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丈母娘小舅子一致要求老婆离婚

2010年年底的一天,约瑟夫非常惋惜地告诉我:“常永胜的公司今年由于扩张太快,资金链断裂,现在破产了。”我立即说:“虽败犹荣。”

常永胜是约瑟夫的一个朋友,我第一次知道这个人是在2007年听约瑟夫说的。常是非典型80后,2000年在某中专读书时因顶撞老师被开除,自觉无颜见家乡父老,遂“神秘失踪”。最高学历只有初中的他,刚开始在北京生活极其艰难,因没钱买菜而捡人家剩下的方便面调料用来泡馒头,也捡过人家抽过的烟头。不过,当数年后家人联络到常永胜的时候,他已经是个小民营企业主了。

我2008年在约瑟夫处见过常永胜,了解到他做生意的一些经历,尽管他公司很小,那时资产也不多,但他的商业模式真是让约瑟夫和我由衷地佩服和赞叹:常永胜在经营地板的过程中,自己控制了品牌管理、产品设计、原料采购、仓储物流、订单处理、批发经营、终端零售几个关键环节,唯独将最不赚钱的加工制造环节给外包出去了,全然一副国际知名品牌公司的做派。相对于国内大部分制造型企业为他人作嫁衣裳而言,常永胜确实表现出了商业智慧。我想,如果那个天天喊着“6+1”和产业链整合而自己却无机会实践,或者即使他亲自实践了也搞不出个“6”来的郎咸平教授得知有个初中文化程度,甚至不知道郎咸平是谁的家伙居然做到了这一点,说不定会感到羞愧呢。

常永胜刚创业那两年,形势特别好,他很快就在天津买了房子和车。但好景不长,到2010年下半年,由于扩张太快,导致公司破产了。他卖掉房子和车还债,可是还欠一百万。在他最困难的时候,丈母娘和小舅子落井下石,强烈要求他的老婆跟他离婚。他这个小舅子,原先还在姐夫的公司里打工呢!常永胜还欠了他丈母娘家十万多的债,于是,丈母娘等人就将他软禁在内蒙古的赤峰:钱还不清,就不让你走人!可是,你把人都软禁到这里了,让他上哪儿弄钱去呢?常永胜的老婆跟老公一条心,她背叛了娘家人,偷偷地把常永胜给放走了。

下面是约瑟夫当时和我的对话:

约瑟夫:常永胜来昆山了,负债一百万,却还是面带微笑,极度乐观。他准备在昆山找一家地板厂从头再来。

苏清涛:常永胜穷困,但不潦倒。我们往往把“穷困”与“潦倒”这两个词连在一起使用,这是荒唐的。

约瑟夫:永胜他老婆娘家人逼他老婆和他离婚,这些事虽然没发生在我身上,但我还是感到心酸。

苏清涛:你的辛酸不仅仅是为永胜,而且是为另一个自己——商界变幻莫测,你往往能从黄光裕和永胜的跌宕起伏上看到自己未来可能的人生曲线。兔死狐悲。

约瑟夫:永胜已经同意离婚了。

苏清涛:等永胜东山再起的时候,让他丈母娘慢慢地后悔去吧。

约瑟夫:唉,人就是这么现实。

苏清涛:“现实”,不仅仅是“势利”的意思,在这里的真实含义是:愚蠢,有眼无珠。哪一天永胜东山再起了,他的小舅子将会为自己的有眼无珠感到羞愧。

约瑟夫:不要跟小人计较。

苏清涛:我倒是非常赞赏永胜同意离婚的态度,若男人在自己“落魄”之时不同意女人离开自己,这有点不人道。如果我处于这种情况,会主动提出离婚的。但如果这种毫无温情可言的要求由女方提出,则是另一个问题了:女方在男人事业低谷时提出离婚,与男人在女人人老珠黄时搞外遇,是同样的“思想境界”。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及家人提不提离婚,并不完全是小人或者不是小人的问题。在男人事业处于低谷时,女人及丈母娘常常有三种可能的选择:A.不忍离弃,即使看不到他有东山再起的可能,仍然坚守;B.不离弃,但不离弃的原因只是“相信他会再度崛起”而非“不忍”或类似的感情,那此时的“不离不弃”与道德和操守毫无关系;C.强烈要求离婚,因为看不到他有重新崛起的可能。其实B情况下的“不离弃”与C情况下的强烈要求离婚,乃是同一种德行的两种不同表现而已——前者只不过没有后者那么愚蠢而已。

