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你,因为你喜欢我。这是典型的人际交往法则。我们倾向喜欢对自己表示好感的人,社会心理学家称这种情况为“互换喜欢”。
当别人对自己表示好感时,我们会有一份被赏识的感觉,自尊心顿时提高,更会抱着识英雄重英雄的心情,向对方回报热诚,表现出自己喜欢的态度。所以,许多教导读者结交朋友的指南书籍,均以“互换喜欢”为立论基础,鼓励读者多向别人表示赞赏和倾心,借此赢得报答。
然而,有两种例外情况不但是此路不通的,更会产生相反效果。
第一种是有些自尊心本来就极低的人,你若对他们表示好感,反会被怀疑是存心讽刺,因而换来怨恨和不满。这些人根本不喜欢、不欣赏自己,自不会相信你是喜欢他们的。你的称赞,在他们听来无疑等于嘲弄和反讽,故好感往往换回更严厉的拒绝。
第二种是怀疑你心谋不轨的人,你虽对他们表示好感,却会被认为是有心逢迎和拍马屁,因而得不到“互换喜欢”。这些人大多是位高势危的掌权者,他们虽有高度的自尊心,但由于环境的竞争压力,他们惯于怀疑别人的动机和企图。遇到下属的倾慕,他们便会有抗拒的,认为别人只是曲意奉承,不值得自己接受及回报。
只要避开这两种人,“互换喜欢”的作用几乎无往不利。选择适当的言词向别人倾吐赏悦之情,必可收回一定的喜欢反应。这正像回音谷的回音效果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