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一种本能吗?

现代本能学研究之父是新罕布什尔州的美国人威廉·詹姆斯(1842—1910)。这位哈佛大学的教授不仅对哲学,还对心理学感兴趣。这门学科在19世纪时才刚刚起步。当时威廉·冯特(WilhelmWundt)在德国建立了第一个实验心理学研究所,当时他把对人类经验的一知半解建立在自然科学的基础上。以前的“经验心理学”,如今成了研究的准则。

1890年詹姆斯发表了长达千页的《心理学原理》一书。这本书的第一要义是认为,人类经历的所有心理都不外乎是身体受刺激后的反应。就比如当今的那些催产素拥护者声称爱情是一种生化刺激一样,詹姆斯当年就已认为我们的一切感觉都来源于身体。对于他来说,情绪和感觉只是身体变化的感受。换句话说:我们并不是因为悲伤而哭泣,而是因为哭泣而悲伤;我们也不是因为受别人吸引而导致自身的亢奋,而是身体使得我们亢奋,我们才会受别人吸引。

当荷尔蒙研究者和科普记者们给爱情定义一个生化方程式的时候,他们也不过是延续了詹姆斯的观点。但是这位数百年前的心理学家走得比当今的生化学家和进化心理学家更进了一步。除了第一要义外,詹姆斯还有第二个关键点。因为要说我们的身体规定了我们各种感受的游戏规则,这也是可能的,但指令并不总是清晰的。詹姆斯认为,在真实生活中,我们受到很多本能的驱动,而这些有时是彼此矛盾的。我们可以在性亢奋的时候同时又保持谨慎;别人滑倒的时候,我们在充满同情感的时候又止不住想笑。我们的感受可以和本能一样差别迥异,我们脑中的“综合感觉”,是不同的情感在我们神经中的源头。

研究感官刺激和感受的心理学不能完全用来解释人类。从可以靠科学来解释的亢奋到复杂的人类行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詹姆斯认为,这条路对于经验心理学来说太长了。对他来说,人类可能是唯一可以自娱自乐的动物。确实,每小时每分钟我们都在说“我”,此时“本能”的解释就失效了。情绪和想象交织在一起,刺激和反应模式通过经验而改变,本能以不同的范本叠加,这就使得詹姆斯以及心理学走到了尽头。因为没有清晰规则的地方,人们也不应该尝试去设立规则。

本能是一种人类无法控制的驱动,它使得我们的生活更具目标性,但这种目标只是生物性质的。从社会和文化角度来看,本能是需要支持和纠正的。我必须约束自己的攻击性,压抑自己的贪婪,降低自己的恐惧。我的本能和我的行为之间的差距巨大。爱情的美好在于它不仅仅是一种本能,它是一种需求和想象的集合,它是一种天生的渴望,它也通过后天经验得到滋养,受到新的影响。

“渴望浪漫爱情的本能”只存在于如海伦·费舍尔一样野心勃勃的科学家的幻想中。海伦固执地想通过电脑来证明她所称的“爱情本能”,这并不能获得真理,而只能导致荒谬。费舍尔通过核磁共振成像技术研究了40位对象。她向这些参与者展示他们恋人的照片,同时记录大脑中的电流。按照她的观点,这些爱情管道在“大脑恋爱区域”传输“神奇的图片”。在冷静的旁观者看来,这不过就是中脑边缘血液流量的增加,而中脑边缘是间脑的重要感觉区域。当我们闻到自己最爱的饭菜香味或者听到最爱的音乐声的时候,大脑也会在同样的区域有同样的反应。

想要通过电脑图片来证明“爱情”,就像妄图通过电源开关来解释光一样。爱情产生的真正过程有几个层次:某个人对我非常具有吸引力(不仅是性欲上的),我几乎是立刻被这种魅力吸引住了——这是情绪;第二步我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这是感觉,我不仅对对方给出的信号做出反应,而且我还尝试去理解这种信号,包括理解促使我做出这种反应的原因。相爱是相爱,爱情是爱情,这两件事必须分开来理解。第三步我会有意识地为对方设想,我是否会允诺对方的期望和需求——这是思考行为。

这个过程不仅会在最开始恋爱的时候发生,而且存在于我们每天的恋爱关系中——前提是这是真正的爱情。虽然可能并不像第一次那样,但我们还是会受对方状态的控制;我们会根据对方来校准自己的行为;只要我们认为对自己有益,我们就会理解和接受对方。情绪、感觉、行为组成了爱情,三者缺一不可。一旦缺失了某一部分,我们就会觉得自己的爱情没有被满足、是不充分的,或者受到了损害。

为了理解爱情,我们必须从生化学、本能学进入到人类的精神和文化世界。因为赋予我们祖先以灵魂的——当他在两百万年或者四百万年前遇到一个极富魅力的对象——可能并不是我们如今所说的“爱情”。我们的情绪从种族史上来看可能已经非常古老了,但我们的想象并没有这么古老。为了正确地理解爱情,我们不应仅仅将其看作是一种身体上的亢奋状态,而是作为一种对对方以及对自己的要求。因为和黑猩猩不同,我们知道自己正爱着某人,所做出的行为也和相爱的人的行为无异。

我们抬高对方和自己,将自己置身于一部冒险电影中,我们清楚地知道自己也参与其中。我们有意识地给自己错觉,想象爱情是真实存在的——就好像它是一种非常具体的东西,我们既可以得到它也可以失去它;当相爱的人在房间里走过的时候,爱情就像雾气一样围绕在他们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