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名哲学家、医学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他是一个十分博爱的人,一生充满了激情和悲剧。1926年,米歇尔·福柯出生在法国普瓦捷,是家里的第二个孩子,父亲是解剖学教授、外科医生。他是一名很优秀的学生,但是,同班同学都不愿和他交往。在严格的耶稣会学校,他是一个局外人,他几乎只对书籍感兴趣。他古怪的幽默也只有他自己能够明白。福柯和其他人不一样,十分的不一样。他的父亲希望他成为医生,但是,儿子却下定决心要辜负父亲的期望。他在巴黎学习哲学和心理学,而没有学医学。1951年毕业后,他前往瑞典、波兰和德国,28岁时发表了他的第一本书《心理学与精神病》。福柯对罕见①拉罗什富科(1613—1680):法国箴言作家。
现象、极端现象以及病理学感兴趣,他喜欢研究那些像他一样偏离了社会常规的人以及社会难以处理的现象。1961年,在克莱蒙费朗大学担任心理学讲师的福柯完成了他近一千页的博士论文。论文的题目是《疯癫与社会》。
通过查阅无数的资料和文献,福柯研究了疯癫的历史和对此的不同评判。在这一时期,与他同时代的斯坦利·斯坎特在芝加哥建立了心理学上关于感觉的二元理论,而年轻的福柯在克莱蒙费朗提出了关于社会学的二元理论。根据他的理论,精神上的疾病不是真实存在的,而是由社会判定而来的。也就是说,是社会认为它是精神疾病,而现象和评判是两回事。因此,精神疾病,即“精神错乱”其实是与某一时期、某一社会习俗和规范不相符合的行为,也就是说,不是真实状况,而是一些特征。
法国学界对这本书并没有做出什么反应。但是,福柯的意志是坚定的。在第二本书中,他又向前迈进了一步,这次,他研究的是自启蒙以来划分世界的模型。每一次有30名学生听福柯的讲座,其中大多数学生是为了获得一张听课证明前来听课的。然而,1966年,这本书出版时引起了轰动,《事物的秩序》一书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在这之前,从来没有人用这样的眼光关注过知识和科学。
福柯用非正统的眼光看待知识和事实“结构”,这使他成为了法国哲学界的明星人物。然而,克莱蒙费朗大学却把他流放到了突尼斯。巴黎的学生起义动摇了事物的秩序,而福柯在海中的一个小山丘上,住在一个小小的旅馆中,白墙蓝窗下写着关于他的科学研究方法的论文。直到1968年底,福柯才回到巴黎,投入到学生运动中。由法国左翼新建立的学术“实验基地”——万森纳大学给他提供了一个教授的职位。他的立场是激进的,有时候很疯狂。他大肆宣谈“人民的敌人”和“人民的法院”,捍卫法国革命的血腥屠杀,对中国“文化大革命”有着很大的兴趣。在富有影响力的支持者的帮助下,他才成为一位名副其实的教授。1970年,他在富有声望的法兰西学院获得了“思想体系历史”教席,这个教席是他自己新创的。
福柯看世界的角度和同时代的进化心理学(在伯克利和牛津)对于人类和世界的视角完全是相反的。作为思想体系研究者,福柯认为不存在稳固的基础,而只有人类思想寻找秩序的尝试。一切事物都围绕着“知识”、“真实”和“权力”这几个概念在运转。跟萨特一样,福柯也认为人是没有自然特征的生物,是“没有确定好的动物”。人是在不断地解释世界。这些解释以及他自创的游戏规则决定了社会如何评判某些事物,人如何看待这个世界。运用这些知识,福柯在70年代初期开始研究性。
如果说萨特是20世纪法国哲学的歌德,那么,福柯就是思想的靡菲斯特,他总是对他人认为十分确切的事情做出否定。他是一个体形苗条、头发锃亮,穿着白色圆领毛衣的时髦公子。他的同性恋绯闻影响了他的一生,经常是报纸的头条新闻。
70年代初,他开始撰写他的多卷本巨著《性和真实》。