若婚前丈母娘一方对准女婿的标准是“非‘潜力股’不可”,这与“非现成大款/富二代不可”的标准并无本质区别,亦是同一种德行的两种不同表现而已。当然,选择“潜力股”的女人及丈母娘毕竟更聪明一点,而且她们这种行为也增加了那个“潜力股”的自信心,因此她们这种“非典型物质女”往往容易被宽容和理解。

这样说势必有好多人谴责我是“站在男人的立场上说话”。固然,女人及丈母娘可以认为男人在遭遇不测、陷入困境、一无所有的时候没有资格要求女人仍能对他不离不弃,但这是否也意味着丈母娘没有资格反对女婿在飞黄腾达后抛弃她的女儿呢?

我忍不住想质问一下准丈母娘们:你们往往很看重准女婿的才华、能力和事业心,但如果他的才能和事业不可能带来财富,那在你们眼中究竟算不算才能和事业呢?

准丈母娘们,一旦你们以准丈母娘的角色出现,没有几个愿意让自己的女儿嫁给穷光蛋的,你们通常都认为只有“条件好”的男子才有资格娶你们的女儿,但如果那个开始“条件好”的男人在娶了你们的女儿若干年后“条件变差了”,他是不是就应该离婚呢?尊敬的准丈母娘们,你们中的不少人同时也可能以准婆婆的角色出现,你们“摇身一变”,希望别人家的女儿不嫌弃自己儿子“条件不好”,希望人家做自己穷儿子的“糟糠之妻”。

在你们看来,准女婿的爱情必须(或者说通常情况下是必须)以经济条件(权势可弥补)为前提,儿子的爱情不应该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女儿有权“物质”,准儿媳妇最好不要“太物质”。母亲们啊,当你们以准婆婆的身份出现时,与以丈母娘的身份出现时所表现出的竟然是两副完全不同的嘴脸。

当然,我并非对丈母娘充满敌意,我并不会像众多的男人一样对丈母娘们进行道德谴责,我只不过认为丈母娘们往往太精于算计,而缺乏理性思考能力,缺乏一种受人尊重也利于她们女儿幸福的智慧。

发自内心地讲,我非常害怕本文中的某些观点得罪了未来老婆及丈母娘,于是我忍不住声明一下:我对丈母娘们的评价力求客观公正,不只针对某个具体的丈母娘,不仅仅针对我自己的准丈母娘,也包括我妹夫的丈母娘——我从来不认为丈母娘们比母亲们更加“势利”。母亲们,丈母娘们,好多情况下你们对女婿提出的“无理要求”,连你们的女儿与儿子也不怎么认同——当自己的孩子都“吃里爬外”的时候,你们真的要好好反思一下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后续故事:

最初写这篇文章是2010年。2013年3月份,我在西安再次见到了永胜,情况又发生了变化。

破产之后,常永胜还在新疆的装修公司打过工,其实是想接近终端用户,做一下关于地板的市场调研,打工只是个幌子而已。在经济最拮据的时候,2011年年底,他还在天津的码头做过一段时间的搬运工,直接从集装箱上卸货,收入差不多每个月八千多元,但特别辛苦。

困难的日子终于挺过去了,2012年,永胜到了西安,重新在地板和装修行业站起来了,并且注册了自己的商标。截至现在,他的债务已经从一百万元减少到了三十万元。永胜还弄了个台球室作为副业,由他老婆一边带孩子一边经营,每个月净收入有八千到一万元,为主业补充一些流动资金。

谈起这几年经历过的跌宕起伏,永胜显得很平静,波澜不惊。我还对他说:“以后,在狂妄自大、自负的时候,你不妨想想当年风光的时候,然后便感慨‘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这样,人就谦虚下来了,更加务实了;当你失落、绝望的时候,就想想自己当年捡人家方便面调料的岁月,这样一想,自信心就来了。”

永胜能走到今天,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他有一个伟大的老婆。永胜的老婆,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还是个坚定的爱情至上主义者。刚认识她的时候,永胜只是一家地板厂的仓管员,月收入一千多元,是个名副其实的“搬砖屌丝”;而他老婆,则是客户公司的一个销售代表,月收入八千到一万元,按照七八年前的工资水平,她也算是个白富美了吧。按照“社会主流价值观”,永胜跟他老婆在一起,明显是“高攀”了吧。更难得的是,永胜上次破产后,尽管母亲和弟弟一致要求她跟他离婚,但她对他不离不弃。爱情,是真能够给人力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