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错误观点之十:家庭价值

让我们把所有的特权、奖励、礼品、现金通通交给成双成对的人,然后称之为家庭价值。

当我最初决定采用科学的方法研究单身议题时,我心里已经有了一种特定的理论模型。我称之为“人生使命开发”模型(有意思吧)。我认为,在特定的社会中,人们被赋予了一些特殊的人生使命,需要按部就班地完成。例如,到一定年纪,你就“应该”结婚。然后,结婚不久就“应该”生孩子。最后我推理出,如果违背了这些文化使命,你就会背负骂名。

我对单身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这个模型中的结婚部分。据我估计,单身“太久”的人会给人留下前文所说的一些印象。别人会觉得此人不成熟、没有责任心、孤独、凄惨。大家会怀疑这人有什么问题,然后胡乱猜测此人可能有哪些不良嗜好。我做了许多这样的推测,但起初这仅仅是猜测而已。为了求证这些猜测是否属实,我和几个同事组成团队,做了一系列研究。

我们打算编造一些虚构人物,比如说,40岁,有固定的工作、籍贯和兴趣,然后请一些成年人来读这些简介,并说出对他们的印象。所有受访者读到的内容是一样的,都是这些虚构人物的生平。唯有一点不同,这些虚构人物一半时间我们说他们是单身,另一半时间,我们说他们已婚。

研究结果不出所料。来自同一家乡、从事相同职业、拥有相同兴趣的虚构人物,如果是单身,就会被评价为社交方面不成熟、适应性不强、比较以自我为中心,如果已婚,则这些方面的评价都比较好。为了确认这些印象仅仅是针对社会文化所认定的那些“应该”已经结婚的人群,而不是针对较为年轻的人群,我们又编造了完全相同的人物简介,只是把他们的年龄定为25岁。这个部分我们就错了。即使是25岁的人士,单身者受到的评价依旧比已婚者更苛刻。25岁的单身人士并不像40岁的单身人士那样,给人那么多的负面印象。但是在受访者的心目中,他们还是无法与25岁的已婚人士相提并论。

这令我们怀疑,20多岁的人士被贬低的原因是否是出于其他一些更微不足道的理由,而不是因为未婚。比如,没有谈恋爱,或者以前没谈过恋爱。于是,我们又做了类似于第一次的实验,只是这次虚构人物都是大学生。这一次,那些印象依旧没有改变。没有谈恋爱的大学生或者从未谈过恋爱的大学生都被认为在社会交往上不够成熟,适应能力差,以自我为中心的倾向比较严重,与那些有恋爱经历的大学生无法相提并论。

我原以为单身歧视只是针对那些所谓的到了一定年龄“应该”结婚的成年人,原来是我小看了单身歧视的影响力。把结婚视为人生“使命”的确太掉以轻心了。结婚更象是一个长远计划中的终极目标,就像立志成为脑外科医生。你不能直接走进手术室就去撬病人的颅骨。你必须先有一段在住院部做医生的工作经历,此前还得在大学里读书,取得不错的成绩等。一直追溯回在母亲肚子里就要听贝多芬。结婚也是如此。还在你蹒跚学步的时候,大人们就已经开玩笑问你有没有男朋友了。

对于那些给单身人士贴上的不友善标签,我的关注还有一个问题。这些标签其实还只是单身歧视中较温和的部分,只不过是些言语而已。而对其他人群的歧视都含有对被歧视者刻骨铭心的伤害,比如种族歧视、同性恋歧视。

难道单身歧视另有一套自身的伤人武器吗?

在这个时期研究单身歧视议题,有很多优势。此前,很多学者和社会运动人士已经研究过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同性恋歧视、年龄歧视及其他各种歧视。

我不需要花费时间去思考如何着手,只须按照这些先例的模式进行研究即可。

令人窒息的歧视会限制你的人生历程,局限你的机会,在同等强度和质量的工作中,只让你拿到较低的报酬。严重的歧视令你无法得到工作所需的教育。即使你最终得到了这份工作,也无法获得应得的报酬。构成严重社会问题的歧视令你不能居住在你想住的地方,没有能力承担合理的医疗费用,即使有了钱,也还是得不到最好的照顾。在零售市场上,歧视就是付出的多,得到的少。在司法裁决系统中,歧视就意味着定罪率高,公正较少。

我真能大言不惭地说社会存在对单身人士的歧视吗?不能。有两个原因。首先,我认为单身人士并非受到所有形式的歧视,那些极端歧视的受害者往往是社会中的其他弱势群体。例如,我认为单身人士在追求高等教育上并没有被歧视。

其次,单身议题的相关研究非常少,这个现象本身也说明了一些问题。我凭什么就确定单身人士在追求高等教育时是否遭到歧视?

我想知道,当被告的配偶每天现身法庭时,他所得到的裁决是否会比同等罪行的单身被告更宽容、更温和。我想知道,在教堂里,单身人士是否可以获得与已婚人士同等的尊敬和精神支持。我想知道,不孕症诊所对待单身妇女是否能够和对待已婚妇女那样敞开大门。学术期刊上没有多少研究是针对这个议题的,媒体似乎对此也不怎么感兴趣。

遇到单身歧视时,大多数美国人是没什么概念的。他们并不觉得单身人士和已婚人士受到了什么不同的待遇。即使注意已婚人士的确获得了更多的优待,也不会觉得这有什么不妥。大多数时候,他们只是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罢了。

单身人士租房难

当我住在维吉尼亚州(Virginia),刚开始和别人谈起我对单身议题的兴趣时,一些学生跟我讲了他们租房的经历。有一次,一男一女两个普通朋友一起找房子,房东都不太欢迎他们。大约就在同一时间,一对夫妻也在找房子,却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情。我失望地摇摇头,但我并不是十分惊奇。很多州,包括维吉尼亚,婚姻状态不同租屋的待遇也不同,这是完全合法的。或许那对普通朋友只是恰巧遇到了一些古板的房东,他们觉得同居是一种罪恶,即使他们不是恋人也一样。

