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我们来讲一讲美国作家理查德·耶茨的长篇小说《革命之路》。
耶茨出生于1926年,去世于1992年,活了66年。对于他来说,1952年很有意义。这一年他26岁,在美国的《大西洋月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小说。在这之前,他写了15篇小说,多次投给美国著名的杂志《纽约客》,但是都被拒绝了。这次自己的作品能够被《大西洋月刊》看中,耶茨深受鼓舞,此后的40年,耶茨一共写了7部长篇小说,还有2本短篇小说集。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所有作品写的都是人的孤独,特别是人在孤独中的焦虑,他这样说:“如果说我的作品有一个主题,我怀疑这个主题并不复杂,那就是绝大多数人都生活在一种无法逃脱的孤独中,他们的悲剧也在于此。”
正如耶茨自己所说,他的一本短篇小说集的名字就是《十一种孤独》。其中有一篇短篇叫《万事如意》,写一个叫拉尔夫的年轻人就要结婚了,在这个大喜的日子里,他心里在想什么呢?他想买一个漂亮的旅行包,带着这个包和新婚妻子一起去旅行。但是他是一个小职员,收入很有限,而他想要的这个包售价40美元,他觉得太贵了。他有个同事叫埃迪,这个同事劝他不要买,他可以借给拉尔夫一个。拉尔夫觉得这也是可以的,虽然心里觉得有点低三下四,但他叹了口气还是同意了。埃迪和拉尔夫去参加一个朋友们的聚会,庆祝他结婚。拉尔夫没有想到,在那个聚会的地方,大家一边纵情唱歌,一边拿出一个崭新的旅行包,就是拉尔夫原来看上的那个包,原来朋友们悄悄地为他买了一个。这让拉尔夫特别感动,他告诉大家,他马上拿着这个包去看他的未婚妻,然后再回来与大家欢聚。拉尔夫拿着包去看新娘格蕾西的时候,心里飘飘的,想的全是等一会儿怎么和大伙狂欢,对于和自己的新娘见面,纯粹只是应付先前的约定。新娘格蕾西也在焦急地等待,左等右等,好不容易等来了,自然高兴万分。格蕾西特意穿着一身新买的睡袍,很性感,她想和拉尔夫分享这个甜蜜的时刻,特别期待拉尔夫的爱抚。但拉尔夫的心思完全不在格蕾西身上,怎么办呢?他为了掩饰自己的心不在焉,就故意把一只手伸到格蕾西的乳房上,努力用这个动作表达自己很爱她,抚摸之中,拉尔夫很冷静地说,自己还要回去跟那些弟兄们聚会。格蕾西希望他能留下来,自然非常失望,但是也只能挤出一丝笑容说:“啊,亲爱的,你是对的。”耶茨在这么一个很短的小说里,写出了男女之间情感上的距离。马上要结婚了,拉尔夫的精神状态还是沉浸在自己的欲望中,他特别珍惜最后的这个单身星期五,同时发愁着从今往后,许多快乐“都将被抛到身后了”。这和格蕾西的热切盼望,简直是冰火两重天。结婚这么一件幸福的事情,在耶茨笔下,变成了男人最后的狂欢,男女之间表面的浪漫下,冷冷的都是孤独。
耶茨为什么会把孤独作为他的创作主题呢?这和他的经历有关系。他出生于纽约,父母在他三岁那年就离婚了,原因是两个人的性情都太文艺,而且不得志。他的爸爸想当一个男高音歌唱家,但从来没有实现,后来只是做了一个普通的推销员。他的妈妈想当一个雕塑家,也没有实现,故而心情郁闷,经常酗酒。父母离婚后,耶茨和姐姐跟着妈妈一起生活。他妈妈很有文学气质,喝醉了会大声朗诵经典长篇小说,这让耶茨从小就感受到一种非常疯狂的文学氛围。1944年他18岁,高中毕业。这一年正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在整个欧洲,美国军队、英国军队、苏联军队都在围攻法西斯德国。耶茨报名参军,然后去了欧洲战场,但是没怎么打仗,在欧洲染上了肺炎后,很快就退役回到了纽约。1948年,他结了婚,靠着政府的退伍军人补偿金维持生活。