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芝加哥论坛报》(ChicagoTribune)开始不定期地刊登一系列情感报道。采访中,要求伴侣们描述他们是这么认识的、在乎对方的什么特点,以及感情稳定的原因。不出所料,他们回答的都是:“我们相爱了”,“我们一起规划未来”,“我们经常同时不自觉地说出相同的话、发出相同的感叹、做相同的肢体语言”。报社还咨询了许多专家,他们的评论有些也在意料之中。一位专家说:“他们(伴侣们)是彼此的记忆银行。”系列报道中介绍的并不都是长久的感情,其中也谈到分手。一些人告诉记者,分手很多年后,还是会时常梦见曾经的伴侣。
换句话说,这些报道平凡无奇。除了一点,就是谈到了友谊。
友谊原本应该得到认真的对待,但事实上,很少有人如此认真看待友谊。其实,独处、工作、亲情、信仰,以及所有为生命赋予意义、甚至给生命带来神奇魔力的事物,都应该认真看待。如果婚礼和成对伴侣没有塞满我们的文化空间,也许我们并不会走到现今这样一个奇怪的地步。
20世纪末21世纪初,民众对各种不公正的敏感度达到顶峰。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同性恋歧视、阶级歧视都在我们的文化中引起了重视。许多身份认同团体崛起,发表宣言并抗议社会给他们贴上的标签。导致民众开始抱怨这些人吹毛求疵。然而奇怪的是,很少有人注意到单身歧视的存在。
还有一段时间,同性婚姻引发的争议使大众对于正式婚姻在法律、社会及政治上的优势有了前所未有的洞悉。同性婚姻拥护者的一个基本论点就是:让自己最关心的人获得自己的社会保险津贴,将自己的房产或其他物质财富转给自己最关心的人,而不必扣税,这些权利不该是异性恋的专利等。国内所有的主流报纸、电视台、书刊杂志都加入了这个议题的讨论。仅有那么零星的几个声音从嘈杂中浮现出来。他们提出:为什么一定要结为伴侣,才有资格获得目前只有已婚夫妇能够享受的众多津贴、特权及福利呢?这对我而言显而易见。
我期望能生活在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中,不论单身与否、不论已婚未婚,都能得到同等的尊重和支持。这样的社会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首先,要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某些方面,美国社会已经实现了这个原则。例如,达到法定年龄的公民都拥有选举权。每人限投一票,不能因为已婚就多投一票。
其次,要更多公平。至少,政府给予每位公民的一切都应等量。如果政府要发放买一送一的优惠券,每个人都应该领到(但不能作弊。获得免费优惠的人不应仅局限于与你有性关系的人)。税收应以公民的个人收入为基准,而不是以夫妻的共同收入为基准。大多数工业国家的税收都是奉行这一标准。
我并不只针对成双成对的人。假使四个兄弟姐妹希望死后把自己的财产留给彼此,而不被扣税,他们就应该享有这个权利。假使三个至交好友希望在医院急救的时候,对方能够有权利签字,他们就应该能像夫妻一样,而不必大费周折,付出昂贵的费用。
公平并不仅仅针对政府而言。商家也是如此。同样的商品,商家不应对单身人士收取较高费用,正如他们不能向有色人种收取比白人高的费用一样。薪酬也是如此。同一岗位、工作年限相同、工作能力相同的情况下,单身男性应和已婚男性获得同等的报酬和福利。
现在我承认我的原则确实必须容忍某些特权的存在。并不是人人获得的每样东西都应该相同。有些人的确必须依赖他人,儿童当然是一种。但也有很多成年人无法独立生活,包括重病、残障及年老体衰的人。这些人都应该有尊严的生活。我们其余的人则应对这些需要照顾的人以及照顾他们的人提供帮助。
非常需要帮助的人以及照顾他们的人能够享有特权,对很多单身人士具有格外重大的意义,尤其是那些朋友与亲人都相继去世的单身人士。我所谓的原则并不是要给单身人士特别优待,只是给予他们与已婚人士完全相同的考量标准,既不多也不少。身患重病、残障及孱弱的已婚人士需要依靠他人的照顾。这些人以及照顾他们的人也同样应该得到社会的帮助。