福柯的目的是要研究社会如何决定我们对于性的认识以及对性欲和情欲的自我理解这个问题。为此,他又重新回到了对基督教世界观起源问题的研究中去。和其他几乎所有历史学家不一样的是,福柯并不把基督教简单地看作通过禁令和规则来限制人类性的一种统治力量。福柯认为早期基督教的性道德是“自我建构”的新形式,是对新的“生活技巧”的指引。《肉欲的告赎》后来成了他四卷本中的最后一部分,从来没有公开出版过。1976年出版了《求知意志》,这本书是入门类书,书中对四卷本系列作了解释和总结——在统治结构和权力的影响下研究人的性。经验并不决定发明。福柯的观点刚好是相反的,他认为,社会给我们的经验提供了形式。我们就是我们认为的那个样子,而我们认为的那个样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生活的社会。
《求知意志》后来成了第一卷本。令人吃惊的是,福柯没有继续研究当代情况,而是在后面的书中重又回到了基督教之前的时代中去了。《欲望的享用》和《自我的呵护》研究了古希腊时期的性行为。古希腊人是通过什么方式把性和道德联系起来的?他们关于处理亲密关系的概念和规则又是如何形成的呢?
在对这两卷本做最后修改时,福柯忍受着极大的痛苦,他完全已精疲力竭,用他的话来说,他患上了“糟糕的感冒”。1984年初春,书出版的时候,他正在医院里。6月25日,福柯死于艾滋病。
在科学上,福柯作出了什么贡献呢?事实上,他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看待事物的全新的视角。他研究了社会的游戏(用他的话来说,“真实的游戏”)规则。我认为好的、正确的、合适的或者美丽的东西,并不是来自我的内心深处,而是我吸取的外界观念。社会给我提供了一系列这样的感受,我或多或少可以从中进行选择。然而,就连我的选择标准也不是我自己创造的,而是我从外界接收来的。
社会的真实的游戏不仅仅影响人的判断,还决定着人的感受。人的每一个自我创造和每一种自我感觉都由外界的创造和感受组合而成。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反复研究的问题是:“当人觉得自己有精神病,把自己看成是病人,认为自己是罪犯且应受到惩罚时,人是依据哪些真实的游戏来思考自己的存在呢?”最后:“人又是依据哪些真实的游戏把自己看作富有激情的人呢?”83
福柯写了许多关于性的文章,但关于爱情的却很少。不过,他的问题其实也可以引申至爱情:“人是依据哪些真实的游戏意识到自己爱着别人并且也被别人爱着呢?”观察方式可以十分相似:如果社会真的是自己诞生的,那么,“爱情”就是一个社会概念。“爱情本身”并不存在。我们所理解的“爱情”是秩序中的产物。
从这种角度出发,我们可以把爱情看作一种社会效果。它与戴维·布斯在他的进化心理学教科书中所说的完全相反,布斯认为,“世界上所有文化中的人都可以获得关于爱情的思想、感觉和行为,从非洲祖鲁人到阿拉斯加沙漠中的爱斯基摩人”。这种“爱情现象”在结构上到处都是一样的,可以从爱情歌曲,从违抗父母意愿谈恋爱的人,从“浪漫爱情诗歌和民谣”中看出来。"要想知道爱情的社会维度和我们的爱情概念,我们必须在两个几乎不能互相妥协的立场之间徘徊。哪种看事物的角度是正确的?是不是爱情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是一样的?还是它是社会真实游戏产生的一个多余的效果?按照进化心理学家戴维·布斯的观点,任何时代所有人的爱情都是一样的。不同之处仅在于文化方面关于婚姻的各种礼仪和习俗之类。根据哲学家福柯的理论,爱情是根本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是关于爱情的不同的社会概念。简单地说,浪漫爱情是自然还是文化的一部分?它是跨时代的经验还是暂时的发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