1951年,他和全家都去了欧洲,并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尽管他非常投入,专心致志地写小说,但始终穷愁潦倒,全家人生活窘迫,连付房租都有些困难。1959年妻子和他离婚了。在生存压力下,耶茨开始给电影公司写剧本,挣点微薄的稿酬。直到1961年,他终于发表了长篇小说《革命之路》,受到文学界甚至整个文化界的高度评价,获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奖的提名。美国国家图书奖奖金不高,只有一万美元,但分量很重,每一年限定提名5部文学作品,进入提名榜相当不容易。从这以后,耶茨被文学界普遍看好,但在大众市场却没有什么起色,单本小说销量从来没有超过12000册。从文学史来看,他的销量并不算很差,爱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的短篇小说集《都柏林人》,初版只卖了379本。但比起当红作家,耶茨作品的市场就差得太远,1960年,美国作家哈珀·李发表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第一年就卖出250万本。相比之下,耶茨完全无法靠文学写作来维生,他时断时续地干过教师、代笔写手,但他嗜酒,常常烂醉如泥。1968年他又结了一次婚,六年之后再次离婚。1974年之后的耶茨,每天生活在波士顿的一个狭小房间里,屋里只有一张简陋的写字桌、一台打字机、一个装满酒的冰箱,还有满地被踩死的蟑螂。1992年,他因为肺气肿并发症,动手术的时候黯然去世。
为什么我们要讲这样一位孤独的作家?最重要的原因是,耶茨是一位先知型的作家,他在20世纪50年代,就敏锐地看到了美国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个巨大的问题:中产阶级生存方式的千篇一律,人们精神世界的空虚无聊,以及少数探索者的孤独与焦虑。《革命之路》中有这样一段对纽约白领阶层的描写,书里这么写道:“那些男人多么的渺小,多么整齐划一,而且严肃得多么可笑。他们都留着夹杂着灰发的小平头,身上穿着绊扣领,脚步匆忙。他们源源不绝地涌现在车站里、在大街上,直到一小时后他们才会停下来。到时,等候着他们的办公大楼会把他们一个个吞噬进去,包裹起来。如果站在其中一幢大楼,隔着城市纵横的峡谷看向另一幢大楼,就会感觉像是在观察一个巨大无声的昆虫饲养所,那里面有成百上千的穿着白色衬衫的小人,要么在翻弄着文件,要么皱着眉头拿着电话听筒,在春天千年如一日地流动着的白云底下,上演着一场场愚蠢至极的演出。”这种场景,我们在文化分析里边把它称为“工蚁社会”,在这种社会,人们到处忙忙碌碌,受控于权力和资本,人生逐渐变成他人设计的程序中的一个小小的数码。
耶茨的这种观察和当时美国主流社会的自我感觉完全不同,1945年美国获得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胜利,取代英国登上了西方世界的领袖地位,整个国家充满着自信和乐观。当时的美国经济欣欣向荣,消费浪潮席卷了每一个家庭,大量的新发明涌向生活:洗衣烘干一体机、中央吸尘器、按键式电话、电热毯、电动地板打蜡机、电动卷笔刀、电动开罐器……当时的美国制造了世界上一半的商品,将近60%的美国家庭工资收入进入中产水平,达到5657美元。如此繁荣景象,使美国人对自己的政治制度、自由市场经济坚信不疑,社会弥漫着保守主义的文化气质。在当时的美国大学里,如果一个年轻人说要当时代的改革家,往往会遭到无情的嘲笑,因为大家实在看不出来社会还有什么需要改变的余地。1954年2月,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在一次共和党人的聚会上,坚定地鼓励所有的人不要惧怕保守主义这个词,“千万别害怕使用这个词”,要做主流社会生活方式的维护者,反对一切离开“正确轨道”的异端。