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要感恩?——因为他人有权对我们保持冷漠,有权认为我们不重要,有权拒绝为我们提供服务,然而他人没有使用这些权利。
坦率地说,生命生而平等,我们没有谁真正高人一等,也不见得具有什么先天的优越性,他人完全可以不拿我们当回事,完全可以无视我们所需要的帮助,完全可以不向我们大开方便之门,他们的确有这个权利,尤其当他们有这个能力的时候。所以,来自他人的每一份关爱、每一个帮助,甚至每一丝微笑都倾注了他对我们付出的情感、牺牲的时间精力和心中的善意,那并不是我们生而应得的,而是他人自发的礼遇或在紧要关头对我们的格外开恩。所以我们应当对我们得到的礼遇心怀感激,对我们领受的幸运充满感恩。
只有当我们意识到他人对我们的善待不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情时,只有当我们不安于受惠于人时,我们的感恩心才会在不知不觉中油然而生。所以,感恩之心不属于自恋者,不属于那些无法客观公正评价自己的人,不属于那些难以用平常心看待自己、将自己与旁人一视同仁的人。当我们眼中看到的自己毫无疑问就是比他人更高、更优越、更配得上特权,那时我们也就必然陷入了深深的“自恋”而忘却了对他人的善意报以感激,对命运的善意心怀感恩。
这里的“他人”指的不仅是从我们的生活中偶然擦肩而过的路人,或者那些只是有过数面之缘的陌生人——我们像台球似的在短暂的碰撞之后各奔东西。“他人”也包括我们的亲人、挚友,还有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