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生物之爱

文化是生物学采用其他方式进行的延伸。如果不是非得把人类看作“退化”,那么,人们不能再把文化降低到生物学的“战略”层面。回顾过去的四百万年,我们并不能得到关于现在人类及其行为的解释。这种做法是缺乏远见的。

关于人类“真实本质”的缩略语是不存在的。所谓的解释,并不会带来新的事实根据,而是新的猜想。进化心理学家所说的纯粹的“男人”和“女人”几乎是找不到的。大多数人并不符合生物学上的成规理论。

在德国,在过去的四十年中,发生性行为的可能性大大地增加了,而孩子的数量却在减少。只有把人理解为“文化生物”(Kulturwesen),才能够理解这种现象。对于这个概念,我们还要回溯一下,这是人类学家阿诺德·盖伦(ArnoldGehlen)在50年代早期提出的。文化生物有着很多层面的意思:在生活中,文化生物的相聚与基因无关,与情感和思想都无关,他们和其他文化生物相聚在一起。文化生物对自己说“我”。也就是说,他们对自己和对别人有一个(经常变化的、不明确的)态度。他们能够清楚地表露或者掩饰自己的情感,他们能够欺骗或者迷惑某人。他们能够发明一些东西,能做出错误的估计,也能获知不确定因素。他们扮演的不是一个社会角色,而是很多不同的社会角色,他们可以把相悖的兴趣以及相反的情感集于一身。他人身上的所有这些可以吸引我们,或者也可以让我们产生排斥感。

文化生物中的爱意味着:欲望、恋爱和爱不只是一个间脑中中脑缘系统的问题,也是一个关于我们整个个人与我们自己的关系问题。我们对别人做出反应,在激发某人、吸引某人或者让某人幸福的同时,我们自己得到快乐和满足。我们的兴趣并不是千篇一律地以基因自私论为基础的,而是我们和我们的伙伴以及性伴侣在做一个社会游戏,在这个社会游戏中,我们自己将通过他人的目光而反映出来。就像台球会从台帮反弹回来一样,我们的形象也会从他人的目光中反弹回来。我们的整个人生、性、喜欢及厌恶、自我形象及自我价值感,所有这些都是通过这样一种反弹的方式来获得的。

人类是一种十分有意思的生物,比进化心理学家想象的更有意思。不是每个女人都想找一个富裕的男人,不是每个男人都会想和大街上一个有良好生育能力的女人发生性行为,然后把剩余的精子送到精子库。许多男人和女人偏爱并不十分完美的异性,是出于个人的喜好或者更多的是出于爱。

人类生活中有一点很好,即我们可以不依赖我们或者他人的本能。换句话说,我们很少能够知道别人想要什么。这一点很好。如果我们能够根据本能在每时每刻估测出他人的行为或想法,那该多么无聊啊!而现在,我们不得不进行一场没有终点的游戏——预示性游戏。

比如,雌鹿会觉得一头健壮的雄鹿是理想的对象。根据本能,她知道,在性方面,她完全可以信赖他。而人类则复杂得多。一个身材匀称的女人或者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可能会对我们产生很大的吸引力。但是,如果她的微笑不自信,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不着边际,那么,我们的兴趣就会一下子消失。更重要的是,所谓的良好基因不会向我们透露,在床上的性感觉、性爱想象力及创新力、自信心到底会如何。可能每个人在这方面都有意外发现。有一些男人,虽然长着四方脸、浓眉大眼,但却很温柔,心思细腻;而有些男人,尽管没有宽大的肩膀,但却是大男子主义者。同样,也不是每个漂亮的女人在床上都会有完美的表现,反之亦此。

这些影响性质量的因素是我们主观评估出来的,与之相比,还有更重要的:据我们所知,性很少为生殖服务,但也并不是专门为满足本能需求而服务。除了欲望外,人们追求的是两人之间的相互亲热和爱抚。其中完全被忽视的是一种不具有荷尔蒙的东西,但这种东西却是中脑缘系统中普遍存在的——自我确认!

性是一片开阔而又复杂的心理区域。据估测,我们的对立面所反射给我们的图片是相当广泛的。对于几乎所有人来说,激发他人或者被认为能够激发他人是相当振奋人心的,这是一种十分特别的特性。灰伯劳鸟和角斗蛙根本不具有这种特性。性也不仅仅是一种个人的激发状态,它同时也是通过反弹方式获得的自我经历。我是一个男人还是女人,这不仅仅是一个荷尔蒙含量的问题。与荷尔蒙含量同样重要的,至少还有他人的反应、目光或者言语。

如果我们发生性行为,那么,就如同我们在打台球,他人会反射给我们一张关于我们自己的图像。和异性发生性行为比所有一切自慰行为都更具吸引力,原因在于和异性发生性行为是一场涉及移情(感情移入)的游戏。我们把自己放入到他人中去,再通过这种方式回归自我。我们对他人性欲的满足并不是纯粹的失去自我,不是无私的服务,也是一种通过反弹方式使自己得到心理上的满足,性方面的满足。总而言之,这不是单向的游戏。

