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自私自利的吗?

本章以两个故事开头。

这是第一个故事:自然经济自始至终都具有竞争性。如果人们明白,经济为什么运作,如何运作,那么也就知道一些社会现象产生的原因了。一种机制获益的代价是牺牲另一种机制,一点点真正的慈善并不能够美化我们对于社会的印象。合作是由投机和剥削组成的。某一动物的自我牺牲行为归根结底是出于私利,是为了使自己通过第三者获得利益。为社会“谋利”,其实也意味着给他者带来负担。只有当他别无选择的时候,他才会为大众利益服务。但是,一旦出现对自己有利的机会,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挡他为了获得自己的利益而不择一切手段,他会残酷地对待自己的兄弟、父母、妻子或者孩子,使其致残或者杀害他们。如果撕开无私者的面具,你看到的将是血淋淋的伪君子。

这是第二个故事:如果母亲去世,那么,三岁以下的孩子就不能存活,因为孩子还小,没有了母亲的奶水他们无法存活下去。对于稍大一点但还未独立的孩子来说,这也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他们会因失去生活的力量而死去。比如,弗林特(Flint)八岁半的时候,他的母亲死了,他不得不面对独立觅食的严峻现实……他的整个世界本来都是围绕着弗洛(Flo)(他的母亲)转的,没有了她,他的生活变得毫无意义。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当时看到的场景,在母亲死后的三天,弗林特爬到河边的一棵树上。他沿着一根树枝往上爬,然后突然停住了,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空空的巢。两分钟后,他转过身,像老人一样缓缓爬下来,走了几步,躺下来,睁大眼睛目视着前方。那个巢是弗洛临死前他们俩一起生活的地方……弗林特变得越来越麻木不仁,他拒绝进食,免疫系统变得越来越脆弱。最终,他病倒了。我最后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的眼睛空洞洞的,整个身体很消瘦,无精打采地蹲在灌木丛中母亲去世的那个地方……最后,他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朝着弗洛安息的地方走去,在那里待了好几个小时,一直目不转睛地看着水面。然后,他又向前走了一段路,整个身子蜷缩起来,再也没有动弹。第一个故事出自吉赛林(“进化心理学”一词的提出者)的书《自然的经济和性的进化》(TheEconomyofNatureandtheEvolutionofSex)。第二个故事是珍·古道尔(JaneGoodall)在《一颗为了黑猩猩的心——我在贡贝河的30年》(EinHerzfürSchimpansen.Meine30JahreamGombe-Strom)中所讲述的。在书中,这位英国著名黑猩猩研究专家用了一个章节来讲述“爱”,主要是孩子在母亲或者挚爱的兄弟姐妹死后所受到的伤害。吉赛林从经济学的角度讲述自私自利,而古道尔看到的则是真正的同情心。她讲述了“打动人心的故事”,这些故事描述了黑猩猩“充满关爱的行为举止”。这种关爱的产生并不仅仅是因为他们之间存在着因自私自利而形成的纽带关系。从生物学角度来讲,小黑猩猩弗林特离开了母亲,但完全拥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在生物学上,他是自立的——但在情感上不是。

哪个故事更可信?每个人都可以对此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珍·古道尔的描述不仅感人,更是通过仔细观察而得到的结果。我们与其他生物之间的充满感情的关系可能是与自私自利有关,但是,这种关系不仅仅只是自私自利的。像吉赛林所说的,用经济学去解释“爱”是行不通的——这样的“爱”也不会出现。

然而,是不是人所做的这一切,离开了爱就无法理解了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必须想象一下,如果吉赛林说的真的有道理的话,那么,人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呢?首先,那些总是一心谋取私利的人所面临的问题是,什么对他是有利的,什么没有利。这个问题比想象得难多了。因为,要想自己能够尽可能多地谋取私利,就必须十分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利益是什么。但谁又敢清楚地回答这个问题呢?我的利益是一些我必须低估的东西。我所认识的大部分人在个人私利方面花费的时间相当少。吃早饭、工作、买东西、照顾孩子,可能是广义上的私利。但是,对于具体的个人私利,人们却几乎不去思考。简而言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私利只是占据了一个很小的空间。

吉赛林观点的不足之处在于,他错误地认为人总是一心想要得到某些东西或者是从他人手中获得某些东西。但事实上,我们至少还有一个同样强烈的愿望,那就是去做一些事情并且成为某人。实际上,我们对于他人的目光很是在意。自我形象对我们来说很重要,我们总是不断地通过与他人建立关系来改善自我形象。我们知道我们是谁,是通过“我们知道我们不是谁”来获知的。我们的自我形象几乎比其他一切具体的东西都重要。

我们的私利并非像幽灵一般走在我们社会行为的前面,而总是与他人的利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或者像哈佛大学哲学家克里斯蒂娜·科尔斯戈德(ChristineKorsgaard)所写的:“道德不仅仅只是一系列与我们私人利益相对立的阻碍物……那种想法,即认为可能存在一些人,他们从不把他人作为目的本身来对待,也从不期望自己也会反过来受到这样的待遇,是十分站不住脚的,甚至比认为有些人总是会这样做的想法更站不住脚。因为,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们就会想象,有些人会把他人当作工具或者阻碍物来对待,或者总是预计自己也会受到这样的待遇。我们也会想象,有些人在日常谈话中从不主动,从不毫无顾虑地讲出真相,而在此之前总是先预测一下结果,看看是否对私人利益有利。我们会想象,有些人在受到欺骗、遭到暴打或者受到鄙视时不会产生憎恨(尽管他很不高兴),原因是他们深深地明白,这一切都是发生在人类中的可以预见的行为。

我们可以想象某个生物体,他生活在深深的孤独之中。”如果我们在现实中观察一下人类,就不会把人类看作极其自私自利的生物了。人们应该防止自己把自己描述成伪装得很拙劣的野兽或者把精神病患者当作正常人。道德不是我们覆盖在我们恶的本质上面的一层虚饰,这类违反自然的愚蠢虚饰对我们有何意义呢?自愿决定成为素食主义者的南美食人鱼还有待发现。

同情心、爱慕、献身精神和责任心是自然的遗传物,并不只是人类和猿人特有的品质。在这一领域,珍·古道尔的观察表明,对于高级脊椎动物来说,母亲和孩子之间的纽带关系是非常的紧密,比自私心理要求的还要紧密。因为,就算母亲和孩子之间的关系最初真的是为基因服务的——但如果黑猩猩的母亲和她的孩子感觉到这一深层的关系已经超越了单纯的生物上的需求,那么,生物上的自私心理何在呢?像吉赛林一样在此处讲“投机”和“剥削”不是很可笑吗?既不是弗林特剥削了他的母亲,也不是他的母亲剥削了他。至于投机,那么,弗洛应该在儿子长到足够大的时候就把他赶出家门,让他离开母亲也能生活下去。这样,她的自私的基因就会得到保障,能够长期繁衍生存下去。

总的来说,母亲和孩子之间的关系,至少在一些人类亲缘动物身上达到了一定的程度,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这一阶段必须用一个新的词语来描述,那就是——爱!这种强烈的情感是不是就起源于此呢?如果是的话,是不是也就意味着,爱最初根本不是为了两性的共同生活而产生的,而是为了一些其他的东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