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现在的配对模式都应该放在历史的视角中进行考虑。美国今日的约会模式与其他文化、其他时代的约会及求爱过程有很大不同。
传统的中国式“约会”模式
美国今天的恋爱自由,也就是在爱情的基础上自由选择配偶,是一种相对新近的现象。在多数时代及多数文化中,婚姻多是父母安排。伴侣之间的爱情(如果存在的话)很少或非常有限地被考虑。“盲婚”是传统中国的婚恋模式,它是指新娘和新郎在第一次见面后被禁止见面,直到他们结婚那天。
两个人的结合被看成是两个家庭的联姻。尽管父母对子女配偶选择的影响越来越小,中国的父母仍然参与其中。实际上,在约会伴侣方面,中国的约会文化与美国非常不同。一项对中国城市情侣的调查发现,77%的女性及66%的男性说他们在结婚前没有约会过,或者只跟现在的配偶约会过(Pimentel,2000)。
美国清教徒时代的约会
尽管没有传统中国的恋爱过程模式那么严格,欧洲人带到美国的婚姻模式也是很保守的。17世纪在新英格兰海边定居的清教徒,是从英格兰教会分离出来的激进的新教徒。他们将婚姻与忠诚视为恋爱过程中的严格条款。
“和衣同床”(bunding)是清教徒的恋爱风俗。它包括未婚的新郎要与女孩同床睡在她父母家里。但是有一定的规则来限制性接触。两个人都要着装整齐,并且两人之间要放一个板子。另外,年青女孩要被装入一个包到腋窝的洗衣袋中,她衣服的关键部位也会被缝上,她的父母也可能睡在同一间屋子里。
“和衣同床”被证明既方便又经济。除了在教堂见面,“和衣同床”是伴侣间少有的能一起说话、了解对方的机会。由于白天的时间被繁重的劳动所占据,夜晚成为仅有的恋爱时光。但是床是怎样成为恋爱场所的呢?新英格兰的冬天非常寒冷。木柴、燃油和蜡烛都是短缺资源。情侣们在床上聊天可以在不浪费值钱能源的情况下了解对方。尽管“和衣同床”在18世纪中期非常兴盛,但它也引起了很大的争论。到1800年左右,这种风俗实际上已经消失。
工业革命对约会的影响
作为对一系列社会变化的回应,父母控制的恋爱模式被像今天一样相对自由的配偶选择所取代。最基本的变化就是英国在18世纪中期发生的工业革命。对女性的需要不再是专门在家织布、做衣服及准备食物。商业社会开始提供这些服务,女性的活动场所从家里转向工厂。结果便是女人有机会更频繁地接触男人。
女人参与工厂劳动使得父母的控制变弱,因为父母不可能限制子女与工厂里的人交往。所以,选择配偶的标准由父母的变成子女的。过去,“好妻子”的标准是她的家务才能她织布、做衣服、做饭、保存食物、照顾孩子的能力。衡量“好丈夫”的首要标准是成为家庭经济支柱。尽管这些问题仍然重要,但是现在的对象选择更多则是基于人品,特别是出于爱和友谊,而不是出于实用经济原因。
过去五十年约会的演变
工业革命对恋爱模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是这些模式在过去五十年中仍在持续发生变化。这些变化包括结婚年龄增长,随之而来的是人们有更长的时间约会更多的人。29岁结婚比24岁结婚提供了更多的时间与机会去约会别人。
今天的约会人群里增加了一部分30岁左右、以前结过婚的人。这些人通常都有孩子,这使得两个大人单独出去看电影的约会形式变为租一张碟回来,摆上婴儿椅,在家看电影。
在本章后面我们将会看到,同居变得非常普遍。对一些情侣来说,约会、相爱、结婚的顺序被约会、相爱、住在一起所取代。经历这样过程之后结婚的夫妻,比高中毕业就约会结婚要明智得多。
人们不仅是约会更多的对象、更常与人住在一起,其在恋爱中的性别角色也开始变得更加平等。尽管双重标准仍然存在,但是今天的女人比20世纪50年代的女人更可能邀请男人约会,在没有承诺的情况下与男人发生性关系,也更可能等到自己的学业和职业目标达成后才结婚。女人不再只是渴望结婚,而是将婚姻视为自己的诸多目标之一。
不像20世纪50年代,如今的人既重视性,又担心感染艾滋病。性成为死亡的潜在危险,安全套更加频繁地被使用。20世纪50年代那种害怕向药剂师索要安全套的情况已经被取代,现代人已经习惯于在杂货店里购买安全套。
最后,现今的夫妻对婚姻的短暂性也有了清醒的认识。不过,多数夫妻仍然认为他们不会离婚。美国有75.9%的大一学生认为,“组成一个家庭”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基本的或重要的目标”(AmericanCouncilonEducationandUniversityCalifornia,2005—2006).