后来,一位跟我说起有个单身男性租房被拒的事。房东毫无歉意地解释,他想把房子租给夫妻或家庭。

后来,有个当大学教授的单身女性想租一间公寓,也被拒。房东说是因为她曾经没有准时交电话费。她主动提出先预付一个月的房租,但房东还是没有同意。于是,这位教授请她父亲写了封信,承诺如果女儿不付出房租,他保证替女儿偿还,房东依然没有同意。

已经给出三个案例了,该搜集一些资料了。我的同事温蒂·莫里斯(WendyMorris)和史黛西·辛克莱(StaceySinclair)牵头做了一个调查。他们找了54家房屋中介机构,让他们阅读三组对某处出租房感兴趣的人的资料,然后说出他们较希望租给哪一组,并说明原因。这三组人士每组都是一男一女。第一组是夫妻,第二组是同居情人,第三组是普通朋友。如果房屋中介做选择时毫无偏见,各组被选概率应该均等,也就是各为33%上下。但实际上,夫妻组获得了61%的青睐,同居情人居位列第二,获得24%的被选概率,普通朋友一组则以15%位列最后。我们又对107名大学生做了同样的调查,请他们假扮房屋中介回答问卷。这些大学生比中介更残忍,80%选择夫妻,12%选择同居情人,仅有8%选择普通朋友。

或许这些学生认为已婚夫妇更稳定。为了证明这种观点有误,我们又做了一个新的调查。调查中估计将同居情人视为最为稳定的,告诉受访者,这些同居情人已经在一起6年了,而已婚夫妇才不过在一起6个月。但这仍然没有影响结果。仍有71%的学生选择了已婚夫妇,只有29%选择了同居情人。

接着我们又做了一组调查。选项改为一对夫妇、一名单身女性和一名单身男性。夫妇再度获得70%的绝对性优势,选择单身女性的占18%,选择单身男性的占12%,远远落后于夫妇。

每次调查中,我们都请受访者说明选择原因。这些受访者列出了各种理由,其中有一个理由一遍又一遍地出现。学生和房租中介都表示,选择夫妻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结了婚。如果你没有看出这个理由有何不妥,就想象是在黑人租客和白人租客之间做选择,房屋中介非常平淡地表示,选择白人是因为他是白人。

这给了我们一些灵感,于是我们又设计了一项调查。这项调查虚构了一名公然带有歧视的房东。我们告诉受访者,这个房东想出租一套房屋,并找到了两名感兴趣的租客。两人都有稳定工作,也都有现任房东的推荐信。其中一人单身,另一人已婚。单身者愿意出更高的价钱租这套房子,但房东还是愿意把房子租给已婚人士,最后果真租给了已婚人士。我们请受访者回答,房东为什么这么做?这么做合理吗?

另外,我们也做了对这项研究做了另外一种版本。在这个版本中,两位租客一个是黑人,一个是白人,黑人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但房东还是决定租给白人。我们请受访者回答为什么房东挑选白人时,受访者的答案都很明确:因为房东有种族歧视,他这么做不公平也不合理。但在单身人士愿意出更高房租,房东却把房子租给已婚人士这个问题上,答案就不是这样了。很多受访者认为房东这么做没什么不妥。他们为房东想出了各种理由。比如,可能单身人士没有已婚人士租赁的时间长;可能单身人士不如已婚人士会爱惜房子。他们好像在回答另一个问题——单身人士有什么问题?或许50年前,美国人在思考房东为何青睐白人时,也是出于这种心态。但如今,很多成年人一看便知这明显是种族歧视。

给丈夫的施舍

我刚抱怨过,针对单身人士和已婚人士的不同待遇问题的研究非常少。但有一种研究很重要。曾有多项研究探讨单身人士和已婚认识在报酬上的差异。婚姻状态对女性报酬的影响,不同的研究有不同的结论,而男性则大大不同。

但调查结果也很简单。已婚男性获得的酬劳比未婚男性多。社会学家史蒂芬·诺克(StevenNock)研究婚姻对男性生活的影响,他有一套理论讲男性的“婚姻溢酬”(MarriagePremium)。其中说到,“老板十分重视婚姻,并且为婚姻提供奖赏”。或许吧。不过如果单身男性与已婚男性从事同一工作,并且工作能力、年限相当,却受到不同的待遇,我也对此持有异议。我认为这是公然的歧视。

这是个大胆的假设。假设已婚男性果真比单身男性工作时间长、工作更努力、效率更高、更有创造性,那么报酬差异就仅仅是奖励,而不是不公正的待遇。那实际情况如何呢?

只有一种研究有可能回答这个问题,那就是对成就相似的单身男性与已婚男子进行比对。实际上,这方面的研究都是这么做的。这个研究本身就表明单身男性可能没有获得公平的待遇。我的下一个问题是,那么相差多少?一般估计婚姻溢酬范围在4%到50%之间,最确切的估计大概是26%。差值是根据两个各方面情况基本相似的男性(孪生兄弟)进行比较得出的,唯一的差别是一个单身,一个已婚。

26%的差距具体到底是多少呢?假设一位单身男子和一位已婚男子都在同一工作岗位工作了40年。单身男子平均年薪为5万美元。已婚男子比他高26%,就是63000美元。经过40年,已婚男子所得薪水就比单身男子多52万美元。这只是最保守的估计。其结果只是建立在已婚男子把钱塞在褥子下面,一分利息也没拿到,而且只是就薪水而言,并没有把退休金之类的列进来。

说到福利,即使单身人士的薪资与已婚人士完全一样,他们获得全部报酬可能也仍然比不上已婚人士。工作单位可能会以优惠价格为已婚员工的配偶购买医疗保险或其他福利,单身员工则没有机会为其他成年人带来这样的福利。如此一来,已婚员工就可以轻轻松松地获得高于单身员工25%的总报酬。这种不平等并不仅仅局限于男性,已婚女性也可以为配偶争取到福利。