这个原则也不容作弊。照顾一名身心健康的成年伴侣不能获得补助。那是你为爱的付出。但是,照顾需要照顾的成年人,即使他不是你的伴侣,也应获得补助。我指的是所有成年人,包括年迈的父母、困境中的朋友、邻居或陌生人。如果你愿意接受照顾他们的重任,你的付出就该获得重视与奖励。如果我可以改写法律,我会扩大《家庭与病假法案》的适用范围,将前文所述的所有照顾他人的人都涵盖在内,并且给这个法案取一个更宽泛的新名字。
以上是第三条原则,下面是原则之四。有些事物是使生活有尊严的基本条件,每个人都应该享有这些条件。有太多的单身人士没有医疗保险也没有医疗照护,也有太多单身人士晚年经济拮据、生活困窘。无论已婚还是单身,谁也不该陷入不必要的贫困和疾病。国民的健康和富裕是国家的责任,而不应该通通抛给私营业主来解决。我们应该有全民医疗系统,以及有尊严生活的基本标准。
同时,职场是工作的场所,婚姻状态不应作为分发福利的决定因素。有一种自助餐厅式方案,所有员工就餐时获得相同的补助,这看起来是个公平、可行的办法。弹性上班制度也应一视同仁。所有员工都应享受均等的休假和出差机会。还有,员工的假期是通过工作换来的,没有理由要求他们解释休假事由。我特别强调这个问题是因为很多单身人士告诉我,在选择休假时段、差旅机会或是工作任务时,通常都是已婚同事优先。因为在公司看来,单身人士使生活有意义的责任和兴趣完全没有已婚同事工作之外的承诺重要。
然而我还要再次强调,所有员工不论婚姻状态或生育状态应一律平等。正如社会学家凯·崔姆博格(E.KayTrimberger)所说:“很多有孩子的男性员工以及一些女性员工不敢行使家庭准假权利,唯恐那样做会被认为工作不认真,从而背负恶名,失掉升迁或更好的职位。请家庭假意味着在工作上会遭到边缘化。如果每个员工都能请事假,而无须交代请假原因,并且无理由地拒绝加班,那么所有职场中人都会获益良多。”我对政府的要求太过苛刻了吗?我可以弥补。我认为政府应该全面退出婚姻事业。我喜欢麦克·金斯利(MichaelKinsley)在《石板》杂志所说的:
“就让教堂和其他宗教机构继续为人们举办婚礼仪式吧!如果百货公司和娱乐场所有意,就让他们加入这一行吧。就让各个机构自行决定他们愿意为什么样的夫妻提供婚礼服务吧。就让夫妻们自己决定庆祝他们喜结连理的方式和时间吧。随便其他人怎么想吧,婚与不婚,与他们何干呢。”按照这种方式,宗教团体或其他组织完全可以视婚姻为神圣。但也没有必要要求所有人都遵从他们的理念。宗教不同于政治。
文明的终结?
由于人们把婚姻描述为社会的根本或文明的基础,所以最近关于根基的讨论比比皆是。这类宣言好像在暗示,如果社会如我所建议的那样,一步一步解除婚姻的特权,文明就会轰然倒坍,不复存在。倘若事实果真如此,我可能就要重新考虑我的建议了。
那么这些关于根基的讨论,到底是在讨论什么呢?通常这种讨论是由畏惧与恐慌引起的,这种心理是在担心两个深爱对方的同性会结合。2004年小布什总统在《国情咨文》中强调,如果我们的政府,特别是那些傲慢的“激进法官”,不能自制自律,他就要提出宪法修正案,禁止同性结婚。他说:“我们的国家必须要保障婚姻的神圣”,“我们一定要立场坚定,坚守原则,支持我们的文明中最基础且最悠久的制度”。
现在我知道,愤世嫉俗者会认为这番言论不过是讨好某一种政治立场的基本说辞,因而对它不屑一顾,但我决定要认真对待这番话。同性婚姻到底形成了何种威胁?布什从未解释过。我自己极力思考后,所能想出的最好理由就是,两个性别相同的人无法一起生育儿女。而倘使人人都不再繁衍后代,社会就将不复存在了。这也颇有道理,问题是无论有没有同性婚姻,都会有人生儿育女,宪法并没有禁止异性夫妻生孩子,也不会阻止女同性恋怀孕。即使宪法有意如此,也还是阻挡不了同性恋或异性恋人士对孩子投注毕生的心力。况且,孩子无论是亲生的还是领养的,一个成年人如果对孩子感情深厚,即使这个孩子缺少法定上的父亲或母亲,抑或是父母死亡或相继离世,这个成年人对孩子的保护也并不会因此减少。
而我也只是想把这个问题考虑清楚。毕竟我骨子里仍然是个科学家,所以我更喜欢有事实依据的答案。社会根基理论声称,男人与女人的婚姻是社会的核心,这样说有根据吗?有没有哪个文明社会没有以这样的婚姻为核心,也活得好好的呢?
