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不去的那段相知相许美好,都在发黄的信纸上闪耀,那是青春诗句记号,莫怪读了心还会跳……
记得上初二时,语英生、数理化、政史地……没有一个我喜欢的老师,因此,学习情绪低下的我成绩一路下降。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大概早已看我不顺眼,于是,中间前三排的三好学生的位置再与我无缘,我被驱逐到了左边第三排。
屋漏偏逢连阴雨,落差巨大的我回过头环视四周,发现后桌居然坐着一个男生:非主流的头发,破破烂烂的牛仔裤,吊儿郎当的态度,走起路来左右摇摆,俨然一个放荡的少年。那时我非常害怕,他会不会某天跟人打完架,带着一身血来上课?我想,我这一学年除了认真学习冲回好学生之列以外,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就是要与莲子比品格,出淤泥而不染,坚决与他这类的混混角色划清“阶级”界限。
让我松了一口气的是,混混先生每天总是上课铃声响了才会跑进教室,倒是没啥正面交集。
过了一个星期,一堂英语课上,我正襟危坐,忽觉背后有人用手指戳我背心,当我嫌弃地回过头时,发现混混先生手里举着一张小纸条,不收太没礼貌,我只好一把抢了过来,打开小纸条,上面写着:
景小姐,你跟景某某是亲戚吧?
这倒是引起了我的兴趣,因为,从小到大,姓氏是我心里的一大骄傲。一方面是周围的人都清一色的姓,我这个罕有;一方面则因为,咱这个姓多好听啊,一道好风景。于是,我迅速地回了过去:那是当然,景某某是比还我大一岁的侄子,你跟他同过班?咱整个镇子上,除了我们一家,根本没人跟我们同姓。
那时候,我尚且没喜欢上历史,不知道景姓出自春秋战国时的楚国王族,否则,我保准又能天花乱坠一顿它的独特性和贵族气息。
不一会儿,后背又被手指戳了戳,我迅速回过头拿了“回信”:哟呵,说的多骄傲似的,你看小爷这个姓也不错吧?
他在小纸条上将自己的姓大大地写在上面。“盛”,他的姓。
我想了想,生活中确实也没遇到这个姓氏的人,于是,那一堂课,我的背被戳了24次,小纸条有时是从肩膀上传来,有时是丢在我的桌子底下,我们就彼此独特的姓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断定出:我们是两个独特的人,是稀罕的人,物以稀为贵,因此,我们是两个珍贵的人。
等回过神来,我才发现,整整一节课,我一点内容没有听进去,竟跟我看不起的混混长谈了45分钟!我懊恼自己的意志不坚定,又遗憾,那时候我尚且不喜欢历史,不知道红顶商人盛宣怀,否则,也可就此增加话题,讨论好一番。
有了这一次交集后,我彻底“自甘堕落”了。我后来才知道,原来班上盛行上课传小纸条,坐在混混先生后面的敏小姐也开始给我传纸条,我们顺其自然地成了好朋友。当然,敏小姐的小纸条只能通过混混先生之手才能传到我这里,于是,我的背心一天被戳无数次。
后来我才知道,我和敏小姐的“鸿雁传书”,总会被中间的“大雁”过一遍,才能传到彼此的手中。因为,混混先生就我们讨论的问题进行点评了:我说,你们讨论的东西好幼稚。
我大怒,回小纸条,“你这个伪君子,居然偷看我们说话!”混混先生,“有啥伪君子的?我冒着生命危险帮你们传小纸条,难道不该收取一点费用吗?咱们这叫正常交易。”接着,两个人的传书,变成了三个人的混战。
我渐渐地发现,混混先生其实并不算真正的混混,他并不跟人打架,也不和学校那些真正打流的人混在一起;他即便上课睡觉,英语成绩也很好;他的画漫画水平一流,被班里同学抢着要……他撑死,就是有些特立独行罢了。
“看,小爷吃香吧?”语文课上,小纸条又传了过来。
我翻了个白眼,没打算回他。不一会儿,后背又被戳了几下,不知从何时起,我竟然开始期待后背被戳,天,我是不是受虐狂?
我回过头,发现并没有小纸条在肩膀上,低头看桌子底下也并没有。“笨,在我手里,从桌子底下传,快,手都酸了。”混混先生不耐烦地说。
我伸手去摸小纸条,很显然,必然触碰到了他的手,脸瞬间就变成了猪肝色,心脏也跟着不规律起来。我还没来得及回复,后背再次被戳:“咋的?小丫头占小爷我便宜啊,摸人家粉嫩小手。”“不要鬼扯,我要认真上课了!”我义正辞严地回了一句。
不一会儿,小纸条一下传来两张,其中一张是敏小姐的。她坐在我后面的后面,因此,混混先生与我的纸条活动被她一览无遗,“你们在聊什么,这么热闹!”