但是,如果单身员工和已婚员工获得医疗保险是相同的,单身员工何必在乎已婚同事的配偶也获得医疗保险?如果单身员工可以随意选择一位成年人一同享受医疗保险,比如父母、其他亲属或者朋友,那他们就没必要在乎了。但如果不允许他们这么做,他们就应该在乎。因为单位为已婚同事配偶提供的优惠医保并不是凭空而来的,而且这笔费用也仅仅资助了已婚同事。这么做就相当于同工不同酬。

有孩子的员工,其子女有时也能得到优惠的医疗保险,没有孩子的员工就无法享受这种福利了。我对这此并无意见,原因有二。第一,我一直认为有无配偶和有无子女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有的已婚人士没有孩子,有的单身人士有孩子。第二,对我来说,孩子属于比较特殊的一类,不论年纪多大,只要需要他人照顾,就是孩子。这个类别应该有不同的考量,最后一章我会对此提出一些建议。

婚姻滋养下的工作环境

相关资料表明,薪资与福利是职场上的两种不平等。我想知道是否在其他方面这种不平等也仍然存在。例如,在应征工作方面,单身人士是否处于劣势,机会少于实力相当的已婚人士?提升机会是否小于已婚人士?遇到公司裁员,是不是更有可能被裁掉?

在职场上,除了报酬问题以外,我不确定单身人士在其他方面是否也被区别对待。但我曾听过很多单身人士讲述他们的经历,也曾读到过很多类似的案例。还记得错误观点之八吗?认为单身人士“生命中没有重要的人,也没有多彩多姿的生活”。我所搜集到的各种案例表明,很多老板和已婚同事似乎对这个错误观点深信不疑。大家都觉得单身人士生活单调,完全可以晚点下班,下班之后也可以再返回公司,可以在周末和其他假期加班,可以多做事、多出差,休假要等已婚同事确定后,捡他们剩下的时段。

一天晚上,我邀请了几个单身人士到家里吃饭,顺便讨论一些职场问题。有个人很想参加,却因为有事推不掉来不了。她的系主任让她招待一位来访的学者及他的配偶。

虽然人们认为单身人士有很多闲暇时间,这看起来对老板很有利,但对已婚同事来讲,这却是个威胁,他们担心单身人士会利用这些时间加倍努力工作,超过自己。一位已婚的教授针对此问题写了一篇文章。他说,“当你的生活里有很多琐事需要耗费精力的话”,比如家庭义务等,要想成为终身教授就成了艰难的挑战,相反,“单身教师就有很多时间可以投入工作,好像他们仍然是研究生一样”(请注意此处暗示了单身人士不成熟)。他告诫已婚的同事,不要羡慕单身同事。当已婚教师“能抽出一点宝贵的时间来潜心研究的时候,他们更有可能利用好这些时间取得项目的进展,而不是追求那些不切实际的东西”。已婚的教师“追求稳定的发展”,而“单身教师则更容易偏离轨道”。单身教师可能“头脑灵活、工作努力”,但要想成为终身教师,上级可能觉得他们“用心不专”。他们晋升的目标可能会落空,而已婚的教师却可以“在学术界一帆风顺”。

这篇文章由他所在大学的教学资源中心发表,并下发给所有已婚和单身的教师。

当已婚同事的人数远远超过单身同事时,单身人士可能会受到更多的嘲讽和取笑。一位受此遭遇的单身员工告诉我,他的已婚同事专门把报刊上关于已婚人士比单身人士优越的文章剪下来,带到办公室给他看,并且取笑他说:“嘿,你看,已婚人士在公园里开心玩耍的时候,单身人士跳河自杀。”职场对单身人士的奚落并不是随着下班就结束了。很多公司都会举办一些聚会或其他社交活动,有时公司会鼓励已婚人士携带家属一同参加。没有配偶的单身人士通常不可以邀请其他人。一个单身男性求职时,在面试中被问到,当公司集体出游时,如果他的同事都有配偶陪同,他会作何感想(他最后没得到这份工作,可能是个巧合)。

家庭医生

亚马逊商业及职业发展顾问凯西·古德温(CathyGoodwin)博士在评价一本关于单身人士的书时说到,“医疗界对单身人士往往有很多刻板印象。我曾亲眼见过一些对没有孩子的单身人士的歧视。整个医疗系统都觉得每个病患都有家庭”。

没有家属陪伴的患者会发生什么事呢?有一组心理学家决定对此进行研究。他们在全国各地抽样调查了一些经常接触55岁以上患者的医生。得出了以下结论:

结果很明显:这些医生通常会对那些有家人陪伴的患者给予更好、更细心的医治,而那些看起来孤零零的患者就没这么好的待遇了。不仅这些医生如此,他们身边的其他医生、护士和辅助人员也都是如此。

大多数单身人士并不是孤零零的。但当他们生命中的重要人物是朋友而不是家人时,他们就不一定能得到最好的照顾了。这其中有很大的奥妙。只要对没有家人陪伴的患者还存在偏见,那么即使所有居民都在同一医疗系统中获得同等的医疗保险,也并不能保证他们可以享受同等的医疗照顾。

戴婚戒的指挥小组

伊拉克战争爆发一两年后的那个圣诞假期,我受邀赞助远离家乡的士兵给家里打“免费电话”。这听起来没什么不妥,我就答应了。但几个月后,我访问了几名单身士兵,请他们谈谈军旅生活,其中有几位抱怨,免费电话一般都分配给已婚的士兵了。这令我很好奇,已婚士兵是否在其他方面也享受优待。

