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类型

如果权力以我们所拥有的资源为基础,那么究竟是一些什么样的资源呢?表10.1是对权力资源的分类,这种分类广泛应用于各种类型的交权力的类型资源让别人按你的要求去做,因为:

回报权力回报你可以做他们喜欢的事,或者带走他们所不喜欢的。

强迫权力惩罚你可以做他们不喜欢的事,或者带走他们所喜欢的。

合法权力权威;政府的、较高的社会地位的、宗教的他们认为你有权要求他们做事情。

托付权力尊重或爱他们认同你、被你吸引、愿与你接近专家权力专长你理解他们的愿望和想法。

信息权力知识你拥有他们想要的专门知识。

往之中,包括师生之间,医患之间,雇主和雇员之间。当然,这对于亲密关系也不例外。比如,如果丈夫想要妻子在夜晚给他挠挠背,她就对丈夫拥有了回报权力:她可以选择挠或不挠,给予或收回给他的回报。

社会权力有着特殊的资源类型,比如社会经济资源、爱与情感、对理解和支持的表达、性、信息等。但所有的资源都是平等的吗?这一问题引起了广泛的争论。家庭中拥有更多社会经济资源的人对家庭的各项决定有更大的影响。以该理论为指导的研究,发现丈夫比妻子拥有更大的权力,拥有较多社会经济资源的丈夫比拥有较少的社会经济资源的丈夫有更大的权力。

男性和女性有不同的权力来源。比如,在对约会伴侣的研究中发现,对感情更为投入的女性在关系中拥有较小的权力。但是在男性中并不存在感情投入程度和权力之间的这种关系。另一方面,拥有更多替代关系的男性会有更大的权力,但替代关系和权力之间对女性来说是不存在什么联系的。参与波士顿伴侣研究的异性恋伴侣中,只有女性把与伴侣的性活动看做是一种资源。未与伴侣发生性关系的女性同已经与伴侣发生性关系的女性相比,认为自己拥有更大的权力。女性(而不是男性)通过不与伴侣发生性行为以增加其在关系中的权力的观点,与传统的性别控制资源的观点是一致的。这一观点认为,男性的权力是基于金钱和地位的,而女性的权力是基于爱情和性的。

有研究者认为,男性仅仅因为性别的原因就比女性拥有更多的专家权力和合法权力。换句话说,男性被认为更有能力、更有专门知识,因而也更有资格对他人施加影响。而这些被认为拥有更多能力和专门知识的男性,常常会获得更多的金钱回报,进而增加了男性获得社会经济资源的途径。而女性则被认为更热情、更循循善诱、更招人喜欢,这就给予她们更大的托付权力。

两性的权力平衡意味着什么呢?基于对不同资源的控制,男女两性有可能得到平等的权力吗?理论上看,这是一个合理的判断。女性更强的托付权力可以平衡男性更强的合法权力及对社会经济资源的控制。而在现实中,这一问题却复杂得多。首先我们需要考虑资源的“可交换性”。普遍性的资源可以与任何人进行交换,拥有这类资源的人自动地得到一种自由,来决定与谁进行交换。而特定性的资源则比较受限制,因为他们并不清楚谁想得到这种资源。所以,一些资源(如社会经济资源)几乎能在其他任何关系中使用;而其他资源(如爱情)可能只针对目前的关系。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更多的替代选择与拥有更大的权力是紧密相关的。

那么对资源的最终控制即是问题之所在。金钱的所有权是明确的。拥有金钱的人可以控制金钱。而金钱的易失性也是明确的。钱会被偷走或被以其他方式攫去。相比之下,爱情就复杂得多了。一方面,它无法以强迫方式获取。如布劳所阐述的,“无论我们对其他人有着多大的权力,我们也不能强制他们赞同我们,因为胁迫他们表达崇敬或赞许会使其一文不值。”爱的权力在于它必须是自发给予的。

另一方面,爱像其他资源一样,在创造权力时就已经生效了。因而,我们的爱只有在其他人也爱我们的时候才会产生力量。正如斯科特·斯宾塞在他的小说《无尽的爱》中所描述的,当爱消亡的时候,我们的权力也随之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