想要了解你和你的伴侣此时的关系,请完成下页的关系动态量表。
自我评估恋爱关系动态量表
请根据你与“配偶”(如果你已婚)或“伴侣”(如果你未婚或订婚)的关系回答下面每个问题。我们要求你根据自己的反应(不要跟你的伴侣一起),自己回答这些问题。
运用下面3分量表评估你和你的配偶或伴侣经历下面这些情况的频率;
1=几乎从不
2=一段时间一次
3=经常地
123由小的争执逐渐上升为大的争吵,伴随着指责、批判、喊名字或提起以前伤心的事。
123我的伴侣批评或轻视我的观点、感觉或需求。
123当我们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经常站在不同的立场上。
123关于自己的真实想法和感受,我会对我的伴侣有所保留。
123我认真考虑过可能会与其他人约会、结婚。123在这段关系中我感到孤独。
123当我们争吵时,我们中的一个会让步,也就是说,不想再谈论这些,或者离开这个场景。
谁在这种争吵中会更多地作出让步?男性女性
两人差不多
谁都不想让步
斯坦利.S.M.(Stanley.S.M),H.J.马克曼(H.J.Markman),1997.《婚姻与家庭:一个简短的介绍》。由PREP.Inc授权再版。
你在你的婚姻中处于什么位置
这些问题的设计基于丹佛大学持续17年的一项研究:假设关系面临问题时,你们的交流与管理模式。最近我们运用这些问题完成了一项全国性的随机电话访问。这个量表的平均得分是11分。如果你得到一个更高的分数,意味着你们的关系注定会失败,更高的分数可能意味着你们的关系面临很大的危险,除非作出一些改变。(这只是你个人的评估——不是两人的总分。)
8—12“绿灯”
如果你的分数在8—12分,此时你的关系可能处于不错或很好的状态,但是我们强调这只是“此时”,因为关系不会一直不变。在接下来12个月中,你可能有更好、更幸福的关系,或是面临其他关系。
换种方式思考,这就好比你一个人旅行时遇到一个绿灯,不需要停下来,但是这可能是使你的关系得到更好发展的绝佳时机。
13—17“黄灯”
如果你的分数在13—17分,你可能遇到了一个“黄灯”。你要小心了。你现在在你的关系中可能感到幸福,但你的分数显示出你不想要的变坏的警告信号。你可能需要为了保护或推进你的关系而采取行动。最有益于你未来的关系发展的,就是现在多花时间来改善你们的关系。
18—24“红灯”
如果你的分数在18—24分,可能就接近“红灯”了。停下来,想一想你们面临着什么。现在的分数显示你的关系处于明显的危险中。你可能面临问题——或者已经发生。但是也有好消息。你现在可以停下来学着去改善你的关系!
