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爱情小说中,男女相遇是最关键的环节。表面上看这是偶然的、发生在一瞬间的事,但实际上,背后却有漫长的道路。就像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一个词,“来龙去脉”。每一个人,无论男女,都有自己的来路,从家庭、村落或城市到求学、求职、工作……一路走来,没有一个人是相同的。生活经历的不同,也形成每个人精神世界的差异。这种差异,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人对未来的想象和追求,也就是说,“来龙”对“去脉”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对于爱情来说,两个人的“来龙”是不相干的,是两个陌生人走到了一起。而他们的“去脉”却是紧密相连,甚至是生死相关的。因此,男女相爱,最关键的是两个人有没有共同的未来。如果我们把“来龙”称为存量,那么“去脉”就是增量,爱情的双方共有的,只有这个增量。有的人选择恋爱对象的时候,只注重存量,看对方的财富、地位、才华,等等,而不看对方和自己属不属于一个世界,不看两个人有没有幸福的增量。这样的选择往往是断头路,根本走不远,甚至一起步就熄火。
但是我们如何去判断一个人的“去脉”呢?这就需要我们认真体会对方的“来龙”,明白对方的精神历程。对于现代人来说,这是一个特别困难的事情。现代社会成年男女相遇,大多是萍水相逢。尤其是在转型社会,从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大量的人在迁徙,从乡村到城市,从小城市到大城市,我们相遇的每个人,几乎都是平面化的,都是生命的一个片断,很难看到彼此的过去、看到彼此的成长轨迹。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人一生定居在家乡,互相看着彼此长大,是熟稔的相邻聚落,互相知根知底。而现在的人,相互之间看不到精神纵深,只能凭一瞬间的印象去感知对方。从自由自主的角度看,这是一件好事,人们可以从传统的家族束缚、等级束缚中解放出来,实现自己内心的自由。但从相知相依的角度看,这种疏离和松散又充满了未知性,造成很多“去脉”不同的人走到一起,陷入虚幻的爱情,最后一拍两散。可以这么说,“爱上”这件幸福的事,在当今这个时代,很容易变成危险的错觉,拉开“一见误终生”的序幕。
弗兰克和爱波,他们各自的来路如何?
弗兰克的父母亲过世好几年了。他的父亲是“一个有点谢顶,眉毛很浓密的男人。他的嘴只有一个形状,不是表现狂躁,就是表现愤怒”。他的母亲总是“戴着一副无边框眼镜,头发别着发兜,在嘴唇上小心翼翼地涂抹着口红”。父亲厄尔·惠勒具有操控一切的欲望,常常“让弗兰克掰开他捏紧的拳头,他年小力弱,双手使尽全力也无法掰开一个指头,拳头剧烈地颤抖,这时父亲的笑声便会在厨房里响起来。弗兰克嫉妒的不仅仅是父亲手上的力量,还有他双手的坚定和敏感”。然而,在家庭之外,弗兰克父亲的职业生涯从来没有顺畅过,他本来是纽约诺克斯公司纽瓦克分公司的经理助理,“侥幸逃过了大萧条时期大规模的裁员和失业”,还差点儿成为诺克斯公司总经理的助手,但最终还是没能竞争到这个高级管理的位置。