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故事之第一次约会(一)
劳拉觉得这样不公平:在她勤工俭学的餐厅里,经理竟然规定在每天营业结束后,只有男服务生负责倒垃圾。怎么可以这样瞧不起女生的劳动能力呢?劳拉不遵守这项规定,总是和男服务生们一起倒垃圾。她觉得,男生能做的事情,自己也能做!
她已经很习惯各种强度的工作了.她是家里的长女,有三个弟弟妹妹,父母从小就教育孩子“工作的人是美丽的”。劳拉需要勤工俭学来支付自己的学费,所以除了上课外,她很大一部分时间都在这家餐厅里打工。她很喜欢这份工作也做得很努力。来这家餐厅的客人们都很和善,经理也是年轻人,所以领导风格与员工特点相匹配,同事们也都是和劳拉一样来勤工俭学的大学生们,大家相处非常融洽。
这个星期五晚上,餐厅的生意出奇好,所有的服务生都忙得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关门时间自然比平时要晚,当劳拉把最后一个沉重的垃圾袋往外拖的时候,从她后面传来一个声音:“让我来吧!“她抬头看.原来是托马斯。托马斯是新来的服务生,她跟他只打过几个照面,还没有真的说过话呢。“我可以的.”劳拉回答说。但她又不想显得拒人千里之外,所以马上加了一句:“谢谢你!”托马斯并没有离开,而是跟在她旁边一起往垃圾场的方向走.并有一句没一句地跟她聊天。原来他是最近才转学过来的,对这所大学、这个城市都很陌生。
他们一起把这最后一袋垃圾处理掉后,继续边走边聊回到餐厅,然后一起擦桌子、整理餐具,两个人都对彼此加深了了解,原来托马斯的家庭也跟她一样有很多孩子,他也是家里的老大,他们都从宿舍里搬出来跟朋友们一起合租房子,而且他们住得还很近。他们连选修的课程都一样.只是托马斯主修政治学,而劳拉主修心理学。劳拉对托马斯印象很好。当他们一起关好餐厅走出来,托马斯问她明天晚上下班后可不可以跟他出去喝一杯.劳拉同意了.不过她心里还是有些犹豫.毕竟跟他认识的时间还是太短了.
往停车场走的时候.劳拉告诉也在同餐厅打工的朋友珍妮说托马斯约她了.令劳拉惊奇的是,珍妮竟然回答说:“是时候了.”她看到劳拉吃惊的样子.解释说她早就注意到托马斯从第一天来餐厅就一直在关注劳拉,所以她知道托马斯迟早要约她出去的。听到这里,劳拉不由自主地开始期待明天的约会。
周六早上,劳拉在上班前花了格外多的时间在她的发饰和装束上,试图让T恤衫和牛仔裤组合的工作服看起来有所新意。她还特意请珍妮载她去上班,这样下班后就不用回餐厅取车了。当天餐厅生意很好,所以他们一直到□点才离开.出了餐厅后托马斯说:“我们去吃点东西怎么样?”他们两个人都笑了,在这之前他们一直都在服务其他客人.
其实自己早就饿了.于是他们去了另外一间较为安静的餐厅共进晚餐。
点餐后,他们不约而同地开口说话,两人都有些紧张。所幸当开始谈论起大学生活、彼此的家人和高中生活时,他们逐渐放松下来。劳拉发现托马斯是个很容易交流的人,他很认真听她讲自己的故事,还时不时地问问题,是个难得的好听众。同时他也是一个善谈的人,从他的弟弟讲到他的父母,再到他之前的大学生活(他曾是那里的校篮球队员),然后讲到毕业以后计划考研.
饭吃完了,餐厅要打烊了,可他们的话题还没有结束的意思。在托马斯开车送劳拉回家的路上,他们继续聊餐厅工作的种种。托马斯一直把劳拉送到家门口。当他们面对面地站在门口时,托马斯小尴尬了一下,说:“我今晚真的很开心,跟你聊天很尽兴.我……还有很多想跟你聊的。明天……能给你电话吗?”劳拉欣然回答道:“可以啊,我其实也很开心呢.”远望着托马斯离开的背影,劳拉跟自己说,真没想到那间勤工俭学的餐厅会给自己这么一份特别的礼物,托马斯真是很特别呢!
开篇故事之第一次约会(二)
詹姆斯听了朋友加迈讲的笑话而大笑,在他转头要讲一个更有趣的笑话时.他眼角的余光看到食堂另一端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女生。大学食堂通常不是物色女朋友的最优地点,但这个女生很特别.她身材高挑,一头短短的卷发,身上有一种特别的气质。她看起来非常高傲,对,就是这种高傲的气质让她在人群中格外引人注目,尤其吸引詹姆斯的目光.
“你在看什么呢?”加迈问他。“看到己号窗口附近的那个高个女孩了吗?我在看她呢!“加迈看过去,盯着看了一会儿,然后对詹姆斯说“很普通啊,跟其他女生有什么不同吗?“但是这个女生在詹姆斯眼里,就是与众不同.
詹姆斯已经用餐完毕,却没有离开的意思,他开始观察那个女生会坐到哪里。她跟其他三个女生坐到了靠近角落的餐桌处。他继续跟加迈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但目光一直没有从那个女生身上移开.终于.那个女生起身往卖甜点的窗口走去。“我想再吃一点儿甜品,”詹姆士跟加迈说道,然后径直走向卖甜点的窗口.