单身士兵给我讲述了很多遭遇的不平等待遇,听起来和职场上发生的那些如出一辙。单身士兵认为自己工作的时间更长,假期时被分派的任务量偏多,有突发事件时总要代替已婚士兵执行任务。

但在某些方面,军队里的单身歧视比其他地方更严重。比如薪水。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已婚士兵获得的薪水就比同级别的单身士兵高,而且这种差距越来越大。到了2006年,已婚士兵的薪水平均比单身士兵高25%。

此外,已婚士兵还可以享受各种特殊津贴,单身士兵则无缘享受。其中一项是“家属分居津贴”。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一男一女两名士兵结为夫妻,而且分居超过30天,每月就可享受几百美元的额外津贴。

那我们试想一下,如果两名士兵在以下各方面的状况都相似:首先,都没有子女,也没有兄弟姊妹,父母双亡。其次,级别相同,能力、业绩与派遣等情况也都相同。最后,两人在同一场战争中牺牲。如果其中一人是单身,另一人是已婚,只有已婚士兵有法定的继承人。已婚士兵的配偶可要求保险赔偿,而对于生命中没有重要人物的单身士兵,则没有这种补偿。只有士兵配偶可以得到任务调派中损失的个人财物赔偿。

军队中至今仍有分居制度,当然不是种族隔离。1948年,哈利·杜鲁门(HarryTruman)颁发行政命令结束军队中的种族歧视。但如果你结婚了,通常就可以与单身士兵分开居住。兵营网解释道:“如果你已婚,且与配偶或者配偶、未成年子女同住,你可选择居住于营内住宅,或领取基本住房津贴(BasicAllowanceforHousing)到营外居住。”那么,如果你是单身,并且没有子女呢?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想在营外居住,只要部队允许,是可以的。但是费用需要自己承担。既没有住房津贴,也没有伙食津贴。因此,大多数单身士兵都住在营房或宿舍里。也就是说,你的已婚战友下班后可以回家,可以有隐私,也有空间可以停放摩托车,而你的工作单位就是你的家。与你同级的已婚战友可以开始置家业,而你只能住在小房间里,把房间收拾得整整齐齐,以防长官检查内务,有时内务检查还不会事先通知。

在研究单身议题之前,我不知道“指挥小组”是什么意思。即使我听过这个词,也只是猜测而已。就是一组指挥官,对吗?不对。实际上,传统意义中的指挥小组指的是军官和他的妻子(现在有女军官了,但仍然是少数)。军官们各尽其责,然后领取军饷(已婚的额外还有补助)。妻子(“长官夫人”)扮演女主人的角色,鼓舞各个家庭中士兵的士气,主持互助团体。这些工作是没有酬劳的,只是抛砖引玉的手段而已。一位从未结婚的陆军上尉告诉《沙龙》杂志,长官夫人们在背后“搞关系、耍手段,就是为了协助丈夫的晋升”。

按照官方说法,长官夫人们的“志愿”奉献不能列入军官的绩效考核。国防部对此出台政策明令禁止。但在军官们的推荐函中,对军官妻子的赞扬很是盛行。统计数字表明,高级军官更有可能是已婚人士。2002年,仅有9%的新兵(18~24岁)是已婚的,现役士兵则有50%已婚,现役军官与储备军官已婚比率分别是71%和77%(与普通老百姓相比,新兵的已婚比率更低。现役士兵及现役军官已婚比例相当,储备军官的已婚率较高)。军人对这些统计数字另有一番自己的解读。另一名上尉告诉《沙龙》杂志:“娶个长官夫人几乎是当军官的必要条件。上尉是最好要有,中校则是非有不可。”薪水低、福利少、住宿条件低人一等,加上指挥小组文化以及“不升官就出局”的规则,向单身士兵们传递着清晰的信息——要么结婚,要么滚蛋。

夫妻更便宜

我喜欢住在桑莫兰(Summerland),但我非常讨厌开车去洛杉矶机场。幸好有辆便利的客车在距我家几里处有一个停靠站,我可以花68美元订购往返车票。但我家隔壁的那对夫妻搭这班车每人只须花58美元。

客运老板并不是真的关心我的婚姻状态,他只是希望能有更多的人订票。他们以为这是一种明智的营销策略,我却认为他们是在歧视我,歧视单身,歧视所有独自出行的人。当然,这种歧视并不会给他们带来法律纠纷。但是,为什么他们不能少收我点钱,少收每位乘客些钱?或许我可以多搭几次车呢。

我买了很多书。我的预算里有一项支出从不删减。单从亚马逊网站上,我就买过几百本书。亚马逊希望我花79美元加入“亚马逊精英俱乐部”,只要订单符合条件,就能免运费。如果一个家庭有五口人,每人只须分担不到16美元,就可以搞定。我觉得这对我这种忠实客户很不公平。

免费午餐!免费晚餐!我们当地的报纸上,到处是用醒目的粗体字宣传免费餐饮的广告。免费条件用小字印在旁边:两人就餐,一人免费。也许我应该问问他们,是不是可以把那份免费的给我打包带走。

如果我想加入全美航空俱乐部(USAirwaysClub)的精英阶层,需要支付的费用比一对夫妻每人承担的费用高30%,汽车俱乐部的年费则高出33%。相比个人购买医疗保险,夫妻的投保费更低,汽车保险也是如此。我没养宠物,但在维吉尼亚时,曾拿到一张当地爱护动物协会(SPCA)散发的亮粉红色传单,然后我才知道已婚人士带猫咪去做绝育手术有特别低的折扣。2001年一次哈佛同学会,如果是同班同学结婚的,可以申请半价参加。这表明,对已婚人士的补助已经普及了两名哈佛毕业生组成的家庭。