在歌舞升平的陶醉中,消费社会的扩散力重新塑造了美国人的生活追求,人们的视觉与味觉都在狂欢,艺术也廉价地迎合着这种轻快的精神需求。当时出现了一种极其表面化的“数字油画”,这种绘画的制作方式十分“科学”:先在一块油画布上精心画出细密的小格子,编上号,每个编号对应一种颜色,然后画匠甚至顾客自己将色彩填入正确的格子,最后“创作”出一幅经典名画。这样的“作品”自然没有什么原创的力量,散发着浓浓的工业流水线的气息。但当时的人们却热衷于这类“艺术”。除艺术之外,女性风尚变化更大,在生活“新浪潮”中,女性纷纷脱离上一代人矜持端庄的风格,开始流行帆布鞋、亚麻靴、木屐、细高跟“裸脚背凉鞋”,美国的历史书中这样描绘这一时期的潮流:“因为女性穿上长裙后露出的腿部长度有限,那些双腿修长的女人就想穿着稀奇古怪的鞋子、五颜六色的尼龙袜和各种各样的鞋带吸引别人的注意力。但不管从什么角度看,那些帽子都毫无道理可言。那些不实用的搭配——手套和奇形怪状的手提包也是如此。倘若这些奇装异服有什么社会意义,那就是证明了女性直觉,她们有权利犯错,有权利做没有价值的事情,有权利变化无常。”
在这样一个时代,唯有那些对生命保持着清醒的感受,对人生价值满怀着疑问的少数人,才能警觉地看出这种保守主义、消费主义洪流的巨大隐患。20世纪50年代,美国文学艺术界出现了几部堪称经典的警世之作,为我们反思历史提供了文化通道。1951年,小说家塞林格出版了他最著名的作品《麦田里的守望者》。小说的主人公霍尔顿只有16岁,是纽约一所著名高中的学生。他知道“人生的确是场大家按照规则进行比赛的球赛”,但是他无意参与这样的竞争,不愿意像大多数人那样考名校、挣大钱、买豪宅、开靓车,不愿意像其他男孩那样将头发烫成“鸭屁股”。于是他不断挂科,最后被开除,被迫流浪纽约。但他并不沮丧,他在探索,他拒绝了那种没有思想的可悲状态,他觉得没有思想的人“甚至在还没有真正开始寻找之前,就已经停止寻找”。令人惊讶的是,这本书一出版,就成为热门,中学校园到处都是穿风衣、倒戴红色猎人帽的“霍尔顿”,一本充满反叛性的书,就这样被溶解成为轻松的流行,点缀着孩子们格式化的生活。
另一个美国社会的敏锐观察者是来自瑞士的摄影家罗伯特·弗兰克。1955—1956年,33岁的瑞士摄影师弗兰克得到古根海姆基金会的资助,驾驶一辆破旧的二手车,在美国周游了48个州,拍摄了两万多张照片。1958年,他从中选出83张,结集为一本名叫《美国人》的影集出版。在这个当时被称为“人间天堂”的美国,弗兰克却拍出了另一种模样,颓然、感伤、冷漠、焦虑、孤独、不安、疏离……《美国人》出版后,很多人感到愕然,甚至有人抨击弗兰克“以一种充满恶意的眼光拍摄了美国”。直到1959年后,美国社会深藏的各种危机全面爆发,民权运动、嬉皮士运动、女权运动、反战运动、垮掉的一代……一次次惊天动地的狂潮,全面印证了弗兰克的预感,人们这才意识到他是一个多么深刻的时代观察者和预言家!《美国人》中的照片并不讲究对焦、平衡、黄金分割,用传统的摄影标准看,很多作品可谓“不及格”。但是,作为一个受过严格系统摄影训练的摄影师,弗兰克在瑞士出道很早,他的摄影技术无懈可击。拍《美国人》之前,他为时装杂志拍广告图片,收入丰厚,普遍受到肯定。但他只干了半年,极度厌恶商业摄影中的矫揉造作,断然离开,一心要“要制作真正的当代的记录”。他立志要“不断地拍摄照片,不断地寻找”,要通过自己独特的视觉“传达现实的本质、形态与气氛”。这些独立的观念,使他跳出了摄影圈的陈规戒律,用自己的摄影方式展现出别人看不到的美国。这本《美国人》,现在已经是摄影经典,一幅幅照片都告诉着人们,应当如何用相机记录大众生存的本质。
