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听到“情种”这个词时,我以为世间的痴情者都是天生的;或者,至少,痴情是一种自发的、无意识的心理状态。
逐渐长大了,便认清了好多真相。
所谓痴情,只有在爱情不能如愿以偿的时候方能体现出来。照此看,结局完满的爱情,扼杀了多少潜在的动人心魄的痴情故事啊!倘若金岳霖如愿以偿地得到了林徽因,或者费孝通如愿以偿地与杨绛结合,则他们因其对爱情的态度而赢得的粉丝群体也就没有现在这么庞大了。当然,单相思或任何爱情的意义并不是为了让旁人羡慕崇拜,我是说,真正的痴情者,他必定是自我陶醉于那份单相思中的,尽管单相思并不是他的最佳愿景。
不能牵手的单相思,未必都是悲剧。在一定意义上,单相思的价值要远远超过那些被婚姻俗气化的爱情。当然,说这句话的人,倘若不是一个精神胜利、自我欺骗的单相思者,便肯定是一个牵手成功后又反悔的人。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与不乐?吾亦非鱼,不懂,不懂。
既没有天生的情痴,也很少有人愿意成为情痴——只是很少有,但也并非绝对没有;那些可歌可泣的痴情种子,大多是被“逼”出来的。一个人成为情痴,并非因为他本性如此,完全在于他遇到了“错的人”;当然,也可以说他遇到了对的人——人的一生,要是真能遇见一个值得自己为之痴迷一生的人,哪怕因此而一生单身,又何尝不是一种骄傲和幸福呢?
痴情者的痴情,完全是被对象训练出来的。倘非如此,那我们如何解释这样一种现象——即便是同一个人,他对不同对象的痴情程度是不同的?就算是“瞬间感觉”,一个人一生也不大可能只对一个人动过爱情的念头。你可能对这个人痴情个三五年,对那个人痴情个七八年,也可能对某一个或两个人终生牵挂——永远不再联系,但永远思念。
对有的人,最初,在被她拒绝之后,你痛不欲生,或者痛苦到你想努力活得更精彩,精彩到让她为自己的“有眼无珠”而后悔的程度;你下定决心,每隔一段时间,哪怕是过个三年五载,对她再旧事重提一次。你暗暗对自己说:娶不到她,毋宁单身。可是,没过几天你就没有了当初的痛不欲生,甚至听到她的名字时,也不再有之前那种特别的感觉。自然而然地,当你遇见下一个她时,便不知不觉地背叛了诺言——只不过,因为你背叛的对象是自己而不是别人,便很容易被宽恕,甚至完全意识不到这也是一种背叛。
就这样,一些你曾经认为永远也不会忘记、也从没打算忘记、更舍不得忘记的重要角色,却被你在不知不觉中忘记了。即便是偶尔会刻意回忆起一点儿模糊的画面,也全然没有了当初的那份深情。当然,不排除偶尔在遇见她的时候,你还会稍微冲动一下,或者有一夜情一下的冲动。
可是,如果对象换成了别的某个人,情况便会大不相同——你不会轻易死心。在分手之后或者被拒绝之后,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可能是一年半载,可能是七八年,也可能是几十年,她的名字,哪怕是她的名字中的某一个字,都对你有着勾魂摄魄的魅力——你在阅读的时候,只要看见那个字,会放慢速度多看几眼;你听见别人嘴里说出她的名字或者只是个同姓名或者只是同名不同姓,你都会将耳朵竖起来,希望那个名字能够被重复一遍;你偶尔遇见另一个人与她性格相似,或者只是文风相似,也立马会产生亲近感。
你是那么思念她,那么希望谈论她,但你不好意思跟你身边的朋友谈起她;不过,在内心里,你其实是非常希望别人在你面前八卦你和她的过去的——即便在通常情况下你很讨厌八卦。你甚至希望他们嘲笑你“脑子不开窍,在一棵树上吊死”,因为你以此为荣。
其实,很多时候,并不是真的不死心,而是你觉得“我不应该就这么轻易死心”;并不是你真的就有多么痴情,而是你有意识地把自己塑造成一副很痴情的形象。本来,你是可以很容易就忘记她的,但是你舍不得忘记她,你害怕忘记她,你甚至认为忘记她是一种罪恶。你为了向自己证明你对她确实用情很深,不停地写关于她的日记,自我陶醉,自我满足。在这种情况下,理智并没有压制情感,而是使之强化。写关于她的日记,其作用跟情书有个共通之处,即“自我洗脑”——不管是写情书还是写日记的过程中,你都会发现你比之前更爱她了。在积极心理学上,这叫作“行为可以影响态度”。
就这样,你沉迷于自己编织出来的梦幻中;逐渐地,你可能就真的成了痴情种子了,或者说,你变态了。
你陶醉在那份单相思中。你的痴情并不是为了感动她——因为她不可能知道,你最关注的,还是如何能感动你自己。这,究竟是痴情,还是自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