给那些对爱情动力量表感兴趣的人:
1.我们列出的这些项目是基于我们对这个领域一些关键研究的了解。这些问题背后的内容建立在很多对人们在婚姻中如何想、如何做的深入研究基础之上。
同居
同居(cohabitation)已经变得越来越普遍。东南部一所大型院校的1027名本科生中,有72.3%的学生说他们会跟未婚伴侣住在一起。18%的学生曾经或正在同居(Knox&Zusman,2006)。同居增多的原因包括职业或学业需要;社会、父母和同伴容忍度增加;避孕技术提高;对没有法律约束的条件下情感方面和性方面稳定关系的渴望;以及对风俗更大程度的忽视等。特温吉(Twenge,2006)的调查显示,62%的大学生不在乎社会风俗的看法。同居还被看做是对离婚的预防。后面我们会回顾一些研究,表明这种看法不过是一种假象。
未婚同居的人中,高中辍学者比大学毕业生要多(分别为60%和37%),而对已婚者来说,他们比大学生更加没有宗教及传统偏好,并支持性别平等(Baxter,2005)。与父母关系不太亲密的青少年更容易同居并成为未婚父母(Houseknecht&Lewis,2005)。同居不太容易得到父母的支持——对父母来说这是一个紧急事件(Eggebeen,2005)。
同性同居及种族问题
尽管美国人口普查没有问到性取向及性别认同问题,但是同性同居伴侣会把他们自己当做“未婚伴侣”。出于研究考虑,不管这些伴侣同为男性还是女性,他们都被视为同性伴侣。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在所有种族中,有60万同性伴侣;其中有14%也就是8.5万是黑人伴侣。这些家庭必须同时应对种族主义和对同性恋的歧视。
同居的定义
在各种研究中,使用了超过20种关于同居的定义。这些定义包括一些变量,如关系的持续时间、过夜的频率、关系的情感/性特点,以及伴侣的性别。多数研究对象都是异性同居伴侣。即使伴侣间对同居的意义有不同看法,即女性多把它看做一个关系走向婚姻承诺的信号,男性则把它看做或者是走向婚姻的信号,或者是作为对未来是否作出承诺的一个试验。我们把同居定义为:两个没有亲属关系的成年人形成情感方面和性方面的稳定关系,并有规律地在同一居所里一起过夜。描述“搬到一起”这一状态的名词包括同居和与异性分享居住空间(Peopleoftheoppositesexsharinglivingquarters,POSSLQs),后者由美国人口统计局使用。
同居关系的八种类型
同居有不同的类型:
1.现时的。新的情侣感情非常好,他们只关注现时问题,而不是关系的未来。仅有很小比例的同居者认为“现时的”类型可以描述他们的关系(Jamiesonetal.,2002)。
2.试验者。开始一段关系的情侣想知道未来他们是否有机会在一起。像“现时的”同居者一样,只有很小比例的同居者描述自己为“试验派”(Jamiesonetal.,2002)。
3.承诺的。这些情侣相爱并计划结婚。虽然不是所有的同居者都将结婚视为目标,但多数都认为这是对彼此的一种承诺(Jamiesonetal.,2002)。奥本海默(Oppenheimer,2003)研究发现,白人同居者比黑人同居者更可能与伴侣结婚——51%对22%。达什等人(Dushetal.,2005)对比了已婚者、同居者、稳定的约会关系、偶尔的约会关系,以及不经常或者根本不约会的人,发现处在幸福关系中的个体(与关系的类型相关),对关系有更高的满意度。另外,越对关系有更高的承诺,越会感到幸福。所以,对把自己的关系定义为相关的、承诺的或者有约定的同居者来说,我们可以对幸福抱有更高的期待。
4.省钱者。情侣住在一起首先是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他们不否认未来能在一起的可能性,但却把这种可能性视为不大会发生。
5.养老金搭档。省钱者的一个变种是养老金搭档。这些人年龄更大,以前结过婚,仍然受益于以前的关系,并跟某个新伴侣住在一起。结婚意味着他们要放弃前一段关系带来的收益。例如一个伊拉克战争的遗孀正在享受军方由于丈夫死亡所发放的抚恤金。如果她再婚,她将丧失健康和养老保险金;因此,她现在与新伴侣住在一起,仍能从前一段婚姻中受益。
6.安全感同居者。又称“利纳斯毛毯(Linusblanket)”同居者(Linus'sblanket是指对某些事物过分溺爱和依赖,也即有恋物情结。Linus是一个整天抱着毛毯的小孩),这种关系中的一些人出于安全原因而非彼此吸引住在一起。