我父亲喜欢打高尔夫球。我读高中时,他觉得可能我也喜欢。于是,一天晚饭后,我们一起来到高尔夫球练习场。父亲觉得我的挥杆方式象是挥棒球球棒。其实我只是喜欢夜晚的空气,但对其他都没有兴趣。但如果我迷上这项运动,想好好玩的话,比如,2004年加入圣地亚哥伯纳多高地乡村俱乐部,那花销可就大了。俱乐部的会费是9500美元,已婚人士可以携带配偶及孩子,但单身人士带客人的话,每次需要另外支付70美元。而且这位宾客每年只能来6次。

旅游业似乎靠榨取单身人士高额费用而发家致富。其中最臭名昭著的就是游船公司。他们向占用双人房的单人旅客收取三倍的费用。如果是收取双倍费用还可以理解,因为游轮的每个房间本可以容纳两名旅客,如果只接纳一名旅客费用就会减少,游船公司的利润就会降低。但为什么收三倍的费用?貌似是为了补偿另一名乘客除旅程费用之外可能造成的各种额外费用。也许吧。据我所知,也有一些游船公司、酒店、探险队、度假村的收费比较合理。或许,每位目前单身、过去曾经单身、未来可能单身,或有单身亲友的成年人,都应该喜欢光顾这些地方。

与两人一起住的伴侣相比,独居的单身人士还有一个不利之处。用行话来说,这叫做规模经济(EconomiesofScale)。住在一起的夫妇只须承担一份房租或房贷、支付一份水电费,买一套客厅家具,所有东西都有一份即可。独居的单身人士却要用一个人的收入承担同样一份房贷、一份水电费等。我认识到这种差异,但我对此并没有意见。我喜欢一个人住,也愿意承担这些。

给富裕已婚人士的福利

在谈到单身父母的那一章,我批评过里根总统讲的那则福利女王的故事。

这位福利女王相继编造了四位亡夫,以此领取福利,然后用这些钱买了一辆凯迪拉克。我认为这是以偏概全地用一个人的情况来激起大众对全国最贫困人民的敌意,这太龌龊了。合法领取补助者所获得的补助已经十分微薄,却还要破坏他们的声誉,这太卑鄙了。凭空编造一个骗取社保的故事,却拿来当真实的事情讲给大家,真是懒惰、谎话连篇。如果他认为骗取社保的情况罄竹难书,为什么不去调查几个真实的案件呢?

同时,我也理解,把自己辛辛苦苦赚的钱交了税,却被不该得的人领走,这实在令人愤恨。我了解一些不符合资格的社保领取案例。为了向21世纪致敬,我把案例中的交通工具升级了,而且案例里不只有女性,还有男性。另外,我的案例来源于社会安全局编纂、奈特里一德新闻社(KnightRidderNewsService)发布的《社会保险问答》。这个专栏所回答的问题都是确实有人提出的,但类别名称是我起的。

我所说的第一类人,是开着宝马的已婚人士。我称他们为积极行乐族(EagerBeamers)。他们过着奢华颓废的生活,经常出入洗浴中心、乡村俱乐部、时尚餐厅等场所。他们没有儿女,家里也没有需要照顾的老人,一辈子没工作过。他们(和他们的配偶)到了“退休”年龄,就申请政府的老年补助,以度余生。呵,这有什么不可呢?他们的配偶工作过啊!

第二类人包括曾结过婚,有过四个配偶,相继和每个配偶维持10年左右的婚姻。和第一类人一样,结婚的时候就过着优越的生活,没有孩子,也没有赚过钱。到了晚年,政府列出四种领取方式(四种分别根据四个前配偶的情况)供他们选择,他们完全可以选择利益最丰厚的一种,也一样可以度过余生。我把这类人称为有钱的离婚惯犯(RichlyRe-Divorced)。

第三类人有过多年的工作经历,也结过婚,后来离婚了又结婚,再离,再结,如此循环往复一次又一次。这些人退休时,政府也会发补助给他们养老。当然,还会发给他们的现任配偶以及跟他离婚后没有再婚的前任配偶。我称之为“慷慨的重婚者”(MagnanimousRemarriers),不过这个称呼对他们太仁慈了。毕竟供他们配偶度过余生的钱并不是他们自己的。

我所描述的这三种人,才是今天的福利女王和福利天王。这些真实存在的人们,就如里根虚构的福利女王一样,领取政府补助。这些钱不能称之为福利,而是应得的权利,确切地说,是社会保险。更何况,这些人完全没有骗取补助,他们所领取政府津贴是完全合法的。

是谁资助这些津贴呢?是我,是每一个纳税人。但不包括积极行乐族、有钱的离婚惯犯和慷慨重婚者。我的家庭观不是这样的。

我并不是在抨击那些没有孩子的人(我自己也没有孩子),也并不反对通过合法手段获得财富。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做得很好,我并不认为它应该解散或者私有化。我只是认为,我没有必要资助那些身心健全、有工作能力、结了婚就无所事事的成年人。我并不赞同离婚多次的人可以根据前任配偶的状况选择利益最丰厚的补助津贴。我也不愿意资助那些一个人纳税、一大串人领补助的重婚者。

哦,还有一件事。慷慨的重婚者去世时,他的前任配偶们还可以继续领取社保。而我死的时候,我的账户就结清了,我一辈子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谁也没资格受惠。

山姆大叔藐视单身人士

当然,山姆大叔就是藐视单身人士的人。2004年1月,应参议院的要求,审计部(GeneralAccountingOffice)翻遍了所有联邦法律,查找有关“婚姻状态是决定或获得利益、权利及特权的因素”的法律条文。最终一共找到了1138条。各州的法律中关于婚姻权利的条文更是不计其数。

一旦结了婚,就相当于获得了国家颁发的买一送一优惠券。夫妻双方只要有一人能够参加医疗保险或医疗补助,另一人多半也可以获得。如果你是合法移民并且已婚,你的配偶一般也可以成为合法移民。如果你是军人,享受军方福利,并且已婚,你的配偶也可以享受。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个人是退伍军人,两人死后都可以葬在退伍军人公墓。

