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怎样塑造我们

达尔文很清楚,如果他把“自然选择”的思想运用到人身上,会遇到很多困难。1859年,他那本关于动植物的物种起源是来源于自然选择的著作出版时,无数英国和德国的自然研究者以及哲学家立即把这一思想运用到了人的身上,而达尔文则对此持怀疑态度。他沉寂了12年,在英国南部的牛、狗、鸽子饲养地调查了12年。结果,他发现,这类家畜并不是由环境,而是由人(饲养者)选择出来的。这里的关键词是“性别选择”。换句话来讲:让最优的雄性和最优的雌性进行交配。可能在自然界中,高级一点的生物、鸟类和哺乳动物就是这样的?只是,饲养者是谁呢?雌鹿喜欢最强健的雄鹿,雌孔雀喜欢尾巴最长、最漂亮的雄性。因此,培育更优良的物种是自然的一个原则,这一原则根据伴侣选择逻辑产生。得益于这一发现,达尔文认为,一切高级动物都是通过“性选择”来进行繁衍的,它们总是会选择那些看上去具有最优遗传物质的伴侣。不过,特殊之处在于,这种性选择形式对其中一种物种并不适用。正是为了这唯一的一种物种,达尔文创立了这套理论,这一物种就是人类。

达尔文当时还不知道,人类并不是唯一的一个例外。大多数猴子也并非按照饲养者的理智来进行繁衍的,鸟类中也存在许多反例。但是,在所有的动物中,人类的“性选择”却是最具任意性的。正因为如此,如果单纯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解释就会有持久的缺陷。依据伴侣选择逻辑建立的进化心理学理论观点与现实情况是有一定差距的,带来的后果是狂妄自大和文化悲观主义。换句话说,如果理论与事实不符,那么,要么是许多人不正常,要么就是整个人类完全退化了。

如果人类退化观点正确的话,人们就会问了:那什么时候是正常状态呢?正常状态又是出现在哪里呢?在石器时代吗?石器时代之前的状态又是怎样的呢?现今大象的正常状态出现在何时呢?是在乳齿象时代?猛犸时代?当前的非洲象还是亚洲象时期?抑或是在未来?如果把石器时代解释为人类的正常状态,解释为“真实的自然”,就等于是从生物学的中间状态中提出了一个常量。然而进化中并不存在常量,只有变量。要想正确理解自然,我们必须看到,自然是在不断变化的,所谓人类“真实的自然”的固定点是不存在的。因此,仅从生物学角度来解释人类是不够的。

保守的天主教哲学家卡尔·施密特(CarlSchmitt)有一句经常被人引用的经典话语:“谁要是谈人类,那他就是在撒谎!”他的意思是在警告人们,不要简单地把人类一般化,不论在生物学层面还是在文化层面。人类大脑中的某些部分肯定在石器时代就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我们的遗传物质也很有可能自那时起并没有改变多少。但是,要是这样就简单地相信,我们拥有一切在石器时代决定人类发展的东西,这未免有点草率。

为这种推演人类行动提供最强动力的是生物学上的自然。正如前一章中所说的那样,在时间的流逝中,并不是只有最优的生理及心理标志会保留下来,所有不产生强烈破坏性的因素都可以存活。在人身上,许多(至少在今天)没有任何功能、几乎不具备实用价值的东西也留存了下来。我们既不需要盲肠也不需要腋毛,男人也不需要乳头。有些东西是多余的,但却是远古时代遗留下来的,它们不会对我们的生存产生强烈的干扰破坏。另外一些东西,如蓝眼睛,是遗传上的缺陷,但也不会导致物种的消亡。

我们的性行为也不是绝对地为繁殖服务的,但也没什么坏处,不会让我们灭亡。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我们几乎所有的行为(除了吃、喝、睡和繁殖以外)和几乎一切文化,都是多余的,但也没什么坏处。只有从这一点出发,而不是从设想的进化“功能”出发,我们才可以理解这些行为和文化。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Kant)曾叹气说:“人性犹如弯曲之木一样曲折幽深,没有什么东西是完全笔直的。”这也不能通过生物学来理解。

人类创造出来的环境对大脑提出的要求不同于自然存在的环境。学校教授的课程与在荒野中探索方向是不一样的,电视和户外散步对我们大脑的作用是不同的,读书所需要的能力和手工师傅所需要的能力是不一样的。这些要求是如此之高又是具有如此大的影响力,以至于很难想象它们不会对我们的遗传物质产生影响。虽然用现代遗传学的方法很难描述这个影响过程,但并不意味着这个过程不存在。

这一观点是由德国生物学家奥古斯特·魏斯曼(AugustWeismann)于1883年提出来的,他在他“关于遗传”的演讲中说道,在遗传物质和环境之间不存在交换。然而,近期研究表明,我们的行为完全可以作用于我们的遗传物质。这里的关键词叫“表观遗传学”,涉及的是对于一些机制的研究,研究这些机制对生物体的哪些遗传信息在什么情况下被激活,哪些不会被激活起着监管作用。沿着这个方向继续研究,还可以得到很多信息。

进化不是数学书,不是满是方程式的算术本,一直精确地计算着自然,也不是某一总参谋部掌控的有效运营的单位,而是一片充满偶然的区域,是一片游乐场,不具功能的形式和能力互相交织混杂在这里。简单地说,自然并非整整齐齐、清清楚楚,我们无法用唯一一个无所不包的理论把自然解释清楚。

如果进化心理学家认为基因拥有一切权力,那么,人类文化就只是基因在现代社会中实现愿望的一个辅助工具。一个属于自己的文化进化是不可想象的,过去如此,现在也一样。或者我们只是把文化进化当作基因进化的复制品,正如理查德·道金斯提出的概念“迷因”一样,即所谓的“文化基因”。同基因复制和遗传信息一样,迷因也应该进行自我复制和遗传。这就是这个观点所要表达的内容。然而,事实上,文化并不像道金斯想象的那样,是通过简单的“复制”来进行传播的,在文化的传播过程中会产生新的思想和变量,它不单单是偶然的生物“突变”。通过这样一种传播方式,在人类世界和动物世界中都会发生一些新的事件,其中一部分是无意义的。

许多会唱歌的鸟会模仿其他鸟的歌声,比如红背伯劳。但是,它并不是简单复制,而是把其他鸟的歌声作为变量吸收到自己的歌声中去。显然,这是它的最高目标了。如果雄性红背伯劳唱歌唱得跟乌鹑一模一样,雌性红背伯劳会不会觉得它就特别有吸引力呢?这是不可能的,也从来没有得到过证实。至于雌性红背伯劳和乌鹑之间是否存在非常隐秘的爱情,人们一无所知。而乌鹑近期则喜欢模仿手机铃声,这真不可思议。看来,自然拥有的形式比意义多得多,在人类的性方面也是如此。

整个人类文化来自模仿和变化。孩子观察父母、兄弟姐妹和朋友的行为,在学校中学习知识和行为。知识被探究和更改的过程,毫无疑问是进化,但是,并不是遗传方面的进化,而是另一个层面上的进化,即文化进化。

我们看到,进化心理学以假设的自私的基因为理论基础,从这一基础出发遭遇了一个有趣的死胡同,人们可以从这一死胡同中学到很多。男人和女人的行为并不像进化心理学家所认为的那样,异性的行为并不总是性方面的老一套。但异性的行为举止确实还是有区别的。进化心理学家是不是至少在这一方面是有道理的呢?就算文化塑造了我们——它对于男人和女人不是做了两种完全不同的预先设定吗?男人和女人有多么不一样?我们对此到底知道些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