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道德”并不意味着完全的“利他”。
不可否认,道德在很多时候确实体现为一个人“牺牲小我、成全大我”,有时候甚至会舍弃“小我”的生命。这样的“道德”确实“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已然化为彻底的“利他”。但容许我们在面对这样悲壮的事件时追问一句:“一个人的生命何其珍贵,每个人只有一次机会。为什么会有人甘愿放弃自己如此宝贵的、唯一的生命而去‘利他’?”换言之,生活中人们常说“舍得”,常说凡事“有舍才能有得”,那么在生死攸关的时刻,一个人宁可舍弃自己宝贵的生命而去捍卫“利他”,他能从中得到什么?很多人敬仰道德,但并不以它为生活的信念,正是因为我们耳闻目睹太多这样的事实:一个人若坚定地追随道德,注定要舍弃很多。而我们不明白的是,从道德中,我们究竟能得到什么?
有一个故事,说的是孔子一个著名的弟子宰予,字子我,亦称宰我,名列“言语科”的第一名,被誉为“孔门十哲”之一。他思想活跃,好学深思,善于提问,是孔门弟子中唯一一个敢于正面对孔子学说提出异议的人。他向孔子指出“三年之丧”的制度不可取,理由是“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主张“一年之丧”。孔子不反驳,只问他:“汝安乎?”宰予回答:“安。”孔子回答:“汝安,则为之。”
其实,道德不道德,其得失全在于一个人独处之时的“扪心自问”——问一问我们的这颗心:我这么做,“安”乎?——“心安则为之”。
这样看来,“道德”不只是“利他”,也是“利己”。我们之所以这么做,不图美名,不求人知,只因唯其如此,我才无愧,我才心安;如果不这么做,我什么也不会损失,除了“心安”。所以,人们之所以追求“美德”、践行“道德”,不单纯是为了“利他”,更是通过这样的“利他”实现最高境界的“利己”——问心无愧、心安理得。
或许对于真正的有德之人,这才是他精神向往的至高“荣耀”。就像孔子73岁时预知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反观一生,自认“大节无亏”,可以安然去也。当人对世界有了“告别意识”,反躬自省之下能问心无愧,实在难得,因为这意味着,对他而言,这一生已没有一个必须要说的“谢谢”,也没有一个必须要说的“对不起”,外无愧于人,内无愧于心。那是何等骄傲、何等气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