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之名的操纵
首先,反社会型人格者会用一种激烈的方式表达他对你的“爱”。他可能会找到你的弱点,利用你对他的爱和你的弱点,对你进行言语攻击,降低你的自尊,令你形成一种负罪感,即觉得“我亏欠他”“我配不上他”。其次,反社会型人格者会以“爱”的名义利用这种负罪感,对你进行精神打压或精神控制。例如,北大包丽案中的男主人公说:“你不是爱我吗?如果你爱我,你就得听我的。”“只要你听我的,我就把你娶回家。”“是你自己选择了这样的生活,你只能接受。”这些话会让你觉得“我得为他付出”“我应该更爱他”。最后,在你想要分手或退出的时候,他会恐吓你。直接的言语羞辱和身体上的胁迫让你无法逃离,只能听从于他。
反社会型人格者天生缺乏共情能力,冷酷无情且漠视他人。在亲密关系中,他们在感受能力方面的缺陷却造就了出类拔萃的观察能力。他们的情感反应能力弱,对惩罚的恐惧感也相对较弱,因此其道德感也很弱。在这种情况下,反社会型人格者能比正常人更快地捕捉到你的语言、微表情、肢体动作及其伴随的情绪变化。这也让他能够利用影响你的情绪因素对你进行精神控制。反社会型人格者也能够从这种“战胜他人”“操纵他人”的过程中获得满足感。
看似有情,实无情
在亲密关系中,反社会型人格者并不像正常人一样情绪丰富。在没有触及其利益的情况下,反社会型人格者的情绪是深藏在心中的,他们常处于一种极端冷静的状态。正常人在看到美好的事物时,如鲜花盛开、恋人久别重逢,都会有强烈的幸福感。但反社会型人格者不会,反社会型人格者感受愉悦的能力不足,缺乏快乐的原动力。他们需要找寻激烈的、刺激的体验,并且常常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而一旦反社会型人格者感到不快,或者心生妒忌,他就会以极端的方式报复对方。
亲社会行为的稀缺
与反社会行为相对的就是亲社会行为,它是指对行为者本身无明显的好处,而能给他人带来利益的一类行为,这类行为符合社会期望,且是由行为者自愿做出的。例如,乐于助人、分享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关注弱势群体。反社会型人格者对于亲社会行为的一贯想法是“我才不做那些,我和普通人不一样”。
“我只想看我喜欢的电影”“我只去我喜欢的餐馆”“那些事与我无关,我才不管”等是反社会型人格者在亲密关系中常说的话。他们往往具有三个特征。一是高社会否定性,即他们常常违背公序良俗;二是广泛的社会危害性,即他们的行为常常会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还会干扰社会秩序;三是自利性,即他们只顾表达个人的社会态度和情绪,却不顾及他人的感受。
在亲密关系中缺乏共情
反社会型人格者有“天然缺乏社会情感力的人格问题”。“天然缺乏”是指这种缺失可能源自遗传因素。所以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缺乏共情能力,他们很难与别人建立亲密关系,不轻易对恋人的情感做出回应,而对方也就无法通过交流与反社会型人格者形成情感关系。当恋人因某事难过或焦虑时,反社会型人格者往往无法理解其内心感受,也并不会做出安抚、陪伴的行为。反社会概念中的“反”字不是指“反抗社会”,而是指与社会属性“相反”,即“缺乏与社会共鸣的情感力”。在接到恋人的反馈和示爱后,他们表现得无动于衷,因为他们无法与恋人产生共鸣,缺乏感受他人的情谊并予以回报的能力,例如,英剧《神探夏洛克》中的福尔摩斯。他并不在意他人的情感,因为他感受不到,他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案件上。由于他们在情感方面的异常,他们永远不会审视或反省自己内心的问题。事实上在《神探夏洛克》中,福尔摩斯明确地知道自己是反社会型人格者。
冲动,暴力,不可理喻
在亲密关系中,反社会型人格者常常会将自己的失败归咎于亲人或恋人,且极易冲动。极端的自私自利、缺乏对对方的尊重、漠视社会规则和伦理道德,这些反社会型人格特征极易导致情绪失控。他们的脑海中缺少一种过滤机制,大脑的行为反应机制跳过了思考后果、法律、伦理的过程,直接从“我要做”过渡到了“我现在就要得到满足”。情绪失控往往会演变为家庭暴力。
漠视恋人的需求
在亲密关系中,反社会型人格者对恋人的感受和需求往往抱以冷漠、轻蔑的态度。他们对自己的伴侣缺乏责任感,无视对方的情感需求,甚至会在情感上剥削对方;无法对伴侣保持忠诚,更无法承担为人父母的责任。如果你爱上了一个反社会型人格者,还坚信自己了解他,可以改变他,那么你的结局很可能和小丑的追随者哈莉的结局一样——她疯狂地迷恋着小丑,愿意为他跳进化学池,以求得小丑的回应,然而,小丑却一再舍弃她。反社会型人格者很少对恋人产生心理上的依恋,也不太认同自己的养育者,他们缺乏与重要客体建立关系的能力,相反,他们认同自己内部的原始的“自体客体”,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考虑自己——在恋爱时,他们会选自己喜欢的餐馆和电影,丝毫不会顾及恋人的需求;在娱乐时,他们甚至会因为怕对方打扰而删除对方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