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再考虑破碎家庭的罪恶,我开始思考完整家庭的罪恶。-PeterdeVries离婚无论对男性还是女性来说,往往都是一场情感和经济上的灾难(表15.1列出了离婚过程的阶段和问题)。除了配偶的死亡,分居和离婚是生活中最困难的两个危机事件。
离婚在心理上的后果
处在一段良好婚姻中的配偶,比离婚的那些人更为健康和快乐,但是,处于没有爱情的、敌对的、充满恶言和暴力的婚姻关系中的人,则会比离婚的人更加不健康和不快乐(Gardner&Oswald,2006)。尽管我们认为从本质上说离婚是件压力很大的事情,但是不快乐的、充满谎言和暴力及冲突的婚姻,可能比离婚给人造成的压力更大。
实际上,离婚有可能减少而不是增加一个人的压力。研究发现,那些被抛弃的女性更为脆弱,而且会反复想着离婚这件事(Sakraida,2005)。控制意识与对离婚的积极心理调节相关(被抛弃的一方明显感到缺乏控制)(Thuen&Rise,2006)。
男性和女性对离婚的情感和心理调整有什么不同呢?希尔顿和科波拉·弗莱(Hilton&Kopera-Frye,2004)不认为存在性别差异,但是另一些研究者(Siegler&Costa,2000)则指出,女性离婚或分居后的情感调整能够进展得更好。他们认为,女性离婚后不仅能够得到更强大的人际网络系统的支持,而且可以通过认同一种更为独立的角色发展出一种新的自尊和自信。另一方面,男性则因习惯了女性给予的生活和情感上的支持而缺少外在的情感支持系统。结果就是,男性比女性更快地开始新的约会,更快地开始一段新的婚姻。因此,在对离婚的调整上的确存在性别差异,但是随着时间推移,这些差异会得到平衡。
我们已经讨论了离婚给配偶双方带来的个人情感后果,但是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讲,家庭成员和朋友同样会感觉到一对夫妻离婚带来的影响。尽管很多家长会为子女的离婚感到快乐和解脱,但是也有很多家长会为之感到伤心。不管怎样,他们和他们孙辈的关系都陷入了困境。朋友经常会感觉到他们对友谊的忠诚感被撕裂和分割了。法庭会分割财产、承认监护权,但是,朋友怎么分呢?
经济后果
无论男性和女性,离婚后都会经历一个收入下降的阶段,在这方面女性比男性的情况更严重(Hilton&Kopera-Freye,2004)。由于男性一般来说有更多的经济资源,当他离开时他会带上所有能带走的东西。他们继续付给前妻唯一的钱,可能就是法庭裁定的孩子的抚养费或配偶支持(生活费),表15.1离婚调整的阶段和问题
第一阶段:分离前
问题
个人:如果要改善自己的婚姻状况可以考虑去约见婚姻咨询师。如果你必须选择离婚,那就在你和配偶分居之前拟定并签署一个正式/法定的协议。
配偶:如果离婚真的无法避免,那就在你和即将成为你前配偶的人之间培育一种尽可能积极的关系。你和你的配偶、孩子都会从中受益。
子女:在你真正作出了离婚决定并开始着手制订分离协议之后再告诉子女。
亲属:与对待孩子的方法类似。
财务:准备好收入的下降。寻找另外的住处。如果你没有就业,那就找一份工作。
法律程序:如果你和配偶之间的关系还算比较礼貌,那就联系一个离婚调解员,达成一个分居协议。如果离婚调解不可取,配偶双方都要尽可能找到最好的律师。
第二阶段:分居
问题
个人:考虑单独约见一个治疗师帮你度过离婚带来的情感上的困难期。如果还没有达成一个正式/合法的协议并且签字,不要搬出去住。
配偶:尝试与你的前伴侣合作、友好地相处。
子女:告诉子女你们的离婚决定,明确告诉他们离婚不是他们引起的,而且离婚不会改变父母双方对他们的感情和关心。
亲属:告诉你的父母和朋友你们离婚的决定,并且告诉他们在这个转变的时期中你需要他们的帮助。尽量与你前妻的父母谈一次,告诉他们尽管你们离婚了但是你仍然希望和他们保持良好的关系——你的子女会从中受益。
