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善其身”绝非“不善”,更不是“恶”,其实它也是“善”,代表了一个人决不妥协的道德原则,是他无可退让的“良心”底线。换言之,“独善其身”是一个善良的人在自己最黑暗、最沉重的阶段依旧在保守和坚持的“良知”。所谓“穷则独善其身”,其中的“穷”类似于“穷途末路”的“穷”,指的是处境的窘迫、人生的失意、长久的不得志。“穷则独善其身”意味着一个人即使在自己生活最没落、最不如意、最艰难困苦的阶段,也至少要洁身自好,绝不因受害而害人,绝不随境遇失落而人格低贱,绝不为生活所迫而危及良知——虽处境无比糟糕、自顾不暇的“我”已无力造福于人,但至少还能问心无愧;虽自问无能于获得“兼济天下”的“助人之乐”,但至少还有“独善其身”的“无亏之安”。
事实上,“穷”时的“独善其身”意味着一个人无论境遇如何,始终保持自我人格的无害;不管是否受到他人卑鄙下作的毁伤,依旧坚持高洁的操守,不动害人之念;即使唯有同流合污才能换来生活之轻逸,却不为所动、置身境外,执意保全自我灵魂的清白。
这样的“独善”固然不及“兼济”之“广利”,但究其实质,始终的“无害”何尝不是一种长久的“兼济”?在任何情况下,尤其是举步维艰的逆境中,能坚持做一个对他人无害、对社会无害、对国家无害、对民族无害、对人类无害的人,何尝不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公益”?一个人能施以援手、救助他人,当然是美好的大爱,而一个人如果能长期在乌烟瘴气中立于超然之境,对心胸狭隘之人怀有包容之心,何尝不是一种“慈悲”?
或许,真正“兼济天下”的“关怀”必须首先具有“独善其身”的“清净”,真正“兼济天下”的“豪迈”不能离开“独善其身”的“纯粹”。记得1979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特蕾莎修女接受记者采访时,记者问她:“我们能做些什么来促进世界和平?”她的回答是:“回家,并且爱你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