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保守党或民主党派——其实这两个党派概念都有误导性——但他们都喜欢强调家庭的重要性,把家庭看作一种价值观或者强调家庭价值。人们应该稳固家庭,更加重视它,或者更多地“回归”到家庭中。回归家庭,这听上去不错,温暖、亲密而又舒适。但是问题是——回归到哪个家庭中?
根据单词的意思,“家庭”表示一种家庭共同体,它不是代表父亲、母亲和孩子,而是表明父亲拥有一切。在罗马时代,雇工、奴隶和牲畜都是属于家庭的,到了18世纪才出现家庭是带有孩子的婚姻共同体这个固定的定义。但是那时候也很少有人以小家庭或没有家属随从的“核心家庭”方式生活。几千年来,在欧洲甚至整个世界,人们都是以大家庭的方式生活。亲属、未婚的兄弟姐妹和表兄妹、保姆和家庭人员、被监护人和雇工都属于这样的家庭。农民、城市居民、原始民族和游牧人都以部落形式生活。
来自大城市大家庭的弗雷德里希·恩格斯非常不认同小家庭这个概念,他强烈反对小家庭是人类典型团体的概念。对生物学非常感兴趣的他在1884年发表了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亲属关系是小家庭不能解决的问题,而这种情况恰好证明了小家庭毫无疑问来源于亲属关系:“当家庭成长时,亲属关系便停滞不前。当亲属关系按照习惯继续存在时,家庭则逐渐成长而不再需要亲属关系。”可以肯定的是,从法国科学家居唯叶(Cuvier)在巴黎找到的动物骨骼的袋骨可以得出结论,这袋骨属于有袋目动物,且那里曾经居住着已经灭绝的有袋目动物。我们同样可以肯定地从这历史流传下来的亲属关系体系中得出结论,曾经存在与之相对应的、已经灭绝的家庭形式。119
即使在恩格斯的古生物学推论中,趣味性多于科学性。更有趣的是古生物学家海伦·费舍尔的观点,她认为父亲——母亲——孩子的家庭模式起源于原始时代的热带稀树草原,这绝对是一种古怪的想法。没有证据可以表明我们的祖先是以核心家庭的形式生活的。他们可能以群队或者类似于今天打猎者、收集者组织群体的方式生活。核心家庭形式即使在文化历史中偶尔出现,也从未成为人类群体的主导模式,人类群体的主导模式可能通过现代立法才产生。只要氏族在经济上还依赖一些男人的收入状况,那么,男人就要供养整个氏族。与之相反的是,核心家庭是一种不合群的模式,它将那些生计窘迫的亲属和家庭成员从财政经济上分离出去。如果一个国家没有退休金和社会保险,没有死者家属抚恤金和社会收容所,那么,在这个国家中就不能承担核心家庭的存在,否则,国家将不堪重负。
直到19世纪中叶,核心家庭才成为一种标准的家庭模式而普遍存在,但是也只出现在大城市。根据1992年的定义,现在基督教问答手册中将家庭定义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但这一定不是历史概念。就算是玛利亚和约瑟夫也一直保持未婚状态,而且虔诚的基督教徒认为耶稣是非婚生子。在家庭主要力量不再能够赡养氏族的情况下,核心家庭成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19世纪工业革命之后,城市中产生了大量的无产阶级和小市民家庭。他们没有社会保障,大多从事童工劳动,也无力照顾贫穷的家庭成员。不仅男人要劳动,越来越多的女人也从事劳动。这便是现代核心家庭的起源。
到了19世纪,因爱而结婚的人是很少的,男人的忠诚也没有那么重要,婚姻首要的是一种经济共同体。到了20世纪,因爱缔结的婚姻以及忠诚才渐渐地和核心家庭模式融合在一起。20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这种现代的核心家庭模式达到了意识形态上的顶峰。然而,这种家庭理念,即使是所谓的保守党和民主党,如今也绝不会想要去恢复。没有丈夫的允许,妻子不能工作,不能开自己的账户或者签署合同;被证明有“通奸”罪的女人在离婚时不能分得财产;婚姻中的强奸则不会受到惩罚。在经济奇迹年代,在婚姻中照料孩子是母亲的天职,父亲只在周末与孩子一起休闲娱乐。
现在,在德国生育孩子的夫妻面临的是另外一种情况。国家为他们提供从孩子补助金到失业保险以及退休金的基本保障;对一方不忠不再受到惩罚;通常孩子不再成为家庭收入的来源,而大多是作为一种自由选择的奢侈品。国家社会网络帮助现在处于爱情中的人们把对亲密的渴望延伸到家庭中。当今家庭对经济意义的决定作用越来越小,对生活意义的期望则越来越高。
对家庭的期望符合人们对爱的期望。这是一个全新的需求,它同时也是对父亲、母亲这些角色的期望。相爱的人们从未像现在这样期待拥有家庭——如果有,也是极少数例外。家庭的建立者期待相互之间纯洁的爱以及与孩子之间相互的爱。他们期待兴奋与刺激、和谐以及心灵的自由,同样也期待浪漫的爱情。他们期待非常和谐的期望、完全的理解和平等——这些要求是人们在五六十年代从未提出过的。
现在,所有这些要求的范畴不再是一种社会现象,而是私人现象,因为将婚姻和家庭联系在一起的事物与国家几乎无关。“婚姻责任”在现在的民法中无关紧要。卖淫组织不会因为“拉皮条”而受到惩罚,破坏婚姻的人可以再婚,非婚父亲与离婚的父亲在权利上几乎是一样的。维持家庭必须从内部因素出发,外部因素的影响日渐消失。
这种发展状况的结果很明显:由已婚夫妇组成的核心家庭在今天还是作为一种理想模式出现,实际上它只是多种可能情况中的一种。无婚姻的生活共同体与有婚姻相互竞争,人们在一起各自生活,建立有孩子的居家集体,同性恋伙伴领养孩子,已婚与未婚男女生活在疏远关系中。“彩虹家庭”①将同性恋双方与孩子联系在一起;“双核”家庭将分居两地缺乏相互关心的夫妻也包括在内。独自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的数量之多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因为,相对来说,现在完整的核心家庭已经很少,这不仅仅是由各种原因所决定的“价值变化”带来的结果。自身发展的理念,例如职业妇女,也有可能会导致这种情况的产生。更为重要的是,我们现在企图实现一种从未存在过的理想家庭模①彩虹家庭指收养一个或多个抚养对象的同性恋家庭模式。
式。当今梦想的核心家庭是所有可以想象的家庭模式中要求最多的:一个对于每位丈夫和妻子都能实现自我和生活意义的共同体。这种“浪漫的家庭”不仅仅是一种理想,必须要由每对夫妻每天努力地去证明。但是这一使命常常会带来过分的要求。引用卡尔·瓦伦丁①(KarlValentin)的一句话:“家庭是美好的,但是,我们需要为此做出很多努力。”
“回归”家庭是不存在的,因为只有极少数的人才真正愿意回归到那种家庭生活模式中去:父亲去工作,母亲热爱孩子和厨房。大部分的父母以前肯定过着较差的生活,但他们很可能对此却有较好的心态。浪漫家庭的理想在这种情况下颠覆:不管是核心家庭还是再婚组合家庭,如今我们大多数都过着较好的生活,尽管因为理想化的设想让我们常常无法心安理得——事实上,我们到底是不是我们热切想成为的完美的父亲或是母亲?我们有没有给予孩子足够的时间?我们有没有给予孩子足够的爱?我们有没有在喧嚣繁杂的境况中给予孩子足够的保护?还有,我们还是不是容易激动而又能彼此充分谅解的相爱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