为了寻找答案,我访问了美国人类学学会(AmericanAnthropologicalAssociation)的网站。美国人类学会曾是全球最大的人类学家组织。我在该网站找到一段总统给予同性婚姻禁令所做的答复。我个人的兴趣并不专注于同性婚姻。我想知道的是,除了父亲加母亲这种家庭模式外,在其他时代、其他地区,有没有其他家庭模式可以一样抚养孩子、延续社会?下文是总统批复的核心内容:
100多年来,在各个时期的各种文化中,对家庭内外及亲属关系的人类学研究表明,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实,文明或可实行的社会秩序需要以异性婚姻制度作为唯一基础。相反,人类学研究支持的结论是,多样性的家庭类型,包括同性伴侣组成的家庭,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与仁爱。
我想,当政府支持婚姻时,无论是何种意义的婚姻,政府真正想做的是保障下一代的健康快乐与才能的培养,让他们最终成为有教养、有思想、有能力的成年人。这是个崇高的目标,但通向这一目标的道路如果仅仅是只供婚姻通行的单行道,这未免太狭隘、太笨拙了。我的原则是,儿童需要照顾,并且最好由同一人或同一批人长期照顾。我们需要保护的,应当是儿童与照顾他的成年人之间的感情联系。即使没有血缘关系,这种感情也能很快建立。这就好像养父母领养襁褓中的婴儿,这种养育关系与“亲生母子之间的关系并无差别”(引自《母性》一书的作者——人类学家莎拉·布莱弗·赫迪,SarahBlafferHrdy)。在我看来,政府应保证每个孩子都能获得医疗照顾和学校教育、安全的生活环境、新鲜空气、免于贫穷的自由,并且在父母工作时,能有人全心全意地照顾他们。有了这些保护措施,相信不论处于何种婚姻状态的父母都能够把孩子照顾得更好。
邻居关系消失了吗?
还有一种偏袒已婚人士的观点是,婚姻有益于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与沟通。根据这种观点,一旦人们结婚,就与对方及对方的家庭建立了联系。当他们有了孩子,便又与其他的家庭及左邻右舍扯上了关系。法律教授玛丽·安·葛兰登(MaryAnnGlendon)对于生育率下降的趋势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她担忧美国“猖獗的个人主义将要愈演愈烈”。
婚姻作为社会黏合剂的观点果真有道理吗?把我们联系在一起的,果真是一对对的夫妻以及他们所组成的家庭吗?假使我们不小心提防,蔚然成风的单身潮真的会把我们冲走,只留下海滩上孤单的石子和贝壳吗?