“父亲直到生命的尽头也没能理解为什么会失败。从开始到最后的沉沦,弗兰克父亲始终没能理解这次的失败和接下去一连串的打击到底是怎么回事。后来的几年他总是被调来调去,直到战后很快就退休了,退休之前从原来的经理助理被调到宾夕法尼亚州哈里斯堡去做普通的推销员。”这样一个大公司的中级职员,就像是资本链条上的一颗螺丝钉,每天都渴望在阶层社会中“上升”,但总是备受打击。1949年,美国剧作家阿瑟·米勒在话剧《推销员之死》中早已写出了这种人生的灰暗。这部戏剧的男主人公名叫威利,是纽约一家服装公司的市场推销员,一年四季开车到处跑,推销公司生产的各式服装。他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定能够创造比别人更好的生活,实现自己发财致富的美国梦。然而在他辛苦了36年之后,老板却把他解雇了。最后,威利在疲惫和孤独中自杀,结束了幻觉中的一生。这部话剧讲的绝不仅仅是一个极端的现象,而是底层白领的普遍状态。所以美国作家保罗·利伯曼评价说:这部戏剧“是衡量国家及其人民经济、家庭、价值观和梦想的尺度。威利成为美国式自夸、自负和自欺的象征。但每个人都心系这位深感好运不再、意志消沉的男人”。
与阿瑟·米勒的《推销员之死》不同,耶茨的《革命之路》要写一个进一步的问题:威利这样的梦幻破灭者已经衰亡,过去了,他们的后代又将怎样生活?我们在《革命之路》中看到,弗兰克坚决拒绝走父亲的那一条道路,他要创造全新的自我。14岁那年他计划了一次出逃,“他把课余的时间都用来计划坐火车从美国东部去西海岸。他在铁路图上策划了好几条备选的路线。还在心里试演着怎么应对流浪汉成群的场面”。他甚至“在军需用品店看好了衣物和装备,包括李维斯的夹克和裤子,带肩章的军装款卡其布衬衣,还有鞋头和鞋跟镶上钢片的高统靴子。一顶他爸爸的老呢帽,只要在防汗带里塞点报纸就能戴合适”。可是一切都是纸上谈兵,最后他在同学的嘲笑声中悄然结束了这份异想天开。1944年弗兰克高中毕业,在18岁的黄金年龄毅然报名参军,开赴第二次世界大战欧洲战场。他的这段军旅生涯并不长,甚至没怎么打仗,经历过一次长长的行军后,突然听到德国法西斯阵营投降了。尽管没有真正出生入死地拼杀过,退伍军人的身份仍然给了他无比的荣耀,回到美国以后,他依靠政府对退伍军人的特殊照顾,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意气风发。“他头上骄傲地戴着‘退伍老兵’和‘知识分子’的光环,勇敢地接受着这些称号,就像他以同样的勇气穿着那件故意做旧的斜纹软呢夹克和褪了色的卡其布长裤。”名不副实的虚荣笼罩着他,让他在生命最需要踏踏实实磨炼的年龄段漂浮起来。他和退伍同学的身边“总是有数不清的女孩围着打转,并且愿意跟着他们来公寓”。弗兰克享受到了“生命中第一次被人敬仰的感觉”,他喝着啤酒眉飞色舞地高谈阔论,身边常常是“一片轻声的赞同”,说他“只需要时间和自由去找到自己”。这让弗兰克“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拥有与众不同的天赋和前景”,庆幸自己“没有特定的志趣。正因为没有什么特定的目标,他也就避免了特定的限制,整个世界和生活本身,都能成为他选择的领域”。
