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交换的角度来看,权力基于对有价值的资源的控制。如果甲拥有乙想要的,乙就会在某种动机驱使下,遵从甲的意愿以便获取甲的资源。于是,甲就对乙拥有了权力。
首先,拥有权力的人不一定拥有别人期望的资源,关键是能够控制获取资源的途径。设想你与朋友一起短途旅行购物,在音像店里浏览CD时,你发现了数月以来一直在找的CD,更妙的是,还在打折销售!
可你身上没有带钱,所以只能向朋友借钱买这盘CD。在这种情况下,你的朋友并未真正拥有你想要的物品,他/她的权力在于他/她能够控制你购买的能力。类似地,亲密伴侣也可以控制对方想要从这种关系中获得他们想要的那些东西的途径,比如共度时光的能力,彼此示爱的能力,或获得被伴侣理解的能力,于是他们就拥有了控制我们的权力。你对关系中想要的东西渴望越高,你的伴侣对你的控制权力就越大。
当我们谈论金钱的时候,可以发现金钱与权力的联系是很明显的。而社会交换理论中的关系,就采取了“经济”的观点,认为关系资源就像金钱资源一样影响着关系中的权力。
在两个人的关系中,一方感到对另一方的依赖程度就是一种“权力货币”。如果你比伴侣较少地依赖关系,那么你对伴侣的权力就大于他/她对你的权力。一些关于亲密关系悲观主义的“法则”的表述如下:
人际剥削法则:在任何关系中,操心较少的人对操心较多的人拥有剥削权力。
最小兴趣法则:在任何关系中,对继续或维持目前关系兴趣较小的人拥有更大的权力。
这些表述听起来有些残酷,但却得到了研究的证实。有人对约会中的男女做了一项研究,发现在关系中感情投入较少的一方对关系拥有更大的权力。当我们急切地想得到某样东西(不管是罕见的CD还是爱情),并且相信这些在其他地方得不到的时候,拥有我们想要资源的那个人就有控制我们的权力。
控制社会交换的权力观点,对渴望资源的替代性选择的可获得性是另一个关键因素。设想和你们一起购物的还有一位朋友,他也愿意借钱给你,则第一位朋友控制你的权力就大大减少。无论关系中伴侣双方是否知道这些社会交换理论原则,有证据表明,他们已经利用这些原则在关系中行使权力。研究人员确认出在关系中基于这些原则的几种权力策略。比如,较少的关系替代性选择意味着权力较小,如果个体想在关系中行使权力,就会试着维持自己的替代性选择而减少伴侣的替代性选择。对大学生的一项研究发现,在约会中较少投入和承诺的一方就是这样做的。
比如对关系承诺较低的学生更可能赞同这样的表述:“我努力与伴侣之外的人发展有意义的关系。”相比之下,对关系更投入的一方更可能努力减少伴侣的替代性选择,他们赞成这样的表述:“我尽可能地要求伴侣与我度过他/她几乎所有的业余时间。”可获得的替代性选择之间的差异,可能是通常我们在关系权力中所看到的性别差异的一个解释。
在前面所描述的传统的婚姻模式中,男女的分工模式为男性提供了更大的权力:在外上班可以使男性获得想要资源的替代性选择;而在家料理家务的女性几乎没有这样的机会。有未成年子女的女性,在金钱和社会关系上对丈夫尤为依赖。这种权力的不平衡可能部分地取决于社会和社会规范,但有些男性可能会利用这种权力来影响其配偶可能得到的选择机会。比如,经济能力强的男性可能坚持要求妻子不去工作,以便维持其现存关系的权力结构。事实上,有一些研究表明,丈夫的成就会给妻子的成就设置一个上限,让妻子不可能超越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