7.反抗式的同居者。一些情侣把同居当做向他们的父母表示自己已经独立并且可以自己作出选择的方式。同居更多地表示对他们父母的反抗而不是相互吸引。
8.不婚主义者。这些情侣认为,一段真正的关系是发自内心的承诺,而不是法律上的文件。同居提供了没有婚姻责任的伴侣关系及性关系。斯金纳等人(Skinneretal.,2000)发现,与结婚的和再婚伴侣相比,有长期同居关系的人对关系的满意度得分最低。“永不结婚”的伴侣极其少见。
将同居作为一种永久关系取代结婚有不同的原因和动机。有些可能是结过婚而不想再卷入另一段婚姻。另外一些人觉得两个人之间的实际联系是(或者应该是)情感上的。他们认为很多夫妻在一起是因为法律上的契约,即使他们不再彼此相爱。“如果你只是因为契约而维持婚姻关系”,一个伴侣说,“你选错了理由。”一些情侣觉得他们在心里和灵魂深处是“已婚的”,不需要或者不想让法律来干扰他们觉得是一项个人行为的承诺。对多数伴侣来说,同居只是一种“短时的”体验。在开始同居的五年内,55%会结婚,40%会分手(Smock,2000)。一些将同居视为“永久的”伴侣把它定义为一种“家庭伴侣关系”(参见下面的社会政策专栏)。
社会政策
家庭伴侣关系
家庭伴侣关系是指两个成年人选择分享彼此的生活,互相关心,保持一种亲密的、彼此承诺的关系。这种同居不管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都希望他们的老板,不管是政府的或公司的,能够将他们与一般夫妻同等对待。尤其是,一个付健康保险的雇用者希望他或她的家庭伴侣能像配偶一样享受到它的好处。鉴于花销增大,老板们不愿在收益方面给家庭伴侣关系以合法性。不情愿的原因之一是情侣们感染艾滋病的比例更高,这可能会带来大量的医疗开销。
除了经济问题,家庭伙伴的利益还受到基督教团体的批评,因为给未婚伴侣与已婚伴侣相同的权利侵蚀了家庭的价值。加利福尼亚州和新泽西州率先肯定了家庭伴侣关系的利益(Asancheyev,2005),在法律和责任上支持子女监护、法律上的、家庭保护的、亲友过世及州政府方面的权益。
为了得到这些权益,家庭伴侣关系必须注册,包括签署一份保证书,证明他们是18岁或以上的非婚同居伴侣,没有本州不允许结婚的血缘关系。
其他用来规定家庭伴侣关系的典型条款包括对第三方债务共同负责,他们必须住在一起,经济上互相依赖,而且他们必须无限期保持这种亲密的同居带来的结果
麦克吉尼斯(McGinnis,2003)提到,同居带来的影响之一就是增加了情侣们以结婚作为结局的几率。尽管婚前同居并不能确保一个幸福而稳定的婚姻,但它也有一些潜在的优点。
同居的优点
很多住在一起的未婚情侣都说同居是一段愉快的、让人成熟的体验。同居的其他好处有:
1.幸福的感觉。同居者更容易有一种幸福的感觉。他们相爱,关系是全新的,在长久关系中频繁出现的失望情绪还没有显现。一个学生说:“我们要为把所有家具搬到一个地方而相互适应,但是我们非常享受住在一起的生活。”2.推迟结婚。同居的另一个好处是保持未婚——一个人等待婚姻越久越好。年龄大些再结婚有助于夫妻间的幸福与稳定,年青的婚姻(尤其是18岁及以下)与夫妻间的不幸福和离婚相关。所以,如果一对认识不久的情侣面临同居或结婚的选择,住在一起并推迟结婚就会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如果他们分手,关系的破裂也不会成为离婚“记录”。
3.了解自己及伴侣。与伴侣亲密地住在一起可以提供给伴侣一个更多地了解自己及对方的机会。例如,同居关系中的个体可能会发现他们的角色期待比他们之前想的要传统得多(或少)。更多地了解伴侣是同居的主要优点之一。在同居的情境下,一个人的价值观(每天给父母打电话)、习惯(开着灯出门)及对关系的期待(情感上亲近或疏远),有时比传统的约会形式会更多地流露出来。
同居的缺点
同居对个体或伴侣来说也有不好的一面。