弗兰克的这种状态其实是一种严重的精神危机,他所有的荣耀都不是自己挣来的,而是时代的天空掉下来的馅饼。美国是个极为崇尚个人价值的国家,整个社会对退伍军人有着特别的尊敬。在美国人看来,一个人用生命来保卫国家,这是最大的牺牲,整个国家对战争归来的军人,应该给予最优厚的待遇。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美军总兵力超过1100万人,是当时美国总人口的10%。1945年8月,日本投降,当年10月美国开始大规模裁军,到1948年底,美军精简到170多万人,削减的速度惊人。美国政府专门成立了退伍军人事务部,供职人员高达38万人,负责为退伍军人发放退休金、参战补助金、残疾抚恤金和死亡抚恤金,为退伍军人设立人寿保险,提供医疗服务、住房贷款,资助退伍军人进行深造,帮助退伍军人就业。弗兰克在战场上几乎一枪未放,就获得了这些荣耀和待遇,他在潜意识中有了一面虚假的镜子,将自己放上了不凡的云端。因此他下决心不走寻常路,不愿随大流找一份体面的工作,只是“偶尔打一些奇奇怪怪的零工挣口饭吃,脑子里则不停地想着事情”。真实的自我与虚幻的自我意识之间有巨大的距离,他不得不努力模仿各种高大上的“男子汉形象”,打造自己的人设:他不辞辛苦,以“非常性感”的姿态走路,“不自然地把一只肩膀抬高一两寸,挺直脖子”;每次在暗处点燃香烟的时候,“他会小心地保持一种形象:皱着眉头,就像一个饱经风霜的硬汉,啪一下掀开打火机,用手护住火,火光闪烁照耀出一个男人昙花一现但却无比强烈的图像(很多年前他经常在黑暗的卫生间里对着镜子这样练习)”;他会悉心地注意自己的细枝末节,“刻意把说话的声音压低,头发要梳理整齐,被他啃得凹凸不平的指甲要遮盖起来”……
弗兰克的这种表演性套路,看上去有些滑稽,但细细体会并不可笑。处于社会中下层的青年,心理世界往往是双重的:仰望天空,有一层又一层比自己高的社会等级,感觉到压抑和不公;俯瞰大地,又不甘心于沉寂在不平等的宿命中,内心燃烧着拔剑而起的奋斗欲望。这样的心劲儿,比起中世纪那些驯服的底层青年,是历史的大幅进步。中世纪的底层社会毫无上升的希望,铁笼一样的等级制和世袭制,牢牢地牵制着下层人的命运。只有在欧洲近现代社会,出现了“天赋人权”的新观念,很多普通人才变得野心勃勃,内心充满了对未来的想象。这不是坏事,但问题在于,弗兰克的追求太空洞了,缺乏真实的社会价值,他每天生活在光环中,沉醉在美好的幻觉中。如何衡量一个人的生存质量?其实很简单:每天都反思一下自己,看看在知识上有没有增加,文化视野的宽度有没有扩大,情感的含量有没有更加丰富,行动性有没有增强。借用中国古代贤人曾子的话来说,就是“吾日三省吾身”。而弗兰克处于什么状态?是无休无止的自我循环,仿佛一捆稻草,用一根幻想的绳子捆着,看上去是人生的丰收,实际上并没有劳动的内在。这样的生活表面上风光,内心却是空洞的,没有真正的独立性,总是需要外部的赞美来确定自己。他每天站在自设的舞台上,没有观众的掌声,他根本活不下去。
而对一个这样的男人来说,最大的赞美,莫过于找到一个“第一流女人”,通过美人的臣服,可向世人证明自己的男性魅力。“他最烦心的是,在接触过的女孩里还没有一个可以让他有一种纯粹满足感。其中有一个面孔相当迷人,但是有着不可原谅的粗脚踝;另外一个非常有头脑,但是总有一种想要像母亲一样去照看他的欲望,真令他厌恶;总之这其中没有一个是第一流的女人。”
终于,这个女人让他遇上了,她就是爱波。