首先,我并不认为觉得美国是个人主义社会。美国社会以成双结对的伴侣为基础。个人幸福的确是美国社会大力鼓吹的人生目标,但是最受推崇的通往幸福的途径,却是与另一人结为伴侣。婚姻不幸的人可以以生活失去希望为由离开伴侣,但离开不久,人们就会怂恿他寻找新的伴侣,重获美好的感觉。
美国幻想自己是个充满个人主义与勇敢冒险家的国度。但事实上,却有不计其数的成年人困在成双成对的结构之中,除非有人相伴,否则非常不情愿冒险进入餐厅、电影院等安全舒适的地方。而相伴的人最好是异性。
美国自我认为是个充满核心家庭的国度。通常,当夫妻有了孩子,就在他们舒适、私密的小窝中安稳下来。偶尔出去看看棒球比赛,吃吃比萨。正如俗话所说,家就是他们的城堡,四周还有护城河环绕。这种生活方式,我称之为紧密核心。他们就好像一种自给自足的紧密共同体。
当然,伴侣都会互相照顾,至少幸福的伴侣的确如此。幸福的核心家庭也是如此。但他们的关怀范围十分狭隘。我想起安琪拉,那个和克莱尔做了几十年邻居的女性,既为人妻,也为人母。当克莱尔需要帮助时,安琪拉宣称她已经照顾过自己的亲人,克莱尔不是她的“责任”。我想起了社会学家诺克的观点,婚姻把男人转变为“好人”,使他们转而“为改善社区而奋斗”,但事实远非如此。实际上,他们婚后花在工会或劳工团体的时间比婚前更少,花在兄弟会、公益团体或政治团体的时间也不必婚前多。对朋友没有婚前大方,聚会的时间也没有婚前多。这些人或许对妻子及家庭贡献很多,但在我认为,这只是相当微不足道的奉献。因此,当诺克告诉我们,他研究的已婚男性应该得到我们的“尊敬与感激”时,其实他正在破坏着社群组织。
我也想起了罗伯·帕特南,他写了一本书呼吁重建美国社群,但他又鼓励鲍伯与罗丝设法成立亲师联谊会,因为他们至少能够和“一两对夫妻周五夜晚一同去看电影”。他对社群的看法似乎仅局限于伴侣的社群。
如果这个错误观点是真的,单身人士的人生里果真没有重要人物,他们总是一个人孤单地待在家里。那么的确,紧密的伴侣与紧密的核心家庭,比单身人士对社群的贡献大。但事实并非如此。大多数单身人士,尤其是单身女性,她们生命中的重要人物有一大堆。我猜,单身人士比有伴侣的人士更容易与生活圈里的人建立情感联系。夫妻的交往对象通常是其他夫妻伴侣,单身人士则无须受到“联姻朋友”的牵绊,也不用为了讨好爱人,就被迫与自己不喜欢的人来往。在我看来,单身人士的社交网络更可能是真心结合的社群,而不是把一对一对的伴侣硬凑在一起。
最佳的城市部族是单身人士(为主)的群体。群体成员在工作、娱乐、假期与危机中彼此联系、互相扶持。艾滋病危机爆发时形成的群体也很典型。这些人挺身而出帮助亟待帮助的人,而接受帮助的人并不是他们的亲属或者配偶。很多承担这种看护责任的人与他们的帮助对象素不相识。
我并不认为单身人士天生就比已婚人士慷慨、有爱心,但他们更能以宽广、自由的方式来考虑人际交往。他们并没有唾手可得的伴侣与他们共同养育孩子。我想这也是一部分原因,让他们尽可能地把那些关心自己孩子的人建立成一个社群网络。这一点我是从社会学家罗珊娜·赫兹(RosannaHertz)与菲丝·弗古森(FaithFerguson)的研究中得知的。这两位社会学家调查了50名不同种族、不同教育背景的单身母亲,其中包括异性恋与同性恋,从事的职业从餐馆服务员到律师,不一而足。这些单身母亲与那些互相依靠的双薪已婚家庭的父母明显不同。他们也不是单单靠自己养育孩子,而是召集朋友、邻居、亲戚等人齐心协力,互相帮助、互相鼓励,来一同照顾孩子。这整个关系网络中的成年人并非花钱雇钟点工来照顾孩子,而是真心关心孩子,参与到孩子的生活中来。这些单身母亲也并非单方面地依赖这个人际网络,而是整个网络中的成员彼此依赖、互相照顾。
跨文化研究显示,如果有一群不同的人士给予关怀,儿童会成长得非常好。例如,一项研究调查了6个大洲的39个国家。结果表明,冲突频发的婚姻结束后,孩子生活在群体中要比生活在孤立的家庭中更好。再婚后偶尔存在的冲突,在群体中生活的孩子则更容易忍受。
我并不是说已婚夫妇与核心家庭不能有助于社区生活的创造与维系。但如果他们只是把社群的关心用于自己的家庭,也会招致社群其他成员的不满。
卷末单身颂
散文家薇薇安·歌尼克(VivianGornick)曾经描绘她读完一本小说的最后一页时的感想:
我原来认为这是一部不错的著作,与我多年来对某些深层事物的观察不谋而合。但读到最后,我只觉得合我意之处甚少。我还记得自己把书搁在膝上思考,为什么与我所想有那么多的不同呢?为什么没有引起我更多的共鸣呢?