1.被利用或戏耍的感觉。前面我们提到过,女性比男性更容易把同居看成是对一段关系的承诺。当期望不同时,如果关系没有向婚姻进展,投入更多的一方就会感到自己被利用或戏耍。一个伴侣说:“我总觉得我们会结婚,结果却是他从来没有考虑过我们的未来。”2.父母的问题。有些同居伴侣必须与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他们安排的父母抗争。例如,同居伴侣说,当他们去父母家,他们被要求分屋、分床睡。有些家长通过断绝关系、抽掉经济资助来反对孩子的同居行为。还有些家长的抗议行动则显得更费心。一位曾和男朋友同居两年的女性说,她男友父母在每年的家庭聚会拍照中都会故意把她排斥在外。她真心想融入这个家庭,但被排斥的现实让她很受伤。当然也有父母是支持孩子与恋人同居的。“同居比结婚好,这样更安全,而且我女儿也确实感到开心。”一位父亲这样说。
3.经济限制。对一些不结婚而选择同居的恋人来说是存在经济依赖问题的。从社会政策对家庭关系的规定来看,同居关系中的伴侣共享对方的健康保险、社会保险或退休福利。基本上这些权利都是只有法定配偶才能享有。选择同居的恋人比起结婚的情侣更有可能来自较低的社会阶层。
既然多数同居关系都维持不长,而且还经常面临分手的可能性,因此同居恋人在购房、买车或其他财产之前,都会涉及要签好财产协议。这份协议应该写明对该财物的描述,注明是谁付钱购置的,以及在双方关系终结时应该如何处置财产。如果是一起买房,可能需要一份单独协议,写清银行贷款、财产税及修缮费用的细节。当然,协议中也应该规定清楚分手时房产归哪一方,以及另一方能获得多少补偿。
如果是要共同抚养孩子,还得有另外的协议,规定好万一父母分手后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及赡养费问题。这种协议可能会让浪漫的同居生活大打折扣,但却是避免分手时交恶的最好方法。
4.对孩子的影响。大约40%的孩子都是在同居家庭长大的。除了可能来自父母的不利经济条件和教育短缺外,他们还要经历更多家庭瓦解的危险。莱利等人(Raleyetal.,2005)分析了来自全国家庭调查的数据,对比了跟随同居家庭母亲过活的孩子和跟着离异、再婚母亲生活的孩子的情况,发现同居家庭孩子的生活情况更为糟糕。他们认为这是同居家庭的不稳定造成的恶果。
5.其他问题。同居伴侣中有超过100万人是在50岁以上。相比那些结婚的夫妻,他们必须经济独立、自给自足、生活自理,这给同居爱人带来了很大压力。所以人到中年,更愿以婚姻形式相互扶持,那些同居未婚者的忧虑很好地说明了这一偏向。
个体选择◆同居是否是幸福持久的婚姻关系的保证?
选择婚前同居的人通常都相信这种同居有助于日后形成快乐、长久的婚姻生活。事情果真如此吗?其实不然。很多研究同居行为的学者都发现,同居恋人日后的婚姻多以短寿和不快告终(更容易离婚)。这些同居恋人除了更容易离婚外,他们的共同生活中也更容易暴露出分歧、暴力、不快、缺乏协调力等问题(Cohan&Kleinbaum,2002)。
对于高比例家庭暴力的一个解释是,这些情侣敢于在婚前同居,通常都是一些敢于违背社会规则的人。一旦结婚后,他们比起遭遇同样困扰或不快的已婚情侣来说,更有可能选择离婚或其他挑战社会规则的发泄方式,那些从没有过僭越行为的夫妻则倾向于谨守本分。第二种解释是,同居者之前的承诺和责任相对更少一些,他们在遇到矛盾冲突时可能直接采取终结关系的途径来求得解脱,而已经结婚的伴侣分手的成本是高昂的,他们更愿意互相沟通,携手解决矛盾(Whiteetal,2004)。第三种观点认为,不是同居情侣有分手的倾向,而是同居生活造成了他们最终一拍两散。“这是因为同居改变了人们对爱情关系的价值认知!破坏了婚姻生活的基础。”(KampDushetal,2003.p.545)例如,处在一段对未来缺乏责任的关系中,会使双方不愿全心投入与付出,于是很容易以分手告终。还有一种解释是“选择假设”,通常是那些非传统价值观的人(他们对彼此或婚姻都缺乏责任感)选择同居,同时他们也非常不善于维系关系。因此,不是同居改变了人们的行为模式,而是同居正好把那些不善于维系关系的人聚到了一起(Smock,2000)。不论如何,同居都不是一条预防离婚、保证婚姻幸福的确定道路。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研究都指向同居的负面效应。斯金纳等人(Skinmeretal,2002)在比较同居后结婚及未同居直接结婚的伴侣时,就未发现二者间有明显差别。他们认为不该把那些以结婚为目的的同居也一并污名化。另外,缪齐克(Musick,2005)对比了全国已婚夫妻与同居伴侣的纵向数据,发现二者前三年共同生活的状况几乎没有差异。但是在三年以后,结婚夫妻似乎更能感受到婚姻的幸福。所以缪齐克(Musick,2005.p.104)认为,“制度性的缔约更有助于维持关系”。
