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源于知耻:知道自己做了卑劣的事情,或者由于自己直接或间接的原因造成了对无辜者的伤害,因而无法原谅自己,难以释怀。
每一次诚挚的忏悔,都是一次灵魂的重生。真正的忏悔包含了两个层面。首先就是“认错”:坦承自己的过错,不做辩解、不找借口。事实上,错了就是错了,不管我们怎么解释,不论我们多么无可奈何,错并不会因为我们如何解释而变成对的。对别人造成的烦恼和伤害,也并不因为我们给出了一个合理解释而一笔勾销。一个人没有麻烦别人、伤害别人、干扰他人生活的特权,即使这里的“别人”“他人”是我们的亲人、朋友、爱人。这几乎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一种尊重。由于自己的懒惰或粗心大意给别人添麻烦,是一件可耻的事情。
“认错”不是一种口头的承认,不仅仅是“对不起”“我错了”“以后我不会再犯了”之类的告白,而是发自内心地对被你伤害的人深感歉意,更是对自我品格之不善的自哀,因而心生悔意。这样的“认错”不只是给被伤害者一个交代、给公众一个说法,更是给自己的一个严重警告、对自己的一种无情批判。
对于一些品德高尚的人而言,当他们对别人造成了伤害,他们作为施害者会比受害者本人更加不安和痛苦。正如一位参加二战的德国将军曾这样哀叹:“千年易过,德国所承担的历史罪责却难以磨灭。”真正的忏悔是对自己之恶行的放不下、不原谅,是对自我之人性的失望与不复信任。在我能想到的所有个人情感中,“内疚感”恐怕就是其中最折磨人的一种,那是自我理性的追问与谴责、自我良心的不得安宁,这或许是对一个人的精神所能实施的最严酷的惩罚。尤其当伤害追悔莫及时,内疚感往往会追随人的一生,阴魂不散。这个时候,受到责罚不但不会增加我们的痛苦,反倒成全了我们的赎罪,以帮助我们找回内心久违的清明安和。1970年联邦德国总理勃兰特在访问波兰的第二天,前往华沙犹太区起义纪念碑献花,随后他出人意料地在台阶上对着纪念碑下跪。当时的全世界人,包括德国人和犹太人都为之震惊。有些人认为他没有必要下跪,因为他并没有参与二战的杀戮。诚然,那一跪不能使历史倒退到二战之前,也不能换回那么多无辜者的生命,但与那对膝盖同时跪下的是大多数德国人蓄积已久的负罪感、无可辩解的认罪和真诚的忏悔。勃兰特是在尽一己之力为德国赎罪,是用德国公然的“尊严扫地”来减轻德国人长久以来无以平复的灵魂不安。而他这掷地有声的一跪不但为他赢得了人们的尊敬,也争取到了受难者对德国的原谅。
忏悔的另一层重要含义是行动的决绝。那是一种端其心而落其行的果敢与断然。“忏悔”不是我们看到的电影中的那些搞笑情节:找个教堂,对着某位神父泪流满面地悔过,痛斥自己的种种恶行,恳求神父代表上帝、代表老天爷对自己的罪行予以赦免。结束之后,欢欢喜喜地离开,继续作恶。“忏悔”也不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理解的烧高香、盖寺庙、为佛像贴金,以此来补足自己的缺德、填平自己的“亏心”。“忏悔”不是走形式、不是作秀,也不是用重金收买宽恕,而是悔恨不已、痛改前非。就像《六祖坛经》所说“何名忏悔?忏者终身不为……永断不作,名为忏悔”。
“忏悔”二字皆是出于真心,心中有愧,永断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