已婚人士发生不幸,配偶可能会为此而获得特殊抚恤金。单身人士如果发生不幸,那就别指望了,通常不会有谁获得抚恤金。我们先谈谈最严重的不幸——死亡。上文提到过,社会保险会给已婚劳动者的现任配偶及前配偶颁发补助。对铁路工人、码头工人、港口工人、死于煤硅肺的煤矿工人、退伍军人、因公殉职的公安人员及联邦雇员等人的配偶,都有特殊遗属抚恤金。

如死于人为疏忽,无论婚姻状况如何,父母和子女都能向州法庭起诉人为过失致死。对于已婚者,另外还有配偶可以提出上诉。从法律上来讲,这感觉好像单身人士没有已婚人士死得那么冤。

联邦政府似乎特别偏爱有钱有房、有资产、有大笔地产的已婚人士。他们死亡时,所有财产可以过继给配偶,根本不需要交税。

一旦你结婚,给政府带来的最大困扰可能还不是死亡。按照《家庭与医疗休假法》(FamilyandMedicalLeaveAct),如果你身患重病,配偶可以请假照顾你。如果你是单身,就没有这种待遇了。如果已婚人士遇到工作调动,配偶因迁居而离职,就可以申请失业救济金。

如果已婚人士发生的不幸是由自身过错导致的,也仍然享有特权。假设你杀了人,配偶可能知道真相,但并不需要上法庭指控你。配偶之间的沟通是“特权”。亲密的朋友就没有这种特权,甚至父母和子女也都没有。如果你犯案坐牢,配偶获准探监的可能性比单身犯人生命中最重要的同辈亲友获准探监的可能性要大得多。

已婚人士在法律上所享有的其他特殊待遇真是不胜枚举。为了公平起见,我要说一点。审计部声称有1138条法律条文规定婚姻状态是“利益、权利、特权”的决定因素。我认为这有很大的问题。有些法律条文规定的只是需要承担的责任义务,而不是报偿。例如,如果夫妻中有一方要申请贷款,那么其配偶的收入与资产也要列入考量。

众所周知,申请贷款时询问配偶的经济情况对已婚人士有利而无害。最受媒体和国会关注的婚姻责任,是联邦税法中所谓的“婚姻惩罚性税负”。

“婚姻惩罚性税负”?没这回事

曾经有一次,美国国会改写联邦税法,以使税制对单身人士较为公平。这并不是童话故事,而是真的发生过。不是发生在古代社会,而是在20世纪60年代。单身女子薇薇安·凯伦(VivienKellems)总是要缴纳超出她应付额度的税收。她对此难以忍受,于是组织了一个名叫“美国战争遗孀”(WarWidowsofAmerica)的团体,并召开了一场媒体见面会。她宣称,很多男性在战争中牺牲,全国到处是寡妇以及可能永远嫁不出去的单身女子,这些人为什么要为战争的惨痛后果付出代价,除了独守空闺,还要支付超额的税款?

我并不喜欢凯伦那副“可怜可怜我吧,我没老公”的论调,但她毕竟还是成功了,至少成功了一阵子。她发动了很多单身女性,确保了1969年《税收改革法案》(TaxReformAct)的通过。

在我开始撰写本章之前,我以为我至少大概了解了2005年出台的“婚姻惩罚性税负”。首先,我以为“婚姻惩罚性税负”只是一个名头,类似于“蓝天倡议”(BlueSkiesInitiative),现实却是名不副实。获得婚姻奖励的已婚人士远远比遭受婚姻惩罚性税负的人多。其次,我以为我了解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已婚人士会遭到惩罚——当夫妻双方都赚很多钱的时候。

我想知道这其中的差异究竟有多大,因此我做了一张表(详见下表)。我的问题是,如果单身人士的收入与夫妻两人联合申报的收入完全相同,那么单身人士影响国家需缴纳的所得税比已婚人士多多少?还是少多少?我从25000美元算起。这不算很多,婚姻惩罚性税负应该还起不到作用,实际也的确如此。遭到惩罚的是单身人士。单身人士所缴纳税收比收入总和与之相同的已婚夫妇多。收入为50000美元时,情况也是如此。单身人士要比已婚夫妇多缴纳2395美元的联邦所得税,相当于多缴35%。收入为75000美元时仍旧如此。收入为10万美元、20万美元、30万美元时,情况都是如此,单身人士缴纳的税收还是比已婚人士多。直接跳到100万美元、200万美元,情况很明显了。当收入非常高时,单身人士缴纳的税收永远比同等收入的已婚认识高6407美元。这是单身惩罚性税负。

联邦税法中的单身惩罚性税负(2005年)

应缴税款单身人士多缴的税

纳税基数单身人士已婚人士(合并申报)百分比(%)总额$25000$3385$302012.1$365$50000$9165$677035.4$2395$75000$15507$1208028.4$3427$100000$22501$1833022.8$4171$200000$52999$4659213.8$6407续表

应缴税款单身人士多缴的税

纳税基数单身人士已婚人士(合并申报)百分比(%)总额$300000$85999$795928.0$6407$1000000$330470$3240632.0$6407$2000000$680470$6740631.0$6407我又找出之前做的关于婚姻惩罚性税负的剪报,仔细阅读了一番。发现“婚姻惩罚性税负”原来并不是在同等缴税基数下,比较单身人士和已婚人士缴纳的税款,而是比较两种不同的伴侣——已婚夫妻和合并收入但并没有结婚的伴侣。当两人的收入总和为10万美元(每人各50000美元)时(对我来说,这个数字已经相当可观了),无论这两个人是否有结婚,应缴税款都是相同的,为18330美元。当收入到20万美元时,就有差别了。已婚夫妇应缴税费为46592美元,未婚伴侣每人收入10万美元,两人总共应缴税费45002美元。确实,收入总和为20万美元的已婚夫妇,缴纳的税款比收入总和相同但没有结婚的伴侣款多1590美元。然而即便如此,收入同样是20万美元的单身人士,应缴税款也是三者之中最高的52999美元。

单身人士的生命值多少钱?