从法律视角看同居问题
近年来,随着一些有关同居伴侣的法律问题的出现,法院和法律体系开始在处理同居关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这些法律问题包括事实婚姻、赡养费、子女抚养费、遗产继承等,同时,这些问题也是同居的同性恋伴侣需要面对的。
事实上,在一些州,同居是违法的。例如在北卡罗来纳州,同居是一种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会被处以500美元以下罚款或6个月以下监禁;或者两种处罚并行。大多数执法官员都把同居看成一种不侵犯他人的犯罪,他们认为要更好地服务公众,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些真正危害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犯罪上。
事实婚姻(普通法婚姻)
当想要结婚的情侣不能简便地到权威法律部门获得婚姻关系的正式认可,以便拥有合法婚姻关系带来的福利和好处时,事实婚姻的概念就出现了。因此,如果一对情侣住在一起,自认为两人是夫妻关系,并且也希望其他人把他们看做已婚夫妇,从法律的角度讲,他们就被认为是结婚了。
尽管同居很长一段时间的异性恋情侣具有事实婚姻这一假定已经被一些人所接受,但只有11个地区的法律承认这种婚姻,这11个地区包括10个州(阿拉巴马州,科罗拉多州,爱达荷州,爱荷华州,堪萨斯州,罗得岛州,南卡罗来纳州,蒙大拿州,宾夕法尼亚州,得克萨斯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在这里,如果一对有法定结婚资格的异性恋情侣双方都同意结婚,并且在众人面前以已婚夫妇的身份出现,他们就被认为已经结婚,而不需要有任何仪式或法律手续。
在实行普通法的州,同居并用“普通法”证明两人已经结婚的夫妻可以互相继承遗产,如果“离婚”,也可以得到赡养费和财产分配。同时,他们也可以像其他有结婚证的夫妻一样享受健康和社会保险等福利。但在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州,同居的人无权享有传统意义上已婚夫妇所享有的权益。如今,已经有超过四分之三的州在其管辖范围内通过法律来禁止承认事实婚姻。
同居赡养费
“同居赡养费”(palimony)一词是模仿“赡养费”(alimony)而产生的,指同居关系结束后一方需支付给其“伴侣”一笔赡养费。研究者(Avellar&Smock,2005)比较了结束同居关系的双方的经济福利:在经济水平上,同居双方中的男性下降比较平缓,女性伴侣的下降幅度较大,这一现象在贫困女性中占有很大比例,在黑人和西班牙裔美国女性中更多。
子女抚养费
不管是同居还是婚姻关系,异性恋伴侣只要生有孩子,就对其子女负有责任。在大多数情况下,母亲会获得幼年子女的监护权,父亲则被要求支付一定的子女抚养费。事实上,同居关系和作为父母应尽的义务没有关系。但是,如果一位女士同意和其同性恋伴侣养育一个孩子,那么她们分手后,她不能被强制要求支付子女抚养费。2005年,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裁决双方之间关于共同养育子女的协议不构成强制性契约。
同居或共同养育子女的情侣应该意识到以前只适用于已婚夫妇的法律现在也适用于许多未婚关系。一旦两个人同居或养育了子女,赡养费、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费等事项就都有可能发生。
遗产继承
同居双方如果承认夫妻关系并生活在普通法系的州,他们生养的子女就会被认为是合法的,可以继承父母遗产。如果子女的父母是同居关系,但是并没有表现为已婚夫妇或者没有居住在普通法系的州,子女也能继承财产。父母和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永远是被接受和认可的。
本章小结
单身的魅力何在?是被哪些社会运动引发的?什么是双橡园?
