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提出方的性别差异

gs我不相信男人是女人的敌人,他的律师倒有可能是。——ShanaAlexander恩赖特(Enright,2004)指出,在对1147名被试的调查中,提出离婚的有2/3是女性。她们觉得,如果没有她们的丈夫,生活会变得更好(她们几乎不担心会与自己的孩子分离)。实际上,延缓提出离婚的首要因素是经济问题,一旦她们找到经济独立的办法,她们也就找到了脱离婚姻关系的路。在女性描述离婚的另一面时,最大的收获就是感觉到了一种新的“自我认同”。

当男性考虑与孩子分离的成本时,选择离婚的可能性就会减小。80%的离婚案例到最后都是由女性得到孩子的主要抚养费。那些与孩子关系不紧密并且(或者)有新的恋爱关系的男性,更可能寻求离婚。

不管谁提出了离婚,都会有一些歉疚感。在对平均离婚时间分别为7个月和10个月的男性和女性的调查中,有67%的人认为他们对其他人的“首要”建议就是“想办法解决/一起去做一个相关咨询”。这个建议是从一项网络调查中得出的,在该调查中有58个分居或离婚的人参与(Corte&Knox,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