最后歌尼克得出的结论是,小说作者毫无置疑地接受爱情能够使人脱胎换骨的想法,降低了她自己以及小说人物的格调。当小说中的已婚女性“面临关键时刻,必须与自己一生中曾经做过与不曾做过的一切对抗时”,她深信爱情能够解决一切。该人物对情欲的追求,“对陷入感情后神奇般焕然一新的渴望”,使这本小说仅是差强人意的作品,而不是大智大勇美丽新颖的巨着。故事中的女子寻找婚外恋情,其实即使她寻找的是初恋或第二次婚姻,期望借此解读自己的人生,或救赎,或赋予人生意义,也不免会降低这本小说的价值。
歌尼克认为,以爱情为中心而创作的小说往往落于俗套或过于惆怅,而不是基于更加坚实、崇高的现实与感悟。我认为,不论是单身还是与伴侣双宿双栖,或者对这种状态拥有某种期许,不假思索地拥抱婚姻神话与单身神话也同样限制了我们的人生。如果我们笃信唯有婚姻和孩子能够成全美好的成年生活,如果我们太过关注伴侣和子女,就无暇欣赏其他人,无暇顾及那些可能给我们生活带来光明的理想,那么爱情神话给予我们的实在是太少了。
所幸这世上仍然有人抵挡住了神话的诱惑。他们不惧恶名,义无反顾地穿过喧嚣的婚姻狂热而毫发无伤。以下是一些实例:
欧普拉·温弗瑞(OprahWinfrey)是当今世界最有影响力的女性之一,拥有名望、财富与权力。在一次专访中,她描述自己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刻,就是把几千份礼物带给南非那些父母死于艾滋病的孩子们。欧普拉说,当183个孩子同时打开礼物,“屋子里顿时充满了欢乐,你的身体都能感受得到”。而这位记者的思路还局限在婚姻错误的观点中。她问了个老套的问题:“为什么不当一个美满的主妇呢?”而欧普拉早已明镜于心,她说:“如果我结了婚,有了孩子,就不会有这样的经历,无法在我生命里的某一刻去拥抱全世界的孩子,而只能照顾自己的孩子。”我一位同事和她的姐姐对单身歧视和婚姻神话都不屑一顾,她们只是珍视彼此。当她们中的一个在西海岸找到了工作,姐妹俩就处理了中西部的房子,一起迁居到加州。满脑子婚姻至上的人对此感到难以理解,为什么一个人找到了工作,姐妹俩就都要迁居?她们中的一个带着满足淘气地说,不远千里陪她的人如果是个相识仅仅几个月的情人,肯定没人会提出这样的疑问。
当婚姻神话令我们的热情、才华与心力仅仅投给配偶及孩子时,它所给予我们的实在是太少了。我已经描述了那些遭到单身歧视,人生价值受到贬损的人。但婚姻神话的强大远不止于此,就连已婚人士都可能深受其害。或者说,婚姻神话也将会魔掌伸向已婚人士,只是未必能成功伤到他们。
女演员费利西蒂·霍夫曼(FelicityHuffman)因为抗拒了神话的诱惑而获得褒扬。博主梦娜·盖布尔(MonaGable)在其博客上记录了这一瞬间:
赖斯莉·司徒(LesleyStahl)采访了这位40岁左右的女演员,看点就是霍夫曼从默默无闻到一夜成名的过程。而司徒这位杰出的女记者把焦点放在哪里呢?那就是霍夫曼身为快乐妈妈的身份。幸好霍夫曼完全不吃这套,我真是无比感激。司徒问这位养育了两个小女儿的优秀演员,做母亲是否是她毕生最美好的体验。霍夫曼凝视司徒,那一刻,她好像成了派特·罗伯森(PatRobertson)。霍夫曼说:“不,不,我讨厌这个问题。这个问题置女性于一种腹背受敌的困境。除非我对你说,噢,赖斯莉,这是我毕生做过最棒的一件事。
否则你们就会认为我不是个好妈妈。”
婚姻神话还期望我们重视另外一件事,就是“性”。尤其是伴随稳定的伴侣关系而产生的性关系,或是有可能成为伴侣而发生的性关系。这种性关系一定会打败其他一切非肉体的追求。
但对歌手兼歌词作者约翰·梅尔(JohnMayer)而言,并非如此。他说:“我可能真的太爱音乐了,即便我在约会,也会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家弹吉他。
