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情发生原因的解释,特别是对一个人为什么做或者不做某种事情的解释,称之为归因。我们对生活中的许多事情通常会有不同的解释,这些解释又各有其不同的意义。我们可以强调个体内在的原因如个性、能力或努力,也可以强调外因,如个体所面临的状况或环境。例如,你也许已经注意到,考试考得好的学生会把成功归结于内因,如自己的准备和聪明,而考得不好的学生会归罪于外因,如试题偏、不公平。事情的原因也可能会稳定而持久,如同我们的能力,也可能会不稳定或短暂,像人的心情一样起伏不定。进一步来说,原因可能具有普遍性,影响着我们生活中的许多情境,或者只涉及特定的情境。由于存在上述种种的区别,对某一事件的解释就会有多种。在一个亲密关系中,彼此依赖的伴侣可能对所发生的事情都负有一定的责任,事情的起因和结果会格外复杂。
不过,对亲密关系的归因通常有三种模式。首先,尽管彼此之间有着亲密的了解,伴侣们依旧受到旁观者效应的影响。他们对自己行为的解释,与他们对伴侣的相似行为的解释是不同的。当两个人吵架的时候,如果一方想:“她这样做真令我生气”,另一方可能想的是“他的脾气真不好,应该学学如何控制自己”。令事情更为复杂的是,伴侣双方很可能意识不到双方归因上的差异;每一方可能会相信另一方也是以他/她自己的方式看待问题。当一方有意识地努力去了解对方的观点时,旁观者差异能够缩小,但这种差异并不会完全消失。最安全的策略是,假设你最亲密的伴侣也很少能够了解你所作所为的全部原因。
其次,尽管彼此之间存在真情,伴侣们也可能显示出自我服务偏见,即认可自己在成功中的作用而避开在失败中的责任。好事发生了,人们会感到自己在其中的作用;而事态不好的时候,他们会寻找外因。在令人满意的关系中,自我服务偏见依然存在。特别是在争吵的时候,配偶们倾向于相信都是对方的错。如果出现了婚外恋情,他们会认为自己不过是逢场作戏,而配偶同样的行为却令人愤恨而受伤害。
因此,这种习性使得人们能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找到更好的借口,而不会同样地原谅朋友或恋人。他们倾向于相信对方是争执和冲突的源头。
第三个重要的模式是,伴侣的归因有助于提高他们对彼此关系的满意度。如果伴侣的行为是有助于关系发展,幸福的人们将其归因为伴侣的积极行动。也就是说,幸福的一对将伴侣的积极行为归因于内部的、稳定的及普遍的。他们也倾向于淡化对方的越轨逾矩,认为不过是偶然的、不寻常的、有限制性的。
通过这种归因,对彼此关系满足的伴侣将对方的善意放大了,而将他们令人心碎的地方小而化之。相形之下,对彼此关系不满意的伴侣做的恰恰相反。夸大了坏的一面,缩小了好的一面。不快乐的人们做出维持苦恼的归因,认为对方的负面举动是故意的、经常性的,
而正面的举动并非出自本意、只是偶然的。所以,幸福的伴侣以仁爱之心判断对方,能够保持幸福的关系。苦恼的伴侣则不论对方如何行为,总是以一种不满的方式看待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