詹姆斯打了个招呼自我介绍一番,之后他们在窗口前寒暄了一会儿.他得知她的名字叫凯莎,刚从另一间宿舍楼搬过来,主修艺术。詹姆斯问她是否想去听明晚校内的免费小型音乐会,她看起来有些小惊讶,不过还是同意了.
第二天晚上,他们在宿舍大厅碰头。詹姆斯很欣赏凯莎的打扮,虽然只是简单的T恤衫配牛仔裤和靴子。他们边走边聊关于学习和兼职的一些事情。凯莎在大学图书馆里做兼职,詹姆斯则在市中心的一家电脑行里打工(他是主修数学的).等他们到会场的时候里面已经坐满了人,于是他们在后排找了两个位置。席间,詹姆斯总是忍不住偷看凯莎.他已经无法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了.
对凯莎而言,她不确定自己对詹姆斯有多感兴趣。她觉得他是一个不错的男生,但她才刚刚跟相处了几年的初恋男友分手,她想多接触一些人再决定跟谁在一起.她很清楚詹姆斯对她有好感,想先约会看看,观察一段时间再开始认真谈恋爱,听学生音乐会的确是一个不错的提议.
音乐会结束后,詹姆斯跟凯莎去学校附近的比萨店吃东西.他们选了一个靠近角落的桌子坐下。席间他们彼此交换了一些个人、家庭、爱好等信息,但是没有深入讨论任何一个话题。吃完比萨后他们走回宿舍楼.凯莎对詹姆斯邀请她去听音乐会表示感谢,詹姆斯回答说他很高兴她能来.晚上过得很开心,但是他们两个人心里都很清楚,不会再有下一次约会了,到此为止了.
开篇故事之第一次约会(三)
爱丽丝跟姐姐大吵了一架,决定搬出去不再跟姐姐合租公寓了.她把大门狠狠地甩开.把怨气都发泄到了可怜的门上。艾米,她那爱管闲事的姐姐,一直担心她找不到男朋友,这回竟然试图给她安排相亲.还是艾米男朋友托德的朋友,爱丽丝受够了!她认为自己完全可以找到合适的男朋友,只是这个学期一周有19个小时的课时,还要勤工俭学、花时间来维护现有好姐妹的感情,要多忙有多忙,连睡觉的时间都跟挤牙膏似的,哪里有什么时间来谈恋爱啊I“等一下!“艾米从楼上喊到.“我向你保证托德说的那个同事,丹,是一个相当不错的男生,他觉得你们两个人真的很合适!托德从来没有给任何人介绍过朋友,除非他很肯定,否则他不会这么积极的。如果你同意至少跟丹见一面.我就把我那件红色的皮夹克借给你.整个下学期都借给你!我保证再也不给你介绍男朋友了。你就答应周五跟我们一起去看篮球赛吧!”
爱丽丝心软了.她和艾米的关系一直挺好的,况且她的课业这学期进展顺利,这个周五刚好是她的休息日,而且她确实喜欢艾米的那件红色皮夹克.
于是他们约好一起去看那场比赛,然后一起吃晚饭。一整周,爱丽丝都试图不去想这件事,然而周五当她在艾米的督促下化妆准备出门时.她突然后悔自己违心地答应这个鬼相亲了,自己怎么竟为了件红色皮夹克就把自己给卖了呢?正想着门铃响了,艾米跑去开门.站在门口的是托德和一个高个子黑头发看起来很帅气的男生,在相互被介绍中.爱丽丝和丹彼此互相打量着。爱丽丝没想到丹竟然这么帅气,而丹也觉得爱丽丝好可爱,尤其是她那一头短短的黑发和一双大大的蓝眼睛。
篮球赛很精彩.观看的过程中丹试图跟爱丽丝解释几次犯规的原因,但她冷冷地打断说:“我爸爸酷爱篮球.我和艾米是他的孩子.所以我们对篮球的认识不比爸爸少。其实上一次判停是不对的,因为……”然后她就开始详细解释裁判的失误之处。丹貌似对爱丽丝的篮球知识很是欣赏,这之后的比赛也貌似更精彩了.
赛后,四个人一起去吃汉堡,热火朝天地回顾刚刚结束的比赛,并分享学校里的趣事。爱丽丝发现丹竟是一个相当幽默的人,她有一段时间没有这么痛快地大笑了.到了该回家的时间了.两姐妹邀请托德和丹到家里来听音乐,他们边听边聊,时间过得很快。当托德和丹准备离开的时候.丹把爱丽丝叫到一边,问他可不可以给她打电话.她羞涩地一笑.
回答道:“当然可以了。”
他们离开后,艾米转身问爱丽丝:“怎么样.你感觉丹如何?你还会见他吗?”爱丽丝故意沉默了一会儿,她可不想让艾米太得意了,最后她说:“对,我是喜欢他.他也会给我打电话.不过我还是不喜欢相亲。
而且下学期我要定你那件红色皮夹克了!“阅读本章需要思考的问题:
·看了上面这三个故事,你对哪一个感触最深呢?你自己的约会经历跟故事中的有雷同之处吗?
·单单从这三个第一次约会的故事中,你能判断哪一对最有机会发展成为恋人吗?你的依据是什么?
·上面故事中的三对主人公,你觉得哪一对可以成为你的朋友呢?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