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几个基本观点

当我们认识或应对冲突的时候,我们常常关心的是如何解释自己和伴侣的行为。这些对于原因的解释被称为归因。对亲密关系的研究发现,我们对自己及伴侣行为的解释是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因,这几乎与实际说的和做的一样重要。

有研究者在有关影响亲密关系冲突的认知因素的早期著作中,提出了以下几个观点:

1.冲突期间的归因过程要比其他时候更活跃。冲突会促使人们寻找自己或别人行为的原因。当人们同意彼此的观点时,原因并不重要。已婚伴侣对关系中负面的、令人不快的事情要比对积极的、令人愉快的事情做更多的归因。

2.在冲突期间,每一个人都辨解说自己的行为的出发点是善意的。这就使得冲突过程中我们思考行为原因的方式存在明显的倾斜。这时候的归因过程是不客观不公正的;它们反映了一种自我服务的偏见。大多数的时候,我们中的多数人认为我们的动机是好的,我们对那些较不尊重的行为几乎总有好借口。

3.冲突过程中所做的归因会产生归因性冲突——对动机的不同意见——这通常是无法解决的。多数冲突最初关心的是特定行为的事实-谁对谁做了什么。但是,对事实的不同意见往往演变成动机冲突。人们不再争论都做了些什么,而是关注为什么那样做。这种对于动机的争论很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