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关系中,谁的权力大?

权力之争在异性亲密关系中随处可见,尤其在冲突过程中。“感情关系中的权力宝杖从古至今都被掌握在丈夫手中而非妻子手中”(S.Hendrick&Hendrick,1992)。虽然有人反对说女性在选择配偶上有绝对权力,但是根据社会学家French和Raven所总结的五种社会权力模式来看,这是最微不足道的一种权力,即指示权力(由外表吸引力和喜爱所产生的权力)。男性从古至今都拥有其他四种权力:奖励权力(有能力给予奖励)、强制权力(有能力进行惩罚)、法定权力(由官衔权威所产生的权力),以及专家权力(由知识所产生的权力)。当然金钱和名望又与权力紧密相关(这将在第十章中具体讲到)。而即使拥有很多资源的女性,也并不意味着拥有更多的权力。

在社会上男性比女性拥有更多的权力,而在感情生活中却并非如此。Winter等人在研究了丈夫的权力动机后发现,丈夫对权力越是渴望,妻子的事业水平就越低。这似乎验证了常言说的“每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伟大的女人”。而McAdams也发现,男性的对权力的欲望越强,他就越容易分手或离婚。

但在亲密关系中权力却并非如此。男性经常会感觉到在亲密关系中缺乏他所希望的权力,尤其在沟通这个方面,女性则通常感觉这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情。还有,当丈夫想要性爱结果被拒绝时,无论妻子拒绝得多么巧妙,丈夫都会觉得全部权力被剥夺了。权力是一个如此庞然的课题,不是本书能囊括的,但如果我们想要了解感情关系中的冲突要怎么被解决,就必须先了解在这段感情中哪一方才是权力方。研究表明,在要求/迂回这个感情模式中,会因为要求方的权力不同而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