另一位作家展示的美国,更加让人惊骇。1959年11月16日,位于美国中部的堪萨斯州发生了一起轰动四方的凶杀案:一个名叫赫伯特·威廉·克拉特的农场主和他的妻子,以及两个十几岁的孩子在家里被人用猎枪打死。一个月后案情水落石出,凶手是两个白人青年佩瑞和迪克,他们杀死四个人,抢了40美元、一副望远镜和一只便携式收音机。著名作家杜鲁门·卡波特在跟踪调查这一案件,记录了6000多页的采访笔记后,写出了非虚构长篇《冷血》。卡波特采访两个杀人凶手时,起初无论如何也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两个凶手与被杀的一家人无冤无仇,却能爆发出那么大的杀气?经过六年的长期采访,卡波特一层层剥开了两个杀人者的心理历程,发现了美国社会底层的严重病症。其中那个名叫佩瑞的青年有印第安血统,长得非常壮实,眼神写满忧郁。他把自己的日记本交给了卡波特,日记里讲述了他痛苦的童年。佩瑞的母亲是马戏团的演员,离婚后带着佩瑞漂流四方,酗酒、外遇,让孩子生活得像个小孤儿。佩瑞小学三年级就辍学,多次出走,不断犯盗窃罪。很多次被抓进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有一个女看守经常毒打他,甚至在他的阴茎上涂不明来路的药膏。佩瑞眼中的美国是一片荒蛮之地,“从未有人教过我分辨是非,我高兴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直到碰上警察找我麻烦”。佩瑞还喜欢看书、喜欢写诗,但他就是这样一步步丧失了对人间的温情,向“有钱人”举起了利刃。卡波特十分震惊,他深深体会到自己的成长过程与佩瑞的相似性,只不过自己侥幸成为了一个著名作家,而佩瑞却坠入深渊。卡波特说:“我与派瑞像是在一个家庭里长大,只是有一天派瑞从后门走了,而我,走了前门。”
与这些警醒的文艺家们有所不同,耶茨这部长篇小说《革命之路》更加注重青年人的精神演变,聚焦在这样一个更加具有先锋性的生存问题上:年轻人如何认识自我的价值,年轻人的爱情如何获得真实的内核,年轻人如何与自己的时代保持思考性的距离?这些问题在任何社会阶段都是极其重大的生命疑问,但在耶茨所处的20世纪50年代,这些问题空前地尖锐化了。为什么尖锐化?因为经济发展太迅速,生存空间被物质的丰裕填满,很多人过得心满意足,却完全丧失了反思意识。只有冷静观察生活的作家,才会为之痛苦,为之焦虑,才会从另一个角度去观察现实生活中的那些麻木。这样的作家当然不会受到当时的人们的重视,他们的作品受到冷落,那也是必然的。类似的例子比比皆是。1851年,美国作家麦尔维尔出版了长篇小说《大白鲸》,这部作品第一次以广阔的海洋为背景,揭示人类如何屠杀那些美丽的鲸鱼,导致船毁人亡的可悲结果。这本小说出版以后,只卖出去5本,备受冷落。直到1900年之后,大工业在美国造成了很多生态问题,人们才意识到,人类不可遏制的欲望,会遭到自然多么残酷的反击。《大白鲸》忽然被重新发现,受到广泛的赞扬,成为传世的文学经典。耶茨的《革命之路》几乎重复了麦尔维尔的传奇,2008年美国著名导演文德斯将《革命之路》搬上了银幕,主演是1998年电影《泰坦尼克号》的两位男女主角: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和凯特·温丝莱特。这部电影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人们突然醒悟,去世了16年的理查德·耶茨是一位多么有洞察力的作家,他在人们表面上活得很幸福的时代,就写出了精神深层的焦虑。这种焦虑在平庸忙碌的生活中,是完全体会不到的。美国文学界因此把耶茨称为“焦虑时代的伟大作家”,这种赞誉是前所未有的。
现在我们就来看看这部小说是如何揭示生活的沉重。
