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是人性的“孩子”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似乎总把道德看得不食人间烟火,好像全然忘我而一味利他的才称得上“道德”,就像歌中唱的那样“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你的幸福让你带走”。其实,这不一定是高尚,有时可能是矫情。

人性天然是复杂而多层次的,既包含了一些恶意,比如荀子在性恶论中提到的“好利”(贪婪自私)、“好色”“疾恶”(嫉妒仇恨),也包含了一些善念,就像孟子论证“人之初,性本善”时提到:一个人只要还能被称之为“人”,还有“人性”,那么他的内心就必然存有这样一些“道德”的种子——“恻隐之心”(仁慈)、“羞恶之心”(正义)、“辞让之心”(谦逊)、“是非之心”(理智)——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与生俱来的“良心”。即使一个人后天做了坏事,背弃了道德,不代表他没有那些“种子”,“种子”还在他先天的人性之中,只是后天的种种因素遮蔽了它们的存在,阻碍了它们的成长。正如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再十恶不赦的坏蛋在人生的某一刻也会有“良心”的萌动和流露。

因此,不要把道德误以为是人性的束缚,它不压抑人性,恰恰相反,它内在于人性,归属于人性,是人性最古老、最原始的“善端”(善的种子)。我们常常感觉“幼小的心灵”特别富有同情心,具有一副天然的“好心肠”,这样的“良心”正是人性之初未受污染、未经磨损的本色。

所以,道德本就是人性的一部分,又怎么会压迫人性?可以说,道德源自人性,是人性的“孩子”,道德爱护人性,所以对人性善加引导,以免其骄狂失度而自食恶果。

真正的道德发乎天性,落于心安,类似于“本能”,不是一个人再三权衡后去“行善”,而是心有不忍,于是身体力行。因此,对人进行道德教化不能通过诱之以利或者以权威相迫的方式,这只会教出更多阳奉阴违、表里不一的伪善之徒;同样,对自我的道德修养也不能靠自我压抑来达成,那只会演变成一场自己对自己的暴力镇压,结果只能是在意识层面上制造更深的自我分裂。

逼迫他人从善可谓一种道德绑架,这不道德;那么逼迫自己从善也就是对自己的道德绑架,同样不道德。因为这“善”只是被迫无奈的服从,而不是心甘情愿的承担。换言之,这样的“道德”基于对他人或对自我的“不道德”,这样的“善”源自对他人的逼迫和对自我的专制。而道德又怎么能建立在这些“不道德”的基础之上?不自相矛盾吗?

真正的道德从来是在“利他”中实现精神的“利己”、在“立人”中完成真正的“自立”,是“利己”与“利他”的和谐统一。如果我们能对“他人”的困境“设身处地”“将心比心”,那么我们的“利他”行为,就会变得格外自然;如果我们能对他人转危为安、生命得救、重回校园、衣食有保……有着切身的“感同身受”,那么他们的幸福又会带给我们多大的幸福!我们选择了“利他”,却又是多么的“自利”!

就像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的名言:“他人是我,他人是另一个我,他人是那个不是我的我,他人是我所不是的那个人。”也就是说,大多数时候,他人与“我”之间并不是全然隔绝的,“他”或许就是往日的那个“我”,而“我”也曾是、正在是、或将是某一个“他”。

“感同身受”,或者说“恻隐之心”连接起了“他”与“我”,也就连接起了“利他”与“利己”,这便是“道德”温柔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