2001年的“9·11”恐怖袭击事件之后,美国政府成立了一项基金补偿遇难者家属。具体金额根据每位遇难者一生可赚的薪资及其他各种额外收入进行计算。此外,每个家庭都获得了25万美元的精神赔偿费。最后,遇难者的已婚配偶和子女每人获得5万美元的赔偿。如此算来,单身遇难者的生命就自然比已婚遇难者的价值低了。无论哪个关爱单身遇难者的人,都得不到已婚受难者配偶可得的5万美元赔偿。

受害者补偿基金(VictimCompensationFund)以冰冷坚实的数字宣告,在现代美国社会,单身人士的生命价值比已婚人士低。这只是我觉得有趣的一个原因。这项基金使另一套价值体系一清二楚:与配偶的关系比与其他任何成年人的关系更有价值,甚至包括与父母或兄弟姐妹的关系。一位“9·11”遇难者的母亲说:“他们这么算的时候,为什么不考虑父母呢?我儿媳妇和儿子才结婚5年,而我们拥有儿子33年了。”当时负责评定遇难者生命价值的负责人是肯尼斯·芬柏格(KennethFeinberg)律师。评定工作结束之后他又有了不同想法。他在一本讲述自己经历的书中表示,如果将来国会还会成立类似基金,所有遇难者都应得到一视同仁的待遇。

这真的很重要吗?

单身歧视似乎渗透到了生活中的每个角落,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一位求职者在面试时被问及,在公司举办的社交活动上,如果他是唯一没有配偶的员工,他会作何感想。单身的大学教师打开最新的学院刊物,读到有人说他们游手好闲、白日做梦、不专注,除了工作再没追求,浮躁的像研究生,而不像踏实、用心的已婚同事。有成就的单身人士在社交场合会发现,别人根本不在乎他的成绩,而只八卦他的私生活。康德丽莎·赖斯在美国女性过去从未达到过的最高权力地位辛苦工作一天后,回家打开电视,听见鲍伯·伍德华德在全国转播的电视节目中,对赖瑞·金说她“没有私生活”。

每个单身歧视案例看起来都好像微不足道。但事实果真如此吗?即使每段具体的单身歧视经历都显得无足轻重,但一生中积累起来的轻蔑,会是多大的震撼呢?一吨重的羽毛还不够伤到单身人士吗?

我不知道。社会科学家在研究刻板印象和歧视的影响时,往往忽视单身人士。但对其他许多被边缘化的群体却严肃对待,如女性、非洲裔美国人。单单看对这些人群歧视的研究,就不难看出单身歧视令其受害者多么怒不可遏。

在一项关于日常生活中的性别歧视的调查中,要求受访者在两周内每天写日记,记录他们经历的性别歧视。调查中,持续记录了受访者的心情、情绪和自尊心情况。受访者记录下的各种经历包括:黄段子、性暗示以及一般的性别偏见(例如,男性对女性说:“洗碗不是我的活儿”)。这些日常的困扰令单身人士难以释怀。女性在遭受性别歧视时(偶尔男性也会受到性别歧视,但没有女性严重),会感觉更加不舒服、沮丧、愤怒,自尊心也备受打击。

假设其他人真的对你存在固有的偏见,认为你的行为举止和他们想象当中是一样的。你会如何?比如,假定有个你刚刚认识的人认为你既然单身,就必定“心理有点问题”。她认为你一定有毛病,不善交际。她的看法会不会影响你?你是不是真的会行为笨拙?而实际上在对方说之前,你并不是这样的。没有人在这方面作过研究,因此我们不得而知。但其他领域中,关于人际交往预期的影响力有很多研究。

最有名的一项研究是针对正面期待的影响(而非负面)。研究人员引导学校老师,让他们认为,经过一项哈佛测试,自己的学生中有几个具有高智商潜力。此后的一年间,他们的学业成绩可能会格外出色。然而事实上,这些所谓的“高潜力孩子”并没有比其他孩子更具天分。平均来说,两组学生唯一的差别就是老师在心目中建立的期望不同。这些期望影响了老师与学生的互动。比如,老师对这些“高潜力孩子”的态度更好、较常造访这些孩子,给他们更多回答问题的机会。将近一年后,被给予期望的那些学生的确比其他学生成绩更好,其实一年前他们并没有比其他学生更聪慧、更勤奋。

如果别人对你的言行举止带有固有的偏见,那你会怎么样?如果你担心别人对你的偏见得到证实,会不会真的影响到你的行为举止呢?同样地,对于单身人士,我们也不知道。但有很多研究关注“刻板印象威胁”对其他人群的影响。例如,参加智力测验的非洲裔美国人可能会恐惧自己会活在刻板印象的笼罩下,认为自己真的没有白人聪明。事实证明,如果把一项艰难的测验说成是智力测验,非洲裔美国人的表现通常会比较差,而完全相同的测验被说成与智力毫无关系时,他们的表现会好很多。

刻板印象威胁的确对人刺激很大。当人们担心自己的行为会证实他人的成见时,他的生理反应会发生变化。例如,非洲裔美国人参加同一测验,当被告知是智力测验时,他们的血压明显比被告知是与智力无关的测验时高很多。某一段令血压升高的刻板印象威胁经历,或许无足轻重,但如果一生中遇到很多这样的经历呢?根据记载,当经历一连串令血压升高的体验时,可能会导致其他方面的差异。比如,被冠以智商低下的非洲裔美国人和其他人群,被冠以恶名的人群患高血压及心脏病的概率比其他人更高。