小说中的男主人公名叫弗兰克·惠特,女主人公名叫爱波·惠特,他们是一对夫妻。故事开始于1955年,发生在纽约附近的一个名叫“革命山庄”的居住区。弗兰克“是个整洁壮实的年轻人,还差几天才满30岁。他留着一头修剪得很整齐的黑色头发,长相俊美,但不是那种非常惹眼的类型。广告摄影师会让他扮演那一类很有眼光的顾客:懂得挑选做工精致但是价格又不昂贵的商品的人,尽管轮廓没什么特性,但他的脸孔却不寻常地变化多端”。在小说的开始,他正坐在一个小剧场,看“桂冠剧社”的话剧演出,他的妻子爱波是其中的女主角。“舞台的幕布升起,台上布景的后墙还在抖动,因为幕后人员刚匆匆地离开现场。……爱波·惠勒刚一亮相,礼堂就低声回荡着‘真是太讨人喜欢’的赞叹。很快人群中开始有人一边用手肘轻触身边的人,一边低声赞美着:‘她确实很不错。’有些观众自豪而又庄重地点着头,他们恰巧知道爱波在不到10年前曾就读于纽约一所顶尖的戏剧学校。她今年已经29岁,灰金色头发,身材高挑。她那贵族式的美没有因为蹩脚的灯光而有所折损。她所扮演的角色似乎正是为她量身定制的。虽然生养了两个孩子使她的臀部和大腿稍嫌丰满,但她的举止恰如其分地表现出一个少女的羞涩与优雅。”
她轻声说着台词:“有的时候我能感觉到好像自己浑身上下都在散发着光芒,而这时我只想到外面去做一些完全疯狂的不可想象的事情。”
这个不平凡的开场,把弗兰克和爱波带到了聚光灯下:弗兰克“变化多端”,爱波想做“完全疯狂的不可想象的事情”,两个浑身充满不确定能量的青年夫妇,他们的人生轨迹是如何交汇到一起的呢?《革命之路》写得很简单,完全没有其他爱情小说中的那些漫长与复杂:七年前的一个酒吧聚会上,他们一个眼神对上了,瞬间决定了一切,小说里这样描述了他们的相遇:
一个晚上,在莫宁赛得山庄的派对中,刚刚吞下四大口威士忌的弗兰克选择做一个胜利者。
他穿过半间屋子的陌生人,走到这个秀发光亮、双腿修长的女孩身边。毫无疑问,她是“第一流女人”。
“我想我没听清楚你的名字,你是帕米拉吗?”弗兰克问。
“不是,”她回答,“帕米拉在那边。我叫爱波。爱波·约翰逊。”
不到五分钟,他发现自己可以让爱波·约翰逊发笑。他不仅可以让她那双大眼睛紧紧盯住自己,还可以让她的瞳孔随着他的谈话上下游动,就好像自己面孔的形状和肤质有莫名引力。
“你是做什么的?”爱波问。
“我是个码头装卸工人。”
“不,我是说真的。”
“我也是在说真的。”如果不是担心她可能知道老茧和水泡之间的区别的话,弗兰克会把手掌伸给她看。之前那个星期,在一个五大三粗的大学同学的引荐下,他每天早上都到码头上去搬运水果箱。他自己把这份劳动称为自愿的“健体塑身”。
弗兰克说:“不过从星期一开始我会有一份更好的工作,在一家自助餐厅当夜间收银员。”
“我指的不是那个,我的意思是你到底对什么真正感兴趣。”
“亲爱的……”弗兰克毕竟还年轻,面对刚刚认识不久的女人就如此大胆叫对方“亲爱的”还是会让他脸红。“亲爱的,如果我知道答案的话,我想我们谈不了半个小时就会把我俩给闷死。”
五分钟之后,两人步入舞池。弗兰克发觉爱波的腰部在他的手掌下轻柔滑动,如此贴合,就好像是专为他的抚摸而生。一周之后,几乎直到现在,在贝休恩大街上的公寓里,爱波美妙的裸体躺在他身边,天蒙蒙亮,发着蓝光,她的手指从他的脸庞上滑过,从眉毛到下巴。她轻声呢喃道:
“真的,弗兰克,我真这么觉得。你是我见过的最有意思的人。”
我们看,一场邂逅,让两个不知道自己“到底对什么最感兴趣”的年轻男女怦然心动了。简短的对话呈现出人生选择的不确定性,这在那个同质化泛滥的时代是稀少的,也是美丽的。这种稀少像摄影工作室里的显影液,将两个不同于他人的青春男女叠合到了一起,他们在彼此身上看到了自己,看到了自由。弗兰克看到了一个“第一流女人”,爱波发现了“最有意思的”男人,世界刹那有了光,爱情的降临,只需要几秒钟。
他们结婚了。
他们真的相爱吗?
他们的未来会发生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