“别介啊,小爷有事问你。”这张是混混先生的。
我后来才知道,敏小姐喜欢混混先生。写完给敏小姐的回信,我没有像以往一样通过混混先生传回去,而是他旁边的另一位爱逗乐的“十三香”同学之手,“十三香”同样死不正经又不爱学习,很快也加入了纸条之战当中。
混混先生又戳了我两下,提醒我赶紧回复他。
一时间我变得十分忙碌,小纸条写不过来,唯有简单从速:“什么事?”
“你觉得小爷这人怎么样?”
“……不知道。”
“说嘛,听听女生的意见,而且你是小爷的好朋友啊。”天知道那一刻我心跳得特别快,难道他要向我表白?可是,敏小姐显然喜欢他啊,我几乎已经在心里准备好了拒绝和同意的两套说辞了。却原来,我中了世界上三大错觉之一——以为他喜欢我。
混混先生看上了大家都看上的校花汪小姐,汪小姐是我小学的同学兼好友,家离得近,上课下课总赖在一起,升初中以后,不在一个班级,就没太多往来了。混混先生显然见过我与汪小姐同行,知道我们相识,赶紧请我帮他传递他画的漫画赠给汪小姐。
我第一次觉得心酸和难过,太扯淡了,我怎么会看上一个混混?
抱着满腔的不满和委屈,善良的我还是奋勇地为他们传递“小情书”。汪小姐收到我传送的漫画,打开看了看,点赞之后,随手揉成一团,装在了口袋里。大约,追她的小男生排成了一个连,簇拥之下,她已经只知道表现出高傲不屑的一面了。
我如实地将我所见所闻一一告诉了混混先生,没想到,他摩擦了几下手掌,贱贱地说:“太好了,我还怕她不会收呢。”天,我原还担心他会因为汪小姐将他画作揉成一团而生气,没想到,这厮也有这么卑贱的一面。这让我彻底觉得,他太爱汪小姐了,可惜,我们的汪小姐早已名花有主。
我不禁感叹,为什么大家不能好好的两两相爱呢?为什么总要爱着一个人,又伤着另外一个人?大概是因为上天安排了一个从来没谈过恋爱的老头——月老做牵红线的神。一个没有恋爱经验的老头,生活在禁欲的天庭,哪里懂得世间凡人荡气回肠的爱恨啊?这种设置真是在报复社会!
再后来,我与混混先生的小纸条内容大多数时间都是围绕着汪小姐,为了感谢我为他传递消息,他也“大方”地“恩赐”了一张画作予我,并表示我是除汪小姐以外,第一个收到他画作的人。“留着十年后我成了世界闻名的大画家,能卖不少钱。”再后来,模拟考以后,重新分配座位,我被调回了正中间的位置,与他隔了一条“银河”,再不方便传递小纸条,也再没有人在我后背写字叫我猜。
再后来,成绩起伏不定的我又被调到最右边的位置,从起初的隔着银河,变成了隔着宇宙。混混先生再没有找我说过话。当然,我也不曾去找他。我固然是因为心虚,而他因为什么?我并不知道。
他依然是每天上课铃声响了才回教室,现在,这变成了我唯一能够直视他的机会。
再后来,初中毕业,大家各奔东西。被酒莫惊春睡重,纸条传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啊。
我的毕业纪念册里,混混先生只简单地写了名字、身高、爱好和所谓的座右铭,还有一段被圆珠笔涂黑的部分,其余无一遗迹。我们那个通讯不发达的年代,手机是奢侈品,QQ也尚未流行起来。唯一记得的是,他家住在我回家的必经之路。然而,这条必经之路在经过无数大型车辆的碾轧之后,变得残破不堪,新道开发起来后,它就变成了备用的选择。
讲完这段回忆,A君忽然发言:“没想到,你的情史也比较丰富。
我觉得这个小混混对你有点意思,追校花只是个借口。会不会像狗血剧,其实他在别的地方给了你暗示了?或者,有没有可能纪念册上涂黑的地方是在向你表白?哈哈哈。”
我当即否决:“没这种可能,校花小姐白富美,人家哪看得上我?”A君不依不饶:“别介,把你的纪念册拉出来溜溜。”在A君三番四次的怂恿下,我们共同翻开了当年的毕业纪念册。别说,我们那个年代的纸张和圆珠笔质量还真好,被涂黑的地方至今认不出写了啥字。
“好吧,故事总得有点遗憾才显得荡气回肠,不能知道他写了什么,咱就单方面宣布他是表白了吧!这是你的情书纪念册!”A君大方地说。
我被A君惯有的自信逗笑。蓦然想起江美琪的《那年的情书》,仿佛说的就是我们——无意重读那年的情书,时光悠悠青春渐老。回不去的那段相知相许美好,都在发黄的信纸上闪耀,那是青春诗句记号,莫怪读了心还会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