单身状态最主要的吸引人之处在于单身者选择了自由。由于性解放、女权主义运动、同性恋解放运动的兴起和发展,社会上支持单身的呼声越来越多。单身者不仅包括那些不想结婚的人,还包括离异和鳏寡群体。
双橡园是一个由90个成年人和15个孩子组成的社区,他们一起居住在弗吉尼亚州一片450英亩的地方。作为一个理念村(一群拥有相同价值观念基础的人们决定住在一起),双橡园成立于1967年,是美国最早成立的非宗教性质的理念村之一。社区成员包括同性恋者、异性恋者、双性恋者及变性者,同时这里也居住着已婚夫妇和健全家庭。性观念范围广泛,独身主义者、一夫一妻制及多夫/多妻制并存。
社区现有成员中,年龄最大的78岁,最小的刚刚出生,平均年龄40岁,平均在这里生活的时间大约是8年。社区的核心理念包括非暴力(社区内不能有枪,不容许任何形式的暴力活动,不允许父母对孩子使用任何暴力)、平等主义(没有领袖,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和同样的资源享有权)、环境可持续性(社区着力实现自给自足,自己种植粮食,用森林里的木材烧火取暖)。同时,社区也鼓励成员参加社区以外的激进主义运动,许多成员都积极参与和平与正义、女权主义和生态保护等组织。
大学生对寻找性伴侣有多大兴趣?
一项研究表明,约25%的大学生没有性伴侣,超过50%的男生和40%的女生在寻找性伴侣。
大学生如何寻找性伴侣?
除了在工作中或校园里相识、朋友介绍、约会见面这些传统方式外,如今也可以外出“联谊”,最终发生“一夜情”。网络约会、视频约会、8分钟约会,都是寻找对象的新形式。
“离婚后,人们再次约会时会面临哪些问题?
离婚群体一般年龄较大,可选择的对象也是一个年龄大、局限性更大的群体,并且患上性病的几率更大。多数人选择在离婚前生育孩子,离婚后继续和前配偶发生关系。
约会的文化和历史背景是什么?
像当今美国人这样基于爱情来互相选择伴侣是一个相对新近出现的现象。在大多数时代和大多数文化中,婚姻经常是“父母之言”。不同于20世纪50年代,今天的男女都了解艾滋病和性病,并且相当谨慎以免感染。性爱正在走向乏味,避孕套更频繁地被使用。今天的夫妻也更能明白婚姻的短暂和无常。
当今青年的同居生活是怎样的?
同居,又称同住,正在成为一种“正常的生活阅历”,近60%的美国女性称其有过婚前同居经历。1970年以来,同居现象不断增长,究其因,包括由于学业计划或职业发展导致的推迟结婚、对婚姻的恐惧、对同居现象的更大的社会包容性、期望避免婚姻带来的法律纠纷等。同居关系包含以下几种:现时同居、试验者(测试双方关系能否适合发展)、订婚的情侣(准备结婚)、不婚主义者(从未计划结婚)等。多数同居者最终都会结婚,但并不必然是和同居伴侣结婚。
家庭伴侣关系是指两个成年人确定了一种负责任的性关系,相互照顾,分享相互的人生。这样的同居者(包括异性恋和同性恋)希望他们的雇主(不管是政府机构还是企业)能给予他们和已婚夫妇同样的权利和保障。但是只有10%的公司承认这种非婚同居伴侣并给他们提供福利。
尽管婚前同居并不能保证随后的婚姻幸福稳定,但是它也有其潜在的优势,包括一种幸福的感觉、推迟婚姻、了解自己和伴侣、避开法律上的小麻烦等。同时也存在一些劣势,包括感觉自己被利用、为向父母说谎而感到愧疚,没有像已婚人士那样的经济福利,社会保险和退休福利只会给予那些结婚的夫妻,而不是同居的性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