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的玫瑰花,究竟是媚俗,还是浪漫?

情人节的前一天,一位女性朋友问我:“我一直不喜欢别人送花,是不是太没有情调了呢?”我答道:“你太谦虚了。你不喜欢送花,并不是不懂情调,而只是你不喜欢形式。”

然后她说:“你了解我了!”

其实,她错了,她的这种激动,有点“自作多情”。我并不了解她,我的解读之所以能够正确,只是一种巧合而已,我是“以己度人”,才不小心说穿了她不喜欢送玫瑰花的真实原因。

随后,我又补充说:“我就从来都没有给人送过花,估计以后也永远不会送吧。”我也喜欢浪漫,但我追求的浪漫,更侧重一种气质,而不是形式。你搞出一种创造性的浪漫,还可以自我陶醉一番,自己的能力也有提升;但如果只是借助于一种仪式感来向别人献媚,会觉得少了些趣味。

情人节送花,与广大男女爱情的深浅并没有多大关系,而是一群无知少女以及诸多不会向女人献媚的男人被商家忽悠的结果。“好多收到花的女生其实也并不喜欢花,她只是需要一种被重视、被疼爱的感觉;男生也不喜欢送花,但他需要通过这种形式来表达自己对对方的重视和疼爱——这个时候,男生送花,其实是想让自己的行为达到某种‘安全底线’。所谓‘安全底线’,意即在大多数情况下,你送了花,女朋友未必会有多开心,但你不送花,女朋友必然不开心。女生啊,就是要通过作来检验‘你到底爱不爱我’。”

在商家的浑水摸鱼下,玫瑰花中的爱情味道日渐淡化,送花常常象征着一种敷衍、一种智力上的懒惰——因为,有这种简单易行的象征“我爱你”的礼物存在,情侣们只需要花点钱就够了,而不再需要动脑子去思考、去制造既不花钱又能给对方意外惊喜的“创造性浪漫”。

以前看到一篇文章《小资情调是浪漫的最大杀手》,内容我忘记了,但这个标题,已经足够说明一切了。

这两年,国产电影大片上映后,总是叫骂声一片,但票房收入屡创新高。有人分析原因说:“烂片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约会的需要。”这个解释,真是太给力了。想当初,我第一次约会的时候,有哥们儿就建议我提前买两张电影票,我是坚决不同意:“人家千里迢迢来找我,就是为了看一场电影?”他们都说我太缺乏情调、太不浪漫了。

我所理解的浪漫,是一种精神气质,与电影院、巧克力、红酒和西餐什么的没有必然关系;相比之下,以一种有趣的方式吵架,也要远比进电影院更加接近于浪漫的本质。如果约会谈得不投机,那看电影有什么用?如果谈得投机,心思肯定都在对方身上,那电影还能看得进去吗?人们在谈恋爱的时候,往往需要借助于电影院、公园、KTV、红酒、西餐诸如此类的环境来“营造气氛”;但是,如果两个人相处得足够自然,并且双方都极其富有情趣,两人在一起时即使有片刻沉默不语也不觉得尴尬,那就没有必要去刻意营造什么“氛围”了。因为,在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中,客观环境所形成的氛围是没有什么用处的;真正有价值的“气氛”乃是从每个个体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和磁场——这个气息和磁场,能够将对方纳入自己的辐射范围之内。

当然,送玫瑰花、进电影院看两个人兴趣不在此的电影、进西餐店这样的方案,尽管不一定能最大限度地赢得对方的满意度,可是,在大多数场合下,它们其实都算得上是最有效、最靠谱、风险最低的。单纯地从艺术和审美的角度看,这些方案的价值有限,甚至可以说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可从实用主义的角度看,这些方案的价值和力量却是无穷的,它们几乎总是有用处的。同时,其成本也是最低的,不需要动太多脑筋。

很多年前,不知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意是,如果男人认为只要给一个surprisinggift就能把你搞定,那他显然是在骨子里轻看你了。如果你恰恰就是这样的人,那说明你很廉价。从物质消费观的角度看,这种“廉价”的人,欲望少,容易满足,更容易获得幸福感,这当然是好事;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浪漫是一种精神追求,而精神追求的标准过低,却未必是一件好事。

回想起两年前,一个兄弟谈恋爱的时候询问我:“做什么才能让女人感到romantic?”并且他说:“我要少花钱或不花钱的romantic,花大笔钞票,女人可能觉得钞票romantic,而不是你这个人romantic!”

显然,这位兄弟之所以需要“不花钱的浪漫”,绝对不是因为舍不得花钱,也不是因为花不起钱,而是因为“花钱的浪漫”通常都无法满足他“个人价值的实现”这一需要。

当然,在实践中,更多的是,男人明明不喜欢“花钱的浪漫”,却还是会去“花钱买浪漫”。何以至此呢?因为花钱买来的浪漫,尽管意义有限,但是,花钱买浪漫这个行为,证明你“态度端正”,足以让你达到某条“安全底线”,让你在“老公入门考试”中取得“合格”。说穿了,花钱买浪漫,是一种“政治上的正确”。

什么是政治上的正确?“我的眼里之所以常含着泪水,是因为我爱这片土地爱得深沉。”米兰·昆德拉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说,政治家的眼泪,通常与温情关系不大,而是一种“媚俗”,因为只要流泪,就能赢得民众的谅解、称赞和支持。追求“政治上的正确”,大都是媚俗,从这个意义上说,广大人民群众在商家的忽悠下送玫瑰花,其实也是一种媚俗。

我有个哥们儿是搞电镀的,我曾经跟他密谋,以后,在地摊上花几毛钱买个破戒指,然后拿到他的工厂里面镀一层金,再送给老婆。他同意配合我。我现在提前把这一省钱损招告诉未来老婆,并打算“言必信,行必果”。而且,我相信,再假的金戒指,只要戴到白富美手上,广大观众就一定会认为那是真的。我认为,这可比送玫瑰花和真的“四金”什么的浪漫多了。

PS:

抛开送花这件事情,在大多数情况下,女人喜欢男人给她们送个礼物,这绝对不是物质需求,而是情感需求。男人可能会认为,“这是个形式,没有必要”,但女人,往往确实就是看重这个形式,你不能说人家这需求就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