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偶要克服的“攀比”和“刻板”心理

“我的对象不能比她们的差。”一位32岁的白领女性抱着这样的择偶观点。

她是从名牌大学毕业的。同她一起毕业的女同学,有的在学校就谈上了对象,有的工作以后不久也有了对象。她们的对象,大多有高等学历,有的收入很高,如外企高管,有的家境很好,是富二代……

为此,这个女青年给自己制定的标准是——“我找的对象条件不能比她们差,一定要找个有钱的或者有地位的”。结果30多岁了,她还没找到对象,自己也很苦恼。而她爱面子,宁肯等下去,也不愿意降低标准。

这位女性择偶的态度,从心理学上讲,是属于择偶的一种“攀比心理”。即青年男女在选择对象的时候,同自己周围的或社会时新的标准和条件进行攀比,以显示自己的身价。

这种攀比心理,从客观上讲是以某种环境为背景而产生的,就是周围的许多人都持一种择偶标准或者社会上流行某种标准。比如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在女青年中流行的择偶标准是家庭出身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或军官;80年代流行的标准是男性身高不低于1.8米,以及男才女貌等……如今的标准,则可能是有房有车、有存款等。女性们往往以时代的流行标准为目标,相互攀比。

在择偶方面有攀比心理的人,往往还有自卑心理,缺乏在爱情中实现自我价值的自信,需要通过配偶的优越条件来满足自卑心理和虚荣心的需要。因此,这种人总是注意择偶的外在条件,希望找一个比自己、比周围人的爱人都强的配偶,来体现自我价值,使人们在赞赏爱人的同时也羡慕自己,从中获得一种心理满足。

但是,爱情的产生和发展是有条件的,这种条件决不是要满足虚荣心和自卑心的需要。爱情的选择寻求的是爱的共鸣、两颗心的交融。真爱的源泉来自两个人的心灵,取决于彼此的理解,心心相印,彼此爱慕,相互吸引。因此,对外在条件上过分挑剔,盲目地与人攀比,往往会使人失去真爱,陷入痛苦的婚姻。

一个有独立人格、独立见解、对爱情有真挚追求的年轻人,应该抛弃择偶的华比心理,了解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而好与不好每个人的标准可能各不相同。每个人应该寻找属于自己的爱,去寻找最符合自己需要的人。

在择偶过程中,还有心理需要克服,就是“刻板心理”。心理学上有个名词叫做“社会刻板印象”,就是对社会角色有固定的看法,不容易变更。

有的人在选择对象时凭刻板印象行事,对对方的职业、长相、身高等有相当具体刻板的要求,而且非达标准不选择;有的则是对某种职业的人或某类人持社会刻板印象,比如,有的不愿选择教师职业的为配偶,认为教师生活单调、清苦,有的男青年不愿找女强人,认为她们能力强,缺少温柔,难以驾驭等。选择对象的刻板印象还有很多表现,如对地域,家庭、形象等的刻板要求。

社会刻板印象是对人的认知的反映,但这种认知是对人外在的、笼统的看法和评价。尽管它反映了一定现象事实,但它是表浅的、片面的,非本质的。决定人本质的东西是人内在所具备的素质,而外在条件与人的内在优劣没有必然的联系。

同一个职业的人、同一个地域的人也有优秀、良好、一般、差之分。我们不能从所从事的职业和所处的地域决定喜好,作为对人的评价标准和选择标准,不能用外在条件代替对内在本质的选择,否则就是舍本逐末,可能导致“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有位女士从自然条件说,是很不错的,五官端正,身高1.63米,可到了33岁还没选中称心如意的郎君。原来,这是她对择偶的条件要求十分刻板而导致的。比如,她要求对方身高要1.80米,必须是当老板的,而且性格开朗,有幽默感。结果,找了好几年都没有找到。父母很着急,劝她不要抱着死条件不放,可她就是不听,自行其事。

这位女青年如此刻板地按规定的条件选择对象,从心理学上讲,就是“社会刻板印象”在作祟。选择对象,不要受社会刻板印象的影响,而应该注重对对象内在素质的了解和选择,以内在条件为主,参考外在条件。

当今,还有的女人有这样一种刻板心理,就是觉得结婚就一定要有房子。男方如果没有经济能力买房子,两个人就没有未来。

小说《蜗居》的作者六六,对此有独到的看法。当她被记者问到:“你的小说里里大量讨论了房子和婚姻的问题,你觉得房子是婚姻的充分必要条件吗?”六六斩钉截铁地回答:“当然不是。你在最青春、最美好的时候,因为他没有房子,你不跟最爱的人在一起,他有了房子以后,也不会再来找你的。没看到这么多剩男剩女吗?我想对他们说的是,幸福在手中,及时把握。”可见,用某种刻板的条件来要求恋爱的对象,可能会错过真正适合自己的人,蹉跎了青春。在选择恋爱对象的时候,我们不要把条件规定得太死,要有一定灵活变通性,要抓住个性、价值观这些重要的方面,寻找与自己一致的人,而其他方面的条件则大体符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