爱波遇到弗兰克之前,生活中充满了“阴暗的故事”。她的父母曾经“有一场浪漫的婚恋,在大西洋上让船长主持婚礼,然后又在孩子不满一周岁的时候草草离婚”。她出生后,直接被妈妈“送到了玛丽姨妈家”。爱波20岁的时候,父亲在波士顿的一家旅店里开枪自杀了,过了几年她母亲也在西海岸一家戒除酗酒恶习的疗养院里去世。爱波的生命从未被温暖地关爱过,她在不同的姨妈家之间被送来送去,淡漠的感情,使她几乎把姨妈们“忘得差不多了”。年幼时父母偶尔来看她,是她“唯一开心的事情”。在极度的情感匮乏中,爱波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将父母看成“她真正爱的人”。在父母去世之后,爱波珍惜地保存着为数不多的纪念物:“她在不同年龄时期拍的照片,在草地上,要么跟父亲一起,要么跟母亲一起。还有一张她母亲的小小的肖像;一个镶着皮革相框的发黄照片,她父母的合影。她的父母身材高挑,衣着优雅,站在一棵棕榈树下,旁边写着‘1925年,戛纳’;她母亲的结婚戒指她也精心保存;一枚古董胸针藏着一束外婆的头发;还有一匹小小的白色塑料马,只有一个表坠大小,估计价值只有两到三美分,爱波还是收藏了很多年。”这让人有些伤感,她极力渲染对父母的爱,为的是让自己在这个破碎的世界上有一份念想。这念想表面上是爱父母,内核中是竭力证明父母对自己的爱。这些纪念物像一条蜘蛛丝,亮晶晶地闪动着爱波渴望被爱的女性本能。和弗兰克结婚以后,她谈起父母,依然说:“我爱他们的衣着,我爱他们说话的方式,我爱听他们跟我说关于他们的生活。”弗兰克虽然习惯于沉浸自我,但听到这话时,一眼就看到了爱波的孤独,“除了把她搂在怀里,弗兰克没别的事可做了。他可怜她得到的太少了”。
但是,如果我们因为爱波的漂泊往事,就将她划入卑微的弱者,那可大错特错了。这绝不是她自己的定位,她进过艺术学院,受过戏剧专业的高等教育,艺术的王国,是她自我拯救的天梯。坎坷的生活给了她悲伤,她要用艺术的自由来否定现实。所以,她根本不会喜欢在现实中春风得意的男人,而当她一看到弗兰克,顿时看到了一个自我放逐在社会主流边缘的流浪者。她爱他对现实的拒绝性,她期待与弗兰克一起创造与别人不一样的独特生活。婚后她对弗兰克说的一番话真切展现了她的愿望,爱波说:“我对‘现实’的评价很奇怪很低。……一个有头脑的男人年复一年像狗一样做着一份他根本无法忍受的工作,每天回到一所他无法忍受的房子里,生活在这块他无法忍受的郊区。而且家里等着他的妻子同样不能忍受这些东西,不能忍受跟一群担惊受怕的小人——哦,弗兰克,其实你不需要我来告诉你,我们所处的这个环境到底有多糟。我说的很多东西其实只是重复你的话。就在昨天晚上坎贝尔夫妇在这里的时候,你记得你说过郊区的人总不去正视现实,就像一切与己无关吗?你还说每个人都把孩子浸泡在泛滥虚伪的情感中来抚养长大。”爱波对弗兰克说这些话,是为了唤起弗兰克的同感,爱波并不会想到,弗兰克完全承担不起她的热望,他只能竭尽全力做出爱波喜爱的样子:“每天早上弗兰克一定比爱波醒得更早,从床上跳起来,这样她只能看见他精神奕奕的样子,而不是刚睡醒时脸部肿胀、表情迷茫的模样。他会在烛光中咬紧牙关,这样他看上去就会显得坚毅而有魄力。只是长时间的表演让他大牙酸疼。有时候,弗兰克会憎恨自己使用这样的伎俩来达到目的,甚至隐隐地把爱波也迁怒在内,因为她竟然会这么轻易被这些虚伪的表演打动。这都是些什么幼稚玩意儿啊?”
