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离婚率在20世纪上升了。当前的离婚率比我们祖父母结婚的那个年代高得多。
很多离婚者再婚,但与离婚率相应,所有当前离婚并且尚未再婚的比率显著上升了。1960年,只有1.8%的男人和2.6%的妇女属于这种情况,但到了1998年,这些百分比已经翻了两番,分别达到了8.2%和10.6%。换言之,在美国有830万男人和1100万妇女处在离婚状态。
结果,到20世纪90年代末,2000万儿童,即超过四分之一的18岁以下的孩子生活在单亲家庭中,他们大多数由母亲抚养。总体来看,35%的美国儿童与他们的生父不住在一起,而1960年时只有17%。值得注意的是,所有儿童中大约有一半可能会在单亲家庭中度过一段童年时期。
展望未来,研究人员估计,在当今美国,45%~50%的婚姻将会以离异结束。这些预测假定,当前的这种离婚率和死亡率还将持续下去。如果流行的社会趋势改变,这些比率也可能改变。然而,正如您所知,婚姻以离婚告终的平均几率大约与扔一枚硬币得到“头像”的几率相等。
1990年时,美国夫妇的典型离异是在他们结婚后的头7年。当他们结婚时,平均丈夫28岁,妻子26岁。每对离婚夫妇平均有0.9个孩子。总体来看,年轻的人比较年长的人更容易离婚,离婚在婚姻早期(特别是在婚后头二三年)比后期更普遍。
虽然在20世纪后半叶,所有西方国家离婚率实质上都上升了,但是美国却引领了这一名声不佳的时尚。1995年,美国离婚率的粗略统计(即每千人口中的离婚数字)为4.5.多数其他国家的这一离婚率指标实质上较低(如墨西哥0.4;智利0.4;南非0.8;日本1.8;荷兰2.2;瑞典2.4;加拿大2.6;英国2.9)。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如俄罗斯,4.5)的离婚率与美国接近。
当前的离婚率显示了社会的显著变化,但是,婚姻走过相对较短的岁月便告终结并不是一个新现象。以前,很多婚姻是因一位伴侣的早亡而终止。特别是生育的风险使得妇女有可能早逝而丈夫再婚。另外,过去的许多婚姻因遗弃而结束,得不到合法的离婚。那些在19世纪受鼓动奔向美国西部的青年男子常常扔下妻儿。实际上,平均的婚姻维持期看来是增加了,“欧洲从前工业时代的15到20年增加到1900年的大约35年,20世纪80年代末又增加到大约50年。”在更广阔的历史背景上考察或做比较(见专栏12.1),当前美国的高离婚率似乎没什么不正常,也不太令人震惊。只是,婚姻终结的方式有了明显的改变而已。
专栏12.1
四种亲密关系的解体
不同研究中四种亲密关系解体的比率
研究婚姻同居男同性恋女同性恋Blumstein&Schwartz,19834%17%16%22%Kurdek,19987%14%16%Bumpass&Sweet.198920%45%Wu&Balakrishnan,1995<5%24%Leridon,19908%16%这个表格呈现出在五项不同的研究中已婚夫妇、同居伴侣、男同性恋伴侣和女同性恋伴侣中关系解体的比率。这些研究表明,经过一定时间,与同居者或同性恋者相比,已婚夫妇离异的可能性较小。在惟一一个比较了所有四种类型伴侣的研究中,婚姻与所有其他形式的亲密关系之间的差别比异性同居和同性伴侣的关系的差别更为明显,因此,婚姻看来比性取向对于关系的稳定性更为重要。
研究者还考察了不同类型的亲密关系中与分手相关的因素。他们发现,男同性恋、女同性恋、同居和婚姻关系中的伴侣之间的吸引力水平相当。但是,婚姻中的伴侣有更多的牵制因素。正如他们注意到的,男同性恋夫妇和女同性恋夫妇“不能合法结婚,他们不太可能拥有共同财产,不太可能有共同的孩子,还可能缺乏来自他们原来家庭的支持,等等。”同居异性伴侣如果没有孩子,分手的可能性会更大一些。总而言之,婚姻关系解体率较低的重要原因看来是与牵制因素有关,这使得脱离亲密关系变得更难。