财务:离婚调解员或律师会指导你列出一份你所拥有物品的详细清单。打开各自的储蓄和支票账户。
法律程序:与离婚调解员共同完成离婚调解过程。如果无法调解,则请你的律师做一份你可以承受的财产分割协议——你的子女会从中受益。
第三阶段:离婚
问题
个人:跟你的朋友和家人培养良好的关系,他们会在你离婚后提供支持。
配偶:跟即将成为你前配偶的人保持尽可能良好的关系。
子女:向孩子保证他们还是会跟你们保持频繁而定期的接触。培育他们和离异父母以及两方祖辈之间的关系。
亲属:继续跟朋友和家人保持联系,他们会给你情感上的支持。
财务:节省一点。
法律程序:按照律师说的做。
第四阶段:离婚后
问题
个人:寻求其他一些人际关系,但如果是对新配偶的承诺,则要慢慢来,慎重考虑。在作出下一次婚姻承诺前至少留出18个月的时间给自己。
前配偶:还是要尽可能保持友善的关系。鼓励他/她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对他/她生活中出现的新伴侣要保持积极的态度。某天你也会希望前配偶这么对你的。
子女:经常跟每个孩子单独待在一起。别强求孩子喜欢/欣赏你的新伴侣。
亲属:让两方的祖辈都和孩子保持联系。
财务:继续节俭。慢慢偿清债务。
法律程序:和你的律师制订一个支付计划——开始减少债务。
后者还很少见。有一些州——比如得克萨斯州——并不提供配偶生活费。但是,多数州都会给出一个公平的财产分配方案,通过某种看起来对双方都公平的方式,财产会基于一些因素(比如赚钱的能力、破坏婚姻的过错等)而得到分割。
尽管有56%获得监护权的母亲经判决得到了孩子的抚养费用,但是费用往往不够或者很少能拿到,为了保障孩子的抚养费,女性不得不出去工作,而且往往不止做一份工作。一项比较离异母亲、单身母亲(出于自己的选择)和婚姻状态中的母亲生活质量的研究显示,比家庭结构更为重要的是父亲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支持(Segal-Engelchin&Wozner,2005)。
财产怎么分,取决于是否有婚前协议或婚后协议。如果律师坚持以下条件,这样的协议是很有可能达成的:双方信息完全披露;由各自律师进行独立陈述;不存在强迫或威压(Abut,2005.p.390)。
父亲与孩子的分离
在那些典型的由女性得到孩子监护权和抚养支持的离婚案例中,“……离婚将完整的男性家长制转变成离婚后的女性家长制”(Finley,2004.p.F9)。结果就是约有500万名离婚后的爸爸每天早上从他们自己的公寓或房子里醒来,而他们的孩子醒来后只能看见妈妈。只有在特定的时间,没有得到监护权的父亲才被允许去见他们的孩子。
阿荣斯和坦纳(Ahrons&Tanner,2003)研究发现,对父亲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带来负面影响的并不是离婚,而是父亲与孩子之间比较低的纽带关系。父亲与孩子始终保持关系(尽管他们没有监护权,还有一个充满敌意的前妻及再婚经历),无论在情感上、身体上还是经济上都会减缓他们和孩子之间的任何负面性。实际上,如果父亲花更多时间与他们的孩子一对一地相处,他们之间的关系会得到很多改善。
共享的教养功能障碍
共享的教养功能障碍是指父母双方的一系列行为,这些行为意图伤害对方,并会对孩子的健康和幸福产生负面影响。特凯特(Turkat,2002)举了一些例子。
●一方强迫孩子睡在车里以此证明另一方陷他们于贫困的境地●在争夺孩子监护权败诉以后,烧毁对方的房子●因为一方对猫过敏,另一方送给孩子一只猫最后,关于共享的教养功能障碍最常见的消极表现还包括绑架、虐待及谋杀。
父母的离间综合征
S以火攻火,结果只剩一片灰烬。AbigailVanBuren共享的教养功能障碍可能会导致父母的离间综合征。父母的离间综合征是指孩子被迫接受的失序状态,在这种状态中,孩子会被灌输对父母某一方抱有不公正的和夸大的否定、批评甚至诋毁(Gardner,1998).
