人生的目光,为了解决眼前的问题,人们会用最快捷的方式改变处境,化解压力。这时候,人们会忽略一个深重的生活教训:爱情从来不是一个问题,它是人类最真实的情感。在这个精神化的选择面前,只有爱和不爱两种存在,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替代它。有的人可以不带着爱情去结婚,这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但凯蒂并不是这样,这个漂亮女子不擅长扭捏作态,本性率真,虽然母亲控制着她,但不可能遏制她的本性。她的性格很简单,直来直去,“或许是凯蒂的过度热情吓跑了高官贵爵的子弟们,每次向他们发出邀请时,凯蒂的亲昵程度都让他们望而却步”。这是凯蒂十分可爱的一面,但也是让母亲特别恼火的事情,觉得她极其愚蠢:“贾斯汀夫人怒不可遏,经常毫不留情地给凯蒂脸色看。她问凯蒂还要她的爸爸养她多久。为了给她撑排场,几乎把他挣来的钱全都花光了,而她没有把握住一次机会。”
25岁的凯蒂,终于到了无路可走的境地,而就在这时,一个男人出乎意料地出现了,这就是细菌学家瓦尔特。他毫无征兆地向凯蒂求婚,凯蒂爽快地答应了他。凯蒂是“一气之下嫁给了他”,她和他都不知道,他们走向的是一条毁灭之路,在踏上这条道路的起端,凯蒂心里藏着没有实现的爱情期待,瓦尔特知道自己娶了一个肤浅的女人,但他无以言表地爱上了她。
他们都将为此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