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并不能自由地选择与他们喜欢的人结婚。虽然经常有大学生声称“我可以与任何我想要的人结婚”,但事实上这几乎是不可能的。相反,他们置身其中的文化和社会,强烈地影响和限制着他们的选择。伴侣选择受到文化和社会控制的最好事例就是,只有不到1%的人与不同种族的人通婚(StatisticalAbstractoftheUnitedStates,2006.Table54)。另外,就像电影《断臂山》中所展现的那样,同性间可能根本无法结婚(尽管联邦法律的确允许同性婚姻)。对同性恋持开放态度必然会遭到社会反对和遇到危险。
除了伴侣的性取向因素外,伴侣选择中还有两种形式的文化压力:同族通婚和外族通婚。同族通婚(endogamy)是一种从个体自身所处的社会群体中选择伴侣的文化期待。同族通婚的压力既包括社会对选择同一群体(与你拥有一样的种族、宗教)内的成员作为伴侣的支持,也包括对选择外群体成员作为伴侣的反对。
除了与自身所属的社会群体成员结婚的文化压力外,也有一种个体应该与家庭之外成员结婚的文化期待。这种期待叫做外族通婚(exogamy)。
乱伦禁忌普遍存在,任何社会都不允许子女与异性父母结婚。在美国,兄弟姐妹和(在某些州)第一堂表兄弟姐妹是不允许结婚的。这种限制的原因是担心血缘关系过近的父母生出的孩子会有基因缺陷。
一旦文化因素确立了合适的基本标准,伴侣选择就会变得更有操作性。但是,即使个体认为他们是在自己做决定,社会影响也依然会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