父母之间多多少少都会扮演“离间者”这一角色(Gardner,1998),但是获得监护权的一方(往往是母亲)有更多的机会和能力去离间孩子和父亲之间的关系。一对夫妻不一定非要离婚来体验离间综合征——这种现象在完整的家庭中同样可能存在(Baker,2006)。
沙赫特(Schacht,2000)列出了父母一方离间另一方的一些行为类型:
1.把孩子和另一方接触的重要性减少到最低程度。
2.过于严格的界线:粗鲁,拒绝交谈或不能容忍另一方的出现,甚至在一些对孩子非常重要的事件中也是如此;拒绝另一方到家里探望孩子。
3.对孩子与另一方错过的探望毫不在意。
4.在和另一方会面时对孩子的活动和经历没有积极兴趣。
5.给予孩子过多的自由,甚至到了明显冷漠的地步(“要不要见你爸爸你自己决定,跟我没关系”)。6.对探望公开表示厌恶(“好,你来吧,但你知道我的感觉……”)。
7.拒绝讨论另一方的任何事情(“我不想听……”)或是选择那些负面的事情来谈。8.对另一方的指责和非难,包括一些错误的说法。
9.把孩子描绘成另一方行为的受害者。
10.要求孩子向另一方隐瞒一些事情。
11.破坏另一方给孩子的礼物或纪念品。
12.升级忠诚性冲突(比如在预定的探望时间安排一些孩子特别喜欢的其他活动)。
观察一个被离间的孩子的最有效标志就是孩子的不合理行为,比如孩子说不愿跟一方相处而又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理由。
那些被离间了的孩子,有时并不能看穿整个过程,他们把自己负面的感情看成是理所当然。这些孩子跟那些被邪教洗了脑并且对外面的世界保持负面看法的人很相似。贝克(Baker,2005)访谈了小时候有过离间经历的成年人,观察了这些经历对他们的生活产生的多方面影响,包括自卑、消沉、吸毒、酗酒、缺乏信任、对自己孩子的离间等。
那些挑拨孩子和另一方关系的人,往往会发现孩子对自己非常愤恨。另外,当知道父母是因为想让自己跟另一方形成一个负面关系而使用了负面评价和挑拨离间,他们会感到自己被骗了,其结果就是孩子长大后跟监护的父母之间可能保持紧张冷漠的关系——而这一结果也并不是他们想要的。另外一种可能就是,这种负面的社会化会让孩子对父母产生终生的偏见。
个体选择◆和前配偶保持良好关系
离婚的双方必须选择一种与对方相处的关系模式。关系的选择是非常重要的,不仅会影响他们自己,还会影响孩子的生活。阿荣斯(ConstanceAhrons,1995)确认了离婚后关系的四种类型:“暴烈的敌人”—25%的研究对象是这一模式的最好例子。“生气的伙伴”——另外25%的案例可以归到这一类型中。因此,有一半的被调查者与他们的前配偶保持了某种敌对关系。其他模式包括“完美朋友”(12%)和“合作伙伴”(38%)。
“暴力的敌人”和“生气的伙伴”两种模式的发生和发展,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夫妻双方互相仍然抱有负面的感觉,这种交叉火力还会伤及孩子。孩子们本来应该自由地发展或者表达对父母的感情,但是取而代之的却是对父母之间互相诋毁的恐惧。离婚后的配偶应该好好考虑一下他们的敌对关系和负面行为会有多大的代价,从而将关系保持在一个友好的状态下,我们在下一章中还会强调离婚后抚养孩子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