即使在做爱,我也恨不得女伴能快点回家,我好弹吉他。”以下是我所列出的最后一个婚姻神话彻底溃败的例子。作家雪若·贾维斯(CherylJarvis)描述她对独自居家在工作室里工作的渴望:
我迷恋这种温暖的南方气候,论文摊在床上、地板上、桌子上。最吸引我的,是那份静谥。只有电脑嗡嗡的运转声。多年来,我一直梦想能有个这样的房间,但从未想象过,每天走进这样一个房间将是件多么惬意的事。
这段文字摘自“动机”这一章的开头第一段。贾维斯已婚,但期待能从婚姻中放个长假。她希望能长时间独处,希望能待在属于自己的地方,不断地沉浸在自己的思考与工作中。其实她真正向往的是单身,哪怕只有一段时间。
致谢
20世纪90年代,我把第一份剪报收进了文件夹,从此便开始了我的单身收藏。那时起,我搜集到的关于单身生活的故事越来越多。这些故事都是最前沿的,充满了荒诞、生动和崇高。逐渐塞满了所有的箱子、抽屉、档案柜,甚至房间。为此,我必须感谢很多人。
在此,我对以下人士表示最真挚的感激。百经思考,苦无他法,所以我总体上按照字母顺序排列人名(这些人当中,并非人人都赞同我在本书中提出的观点,在此我还要特别感谢那些直言反对的人)。
马克·艾里克(MarkAlicke)。感谢他给我美味的餐点、幽默精彩的对话,以及对章节草稿精准的意见。
我的编辑妮可·阿姬瑞斯(NicholeArgyres)。她一眼就能看出本书的主旨,一遍又一遍地阅读我的草稿。她了解我内心的想法,与我心灵相通(当我内心质疑自己是否真的要说出我所写下的那些话时,我通常不予理会。但稍后妮可就会以委婉、充满说服力的语气表达完全相同的观点)。她比我的内在声音更有智慧,我和这本书对她的感激永无止境。
凯西·贝尔(KathyBell)。一个务实、温暖、美好的朋友。
汤姆·柯尔曼(TomColeman)。感谢他为单身权益的倡导理出方向,同时感谢他的指导和鼓励。更要感谢他如此孜孜不倦地参与这个议题的讨论。
我的小弟约瑟夫·迪波洛(JosephDePaulo)。早在我发觉自己该离开任教20余年的大学之前,他早已知道时机到了,并且相信我一定做得到。我爱他,并永远感激他。
我的妹妹丽莎·迪波洛(LisaDePaulo)。她才是我们家族里最擅长写作的人,但愿我也有她那样好的文采!不过我的确借助了她的才华,例如,她阻止了我寄出一封可能会使整个计划搁浅的咨询函,此外她还帮助我构思此书的书名。感谢她为我做的这一切!谢谢!
我的哥哥彼得·迪波洛(PeterDePaulo)。小时候我们轮流读同一本《哈迪男孩》(HardyBoys),每人看15分钟。他在15分钟内总是看得比我多,但从不让我知道。他玩象棋也远胜于我,但在朋友面前他总能想出我的长处,大肆吹嘘我的优点,至今仍如此。
凯西·爱德华兹(KathyEdwards)。我们从来没有见过面,她从网络上找到我,传给我许多有关单身生活的机智信件——弥漫着澳洲风味。她也阅读了章节草稿,使我的作品大获提高。
莱夫·尔柏(RalphErber)。感谢他多年来在从球场到《鸭子大学》等各种场合与我进行的无数精彩对话,也非常感谢他提供给我千载难逢的机会,让我得以在一场研讨会以及一本我热爱的刊物——《心理探索》上发表我的单身研究成果。
罗宾·基尔莫(RobinGilmour)。几乎在桑莫兰开车可达的每个海滩,都曾留下我和他的身影,非常感谢他陪我畅谈单身议题。
普莱尔·海尔(PryorHale)。博学多闻、辩才无疑,而且非常风趣。普莱尔从一开始就完全赞同本书的观点。我从她身上学了很多,在学习的过程中也获得了很多乐趣。
朱蒂·哈拉奇维克兹(JudyHarackiewicz)。感谢她30年来的友谊。
莎朗·海丝(SharonHays)。只要我和莎朗一开始谈话,我就舍不得停下。她是个深刻的思想家,也是我喜爱的一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