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心中都憧憬着幸福、甜蜜的婚姻,然而人生中却有太多莫测的风暴,使得许多人在爱情中饱受打击,尝尽刻骨铭心之痛。在爱情中受伤的人,如何才能离开两人的破碎,重建一个人的完整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分手后心灵哀伤的5个历程。心理学家发现,人在遭遇重大失落与变故之后,大多会经过“震惊否认”、“生气愤怒”、“讨价还价”、“忧郁沮丧”和“接纳现实”5个心理历程。许多研究婚姻、从事治疗的专家观察到,婚变之后的重建,也同样会经过这些心理历程。
(1)震惊否认。
分手初期,当事人(尤其是被离弃的一方)常会呈现震惊否认的心理状态。有些人不相信这样的遭遇会降临到自己身上,有些人假装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甚至在配偶离去10年,与人生子之后,仍坚信伴侣有一天会回到自己身边。
有些人以另外一种方式来否认:在剧变之后,不但没有痛楚惊慌的情绪,反而表现得超级适应,过度理性,好像事情是发生在别人身上一样。
“震惊否认”可说是人类天生的一种心理自卫机制,让我们只感觉到自己承受得了的痛楚,暂时不用去面对种种重大失落,以免造成心理崩溃。然而,长期而过度的否认会妨碍医治的过程,反而对当事人身心有害。
(2)生气愤怒。
根据心理研究,愤怒是一种“次发性”的情绪,藏在愤怒下面的往往是受伤、失望等“原发性”的情绪。
当分手后,第一阶段中的“否认”的心理麻药渐渐消逝,受伤者开始感受剧痛之时,他们身上最常见的心理反应就是“怒不可遏”,把愤恨之情向外发泄,很自然地把过错都归罪到对方身上。然而,也有一部分人进入这哀伤的第二阶段时,把愤怒的箭头指向自己,不断责怪自己,把情绪压抑下去。
把怒气毫无节制地“外泄”或“内抑”都是不健康的。最好的情绪处理方式是“升华”——把怒气化为动力,去从事有利身心和助人益己的行为。
(3)讨价还价。
在怒火渐渐止息,开始意识到令人伤痛的失落的真实性与严重性时,许多人心理上就进入了“讨价还价”的阶段。
有些人说,“只要他能回心转意,我就愿意如此如此……”有些人在此时请求伴侣与她一起去寻求婚姻辅导,而伴侣通常会说“已经太迟了”或找其他借口拒绝;
有些人在忧惧之中甚至会承诺:“只要你能不离开,我为你做任何事情都可以……”等到当事人发现伴侣的离去已成为不可挽回的事实时,因为伤心,就可能进入下一个心理段。
(4)忧郁沮丧。
这是哀伤过程中最黑暗、无助的一个阶段。当事人发现不管自己做了多少的努力都无济于事,在绝望中就陷入了忧郁与沮丧的心理状态。
人在忧郁之中一个最自然的倾向,就是推开亲友的援助之手,拒人于千里之外。而自我孤立会导致更深的忧郁。所以在这个阶段中最重要的,是找寻“安全性”高的亲友或辅导,从他们身上得到心理慰藉与支持。
在经历重大失落之后,大多数人都会经历这个忧郁痛苦的阶段。然而这跌落谷底的经验也往往对人有益:它可以帮助当事人静下心来反思,增加生命的深度;所经验到的痛苦也常成了伤心者向外求助的动力。如果伤心的人在痛苦中仍能与人保持“有意义的爱的关系”,他们就能化悲痛为力量,进入“接受现实”的阶段。
(5)接受现实。
在亲友的支持下,哀伤者经历了痛苦的阶段,重拾信心,并且能告诉自己:“我现在是单身了,但我可以坚强地面对明天,总有一天我会再快乐起来。”受伤者终能开始接受现实,不再把心思、力量投入到已经死亡的关系上,给自己时间,去唤醒过去被压抑、隐藏的部分,摆脱精神瘫痪,重建自我。
每个人哀伤的方式可能不同,所以不是每一人都会循序明显地经过上述离婚哀伤的5个心理历程。例如,有人花较长的时间在愤怒的阶段,有人久久停留在沮丧的阶段,更有人在沮丧与愤怒间来回交替好几次,最后才进入接受的阶段。
一般说来,心理重建的过程需要2~5年的时间。结婚年数越长,需要的时间越长。这个过程一般是不可避免的。当事人要小心避免导致婚姻再度失败的头号陷阱,即太快地进入另一个爱情关系。
离婚后孤寂难耐之时,最容易饮鸩止渴。此时伤心者很容易吸引两种人。第一种是“利用者”,即趁受伤者心灵脆弱判断不清之时,利用他(她)来满足自己的生理需要或者权力感,自己觉得了不起。第二种是“饥渴的抚慰者”。饥渴的抚慰者也缺乏爱的能力,这种人不了解你,也不了解你的需要,却一厢情愿地用自我中心的方式来爱你。他们不但不能满足你的需求,在付出关爱之后,潜意识中却等着你加倍偿还。
因此,受伤者不可“饥不择食”,太快进入所谓的“反弹式的爱情关系”。最好用两年以上的时间来从事心灵重建,在这期间重习做个“快乐的单身族”,调适自己的生活,做一些有意义的、过去想做却一直没时间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