人类的性有无数种游戏方式,面对这无数种方式,进化心理学家会双手掩面。关于人们对人类的看法,总是觉得人类是一种最高级形式:在一切动物中,人类拥有最有意思的性行为,原因在于人类的文化。狒狒世界中发生的性行为是极其无聊的。人类根据艺术原则安排他们的性角色行为,他们扮演一些角色,也和这些角色共同交流合作。女性性虐幻想及恋物狂这两种情况在进化心理学家的理论中不占一席之地。口部自慰在人猿身上就产生了混乱。在人类性行为中,我们到处都可以找到在生物学上毫无意义的偏差,即与一般标准的偏差。

就连一些教堂也支持进化,反对已被人们提出的文化。然而,不只在所谓的退化的工业国家,几乎在全世界,在发展中国家、在沙漠、在极圈以及热带雨林,所谓的生物学标准并不是标准。

此处最重要的原因可能是,我们处在同自己的心理做游戏的处境中。人是一种令人惊讶的、具有想象天赋的生物,且喜欢运用这种天赋。一百多年前,威廉·詹姆斯区分了作为环境中主动行动者的我(I)(意识流)和作为经验客体的我(Me)(我们自己)这两个概念,但这只是试图捕捉大脑中游戏参与者的开端。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在20年代区分了三个概念:本我(dasEs),自我(dasIch)和超我(dasÜber-Ich)。作为未被意识到的深层推动力,本我是詹姆斯意识流的翻版;超我是在受到社会影响后的自我的漫画。根据弗洛伊德的观点,自我就处于这两者之间,像一位无助的仆人徘徊在两位严厉的主人之间。尽管弗洛伊德对自己提出的这一模式并不感到高兴,但这三个概念却闻名于世。数以千计的心理分析家把它们转移到其他人的头脑中去。今日的大脑研究中有七到九种“自我状态(Ich-Zustände)”,这些状态在我们的感觉和思想中互相取长补短,它们各自发展、消失或者相互重叠。像詹姆斯那样的双人连珠棋游戏,现在已经发展成拥有无数参与者的多维电脑游戏。

如果我们同其他人发生性行为,那么,就会激发许多不同的“自我状态”。我的“身体自我(Körper-Ich)”会如此强烈地受到荷尔蒙的刺激,以至“作为经验主体的自我(IchalsErlebnissubjekt)”会把情况感知为最高激发状态。我的“自传体的自我(autobiogrofischesIch)”会感到很高兴,因为我实际上是和一个富有魅力的他者此刻在床上或者田野中进行各种各样的性行为,而我的“道德自我(moralischesIch)”此时总是会出现并且提醒我,我现在所做的是错误的,因为,我或者那个他者或者我们两人都是有各自对象的人了。

发生性行为时,心理过程会这样或者类似这样地进行,不需要对自我状态这一框架图进行过度夸张。因为,就算人们今天大体上知道,哪个大脑区域可以与哪个自我联系在一起,人们还应该听到,吉尔伯特·赖尔是在如何愤怒地敲击棺材。我们的“身体自我”、“作为经验主体的自我”、“自传体的自我”和“道德自我”依然是机场上的邮政马车。

在这一点上,与之有关的是:发生性行为与同时知道在发生性行为并不是一回事!处于某一情境中并且同时是这一情境的观察者,这是性行为的魅力所在。在性行为中“失去理智”这一广为人们所知的智慧是有限度的。我们的思想不应该转移我们的注意力或者阻碍我们,但它们也不应该完全消失。只要我们还能够从外界环境中感知到很多东西,那么,酒精作用的微醉状态通常是美妙绝伦的。而完全喝醉的毫无知觉的精神错乱状态则是没有任何魅力可言的。

不同的印象和角度综合在一起,形成复杂的游戏,这让我们的性变得相当有趣——抑或无趣。促使女人和男人产生外遇的最重要原因不是对最优基因的追求,也不是对无限繁殖的欲望。他们是在追求自我的一个全新的图像。尽管自己多年的伴侣也会让他们形成自我图像,但是,相比之下,全新的图像更加振奋人心,更具诱惑力和吸引力。就像人们总是对并非应得的(或者至少是值得怀疑的)赞扬感到特别高兴,而对应得的则没那么兴奋一样。同样道理,陌生的目光让我们受宠若惊,而熟悉的目光则不会产生这种效果。如果两个人彼此之间的关系心理越是简单,各自的角色和形象越是固定,那么,他们在对方身上能够感知的闪光点就越少,发生外遇的风险也就越大。事实上,外遇的发生还会涉及个人或社会的道德和要求以及机遇。

人们高估了纯粹本能对于性行为的意义和情感对于爱情的意义。虽然,每一个性本能会激发性欲,但是,并不是每一个性欲都是很模式化地伴随着本能的推动而产生的。性欲有它自己的需求和兴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想象,我们会喜欢伴侣身上的一种东西,而这种东西如果在其他人身上,我们则会觉得很不舒服,很傻,甚至十分讨厌。这一定也是个关于气味和化学问题。但这正是关于两人之间的完全个人意义和思想上的紧张关系。如果说积极的自我形象是我们最重要的生命仙丹,那么,性欲和他人目光中的自我确认则是这仙丹散发的迷人香气。对性适用的东西,首先也适用于爱情:日常生活中,对我们来说,给某一特别的人留下的印象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