遭到排挤算不算严重问题呢?当职场或社交圈里情侣夫妻出双入对时,单身人士会气恼之外,还有更坏的影响吗?我们也不知道。但学术研究表明,排挤会对其他人群造成很大的影响。一次又一次地遭受很明显的排挤,显然有严重影响。比如,高中生日复一日地遭到同学的忽视与回避。目前,社会科学家发现了更惊人的结果。即使是最微小的排挤,也会令被排挤的人受到伤害。当三个互不相识的人在网络上玩虚拟的传球游戏时,他们希望得到平等的传球机会。如果其中两个人开始不断地互传,受冷落的那人会觉得自己没有受到重视,并感到焦虑和忧伤。该研究报告的作者指出,即使玩家是“在自己私人环境中上网,并没有在大庭广众下出糗或遭受嘲弄,负面的情绪反应依旧会出现。事实上,玩家并不知道排挤的来源是谁,当然也不会认为以后还会有联系”。

被冠以刻板印象、背负恶名、遭到排挤,这都是单身歧视的内容,是单身人士遭受的不公平待遇。从另一方面讲,文化对夫妻搭档的推崇,会对单身人士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周围的人们出双入对,这对单身人士而言,除了懊恼,还有什么威胁吗?

举个具体的婚姻神话的例子吧,比如《身穿华丽盔甲的骑士》(AKnightinShiningArmor)。富裕且具有皇室血统的男子救出可怜、脏兮兮的姑娘,娶她做王妃,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你可以问问身边的女性朋友,是否相信这样的神话会发生在自己的人生里。但她们都知道,如果回答“是”的话,会显得多傻。但用一些比较隐晦、不太明显的方法,可以看出某些女性是不是把恋爱对象与白马王子联想在一起。当电脑屏幕上显示“男友”这个词与“英雄”或“白马王子”这类词相搭配时,按下一个按键。当“男友”与“善良”或“平庸”等词搭配时,按下另一个按键。实际的操作程序会更复杂,我只是把大概的意思解释清楚。当“男友”与“英勇”之类的词语相连接时,有的女性按键的速度要比与平庸之类的词语相连接时快。更重要的是,这些喜欢把男友联想成“英勇王子”的女性通常“对高官厚禄和职位教育都不怎么感兴趣”。倘使穿上玻璃鞋,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谁还需要优厚的工作和出色的教育呢?

到目前为止,我关注的都是单身歧视与婚姻狂热对心理的影响,还有许多问题尚未得到解答。对经济方面的影响非常容易界定。如同人际交往上的轻蔑,很多经济上蒙受损失的案例,单独来看似乎都无足轻重。比如,我走进超市,用较高的价钱买到却是小包装的物品,就等于是在资助其他购物者以较合理的价钱购买家庭装的超大包装物品。某一件商品看起来也不过是几美分的差距,甚至连一美元都不到。但一辈子的差距会是多少呢?

如果我在回家途中去吃饭,我不能使用两人用餐一人免费的餐券,这就相当于我补贴了餐厅所有享受优惠价格的夫妻和情侣。如果我开车去餐厅,还要支付比已婚夫妇更高的保险费。如果用完晚餐,决定去健身房锻炼一下,我交的会费可能比夫妻两人的费用要贵。饭店、游轮以及其他很多也都如此。

买杂货和加入健身俱乐部会员还只是小问题。已婚男性还有额外的薪水;配偶可以得到优惠的医疗保险;目前处于婚姻状态或有过婚史的人退休时可选择的较丰厚的社会保险;已婚人士较低的税赋。这些都加起来,在现代美国社会中,对单身人士经济上造成的不利就不是小数目了。事实上,单身人士在财务方面能够一辈子和已婚人士一样好,绝对是不可思议的。实际上,他们也的确没法和已婚人士相提并论。

一生未婚的单身人士从未获得过其他人光凭结婚就可获得的金钱与奖励。一项研究调查了全国将近1万名接近退休年龄的成年人(51岁到61岁),对他们每个人的总财富进行评估,内容涵盖股票、债券、汽车、房产、名下商号以及其他,然后扣除债务。一生未婚的单身男性,财富比一直有婚姻(即从未离婚也未丧偶)的男性少61%。一生未婚的单身女性则比一直有婚姻的女性少86%。

离婚人士在财务方面也居于劣势。50岁以上、离过一次婚但并没有再婚的男性,曾有一段时间可以获得婚姻奖励,但其余时间却因婚姻破裂的花费以及离婚的后遗症而丧失优势。离婚男性比一直保持婚姻状态的同年龄男性财富少64%,女性则少79%。至少到61岁,财富与婚姻的密切程度对女性都比对男性高,但61岁以前丧偶(且没有再婚)的人则是例外。无论男性或女性,61岁以前丧偶的人都比一直有配偶的人财富少53%。

社会保险制度很明显地降低了老年人的整体贫困率。由于女性一般比男性寿命长,因此老年人以女性为多。即使有抚恤金,寡妇也不一定就能脱离贫困。有些寡妇在照顾垂死的老伴期间倾家荡产。70岁以上的各类无婚姻女性(丧偶、离婚与从未结婚)约有1/4生活贫困。

经济困难的人比较不容易买到医疗保险,比如单身人士。单身人士也不似已婚人士,可加入配偶的医保。因此生病时,他们更有可能会推迟就医。知道病情恶化,不得不花更多的钱来看病。即使他们加入医疗保险,也不能像已婚人士那样,得到最好的照顾。

考量到婚姻可带来如此多的财务与心理上的优势,跨过婚姻门槛的人的确应比一生背负恶名的单身人士要健康快乐得多。但是,正如我在第二章所说的,结婚并不能给身心健康带来很大影响。相反,单身人士,尤其是单身女性,能够活得更好。此处我们看到一个有趣的对比:单身人士被冠以刻板印象、背负恶名,被边缘化、遭受漠视,但往往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单身人士早先是遭歧视的对象,结局却并不是可怜的受害者。有些单身人士甚至是心理上坚强且不屈不挠的出色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