一个徒有其表的小伙儿,一个追逐别样生活的女孩儿,就这样在虚空中相遇了,他们毫不犹豫地结了婚,丝毫没有预感到双双走到了悬崖边缘。他们要找一所浪漫的房子,安置自己不同寻常的未来。他们找到了房屋中介人吉文斯太太,吉文斯太太“很快就弄清了他们想要的房子有一点点特殊,他们想要一个改建过的小谷仓或车屋,或者一个废旧的小客栈,需要有一点魅力。这样的要求她很讨厌,不得不告诉他们,这些的房舍早就没有了”。但她还是劝他们不要灰心,吉文斯太太知道有一处他们可能会喜欢的地方,这个地方“结构简单,线条干净不拖沓,草地整理得很好,对孩子们是再合适不过了”。她开着车,带两个年轻人去看那幢房子:“就在下一个拐弯处,你们看,这一带的路况也好了一些,对吧?现在你们就要看到它了——就在那里。看到那栋白色的小房子了吗?很讨人喜欢吧?你看它在小山坡上自得其乐的样子。”
爱波一眼就看上了它:“那所房子的轮廓慢慢从细长的橡树丛中展露开来。房子不大,是木质结构的,高高伫立在混凝土地基上。房子中间有一个很大的窗,远远看去像一面巨大的黑色镜子。”爱波兴奋地说:“嗯,我觉得这房子确实挺可爱的,你说呢,亲爱的?不过,当然,这里也有一个很大的落地窗。我想我们到哪儿都逃不掉落地窗啦。”弗兰克跟着开口了:“我也这么觉得,但我想一扇落地窗不会破坏我们的个性的。”
两个年轻人看上的是一幢郊区独立房屋,他们想在这幢“革命山庄”的房屋里,开始他们“个性化”的生存。但他们忽略了自己身处的大环境:离家不远的地方,是星罗棋布的相同的住宅,无数中产阶级,正在这里享受着“美好的生活”。美国作家威廉·曼彻斯特有一本很著名的书《光荣与梦想》,这本书中写道:“1958年前的10年里,定居区建成的1300万套新住宅中,大约有1100万(85%)建在城市外。农场和中心城市的难民聚集在乡镇,这些地方,在战胜日本那天尚不存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城市丧失了活力。在过去,它曾是雄心勃勃的年轻人向往的地方,现在,这些人已不断流入城市周边社区、弯曲的超级街区,那里有复式花园洋房、红砖迷宫和修剪整齐的草坪。那里居住着新一代人,摇摆世代和他们的甥侄辈……在郊区,一种类型完全不同的群体正逐渐占上风,‘他向的美国人’。这些人的动力来自他们渴望不断被人喜欢。托克维尔在100多年前就发现了支撑这个论点的证据,他指出,虽然美国人自豪地谈论他们的个人主义,但美国人特殊的才能,也是他们最大的潜在的弱点根源,那就是他们彼此合作的作风。他预言,如果美国失去了这种动力,便会通过牺牲所有其他美德而加强社会性的美德,并创造一种多数人的专政。他写道:‘在平等的年代中,无论人们为自己制定了什么政治法律,你都可以很肯定地预见到,对公众意见的信任将如宗教信仰一般,而大多数人将成为先知。’在这种情况下,危险是个体可能会‘因自己的渺小和软弱无力而被压倒’。这正是威廉·怀特等批评家认为他们所看到的20世纪50年代郊区的现象。”
《光荣与梦想》中描绘的,是美国大规模中产化在居住社区方面的新景观。1956年,美国白领阶层的数量历史性地超过了蓝领工人,收入的提高使大量建设、出售郊区独立住宅区成为新的现实。从历史来看,中产化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必然,占据社会大多数的稳定的中产阶级,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存在。有庞大的中产阶级,才有向心力强大的共同价值观,才有对未来的普遍共识。但中产阶级又是一个庸碌的庞大群体,彼此处处可见的相似性,往往淹没一个人的独立意志。如同《光荣与梦想》中所说:“在新开发的区域,似乎每个人都受雇于庞大又漂浮不定的合作机构。‘摇摆世代’已经成为技术员的一代,成为可互相调换的部件。这些人都知道这一点,而大多时候也喜欢这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经常将生活比作乏味的折磨,但他们的绝望是佯装的绝望。如果他们觉得他们被囚禁,那他们的监狱也是史上最舒适的监狱,这一点他们自己也会明明白白。”
在这一大片“最舒适的监狱”中,时时刻刻被包围在“佯装的绝望”里,爱波和弗兰克能不能保持他们的“个性”?他们能走出一条什么样的“革命之路”?两根貌似“会思想的芦苇”,会不会旺盛地飘散自己洁白的芦花,给人人相似的中产阶级生活带来些许变化?这正是耶茨要深入探求的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